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識數、字,是萬不會向州內司戶參軍事舉薦你的。乾脆你們領賞錢回家吧!”
虞城丞鄭倫向高辰說道,有些看不起高辰。
“我不僅識字,亦精通算數。明府盡可考證。”
高辰胸有成竹的向謝斐說道。
司戶,是掌縣中戶口的小官,屬流外九品,不在文官三十等之內。
掌管戶籍之官,在州為司戶參軍,在府為戶曹參軍,在縣為司戶。
後者不屬於正式官職,不拿朝廷俸祿,和裡正一類,拿地方俸祿。
即便如此,高辰也很想擔任縣司戶一職。
司戶掌除了縣戶口外,還掌計帳、道路、過所、婚姻、旅舍、田訟等。這個時代一個縣充其量也就幾萬人口,隻要不是能力很差,這個官職並不會很難做。
他沒有“科舉登第”的功名,亦不是權貴出身,不可能被授予令、丞、尉這樣的官職。
但是高辰要的是一個起點,他要借助謝斐,將自己推薦給雎陽太守。
無疑,成為縣吏,常能接近縣令,用能力讓他認可自己,是最好的選擇。
“哦?”
聽到高辰的回答,謝斐頗為意外。他知道大侯鄉沒有高姓的士紳,高辰的穿著打扮也不可能是士紳子弟。隻能認為高辰在鄉學讀過書。
鄉學老師的質量,謝斐還是有所聞的,都是一些在縣考之中被淘汰的讀書人,才疏學淺。
真正有才能的人,都聚集在一州之治。那些聞名天下的大學士,都會選擇在兩都,在麗正書院和國子監教學,才能“桃李滿天下”。
注視高辰片刻,謝斐開口問道:“今有一物,不得其數,三三數之,剩二。五五數之,剩三。七七數之,剩二。請問:物幾何?”
“物為二十三!”
高辰想也不想的回答道,幾乎謝斐話音剛落,高辰就接上話。
此時,謝斐身後的一群縣吏還在心裡默默算,沒有一個恍然大悟。
直到高辰說出答案,他們一合計,才一拍腦門,正解!
至於高辰身後的惡少年和路人鄉老,更是丈二的和尚,摸不到頭腦。
“才思靈敏,甚善!”
虞城主簿豎指讚歎道。
“你是不是看過《孫子算經》,所以才果道答案!”
謝斐也很納悶,他所問,正是《孫子算經》上的題目“物不知數”。若不是他知道答案,也得板著指頭算好一會,沒想到高辰毫不猶豫的回答出來。
這不是一加一等於二,是比較難的數學題啊!曾經他在吏部考課,就有這道題目。
“不曾觀讀巨著,掌握算數技巧而已。”
高辰笑道。
用三除余二,用七除也余二,所以用三與七的最小公倍數除也余二。用二十一除余二的數最先想到的是二十三,二十三恰好被五除余三,所以,物為二十三。
這種余數定理是後世初中知識,對高辰來說,再簡單不過了。
但是高辰沒有小看古人,著在南北朝時期的《孫子算經》在中國數學史上具有創造性的地位,創造了許多歷史之最。
古人一點一點的求索,從無到有。而他,拾人牙慧。
“會不會是蒙的?”
虞城丞鄭倫懷疑道。
高辰回答的太快了,被人質疑也無可厚非。
“再問你一題。”
謝斐亦有疑慮,又出題道:“今有婦人河上蕩杯,津吏問曰:‘杯何以多?’。
婦人反問:‘二人共飯,三人共羹,四人共肉,凡用杯六十五’,不知客幾何?” 說白了就是一個開飯店婦人在河邊洗碗,管理橋梁的小吏問婦人生意怎麽樣。婦人也很有趣,說兩個人共碗飯,三個人共碗湯,四個人共肉碗肉。你猜猜看?
這“蕩杯問題”亦出自《孫子算經》,看來謝斐頗懂此道。
“請回答解算方式!”
末了,謝斐又加了一句。
“置數六十五,以一十二乘之,得數七百八十,再以一十三除之,得數六十,即客人數。”
高辰依舊是有條不紊的回答,語氣從容。這是一道古今算法如出一轍的數學題。
高辰回答出後,一眾縣吏又是一道驚呼。
用六十套入,正解!
若剛才有人懷疑高辰是蒙的,這一次將打消疑慮。
“如此算術,整理本縣戶籍,綽綽有余!”
謝斐終於認可,然後又道:“來人,呈上筆墨!”
少頃,小吏拖著一塊木盤,盤上放紙。
“身為吏員,不需你學富五車。但最起碼要會寫字!請寫出你的名字、年齡、家屬姓名、住址。”
謝斐讓人將筆墨呈到高辰面前,對他說道。
這一次謝斐沒有刁難高辰,像是認可了高辰成為司戶。
高辰拿起毛筆,在白紙上點了一下,然後又起筆。
這高辰到這個時代,第一次握著筆。他前世在閑暇之余也練過書法,但練的是宋體。
唐代書面上流通的是楷書,楷書也是唐代的正式字體。在日常生活中,用的最多的是行書。也有人擅用草書。
而宋體是唐之後的字體!
猶豫一下,高辰舒了一口氣後,緩緩動筆。
一筆一畫,筆畫有粗細變化,橫細豎粗,點、撇、捺、鉤筆畫有尖端。
高辰,年十六,雎陽虞城……
在高辰旁邊的謝斐暗暗驚奇,高辰的字和楷書很像,但又不是。
由於是業余,高辰的書法水平很一般,目前還寫不出書法家的風骨。
但是那力透紙背、氣韻頗為生動的字,在一個十六歲少年的筆下寫出,孰為難得。
“妙!妙啊,好一個少年兒郎!”
謝斐再次大讚。
“筆墨不熟,見笑了。”
高辰放下筆,訕訕的回道。
見慣了書法大家,見過“顏筋柳骨”,他覺得自己的字瑕疵太多,今後一定要多多練習。
“我第一次見弱冠少年,有這樣的筆力。更何況你的字有自己的風格,前途不可限量。”
謝斐盯著“宋體”字,開口說道。不過又回到高辰的年齡上時,眉頭一皺:“我知你還不是中男,沒想到才十六歲啊,怕是州中不會認可。”
本來唐代十六歲為中男,二十一歲為丁。但是在去年(天寶三年)改為十八歲為中男,二十二歲為丁。
中男之下,屬於未成年,試問未成年能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