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起紙飛機笑了笑。
那邊傳來狗肉的嗚咽,好像在抗議采薇不守信用,說好的看誰先眨眼睛呢?
屍鬼問他王將軍出了什麽事。
唐岩把外面發生的事情簡述一遍。
“約翰遜嗎?我很想見識一下這個來亞洲大陸尋親的美國佬是一個怎樣的人。”
“那好,晚上八點你同我去流浪客酒吧。”
“我也要去。”采薇看著他的眼睛說道。
唐岩當然舍不得拒絕她,點頭答應下來,完事突然扭頭看向陽台,“你不能去,老老實實在這裡看家。”
狗肉嗚咽一聲,耷拉下腦袋與尾巴,一副受到冷落的樣子。
………………
傍晚時分,唐岩帶著譚真與采薇坐上一輛改裝皮卡車,離開美心罐頭廠駛向寶石城。
他們沒有第一時間前往流浪客酒吧,先到夏新的住處暫歇,談了下濟城發文後各方勢力的反應,還有焦同志接替王明職務後發生的一系列改變。
直至晚上7:30,他告別夏新,帶著采薇與譚真前往集貿市場。
來到粉紅天堂門口的時候,唐岩在那裡站了好一會兒,確信裡面的姑娘的確有一波大換血。
譚真開玩笑說他吃著碗裡的惦記鍋裡的。
唐岩還沒等說話,那邊采薇伸出左手挽住他的右臂,用一種飽含警告意味的目光看著屍鬼。
“好可怕……”屍鬼嘴上說著可怕,臉上卻沒有半點害怕的意思。
唐岩說道:“我有一件事一直很好奇。你們屍鬼……到底能不能……嗯,你懂得……”
屍鬼的臉陰的幾乎能滴下水來:“我不懂。”
唐岩帶著采薇往前面走去,一面頭也不回地道:“那麽激動幹什麽,我又沒想從你身上得到答案。”
就在他說完這句話後,女孩兒回頭看了屍鬼一眼,用一種不含感情的語調陳述事實:“唐岩,譚真的表情很難看,他是不是病了?”
屍鬼能生的病只有一種,那就是燒壞腦子變成狂屍鬼(活屍)。
譚真覺得自己距離那一步不遠了。
他分辨不出采薇是真的擔心他,還是故意那麽說,給他造成一萬點暴擊。
總之……前面一對狗男女!
“你們……”他恨的牙根疼,卻不知道該用什麽話反擊。
這時有從旁邊走過的人認出唐岩的身份,嘴裡發出一聲聲驚歎,眼睛射出一道道精光。
“是唐岩……”
“快看,是唐岩……”
“還有,天哪!這就是他在廣播裡說的一生所愛?”
“好漂亮的女孩子。”
“怪不得他對白寡婦沒有一點興趣……”
“那是自然,試想你的家裡有一位顏如玉,還會去找爛黃瓜嗎?”
在廢土的夜色下,寶石城的街市中,采薇好像一粒綻放七彩光芒的水晶,十分明麗,分外清純,粉紅天堂門口站的姑娘們被她狠壓一頭。
唐岩的相貌放在人群裡只能說很平凡,但是對於寶石城的人來講。如果說采薇是夜空下最美麗的水晶,唐岩就是水晶旁邊那尊樸實無華的王座。
也有人注意到二人背後滿面恨容的屍鬼。
“屍鬼……”
“屍鬼?他……是譚真吧?”
“譚真?代替船老大的那位?”
“不是他還能有誰?”
“他的表情真不可愛。”
“我很好奇剛才唐岩跟他講了什麽?”
“……”
在周圍人的議論聲中,唐岩三人拐入左邊街區,走進一棟燈牌璀璨的建築。
流浪客酒吧其實就在粉紅天堂南邊,如果說後者是釋放身體壓力的場所,前者就是釋放精神壓力的場所。
像生活在寶石城最底層的人,他們拿不出多余的錢去找女人,但若說喝一杯什麽的,還是負擔的起的。
於是流浪客酒吧成了整個集貿市場夜裡最熱鬧的地方。
核子戰爭以前那個時代,這片大陸沒有酒吧這種娛樂場所,只有飯館、酒店一類可以喝酒的地方。
其實就算是當前環境,酒吧在這片大陸也不多見。
寶石城作為偏遠小城之所以有酒吧存在,最關鍵的原因是約翰遜住在這裡。
寶石城不大,居住環境相對逼仄,居民與居民之間可以用“抬頭不見低頭見”來形容。
按照華夏傳統文化,喝酒這種事一般都是邀上三五好友,沽一壺好酒,點幾道好菜,大家把酒言歡,戲說身邊事。
核子戰爭爆發後,一般人連日常吃的、穿的、住的都無法負擔,更不用說擺宴邀請眾位好友閑談。
約翰遜在寶石城住下後把歐美世界那一套搬了過來,建成一座西方酒吧,裡面供應的酒品大多是西方過來的威士忌、白蘭地一類。
因為可以按杯賣,也無需配菜,故而從人均消費程度來講比在酒店、飯館吃的性價比高很多。
一開始很多人喝不習慣,畢竟不是本土酒飲,後來喝的次數多了也就適應了,而流浪客酒吧的生意也越來越好,人流越來越旺。
唐岩與采薇進門的時候時間還有些早,酒吧裡沒有多少人,角落裡有一位帶著墨鏡的男子在玩弄手上的小方杯。
唐岩注意到那人頸部的傷痕,如果部位再往前一點,或許便不能坐在這裡喝酒,而是躺在黑暗逼仄的地穴裡感受泥土的芬芳。
另一邊的桌上坐著一個剃光頭的中年男子,對面是個衣著妖嬈的妙齡女郎,從手腕上菊花狀口紅印記來看應該是粉紅天堂的姑娘。
剛來寶石城那會兒夏新曾經跟他講過,粉紅天堂的姑娘有兩種。
一種是簽了賣身協議的女奴,另一種是簽了分成協議的女性?工作者。
想來眼前的女人屬於後者,有相對較高的自由度。
進門不遠的地方就是吧台,吧台裡面是一個紅木酒櫃,上面擺滿了來自西方世界的酒水,不過角落裡也有本地白酒。
穿著馬甲、皮靴,扎著蝴蝶結的侍應生站在吧台裡面擦著手上的高腳杯,看到唐岩三人進門非常有禮貌地笑著點頭。
在吧台前面的高凳上坐著三個男人,背對大門不知在講些什麽。
譚真從後面走進來的時候,一名侍應生邁步過來。
屍鬼不認識那名侍應生,唐岩認識,正是清晨送王將軍回去的人。
“您來了。”侍應生很恭敬地問候唐岩,當視線在采薇臉上掃過,眼底有驚豔的光彩浮現。
“嗯。”唐岩點點頭。
侍應生很快回過神來,趕緊引三人到右側一張空桌坐下,然後打量一眼對面的時刻表,帶著歉意說道:“約翰遜先生有飯後散步的習慣,一般會在8時前回到酒吧,還請三位稍候片刻。”
現在是7:42,距離8時還有不到20分鍾。
唐岩點頭說道:“好,我們等他一會兒,你去忙吧。”
侍應生轉身離去。
不大的功夫他又走回來,右手拖著一個盤子,上面放著三杯酒。
唐岩跟譚真的杯子方方正正,裡面是琥珀色酒液。
采薇的杯子握柄細長,杯口呈三角形,裡面還放著兩粒綠橄欖。
侍應生做了一個慢用的手勢,轉身離開。
唐岩看看面前放的酒杯,表情有些遲疑他在想要不要喝。
雖然約翰遜對雷娜、王將軍有些恩情,但是人心隔肚皮,天知道那所謂的“大買賣”是什麽內容。
在軋鋼廠那會兒,因為曾華與大劉關系不錯,他也把大劉當成朋友,不謹慎的結果就是險些讓命根子變成周文馨的藏品。
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對於陌生人遞來的東西可不敢隨便吃喝。
“不懂了吧,這叫波本酒,也叫威士忌。”譚真終於找到扳回一局的機會,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又指著采薇面前的杯子說道:“那是雞尾酒杯。”
“……”
唐岩懶得跟他一般見識,從屍鬼的反應看出酒水沒有問題,跟著提杯輕輕抿了一口,一股子濃重的泥煤味往嗓子眼兒鑽。
采薇端起雞尾酒杯,隻一口便喝了個乾淨,完事拿出杯底的綠橄欖,迎著譚真無奈的目光放進嘴裡。
她笑的很清甜,像加了冰的氣泡水。
屍鬼趕緊移開視線,望向吧台那邊獨自飲酒的墨鏡男。
絕大多數人類女性看見他這張臉不是一臉嫌棄就是落荒而逃,沒有一個人會像她這樣微笑以對,眼睛裡沒有厭惡,也看不到恐懼。
這讓他想起一個人,一個不願意想起,不願意觸及的人。
他舉起杯子,把裡面的酒水一口氣喝下去。
唐岩看出他的情緒有劇烈波動,不由問道:“你怎麽了?”
譚真沒有跟他講心事,對吧台那邊獨飲的墨鏡男拋去一個眼色:“如果我沒有猜錯,那個人應該是雲蒙傭兵團的雇傭兵。”
“雲蒙傭兵團?”唐岩皺著眉頭喝了一口酒,這讓他想起田蕾的事情。
那個身世可憐的女孩兒正是因為雲蒙傭兵團的惡行,最終淪落到奴隸販子手上,被賣給粉紅天堂。
從時局角度來講,雲蒙傭兵團是一支活動在濟城至琅琊聚居地區間的傭兵團體,比較寶石城的黑手傭兵團要強大的多。
外界講雲蒙傭兵團十分守信,只要客戶付足銀錢,他們便會想盡一切辦法滿足客戶的需求,從來沒有毀約、拖延、欺詐等情況發生。
然而根據田蕾的講述,雲蒙傭兵團的人拿走了她父母的研究成果,卻沒有遵照約定與吳西聯邦共和國的人戰鬥,反而將她賣給了奴隸販子。
是田蕾在撒謊,還是雲蒙傭兵團欺世盜名?
還有,雲蒙傭兵團的人來寶石城做什麽?這裡可不是他們的活動區域。
就在唐岩眯著眼睛思考有關雲蒙傭兵團的事情的時候,門口閃進一個人來,與那名侍應生說了幾句話後直接朝著三人所在位置走過來。
“唐先生?”不地道的普通話將他驚醒,看向站在桌前的男子。
“我是流浪客酒吧的老板,你可以叫我約翰遜。”說話的同時,男子伸出右手。
大鼻子,很醒目的大鼻子。
好像歐美人都有一個性感的大鼻子。
大胡子,從鬢角一直鋪滿下巴的大胡子。
好像歐美人很喜歡蓄胡子,一點不認為那叫邋遢,反而認為是性感。
總之約翰遜最讓人過目不忘的地方就是他的大鼻子與大胡子。
當然,他的嗓音也很有特色,十分低沉,渾厚有力。
“唐岩。”唐岩站起身跟他握了握手,然後介紹自己的同伴:“她是采薇,這是譚真。”
“采薇小姐,很高興見到你。”約翰遜沒有像電影裡的外國人那樣親吻她的手背,只是很有禮貌地用指尖觸碰她的掌心,然後轉向譚真,毫不在意屍鬼醜陋的皮膚,跟他用力地握了握手:“你好。”
譚真盯著他的眼睛看了一陣才松開右手,回了一句:“你好。”
見禮完畢,約翰遜打量一眼身後。
侍應生正在與新來的客人交談。
他沉吟一下說道:“這裡不是談話的地方,三位跟我來吧。”話罷推開旁邊一扇小門,進入後方走廊。
唐岩三人從坐位起身,跟在約翰遜身後往前走。
當嘈雜的聲樂被房門掩蓋,譚真說了一句話。
“外面那些擺件都是西方世界的東西吧,我很好奇你是通過什麽渠道搞來的。”
波本酒、白蘭地、雞尾酒杯、酒吧椅、腰門、綠橄欖……這些東西放在核子戰爭前的琴島市可是很偏門的東西。
在核子戰爭結束後的廢土時代,約翰遜能夠建成這麽一家歐美范兒十足的酒吧絕對不是一件容易事。
咚……
腳步聲在樓道口停止。
約翰遜回頭看了屍鬼一眼:“我想……寶石城裡的人應該都知道我來自什麽地方。”
就像他說的一樣,絕大部分寶石城居民都知道他是什麽人,有什麽故事。
約翰遜是一個美國人,他之所以遠渡重洋來到亞洲大陸,目的是為尋親……反正別人問他為什麽來到異國他鄉,他是這麽回答的。
約翰遜的高曾祖父(曾祖父的祖父)在核子戰爭爆發前是美軍的一名空降兵,參加過對華夏國的戰爭,空降於內陸地區。
很可惜這次行動沒有成功,華夏國軍方擊潰了美軍部隊,很多空降兵被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