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爾摩老城,不少北日耳曼風格的建築,安謐而清冷。街道並不清冷,遊人如織,不少東方面孔。
陳燦和唐妍街上散步的時候在想,如果自己成為世界聞名的巨星了,是不是以後只能在人煙稀少的郊野鄉村散步了呢。目前不是,所以在國外可以放心的在大街上走來走去,不用什麽遮掩,雖時而有華國的遊客,也可以很快離開其視線,不至於被周圍的人圍起來觀看。
唐妍是來談合約事情的。
陳燦所說的“偶像化明星”對她來說很有吸引力,因為她已經26歲了,這個年紀還沒步入二線明星的行列。雖不算失敗,相比大學的同班同學而言;但也算失敗,相比周圍的閨蜜而言。
她知道自己的優勢和劣勢,一個26歲的人還不清楚自己的優劣勢,那這成年一年的七八年白活了。
她的優勢是臉蛋,長得漂亮、鄰家氣質令人親近。劣勢是內在和外表並不一致,演技什麽的相對來說弱很多。不算花瓶,但也不算演技派、實力派。不說和唐然比,就是相比楊蜜,她的演藝能力都要弱很多。
相比楊蜜,她更合適簽約燦然。她不是北派的,人際關系什麽的也多在南邊。所以即便沒有楊蜜的鼓動,她也會考慮一下自己的出路問題。東煌經紀雖強,有名有實力的演藝人也多,她排不上號。
換一個經紀公司,對於現在的她而言更應該謹慎。不是私人關系怎樣就可以的,不如唐然幹嘛不簽約燦然呢?目前來說,燦然給不了唐然所需要的資源,所以簽約燦然等於自斷前程。唐妍不一樣,她所需要的資源比楊蜜還要低一層,目前的燦然是有這個實力去滿足的。
因而,相比楊蜜描繪的未來,她更在意陳燦承諾的東西。
二人很快逛完老城,來到斯德哥爾摩市政廳,在外面二人一邊休息一邊聊天。
“是這樣的,作品是一回事,形象經營是一回事。”陳燦道:“一個產品,製作者想要它在市場上取得成功,那麽一定是要推廣的。傳統的藝人,是口碑相傳的模式,這種方式粉絲的穩定性強,缺點是傳播速度慢。如果把一個明星一個藝人,當作一個產品去經營,那麽跳出了之前的藩籬,從更廣的層面思考問題,你會發現,我們能做的事情很多很多。”
陳燦指著市政廳道:“你看,華國人很少知道這麽一個地方,很少知道諾獎是在這被公布的。從市場的角度來說,諾貝爾獎是一個非常成功的營銷,大家都以此為榮譽,即便是完全不關注科技的人,也會知道它的價值。”
“那麽,是這種事情,今天才有的嗎?並不是。巴黎的藝術家,紐約的藝術家,都少不了營銷,不少名家都是營銷出來的。很多人,你知道他是藝術家,但是他的作品什麽的你並不知道,或者知道也不欣賞。但這並不影響他在你心中的地位。”
唐妍聽得迷迷糊糊,似懂非懂。
“你看,比如某個女明星范什麽的,經常出現在媒體的頭條,都不是什麽大事。是她這個人很火嗎?並不,媒體吹噓她為什麽一線,其實我們都知道二線而已。為什麽這些媒體願意這麽鼓吹?拿錢辦事而已。”
陳燦有點感慨:“市場如此,媒體人已然如此,拿錢辦事。之前是按照事情來,現在是按照錢來。你給錢就給你曝光度,給你熱度。所以,即便你沒什麽廣為人知的作品或者公眾層面火熱的作品,你人仍然可能知名度甚大。”
唐妍點頭:“這個我懂,就是維持在公眾視野的存在,刷存在感。大家知道你,那麽你的商業價值就高一些。很多網紅也是這樣的。”
“正解!還別看不起網紅。明星也需要成為網紅,他得跟著媒體走,媒體都轉到網上了,越來越多的人習慣從網絡上獲得信息,那麽你就得在網絡上曝光。之前的四大娛樂報刊,你可以都不管,但是社交媒體你得存在。”陳燦道。
接下來的幾年是什麽時代,就是一個“段子手”人設都可以使得一些明星煥發第二春、甚至躍上一個之前未曾到達的台階的時代。
陳燦詳細分析了偶像和明星之間的區別,唐妍在這方面認識不多。
偶像明星化,這是發展的選擇,比如陳燦,逐漸從之前和粉絲關系、距離很近的偶像變成有一定距離的明星。
明星偶像化,一些沒那麽成功的明星,不足以成為傳統意義上表率的偶像的明星,可以選擇通過以自己為作品,打造屬於自己的富有魅力的人設,讓人喜歡你。那麽相應的你的市場價值就會高很多。
比如一些網紅,既不是明星又不是偶像,但是有明星效果也有偶像價值。知道喜歡其的人會關注其,那麽這就可以為其帶來不少的市場收益。早一代的網紅,芙蓉姐姐之類的,那種靠著大放厥詞獲得關注的網紅已經過時。
下一代的網紅,滿足的不只是人的獵奇心理,外表什麽的一定過關。根據陳燦未來十年的經驗,男的網紅不少長相一般的,但是女網紅大部分外表都可以。會唱歌,會說單口相聲,能**之類的。
“簡單來說,就是把你的生活給大眾看,因有你這樣的外表,即便是做個飯什麽的也是很有魅力的,觀眾也會喜歡的。哪怕你不會做飯,喜歡吃,吃貨也是人設。有這些諸多的魅力標簽在、就是人設,你當然會引起更多人的關注喜歡。”
陳燦在這行不大喜歡炒作什麽的,但是這是市場手段,有時還真得如此。不過只要不那麽惡俗,一般的炒作他能接受的。
所以藝人就看背後的經紀公司的實力了,以後是流量經濟,你有流量你的市場價值就高。行業內的人直接說了算的情況,會改變不少。
晚飯過後,唐妍基本同意了陳燦的判斷。她並不笨,自己想不通的問題看不清的形勢,別人能如此,她是能接受的。
只是有一點,她不太理解,“為什麽一定要單身呢?”
這是合約的條件之一,四年內唐妍不能戀愛。她感覺自己簽的不是明星合約而是偶像合約,而且是剛出道的偶像合約。戀愛禁止?不說滑稽吧,令人覺得怪異。
因為作為一個明星,只要你小心謹慎,而且你名氣沒那麽大,想要不讓自己戀愛的事情為大眾所知,並不是一件很苦難的事情。
而且她已經26歲了,這個年紀,沒點情感需求,是可能的嗎。
“原因有二,”陳燦解釋道:“第一,如果你想聚集一批足夠喜愛你的人,就是狂熱吧,那麽你得是能滿足他們內心深處渴望的偶像。就是說,你得付出這些。如果你戀愛,當然也有人喜歡你,不過未必會那麽強烈。因為粉絲一想,哦,她有男朋友,就不會投入那麽高,你懂的吧。”
所以明星的粉絲多,但是狂熱的粉絲並不比偶像多多少。
“第二,戀愛這個事情,是很消耗時間、精力的。我們希望我們公司的員工,在事業大進步的階段,要專注於事業,不能其它事情耽擱了。這更好懂的吧?”
唐妍思考一番,“如果我能保證所有的工作都能很好完成呢?”
陳燦很堅決,“這個問題不能談。你和楊蜜是不一樣的。我不認為你是那種情感不會影響到工作的人。而且醜話說在前頭,如果發現這種事情,不用證據,就是公司判斷你違約此事,那麽在合約結束之前你將會被冷藏。”
“你解釋的原因我都理解,可我還是不懂,一定要如此?是不是以後公司簽的人也要如此,還是這條只針對我?”唐妍迷惑不解。
陳燦很有誠心,道:“我們公司目前簽了三人,你會是第四個。楊蜜不用說,她本就沒走偶像這個道路。李詩情,嗯,你不知道是哪個,一個女團的成員,她的影視合約經紀簽在我們公司。李詩情是偶像,當然要遵守這個規則。所以,不是針對你,但也可以說是針對你。”
那麽,為什麽要是四年?
“如果作為一個偶像,四年沒有成功,那麽基本也不會有什麽大的成功。可以看作一個產品的市場推廣周期。 過了四年,該有的粉絲基本有了,在推廣效果也不大。那麽就該轉型了,不能只是偶像。自然而然,戀愛禁止這個事情就可以放開。”
可是,這些於26歲的人也行?
“26歲年齡也不算大吧。30歲開始事業高峰的人在我們這行比比皆是。目前的八妃,30歲以下的三人而已。當然,你未必能到達這個高度。可能二線明星的巔峰就是你的上限。但沒關系,登上這個台階,你可以維持這個咖位到40歲。”
唐妍松了一口氣,並未因陳燦的直白而生氣,這點涵養她還是有的。她好奇道:“楊蜜呢?你覺得她能到哪個高度?”
背後說人是非不好。但是如果是你可以當面與這人說的話,就不算背後。
“楊蜜,二線巔峰吧,就是我之前的等階。”
不要用媒體上的“一線”來說明什麽,21世紀的媒體的話能信嗎?特別是娛樂行業的媒體,公信力更差。用金錢還標識明星咖位,遠比各種吹噓準確得多。
記得前世的適合,那個范某某,一部電影的片酬是3千萬吧,都能被吹噓為“國際巨星”。
哎,還是這個時空的華國比較實際。片酬公開,少了很多虛吹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