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紅粉佳人韓峰雖然是第一次來,但是這門口一下子站了那麽多人,倒是讓韓峰十分意外。
這紅粉佳人真不愧是薩爾斯村的“天上人間”,人氣都比其他的店要旺幾倍。
韓峰這一次來是想找花花的,看看她跟著瑪麗姐學成什麽樣了。
韓峰和莫莫來到人群後面,猶豫了一下,對莫莫說道:“莫莫,去開路。”
“是,主人。”
莫莫直接走了過去,將那些為門口圍觀的人撥開,那些冒險者憤怒的回過頭,但是莫莫那帶著殺氣的目光這麽一掃,這些等級不過黑鐵的冒險者立刻都老實了。
很快莫莫為韓峰開了一條路。
韓峰走了進去。
他進到紅粉佳人,發現裡面同樣是人滿為患,幾乎所有的桌子都坐滿了。
“你好,這位客人,今晚已經沒位置了,請你.....喲,是你啊。”一個男子走了上來連帶歉意的說著。
但是當他話說到一半的時候,認出韓峰來了。
韓峰也很意外,沒想到這個招待還記得自己,他雖然當時有打賞過他銀幣,但是兩枚銀幣也不至於記那麽久吧。
“您可總算來了,裡邊請,我可是將您盼來了。”
“盼我來?”韓峰有些摸不著頭腦了。
“是的,你隨我來吧。”那招待在前面引路,帶著韓峰穿過人群,來到這酒館的舞台下方一張空座前。
“您坐,我去招待一下客人。”招待安排韓峰坐下後,他就先離開了。
韓峰看了看周圍,發現這個位置無疑是全場最好的,舞台就在眼前,沒想到瑪麗還給他留了這麽好的一個位置。
“您稍等一下,瑪麗姐等一下就過來。”那男招待端來了一個果盤還有一些小吃再加一壺酒就放在桌上。
“嗯,有勞了。”說完,韓峰掏出兩枚銀幣幣放在托盤上,當是小費了。
“多謝啦。”男招待看到韓峰如此大方,立刻感謝道。
“對了,你們紅粉佳人一直都是那麽紅火嗎?”韓峰隨後問了一句。
“哪有,以前雖然紅火但是也沒有現在這樣爆滿的,說道這裡,還得多謝你。”
“多謝我?”韓峰更是摸不著頭腦了。
“是啊,如果不是.....”正當那男招待回答他的話時候,剛好遠處有一桌客人招呼他過去。
“有人叫我了,我先去忙,等一下再過來招呼您,您先吃著喝著。”說著,這男招待就趕過去了。
在韓峰四處張望的時候,身後傳來了一聲罵聲。
“媽的,我都來了那麽久了,趕緊讓洛絲小姐出來吧。”一個大漢“啪”的一下,拍在桌子上。
“是啊,我們專門從葷場子來光顧你們酒館,就是為洛絲而來。”大漢身邊的一個冒險者幫腔道。
韓峰掃了一眼這些人,發現其中這兩個都是白銀級的冒險者,雖然只是白銀級一星和白銀級二星,在薩爾斯村也算是等級不低,怪不得有囂張的底氣。
只是“紅粉佳人”能夠開在薩爾斯村這種地方,怎麽也是有自己的後盾的。
果然沒一會兒,幾個穿著製服的男子來到那張桌子前,領頭的一個男子說道:“這個地方不歡迎你,請你們離開這裡。”
韓峰認得這些人身上的製服,是守衛軍特有的軍裝,守衛軍是艾爾威公國派到薩爾斯村駐扎的軍隊,名義上是維持這裡的治安,實際上是保證這裡的稅收。
能夠被派來薩爾斯村這種冒險者橫行的地方坐鎮,守衛軍必然不是簡單。
守衛軍在薩爾斯村是僅次於冒險者工會的第二大勢力。
這些守衛軍從著裝上看,只是普通的士兵,那麽肯定還有他們的上司在這裡面。
他掃視了一圈發現在那些人的身後有一張桌子坐著一個軍官打扮的年輕男子。
這男子一頭棕色的頭髮,相貌雖然談不上英俊,但是也十分端正,此時他正優雅地喝著杯子裡的葡萄酒,仿佛身後發生的事情跟他沒有任何關系。
這個穿著軍裝的男子應該就是這些守衛軍的長官了,能夠帶這麽多人出來,想必他的地位不低。
這幾個冒險者看到是守衛軍,臉上立刻露出有些尷尬的表情,冒險者都不會去招惹守衛軍,那可是軍隊。
“幾位軍爺,他只是多喝兩杯,鬧著玩的,您別見怪。”一個清瘦的盜賊職業冒險者立刻出來打圓場了。
“你掃了我們的大人雅興,叫你們走,你們就必須走。”領頭的那守衛軍還是板著臉。
他口中的大人應該就是那個棕發軍官。
這幾個冒險者相視一下之後,站起身來,灰溜溜的離開了。
這是周圍的人都開始起哄了,他們也對這些鬧事的人不耐煩,即使這個軍官不出手,相信這些人中間也會有人會出手。
那幾個鬧事的人離開之後,周圍又恢復原樣。
“不好意思, 讓您久等了。”一個略帶一絲沙啞的女性聲音從身後響起。
韓峰回過頭一看,發現瑪麗已經站在他的身後。
她今天化了淡妝,穿著一身黑色的貼身長裙,脖子上掛著一顆寶石,那顆晶瑩剔透寶石剛好垂在她的那一抹豐滿之上,讓人目光情不自禁的朝著那裡望去。
她坐到韓峰身邊的椅子上,拿起桌上的酒往韓峰的酒杯裡倒,一邊倒一邊說道:“那天你走了之後我以為你會很快回來呢,沒想到你還真的等了半個月才來。”
說著,瑪麗姐的嘴角露出一絲壞笑,說道:“你放這麽一個尤物在我這裡,難道你就一點都不想念嗎?”
韓峰笑了笑,沒有說話。
“唉,你們這些男人啊。”瑪麗姐笑著搖了搖頭,說道:“說實在的,我還巴不得你不來呢,這樣我就可以把洛絲留在我們這紅粉佳人了。”
“洛絲?”
“哦,洛絲就是花花小姐,你知道我們這一行都會給自己另外起一個名字,她現在叫洛絲。”
洛絲....韓峰若有所思。
他想起之前在迷霧森林裡生長了一叢漂亮的玫瑰,他站在那花面前看了一會兒,當時花花也在,問他為什麽看得那麽入神。
他說這話他家鄉也有,接著他自言自語的說了一些關於玫瑰的知識,其中就有玫瑰的別稱“薔薇”,還有英文名“Rose”。
洛絲......沒想到花花居然給自己起了這個名字。
(嘖嘖,這書一百章了。稍後還有一章,我得寫完再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