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買菜回來的時候,門口就有一個小朋友問我了。
“鹹魚叔叔,你在家寫網文到底能掙幾個錢啊?”
反覆默念了四五遍和諧社會,控制自己想把蘿卜丟到熊孩子頭上的衝動。
“【哥哥】不掙錢的,【哥哥】靠愛發電的。”
小孩子就是不懂,寫網文的事,怎麽能說掙錢呢?
我一直說,網文作家只有加更、加更、加更的義務,而並沒有索要訂閱、票票、打賞的權利。
我看到有的作者他是這樣說的。
“這個月稿費扣稅扣了兩萬多,還讓不讓人活了。”
還有的作者是這樣說的。
“求求大家別再打賞盟主了,加更不過來了。”
說這種話的人是要向全站的撲街們謝罪的。
寫文嘛,就是要吃全勤,一天二十塊,美滋滋。
二十塊相當於三美元,比國際貧困標準整整高出了三分之一,你還想怎麽樣?
等等……去M記炸薯條一個小時能賺九塊錢,鹹魚一天寫上四個小時才賺二十塊?
9*8=72大於20
鹹魚:……
於是,今天買菜回來的時候,門口就又有一個小朋友在問我了。
“鹹魚叔叔,你在家寫網文到底能掙幾個錢啊?”
我自信的微微一笑。
“【哥哥】現在在麥當勞打工,一天能賺72,一年能賺26280,跪舔經理沒準還能混成領班,每天都有一份免費麥當勞當工作餐,朋友來了還能利用職權給他打個超級大甜筒。”
小朋友的眼神中寫滿了憧憬和羨慕。
“我以後也要成為跟叔叔一樣了不起的人。”
……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於是今天也要壓哨更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