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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輔》第一百一十九章 下馬威
“黃、王、覃、楊、潘、許、李,泗城七大土目家族全都來了。”岑凌說出這番話的時候,目光閃爍,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高務實倒是面色淡定,以他的身份而言,大土司值得注意,而土目嘛……再大的土目,如果沒有朝廷承認,那就永遠也只是個土目,沒有獨霸一方的權威。

  當然,所謂泗城州七大土目家族,這一路過來的時候,岑凌已經跟他說過了。

  大明太祖以後,泗城岑氏土司的勢力當時已經涉越紅水河北岸,轄境擴大,再劃甲分亭,由所屬頭目世襲土職。如黃瑪家族遷襯江以北的羅斛,當時有八甲三亭,王氏守桑即長雹十甲,覃氏、楊氏分守上林八甲,潘氏、許氏分守潞城八甲,李氏分守天峨二甲。

  各頭目世襲土職,各招佃戶,各撫其民,而聽製於土州,形成了泗城州從土知州,到頭目、甲目、亭目的政治與經濟相結合的統治體系。

  不過,泗城岑氏統治體系在高務實看來過於嚴苛。

  岑氏土司在泗城是按照他們自己的意願頒定賦稅課章的,不受朝廷制度限制,其征兵役民,裁斷民訟糾爭等權力,也是不受朝廷制度限制的。

  根據岑凌此前的介紹,在泗城州,凡是有民事糾紛鬧到州署除,土司除索取差役、開牌草鞋費以外,還要交一條長夫或數條長夫禮每條長夫禮折成製錢。

  有刑事案件到署,除膳食及開牌草鞋費外,還要交紅袍過山禮紅袍過山禮折成製錢、站堂捕案費全案、半案均折成製錢。受拘押的犯罪嫌疑人,要收取數量不一的入籠出籠錢。

  土司刑具行法,有手銬腳鐐、夾棍、皮鞭、鐵索、站籠、枷號等,名目很多。土民對土司的役使,不得違抗。

  土司限制土民居住、穿戴、行為規矩,不許土民建高屋,在同一地點土民建房一定要低矮於土司官族房屋不許騎馬出門,只能步行不許土民穿長衫馬袍、白色衣服,只能穿黑、灰、藍衣服不能撐傘趕圩,嫁女不能坐轎。

  土民不能與岑氏莊民同宴席,與莊民一起出門時,土民不能走在莊民前面。所謂莊民,某種程度上來說相當於家丁。

  土民不能進官辦學堂讀書,不得參加科舉莊民可以。土民見土司家族人,須半跪,見土司家人,須全跪,見土司則須匍匐於地叩頭。逢土司出巡,土民須在路邊叩頭迎送這一點和思明府土民給黃芷汀磕頭一樣。

  這條上山的山路不算很陡,但卻很長,雙方老遠就互相看見,結果迎面走了差不多半個時辰才碰上。

  巡按隊伍絲毫不停,不疾不徐地前行,而凌雲城的隊伍卻在離巡按隊伍約莫一裡左右時開始出現變化,大隊人馬分作兩邊,於道旁列隊。

  坐在馬上的七大土目也都下了馬,徒步向前迎來,在高務實的巡按隊伍靠近後,在一名四旬年紀的土目帶領下齊聲道:“泗城土州土目、凌雲城守備官黃瑪,攜泗城六土目參見按台,按台金安!”

  一邊說著,動作也不含糊,七個人齊齊下跪俯首磕頭。而他們身後立於道旁的狼兵也隨著他們的下跪而下跪。同時,七大土目是一叩首,狼兵們則是三叩首。

  這規矩並非朝廷的規矩,高務實也懶得去理,輕輕一夾馬腹,上前坐在馬上俯視跪在自己面前的七名土目,卻並不急著讓他們起身。

  七大土目都沒敢輕舉妄動,老老實實跪著。

  高務實看了一會兒,才用十分不滿的語氣問道:“哪個是黃瑪?”

  跪在第一位的那個中年人把身子再伏低了一些,大聲道:“下官黃瑪,請按台金安。”

  “你就是黃瑪?很好,本按有話問你。”高務實用漠然的語氣道:“本按既來泗城,泗城土知州岑紹勳為何不來迎接?”

  黃瑪動也不動,答道:“回稟按台,本州土知州岑公近年來身體不適,患病不能當風、不能見人,因此無法前來迎接按台,但已囑咐下官等人妥善接待,並代他向按台誠懇致歉。”

  高務實輕哼一聲:“不能當風,不能見人?這是什麽病啊?”

  黃瑪好像早有準備,答道:“回稟按台,這是中了一種瘴癘所致,此病可傳染傳染二字古已有之,患者需臥於淨室,背光背風不見生人,否則無病之人亦可染病,全身潰爛,不拘部位。”

  高務實翻了個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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