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風現在的狀態也是如此,一朝成名天下知啊!
與此同時,在夏爾,李風中土大陸的第一個朋友,也正在經歷人生中最重大的一次抉擇。甘道夫與索林的商議有了結果,正面打不過,可以迂回,先偷出阿肯寶石,然後召集矮人全部軍隊,乾掉史矛革。
計劃確實不錯,那麽問題來了,誰去偷呢?史矛革對於矮人的氣味實在是太熟悉了,人家怎麽都是龍,總要有點特異之處。
不要說龍,人類,精靈,半獸人,幾乎所有的種族,史矛革都能夠第一時間聞出他們的氣味,即便相隔數百米。但唯獨霍比特人,居住在夏爾的霍比特人,除了比爾博的曾曾曾曾曾祖父之外,幾乎在沒有人出過夏爾了。
所以史矛革對於霍比特人可以說極為陌生,並不會有所警覺,它根本不會認為這種氣味是某個生物的,龍可都是十分自信的,要不然史矛革也不敢公然霸佔山下之城,一佔就是數十年,雖然下場,就是自己把自己玩死了。
甘道夫找到了比爾博,在夏爾,他也不會出現在其他地方。面對甘道夫的邀請,比爾博的第一反應就是拒絕,甘道夫也很無奈,隻得現在比爾博的大門上留下記號,和矮人們集合的信號。
疑神疑鬼回到家中的比爾博,一下子就發現了不對勁,已經有人坐在那裡大搖大擺的吃喝起來,雖說自己很好客,與其他的霍比特人一樣,但這有些過分了吧!
不等比爾博說出什麽,更過分的事情就發生了,十幾個小矮人陸續來到了比爾博家中,無視了比爾博的存在,雖然大家體型差不多相等,但即使是最弱最年邁的矮人,打比爾博,也是一擊擊倒。
家裡面亂哄哄的,珍藏的所有美食美酒,全部被糟踐一空,“好在,最好的珍藏自己已經喝了!”比爾博露出了輕松的微笑“不對,其余的珍藏都被糟踐了,我為什麽會高興呢?”
大忽悠法師,甘道夫開始了自己的忽悠神功,準備忽悠比爾博進場,如果比爾博不入套,他也不能怎麽辦。
好在法師老當益壯,雖然邁雅並不會衰老,甘道夫自從來到中土大陸,就一直是這個樣貌,忽悠功力愈發精深,三言兩語,就把比爾博忽悠的找不到北了。
一早醒來,家裡被收拾的很整齊,比爾博心情也稍微好了一點,但問題是所有珍藏已經完了,不可能再回來了。拿出了李風贈送的徽章,就像一個盤子那麽大的徽章,“風,你是我的第一個朋友,那麽你說我該去嗎?”
徽章並沒有任何反應,比爾博忽然站了起來,他不能一輩子都是這樣的生活,他要去冒險,去夏爾之外的地方冒險。
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行裝,比爾博便準備出門,站到門口卻又突然返回,拿起了李風贈予的徽章,才轉身出門,上鎖,朝著遠方狂奔,比爾博的冒險奇幻之旅就要開始了。
比爾博的參加,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不過總算是讓甘道夫稍微放心一下,自己的忽悠技能還沒有降嘛!
第一站就是瑞文戴爾,這是甘道夫的提議,現在已經沒有人能夠看懂當初索爾留下的地圖,除了大陸上最為學識淵博的愛隆王,不過這個提議遭到了索林的無情拒絕,他可是高貴的矮人,才不會去請求那些肮髒精靈的幫助。
嗯,看上去,好像更加肮髒一點的是矮人吧!明明是自己的文字,結果在矮人之中竟是無人再懂,索林應該感到羞愧的才是吧!也不知道為什麽在說道精靈的時候,還有些淡淡的自豪!?
矮人們的路線並沒有太大的改變,
幾乎就是李風曾經走的路線,所以一路上幾乎沒有任何的危險,完全讓這些矮人承受不了,覺得周圍有人在埋伏著。但這樣安逸的探險、遠征,卻十分符合比爾博印象之中的探險,探險,不就是走出家門,帶好行李,相當於一次時間超長的野營而已。
“這樣的遠征實在太無聊了,我們應該像劍聖一樣,那才是真正的勇士!”閑聊無事,矮人們聊起了大陸上新的傳說,風·劍聖,獨闖半獸人大本營,殺得是血流成河,連身上的盔甲和劍刃都被染成了紅色,再也無法褪去。
在矮人的意識之中,因為與半獸人的仇恨, 只要是對抗半獸人的存在,那都是值得敬仰的。很快,一群矮人就開始吵吵鬧鬧,不可開交,但比爾博也算是知道了大概,“太神奇了,風,你真的這麽厲害嗎?”
比爾博的腦海之中浮現出李風的身影,並不是揮舞大劍,斬殺半獸人的場景,而是那天晚上,李風穿著圍裙,做出一頓美味大餐的情形,那頓晚餐的美味,直到現在,也讓比爾博垂涎三尺。
“你們說的是風嗎?一個拿著怪異大劍的其實?”好吧,直到這個時候,比爾博還是有些不敢確定,實在不敢相信他們口中的就是自己的朋友。
“風·劍聖,也是你能夠直接稱呼名諱的?那可是大陸上最偉大的騎士,堪稱是第三紀元以來最偉大的傳奇英雄!”周圍的矮人們跟著附和道,一臉崇拜的樣子,在這片中世紀大陸之上,崇拜強者是沒有任何錯誤的,只有弱小才是原罪。
比爾博終究還是沒有反駁,只是拿出了那枚徽章,“希望風,能夠安全吧!我的最愛的、永遠的朋友!”
而我們的李風現在到底在做什麽呢?這位傳奇英雄?劍聖?連續幾個月的殺戮,讓李風也是疲憊不堪,不是身體的疲憊,而是精神的疲乏,到了最後,殺半獸人已經沒有任何的快感,有著只是麻木和機械,仿佛是為了某個任務一般。
最終李風還是強製停下了自己的腳步,自己是過來休假的,不是過來做任務的,只有自己能夠支配一切,而沒有什麽能夠支配自己。
就算是身體不能完全發揮實力的李風,殺半獸人,也不比殺隻雞困難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