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談及此事,李塵又道:“從我認知理解修真者,所謂捉星拿月,掌運乾坤,看似隨心所欲,無所不能,實際上仍然存在著極限,否則修真者本身就是真,不用修了。”
“哦?”齊麥谷此時修為造詣遠遠低於李塵,一副虛心好學的模樣。
李塵道:“行星極限,也即是質量四千多倍於廣雲者,就是這個諸天的修真者們所能撼動和攝拿的極限。”
廣雲域的體積和質量與前世地球差不多,他這是拿廣雲來當地球了。
“這是不計法則之力影響的結果,法身之境的元神大能或能利用自身法則強行拘束假陽,古修傳說之中,更有法力強於當今萬倍的絕世大能,合一方星系之道。”
“我根據典籍推斷,不計法則之力特性,純粹法力所能撼動的事物應該不會超過恆星極限,也即一百五十倍普通假陽的質量。”
他這裡說的假陽大體相當於前世的太陽,太陽質量是地球三十三萬倍,一百五十倍太陽,就是接近五千萬倍地球的質量,的確差不離是萬倍,所以這個絕世大能的傳說還算靠譜。
由此可見,此方諸天的修真是遵循基本法的,即便是修真問道之輩,和浩瀚宇宙相比也渺小之極。
這裡沒有所謂多元宇宙,沒有天文單位范圍內的時空操控和因果律操控。
李塵繼續道:“中子星一詞聽起來好像格調不顯,比不上所謂神仙,大能之類來得高端,實則是超越常規修真體系的無上之物,即便是在偃者諸天之外,空想之中的超凡體系,也是修真者連想象都難以想象的偉大之物。”
“它的位格,實際上非常之高。”
“以我目前掌控的物化天國本體,大鯤而論,長度是廣雲的五倍多,體積是其十倍多,質量要高許多,卻也不過近千倍而已,還是有可能被頂尖大能撼動,跟動輒幾十萬倍於廣雲質量的中子星相比實在微不足道。”
“故而我認為,當世只有一種力量能夠掌控中子星,那就是法則之力所催動的根源道術,也即是大道層次的力量。”
“反過來亦可理解為,如若能夠成功解析和掌控中子星,完全可以比擬元神巔峰道果。”
李塵理想之中的終極人工造物,就是一顆中子星改造而成的中子戰星,它擁有著中子星的物理特性,卻又蘊含著堪比元神法身的超凡偉力,乃是科學與修真結合的完美存在。
至於連光都能吞噬,時空都能扭曲的黑洞,絕對是超越元神法身的論外之物,除了玄之又玄的因果大道等力量,根本沒有任何事物能夠與之抗衡。
畢竟這種東西質量動輒就是太陽的上億倍,數十上百億倍,光從量級來看也足可稱偉大。
或許傳說中的仙神,天生法身道體,又如海皇化身星系能媲美黑洞之偉大,但李塵目前沒有觸及這個境界,也不去考慮太多。
齊麥谷聽了李塵一番論述,笑言道:“你這以星體質量作修為法力參考標準的說法倒也新鮮,這麽看來,元神法力就是所謂行星級,傳說中的古修大能就是恆星級,你要超越他們,探索的是中子星……”
“但,為何會如此?”
李塵道:“自是因為元磁之力為宇宙運行的基本力之一,也是宏觀力,質量即能量,無論在任何體系之中都是重要的標準。”
齊麥谷道:“原來如此,但你為何說廣雲的四千多倍是行星極限?照我看體積和質量遠超廣雲的星島不在少數,比如我金陽門所在也是百萬裡巨陸,體積超過廣雲何止萬倍,質量更以百萬倍計。”
“更有一點,質量的確可以轉換天地元氣,但不見得等於法力,靈蘊才能轉換法力。”
李塵道:“這就是關鍵所在了,我認為是靈蘊一物影響了正常的物理規律,否則星體質量達到一定程度必被‘點燃’,演變成為恆星。”
他這裡說的點燃是一種比喻的說法,實際上行星極限還和星體的物質構成有關,末法世界中也是有超越理論極限的行星存在的。
但在這個諸天宇宙中,巨型星島普遍存在,並非特例,顯然是靈蘊影響更大一些。
李塵想了想,對齊麥谷道:“當然,這些都只是我的猜想,或許我們可以做一個實驗,在某個合適大小的空島之上安裝逆聚靈法陣,徹底將其靈蘊影響排除,變作末法行星,試試看能否轉變為恆星。”
齊麥谷聽到隻感覺頭皮發麻:“你想點燃行星?”
李塵道:“不試試看又怎麽能得出相關道果?這多少也與驗證中子星的理論有關,最好能夠盡快安排實行。”
齊麥谷道:“如此靡費恐怕不小。”
李塵道:“我可以出大頭,再找幾位宗師一起加入,你家的金陽真人擅長太陽之道,或能幫上不小忙,也叫他一並過來。不過近期戰事仍頻,恐怕要等到這邊安穩下來才行了。”
齊麥谷歎了一聲,道:“我是真的服了你了,看來我也得盡快晉升大師,才能從中獲益更多。”
他能夠預見,李塵所做的實驗必定是異常壯觀的,但普通大匠觀看,最多也就領悟太陽之道的神通,難以觸及道途本質。
他打算趁這段時間盡快晉升,把有可能獲得的實證成果最大化,這樣才不算浪費。
李塵其實也是一時興起,不過正如他所言,這和驗證靈蘊本質有關,也與兩方天地宇宙的自然規律差異有關,或許能夠從中證得一些道果。
他對這件事情的興趣是比任何偃者都要更大的,想到就連忙通知幾位宗師,以獲得支持。
沈龍城等人很快便得知了李塵的想法,不禁頗感無語。
不過他們還是同意了,因為李塵自己願意出大頭,他們只需要補齊小半,且幫他創造條件即可。
這是惠而不費的好事,實在沒有理由拒絕。
這種事情不可能說起就立刻去做,因此眾人共同約定,先打好這場戰爭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