8月,英國人終於找到機會報仇雪恨。
首先,在聖詹姆斯紀念日之戰中,以1艘戰船3艘火攻船和300人,包括5名艦長的微小代價,
取得了擊沉20余艘荷蘭戰船、殺傷7000多人的戰績。
然後,羅伯特·霍姆斯爵士率一支小艦隊,偷襲荷蘭的特塞爾島,燒毀了150艘荷蘭商船,給荷蘭財政造成極大損失。
戰爭勞民傷財,英、荷雙方困難重重,加之法國又意圖稱霸歐洲,兩國遂於1667年1月,開始和談。
為了在和談中處於有利地位,路特策劃了一次,對英國查塔姆海軍基地的奇襲。
該基地處在英國內陸腹地,位於梅德韋河上遊,有18艘巨型戰艦,停泊在那裡進行修理。
基地的防護非常嚴密,梅德韋河遍布著淺灘和沙洲,是它的天然屏障。
沿江築有希爾內斯炮台,其火力控制整個江面。
在梅德韋河口與查塔姆之間,還沒有一根長800碼、重14.5噸的橫江大鐵鏈。
基地設有厄普諾爾炮台,岸上炮火能封鎖港口,保護基地內的軍艦。
1667年6月19日,荷蘭艦隊神不知鬼不覺地航行到泰晤士河口,趁夜黑風高一舉推進了20英裡,順流上溯到梅德韋河。
消息傳來,倫敦朝野驚慌失措,宮廷和市內人心惶惶,一片騷亂。
阿爾比馬爾公爵急忙組織江河防禦,但是,他的參謀人員,卻是“一幫沒有用的侍從和幫閑,帶著手槍也帶著滿腦子畏懼”。
英軍沒能進行有效的擋截作戰,第二天下午,荷蘭戰艦駛入希爾內斯炮台的防區之內,英軍慌忙發炮還擊。
然而,由於火炮未按規定安裝,第一發炮彈射出後,大多數的炮管都脫離炮床,掉進了後面的泥潭。
英軍官兵頓時不知所措,在荷蘭人的艦炮轟擊之下,紛紛抱頭鼠竄,僅剩37人在陣地上堅守。
荷軍登陸隊不費吹灰之力,就佔領了炮台,繳獲了成桶的火藥和價值4~5噸黃金的木材、桅杆、樹脂、瀝青等船用物資。
希爾內斯的陷落,使英國當局更加恐慌。
阿爾比馬爾兒匆匆趕到查培姆,準備再次組織江河防禦。
6月22日,英國在橫江鐵鏈下方的狹窄航道中,鑿沉了7艘艦船,企圖封鎖航道。
然而,荷蘭偵察船很快就探明了沉船位置。
第二天,路特率艦順利地繞過英軍沉船,又用兩艘火攻船壓斷了鐵鏈,隨後繼續向上遊推進。
6月23日清晨,荷蘭艦隊到達查塔姆。
厄普諾爾炮台像巨大的橫江鐵鏈一樣形同虛設。
大炮年久失修,炮架破朽不堪,炮身鏽跡斑斑。
更糟糕的是,急急忙忙運來的炮彈,丸都與火炮的口徑不符。
荷軍戰艦毫發未傷,就將英國的巨型戰艦付之一炬,頓時,衝天火光熊熊而起。
英軍一位目擊者寫道:“這些威武雄壯、戰績輝煌的戰艦的毀滅,是我生平所看見的事情中,最令人痛心的。
每一個真正的英國人,見了都會傷心位血。”
幾天后,路特率領荷軍全部艦船,帶著俘獲的英國海軍戰艦,“皇家查理”號回到荷蘭。
這次奇襲,使英國損失了20萬英鎊,也加快了和談進程。
1667年7月21日,英、荷政府簽署了《布雷達條約)。
英國放寬了《航海條例》的限制條件,承認了荷蘭在東印度群島的勢力范圍,荷蘭人也承認西印度群島為英國勢力范圍。
英國把普洛蘭島(摩鹿加群島),
和南美洲的蘇裡南轉讓給荷蘭。荷蘭則把哈得孫河谷,和新阿姆斯特丹,即紐約的殖民地割讓給英國。
第二次英、荷戰爭終於結束了。
第二次英、荷戰爭結束後不到3年,又爆發了第三次英、荷戰爭(l672~1674年)。
這次戰爭,是法、荷戰爭的一部分。
法王路易十四企圖並吞荷蘭,進而稱霸歐洲大陸。
他向英王查理許諾,打敗荷蘭後,將荷蘭的瓦爾海倫島、布裡爾城和卡讚德城並入英國。
查理經不往誘惑,於1672年,借口荷蘭的一幅畫侮辱了英國人,突然襲擊荷蘭海軍,從而拉開了第三次英、荷戰爭的序幕。
這場戰爭,從一開始就遭到英國議會的反對。
英國貴族和資產階級一至認為,按照大陸均勢原則,與日趨衰弱的荷蘭相比,實力膨脹的法國,才是英國真正的敵人。
英國海軍表現不佳,6月初,英、法聯合艦隊,集結在英格蘭東南海岸,準備從海上偷襲荷蘭。
不料,荷蘭老將路特先發製人,於7日清晨,乘著強勁的東風, 率艦突然出現,直逼聯合艦隊。
法軍臨戰畏敵,打得縮手縮腳,隻圖自保。
這一下苦壞了英軍,英艦在荷軍的包圍圈中南衝北突,東擋西殺。
激烈的戰鬥,一直打到滿天星鬥。
英艦4艘連同2500多名官兵,統統冤沉大海。
這一仗暴露出英、法海軍貌合神離,沒有統一指揮,根本不能協調作戰的缺點。
1673年8月的特塞爾海戰,更使英、法兩國關系,出現了難以彌補的裂痕。
當時,英、法聯合艦隊集結了:140余艘艦船,包括戰列艦92艘、縱火船28艘、輔助船25艘,
企圖在荷蘭的戰略要地特塞爾島登陸,建立前進基地,然後一舉攻佔荷蘭本土。
21日,英、法聯合艦隊逼近特塞爾島。
路特分派10艘戰艦牽製法國艦隊,親率65艘主力戰艦,向英國艦隊發起猛烈攻擊。
法國軍艦只打了幾個回合,就丟下盟友逃之夭夭。
英國艦隊在荷軍的圍攻下,苦苦支撐,先後有9艘戰艦受損,2000多名將士陣亡。
夜幕降臨時,英艦才殺出一條血路,衝出重圍,倉惶敗走。
特塞爾海戰之後,英軍對於法軍臨陣逃脫的行為極度痛恨。
議會猛烈抨擊支持法國對荷作戰的政策,終於迫使英國國王於1674年2月,單獨同荷蘭簽訂了《威斯敏斯特和約》。
和約規定1667年的《布雷達條約》繼續有效。
荷蘭送給英國80萬荷蘭盾的補償金,並把英國奪取的荷蘭殖民地都讓給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