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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動漫世界》第一十二章 收服阿福
  “這是螳螂拳!這是蛇形步!這是蓮花飄!這是蠍子掌!”

  “這是……”

  阿福嘴裡騷話不斷,再配合著他攻擊的招式,威力相當的驚人!

  “騷話王太恐怖了,聽到那些騷話,我覺得有些頭暈……”林秋嘀咕了幾句,然後果斷使用轉進戰術。

  他可不想硬接騷話王的攻擊,必須想個辦法。

  此時,再使用【格鬥術】對戰阿福,說不定會被他的騷話攻擊到,所以只能使用【氣魔法】了。

  剛好想要看看氣魔法的威力,就碰到了一個靶子。

  阿福真是一個好人呐!

  “嘗嘗我的……飛鶴捕蝦!”阿福大吼一聲,猛地朝林秋撲了過來。

  林秋及時躲開,逃到了小巷子的出口。

  他站在原地不動,臉上露出蜜汁自信的笑容,抬起一隻手,掌心對準阿福,低喝道:“是時候展現真正的技術了!阿福,吃我一招掌心雷!”

  “哼!”阿福冷哼一聲,臉上露出不屑的表情,依舊朝著林秋猛撲過去。

  什麽掌心雷,不過是騙人的東西罷了,難道還能嚇到我黑虎阿福?

  我,黑虎阿福,無敵!

  阿福對自己的實力有著蜜汁自信。

  他相信自己是最強的。

  沒有人能打得過黑虎阿福,就算打得過,也要被他的騷話乾掉。

  但他很快就被現實打臉了。

  “臥槽!”

  黑虎阿福大罵一聲,然後猛地停了下來,立馬蹲了下去,並且雙手抱頭,老實的蹲著不動,一副“我認輸了,別揍我”的態度。

  而就在阿福蹲下去的同時,一道紅光從阿福的頭頂飛了過去,最終撞在了小巷深處的一個垃圾桶上,然後“轟”的一聲巨響,垃圾四散而飛,幾根菜葉子落到了阿福的頭上……

  這就是傳說中的掌心雷爆發後的威力!

  當然了,林秋不會掌心雷,他所做的,只不過是把氣聚集到掌心,然後再爆發出去。

  很簡單的一種對氣的運用方式,但表現出來的卻像是掌心雷,威力的大小,取決於聚集的氣的多寡……

  林秋剛才打出的那發掌心雷,威力不是很大,打在人身上,也不一定能打死,倒是能用來裝逼。

  這也算是意料之外的驚喜啦。

  “我擦嘞!”

  在垃圾飛過來之前,林秋就跑出了小巷子,他可不想接受垃圾的熏陶。

  此時,阿福的形象非常的糟糕,就像是從垃圾堆裡走出的男人,全身山下散發著讓人惡心的氣味。

  不用說騷話,就足以打倒人了。

  林秋重新走回小巷子裡,來到阿福的身前,看著形象糟糕的阿福,強行保持鎮定:“現在相信我了吧?”

  “阿福,你願意為我工作麽?”

  “願意!願意!”阿福連忙說道:“阿福願意為您效勞,我的主人。”

  我的主人?

  你妹呦,你這個糙漢子叫我主人,我怎麽有種想吐的衝動,要是個萌妹子叫我主人還行,你就算了……

  林秋深深地看了阿福一眼,心裡有所懷疑,這家夥該不會想要惡心死我吧?

  不過,仔細的想了想,阿福還沒有那個智商……

  “阿福,以後不許叫我主人。”主人是萌妹紙叫的,林秋在心裡補了一句,然後對阿福說道:“以後叫我老大。”

  “好的,老大。”阿福說道。

  “跟我走吧,老大帶你去發財。

”林秋說道。  “是,老大。”阿福激動的站了起來,那濃鬱的氣味頓時朝著林秋撲去,差點沒讓他吐出來。

  “阿福,先換身衣服吧。”林秋說道。

  “啊?”阿福有些驚訝,沒想到老大這麽關心他。

  “換身衣服,洗個澡,你身上的味道太濃了,這樣的手下帶出去,我會丟臉的。”林秋說道。

  阿福:“……”

  怪我咯?垃圾不是你弄過來的麽?

  “走吧。”林秋率先走出小巷子,然後帶著阿福去了一家小旅館,讓阿福洗了個熱水澡,再換上一身乾淨的衣服……

  阿福穿上新衣服,頓時精神抖擻,加上凶悍的肌肉,一個絕對意義上的惡漢出現了。

  “老大,我們去哪裡發財?”說起發財,阿福就激動了起來,他甚至主動提議:“是去搶銀行,還是搶便利店?”

  林秋:“……”

  你腦子裡想的都是些什麽,搶銀行,搶便利店,這麽作死的想法,難怪你會加入黑手幫?敢情你天生就是個邪惡分子!

  “不搶銀行,不搶便利店,我們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不要做這種明顯就是違法的事。”林秋語重心長的勸說道:“阿福,你要記住,我們是好人。”

  阿福撇了撇嘴,心裡有些不屑。

  見鬼的好人,老子是壞蛋,無藥可救的壞蛋!

  “當然了,好人也是能發財的,上天還是鍾愛好人的……”林秋話鋒一轉,說道:“我們去搶小混混,他們可都是有錢人,這比你搶銀行或者搶便利店好多了。”

  “我們這樣的行為,不叫搶劫,而是為民除害!”

  阿福懵逼了。

  搶小混混就不是搶了麽?

  “我不覺得小混混有錢。 ”阿福說道:“我也搶過很多小混混,但沒搶到多少錢……”

  “那是因為你搶錯了人。”林秋打斷道:“不是每個小混混都有錢的,你要學會認清小混混中的有錢人,跟我來,今天老大就教你一招,什麽樣的小混混有錢……”

  “哦。”阿福應了一聲,然後跟著林秋走出了小旅館。

  舊金山的夜晚不是很平靜,有很多小混混在街上亂逛,林秋帶著阿福,沒費多大勁就找到了一群小混混。

  “阿福,去打倒他們!”林秋命令道。

  阿福很聽話的上去了,一連串騷話過後,小混混倒地不起。

  “老大,我完成了任務,可是他們不像是有錢的混混啊。”阿福有些疑惑的問道。

  “我當然知道他們沒錢了,但他們知道有錢的混混在哪裡啊。”林秋說道:“阿福,你去問問他們,讓他們說說有錢的混混的地址,我們去搶那些有錢的混混。”

  “哎,我怎麽沒想到這個辦法?”阿福驚歎道。

  林秋笑了笑,心道,就你那沒救了的智商,怎麽可能想到呢?

  之後,林秋帶著阿福搶了幾個有錢的混混,發了一筆橫財,也給舊金山的夜晚造出了一個傳說——在夜晚降臨之後,一個年輕人帶著一個肌肉壯漢,到處打劫小混混,所過之處,輕則錢財不保,重則身體殘疾……

  這個傳說,在小混混們中廣為流傳,並且被用來開玩笑,卻是林秋沒有想到的,他安排好了阿福,給他找了個住處,讓他隨時待命,然後就回到了老爹古董店,繼續潛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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