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應天頓了頓道:“林奴?這個名字似乎有點……”
趙應豪瞬間臉色一沉:“大哥!你胡說什麽呢?師尊的名諱也是你能隨便議論的嗎?也就你是我大哥,如果是其他人這麽說,我早一劍劈了他!”
趙應天剛說完就知道自己出言不妥,連忙道歉:“阿豪,是我不對,你別介意。”
趙應豪臉色稍霽,淡淡道:“你以後說話注意點,否則就算你是我大哥,我也不會留情面。”
趙應天神色尷尬,點頭稱是。
趙應豪繼續道:“師尊說過我上面還有師祖,而且師祖的實力滔天,聽師尊話裡透露的意思,師祖有可能是高級天師甚至更厲害的巔峰存在。不過以我現在的實力,連見師祖的資格都沒有。”
趙應天被趙應豪的話震得一愣一愣。
“高級天師,甚至更厲害。這……這……”
見到趙應天的反應,趙應豪滿意點了點頭道:“所以只要我侍奉好師尊,一旦師尊歡喜下帶我去面見師祖。只要我能跟師祖有一個眼緣,那麽我們趙家背後就有比任何家族都強大的靠山,那時候何愁趙家不崛起?”
趙應天聽後渾身激動得顫抖,似乎已經看到趙家成為了巨擘家族。
“阿豪,等你回來,你一定要將你拜師的詳細過程跟大哥好好講一講,我到現在都不敢相信你居然有這等機緣,實在太不可思議了。”
趙應豪微笑道:“行,晚上叫上阿剛、阿鵬,我們兄弟四個一起把酒言歡。”
趙家有四兄弟,老大趙應天,老二趙應豪,老三趙應剛,老四趙應鵬。趙應天是高級覺醒者,趙應天已經成為獵手,其余兩人雖然為普通人,但趙應剛是緒城公安局長,趙英鵬掌管著天豪集團,四人無一庸碌之輩。
趙應天正要說話,手機鈴聲響起。他看了一眼來電顯示,笑道:“嗨!說曹操曹操到,是三弟的電話。”
接通電話,他溫和道:“阿剛。”
讓他微微一愣的是,電話裡傳來的不是趙應剛的聲音,而是趙應剛的秘書,秘書焦急道:“趙先生,趙局長受重傷昏迷了,此刻正送往緒城第一人民醫院,請問您能過來一趟嗎?”
“什麽?”趙應天聲音陡然提高,“阿豪怎麽受傷了?”
站在旁邊的趙應豪瞳孔微縮,眼中升起戾氣。
秘書以最簡短的話語將剛才發生的事情敘述了一遍。
趙應天臉色陰沉,低聲喝道:“又是那個小畜生,我前些日子就不應該手軟放過他!行,我知道了,我馬上去醫院,告訴醫生,讓他們派最好的專家,最好的設備,一定要讓阿剛得到最好的治療。”
他正欲掛斷電話,突然秘書驚喜道:“趙局長,您醒了?”
趙應天立即大喊:“將電話給阿剛,我跟他說幾句話。”
秘書將手機放到趙應剛的耳邊,然後道:“趙局長,這是您大哥的電話。”
趙應剛才從昏迷中醒過來,躺在急救車上呆呆看著車頂,雙目無神。雙手以及後腦杓傳來一陣陣麻木的感覺,若不是急救車上護士打了一針強效鎮痛劑,恐怕他剛醒來又會痛暈過去。
聽到是大哥的電話,趙應剛眼睛變得通紅,用盡全力嘶聲喊道:“大哥,殺了他!殺了他!”
趙應天聽到趙應剛的聲音,沉默了半響才道:“阿剛,你先冷靜下來,好好治療。我一定會幫你報仇的。”
趙應剛大聲咆哮:“你讓我怎麽冷靜。
我的雙手被那個畜生徹底廢掉了,我的骨頭被他捏碎再也不可能複原了,以後我就是個殘廢,殘廢啊!!!” 他喊著喊著就哭了出來,聲音哽咽。
趙應天聽著趙應剛的聲音,久久沒有回答。
趙應豪突然出聲:“阿剛。”
趙應剛的聲音戛然而止,半響後才低沉喊了一聲:“二哥。”
趙應豪道:“我回來了,一切都交給我,你安心養傷就行。”
趙應剛道:“嗯。”
趙應豪道:“你不必灰心,就算你雙手廢了我也會想辦法幫你治好,我聽說有一種聖藥,喝了它以後甚至能起死回生,要治好你的手臂肯定輕而易舉。”
趙應剛聽了此言,呼吸變得平穩了許多,很快就沉沉睡去。
趙應天掛了電話,問道:“阿豪,真的有這麽奇妙的聖藥?”
趙應豪搖頭道:“怎麽可能。”
趙應天瞪大眼睛:“那你……”
趙應豪道:“欺騙他總比他想不開好。大哥,我現在去蓮雲山了,恐怕短時間不會回來,至於接風洗塵的事……就算了。等下你將那林宇的資料整理一份,發給我手機。”
說完,趙應豪打開後車門,剛坐好,車輛就啟動絕塵而去。
在車上,他的手機收到了趙應天發來的關於林宇的全部資料,資料詳細得連林宇在幼兒園尿過幾次褲子都一清二楚。
趙應豪神色冷漠,認真翻開了一遍資料。
“初級動物類覺醒者。”
他眼中閃過不屑,收起手機,開始閉目養神。
……
……
林宇雖然沒有叢林中生活的經驗,不過他吃過的野獸不少,對於面前的大山,心中自然湧起一股熟悉感,他似乎天生就懂怎麽躲避危險,怎麽爬上峭壁,怎麽辨別各種聲音,這是野獸生存的本能,但現在卻被他繼承過來。
循著六月留下的氣息,在山中走了大約兩三裡路,出現在他面前的是一條清澈見底的溪流,他的心陡然沉到谷底。
六月的氣息到此中斷了。
那頭狼獒犬實在太狡詐,智商恐怕跟人比都差不了多少。為了斷絕一切跟蹤可能,它十有八九是淌著溪水走的,流水能衝走一切殘留氣息。
林宇在溪邊仔細勘察了大半個小時,無奈隨便找了一個方向繼續尋找。
天色漸漸暗淡,直到腹中咕咕響起,他才意識到自己已經一整天沒有吃任何東西。
“幸好我有準備!”
他打開背包拿出那塊血豹大腿肉,走到溪水邊將它洗乾淨,然後顧不得血豹肉的腥臊味,直接大口咬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