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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廚王》第23章夢想套餐
  吉它男有些疑惑地走過來,肖徹道:“跟你商量個事唄?我管你每天一午一晚兩頓飯,你呢,每天一午一晚分別在我店裡彈兩首曲,如何?”

  吉它男臉色一變,下意識搖頭。

  “為什麽不行?”肖徹問。

  吉它男手指在空中寫了“你唱”兩個字。

  靠!老子唱歌有這麽可怕嗎?肖徹感覺很無辜。

  “你誤會了,我只是想讓客人在吃飯時聽聽音樂,我喜歡這種氣氛。”肖徹解釋。

  吉它男一聽馬上點頭答應,作為一名無法開口唱歌的流浪吉它手,他的收入是微薄且極不穩定的,彈四首曲能換兩頓飯,至少可以保證不挨餓,所以毫不猶豫答應。

  “好,你先進來。”肖徹帶著吉它男來到一張空桌坐下:“稍等,我給你做飯去。”

  吉它男趕緊點頭致謝。

  肖徹剛進廚房一會,便聽到外面響起了吉它聲。

  是趙傳的《我是一隻小小鳥》。

  現實中的吉它男,很象歌裡的那隻小小鳥,想要飛啊飛卻總也飛不高,肖徹仿佛看到吉它男拚命想把心中的歌大聲唱出來,然而一切都是徒勞,無論再努力他也發不出一丁點聲音....

  來飯店吃飯的客人境況際遇各有不同,有人過得平淡安逸,有人意氣風發,也有人正落泊失意。

  於是有的人聽著音樂沒有什麽感覺,而有的卻一下觸動內心,隨著音樂,輕聲唱了起來。

  一曲罷,掌聲響起,客人中有個胡子拉碴形容頹廢的中年男子,眼睛已經濕潤。

  “先吃飯,吃完再演奏第二首。”肖徹給吉它男端上飯菜。

  菜是韭黃炒雞蛋,色澤金黃,香氣撲鼻,湯是紫菜蛋花湯,還有一大碗白米飯。

  “你彈得很棒,這是本店特別出品,夢想套餐。”套餐名字是肖徹臨時想的,因為他覺得吉它男是個有夢想的人。

  感受到肖徹笑容裡的鼓勵,吉它男點頭致謝。

  具有獨特香味的韭黃,與雞蛋是天生一對的組合,在肖徹妙手烹飪下更是鮮美無比,吉它男吃得無比幸福。

  很快把飯菜吃完,吉它男開始演奏第二首。

  吃完肖徹做的飯,吉它男心境似乎有了一絲微妙的變化,從吉它跳躍而出的音樂變得積極向上。

   Beyond的《不再猶豫》.....

  “誰人定我去或留,

  定我心中的宇宙,

  隻想靠兩手,

  向理想揮手....”

  音樂到第二段時,有人唱了起來。

  “問句天幾高心中志比天更高,

  自信打不死的心態活到老,

  wowohow..

  縱有創傷不退避,

  夢想有日達成,

  找到心底夢想的世界,

  終可以......”

  那個胡子拉碴形容頹廢的中年男子,無視周圍的側目,一直唱到整曲完畢。

  當吉它最後一個音符落下,全場靜默,然後便響起熱烈掌聲,還有人大聲叫好。

  唱歌的中年男子走向吉它男,跟他緊緊握手:“謝謝!謝謝!”

  又和肖徹握手:“謝謝老板,謝謝!”

  放下飯錢,然後昂著頭走了。

  肖徹知道一些對方的故事,因為早年不願意在事業單位混吃等死,而毅然決然地跳出編制追求夢想,但也許能力不夠也許運氣不佳,屢戰屢敗屢敗屢戰,直到幾乎輸掉一切....

  不過,

至少還有希望,有希望就有無限可能。看著那個遠去的背影,肖徹心想。  忽然有些吃驚,自己回到華夏才不到一個月,竟然越來越象哲學家?時不時地就會冒出什麽感悟來。

  這大概就是《廚王經》中欲證心廚,紅塵歷練的深意吧。

  這時,肖徹看到有環衛工人在門外打掃,那人是李合,李合對肖徹小店門前的衛生特別上心,經常打掃得一塵不染。

  肖徹起身進廚房,拿出一塑料袋的生曬蘿卜乾,出門交給李合。

  肖徹本不想收錢,李合不讓,來回推了幾下,硬塞下二十塊錢。

  “肖老板,見過我家浩然嗎?”李合每當提起兒子,滿是皺紋的臉上總是寫滿驕傲:“他說來過你的店吃飯,還說味道好得不得了。”

  “是嗎?”肖徹想了想,沒想起來,每天吃飯的人很多,他忙得要死,不可能記住所有人。

  李合隻好拿出手機,再次曬一下他那個引以為傲的兒子。

  “呵呵,你兒子長得真帥氣。”肖徹順勢奉承兩句。

  於是李合心滿意足地走到路燈杆旁蹲下,拿出早上準備的飯盒,吃了起來。

  因為無父無母,肖徹對李合這樣的慈父很是敬重,每當看到李合吃著些冰冷粗劣的飯菜充饑,總有想請他好好吃一頓的念頭,但每每又會把這種念頭壓下去,只怕李合吃過他的飯菜,以後就很難再咽下那些冷飯冷菜了,李合大概也明白這一點,從來沒有動過試一試肖徹廚藝的念頭,頂多向肖徹買些鹹菜下飯。

  .....

  傍晚六點,北鬥飯店裡悠悠響起了吉它的彈奏聲,來到這裡的客人,從此不僅可以享受到廚師精湛的廚藝,還能聆聽動聽的吉它音樂。

  吉它男叫方浩,出生於山區一戶貧困之家,是天生啞巴,自從一次無意中在電視上看到了搖滾歌手汪峰的表演,便無法自拔地愛上了音樂,直到幾年前毅然走出大山,背著吉它踏上尋夢之旅。

  然而夢是美麗的,現實卻是殘酷的,流浪幾年,別說實現夢想,就連生存都不輕易……

  “浩然,鹿兵很難得才來順陽開一次演唱會, 無論如何我都一定要去看,我還要找他簽名,跟他握手,擁抱!”說話的是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女,神情充滿向往,儼然是狂熱追星族。

  少女所說的鹿兵,正是華夏近年炙手可熱的偶像明星,花樣美男,更是無數青春少女心中的白馬王子。

  “我聽說門票挺貴的,一張起碼要七八百呢。”少女對面是一個年齡相仿的少年,說起演唱會的票價,面有難色。

  但少女仍不依不饒:“我不管,你如果買不到票,那我就跟張地一起去,張地中午已經約我了,還是前排的票呢!哼,如果連女朋友看場演唱會這種小願望都滿足不了,你憑什麽說愛我?”

  少年急了,小聲道:“小蓉,我當然愛你。”

  小蓉鼻子一皺:“哼,不要光是嘴上說,愛我你就要好好表現。”

  這對小情侶你一言我一語說著話,全然不知身後有一雙眼睛在看著他們。

  肖徹已經認出來了,這個叫浩然的少年,正是李合讀高三的兒子李浩然,少年五官依稀有父親的影子,但長得高大且帥氣,加上成績不錯,在學校裡應該是很受女生青睞的類型。

  李浩然在小女友的步步緊逼下,終於咬咬牙:“你別急,讓我想想辦法吧。”

  “這還差不多。”小蓉終於露出了笑容。

  “小蓉,我去下洗手間。”李浩然說了一聲,走進飯店的廁所。

  關好門,李浩然內心一陣天人交戰,最終還是拿出手機。

  “浩然,什麽事?”那邊響起父親慈愛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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