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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堅傳奇人生》第六百五十章 因一萬美刀錯失的機會
有人想要操縱輿論,以國內民眾的反戰思想來限制他名下的軍火公司發展,還要往他身上潑髒水。

那麽李子濤就攪渾這潭水,把公眾的關注點轉移到另一件事上,從美利堅誕生以來就從未結束過的‘種族歧視’上。

一名白人的妻子,在懷孕的情況下被人當街焚燒,她的丈夫成了‘凶手,’並且做了8年的牢。

在出獄後他找到當年的凶手,兩名前3K騎士團成員,並且在紐約時代廣場親手射殺了他們。

這個故事夠不夠精彩,不夠的話,再配上新聞集團的軟文和他們當年的生活點滴怎麽樣?

能夠找到麥可爾,還要感謝李子濤手下的軍火販子,林肯·巴羅斯。

匪徒幫的老大,綽號‘金錢’的林肯,當年曾經和麥可爾做過獄友,聽說過他的事情。

在得知李子濤需要一個大新聞的時候,他敏銳的想到‘麥可爾’這個名字,並且親自讓牢裡的兄弟聯系了他。

就這樣,麥可爾得到了仇人的所有信息,還有一個承諾,‘洗刷冤屈,讓人們知道這些惡魔對你做了什麽。’

麥可爾不在乎自己能不能活下去,早在妻子被焚燒,他被關進監獄的時候,他就已經死了,活著的只是一具軀殼。

現在,他隻想讓人們知道,當年究竟發生了什麽。

“那天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我本打算帶她去餐廳慶祝,我在她最喜歡的餐廳定了位置,

但我出門的時候忘記帶錢包,所以我讓瑪蓮娜在車裡等我...當我再次出門的時候,我聽到了她的尖叫,

透過樹枝我遠遠的看到,有人抓著她的手讓她無法動彈,接著透明的液體被倒在她的身上...

有人點燃了香煙,他帶著三角尖頭帽,穿著3K黨白色的袍子,我預料到要發生什麽,我拚命的跑,拚命的向她衝去...”

正在陳述的麥可爾變得激動起來,他的眼眶裡寫滿痛苦,眼淚如雨般揮落:“他們松開了她,接著燃燒的火柴被仍在她的身上,火瞬間包裹了他的全身...

我的身體開始顫抖,雙腿發麻,我被絆倒了,我聽到了瑪莉蓮的尖叫,我看到她在掙扎,燒焦的手指向我伸來,

我聽到了她痛苦的求救...啊,我要殺了你們,殺了你們。”

帶著手鐐和腳鐐的麥可爾瘋狂的向聽證席咆哮,瘋狂的樣子嚇壞了聽證席的白人。

他的雙眼不像是人類的,而是像野獸般殘忍無情的碧綠色,想要撕碎在座的每一個人。

看到所有人的臉都變了顏色,就連主持審判的大法官都不禁伸手在額頭和胸前劃起十字架,李子濤面無表情的離開。

“BOSS,所有黃金都已經運回來了。”離開法庭到門口,就聽到丹尼帶給他的好消息。

他的黃金從波蘭運回來了,他的洛杉磯城市銀行,現在也有5噸黃金儲備。

5噸的黃金儲備量,在35年是一個不小的數字,AD-B在印尼的Grasberg露天銅金礦開始出礦。

李子濤正在考慮要不要提高黃金儲備,為將來的布雷森頓體系做點準備。

等到二戰結束後,美刀成為國際貨幣標準,哪個國家不需要外匯和黃金,到時候出手這些黃金必定能大賺一筆。

“讓從AD-B手中購買一定量的黃金,先按照每年一噸的量來購買吧!”李子濤邊走邊說,身旁的艾娃連忙記下。

剛剛結束休假的她看起來精神煥發,到處旅遊、購物、散心,由李子濤私人報銷的帶薪休假不要太爽。

“對了,有近期的華盛頓郵報嗎?”坐在車上,

李子濤想要了解一下近來華府的動向。“哈,我們的總統先生又讓大法官們教訓了。”看到上面的頭條,總統新政遭到最高法抵製,李子濤就忍不住笑出聲來。

這是羅斯福上台後的第幾次,他都有點數不清了。

最高法的保守黨就喜歡和羅斯福作對,甚至在他上台後,斷言;他會毀了美利堅,讓國家就此分裂。

但羅斯福還是順利上台了,接著就是連續三次的消減退伍軍人和司法人員的待遇和退休金問題。

原本上了年紀的范德文特大法官和薩瑟蘭大法官,在他上台後是有退休的打算的。

一旦兩人退休,也就是說羅斯福能夠得到最高院兩名大法官的提名權,借勢找到與自己理念相同的支持者。

但國會偏偏在這個時候,消減了大法官的退休金額。

每年10000美刀,在這個年代是一個不小的數額,范德文特和薩瑟蘭大法官的身體一直不好,常年泡在藥罐子裡。

消減退休金對他們來說是一個打擊,就因為這件事,兩人放棄退休的打算,咬牙堅持在最高法的位置上死活不走。

近期,以麥克雷諾茲、皮爾斯、范德文特、薩瑟蘭為首的四位保守派大法官,聯合搖擺的羅伯茨大法官組成多數派,持保守意見的他們多次否決羅斯福的新政理念。

而對此羅斯福竟束手無策,他只能無力的看著最高法內的9位老人扼殺他為改變這個國家做出的所有努力。

法官是一個古老的職業,有著深厚的歷史傳統和學識背景,往往傾向保守,不會輕易被輿論左右。

而美利堅的法官更有制度保證他們可以無視民眾和輿論的壓力。

於是,他們固守多年以來的信念,堅持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制度,堅持嚴格限制政府的權力。

其中最堅持的是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和完全的契約自由。

以案列來形容,紐約州的麵包作坊老板,要求工人每天工作10個小時以上,這違反了當地政府的最高用工法。

老板因此被罰款,但他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認為政府剝奪了他和工人的契約自由。

然後,最高法支持他的主張,並寫下‘訂立與企業有關的合同的一般性權利,是受到第十四憲法修正案保護的個人自由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州法院的規定是違憲的,它是錯誤、不成立的。

還有美利堅西部大開發時期,修建鐵路時,鐵路公司開除表現優異的公會成員,鐵路公司因此被起訴。

但當官司打到最高法時,大法官們再次站在企業方的立場,宣稱‘憲法賦予鐵路經營者的用工自由不容剝奪。’

這樣的案例數之不盡,但凡涉及到企業有關的官司裡,最高法基本都站在企業的立場上。

對此李子濤倒是挺願意看到的,相信他的同僚們也很希望看到,但不得不說這對於市場來說是個災難。

勞資雙方頻頻爆發的衝突,大罷工,工人容易遭到煽動的事實,都有最高法的責任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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