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第一次開庭的時間到了。
三個法官席位都出現了黑影,表明本案有三位法官。三名被告各自坐在被告席中。王守:是被李勝派遣出去綁架影后,同時幫助李勝頂罪的高級馬仔,作為唯一證人坐在證人席中。聽審席和陪審團席是空著,法庭布置了很多攝像機,將法庭除法官位置外的所有一舉一動都拍攝下來。
一號法官道:“請一號檢控官說明案情。”
越三尺是一號檢控官,看了身邊的南宮騰飛一眼,站起來道:“20年前……”
最後越三尺道:“至於指控什麽罪名我不知道,我只能陳述目前得到的資料。”
三號法官道:“本庭不需要指控罪名,檢控官只需要證明三名被告和影后之死有直接有關,並且捋清各種因果關系和每個人的責任。”
一號法官道:“請沈冰、李勝和趙燕三名被告的辯護律師按照順序說明自己的情況。請使用麥克風。”
沈冰律師司徒岩將桌子上的無線麥克風移到自己嘴邊,邊翻看自己的記錄資料,邊道:“作為沈冰的律師,我否認沈冰和影后之死有直接關系。按照證據證詞來說,沈冰要求是,拿到拍攝有影后沒穿衣服的原始膠片,沒有衝洗過的膠片。由此也說明沈冰並沒有打算讓膠片流出去。做為一個生意人和一個江湖人,沈冰知道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的基本道理。所以我認為沈冰和影后之死,沒有直接關系。我說完了,謝謝。”
“李勝的辯護律師。”
曹雲很佩服司徒岩,司徒岩已經完整的轉變了自己的角色,從法制法庭轉變為道德法庭。
曹雲道:“李勝在本案的作用只是一件工具,並且是無足輕重的工具。沈冰幫李勝擋過一刀,李勝一直感謝沈冰的救命之恩。李勝讓王守負責這件事,他本人並沒有直接參與影后的綁架過程。救命之恩當湧泉相報,當救命恩人要你乾壞事的時候,你乾不乾呢?李勝有兩個錯,一是錯在對救命之恩相當在意,二是講義氣。在本案中,李勝是唯一沒有獲得利益的被告。我說完了,謝謝。”
趙燕的辯護律師司馬落道:“趙燕並不清楚沈冰想對影后做什麽,她只是誤會影后搶自己男朋友,因為憤怒而配合沈冰。事後趙燕本人非常後悔,在影后的出殯過程的影像資料中可以看出,趙燕哭的險些昏厥,真情流露。所以作為趙燕的律師,我認為趙燕對影后之死,沒有什麽責任。我說完了。”
一號法官道:“檢控官注意,我們已經說明了規則,如果我們認為你們任何一位沒有盡職,就會將你們立刻擊斃。”
越三尺舉手道:“我這邊對李勝律師說法有點意見,李勝律師說李勝沒有獲得利益,實際上李勝獲得了沈冰的感謝,穩固了同盟,為他們一起賺錢,成為合作夥伴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其次,沈冰並沒有挾恩以報,李勝律師多次說李勝感恩,事實上在24年前,有一位小弟幫李勝頂罪,出獄之後因為不滿李勝給的安家費太少,酒後多說幾句,就被李勝派人打斷了腿。這是一個感恩的人會做的事嗎?另外李勝律師說義氣,簡直就是笑話,有義氣的人會讓兄弟幫自己去頂罪嗎?”
曹雲回答:“檢控官常年從事司法行業,應該看過很多例子。比如和朋友外出,朋友和人打架,這時候很多人會選擇陪同朋友一起打架,也有不少人選擇勸架,唯獨沒有報警做證人抓朋友的人。根據司法說明,報警,並且作證自己朋友打人,是最正確的做法。我想問檢控官,在沈冰提出要求之後,我的當事人應該怎麽選擇才對呢?”
越三尺回答:“應該勸說沈冰放棄這個念頭。”
曹雲鼓掌:“可以看出檢控官是一位守法者。不過烈焰法庭是不律的……”
一號法官道:“對不起,本法庭雖然不律,但是很多法律是以道德為基礎而設立的。所以本法庭並非反法律機構。”
曹雲道:“好吧,暫時我沒什麽好說的。”
越三尺笑了笑,坐回去。
南宮騰飛道:“本人之所以成為檢控官,一是因為本人是影后的忠實粉絲,二,影后之死是千古奇冤,做為一名律師,維護正義是最基本的職業操守。首先聲明,本人不願意參與非法庭審,但是被逼無奈。”
說完,南宮騰飛一轉話題:“既然一號檢控官說了李勝律師的事,那我就說說沈冰和趙燕律師的說明。首先是沈冰律師說沈冰要原始膠片,是因為不想曝光這件事。實際上,沈冰只是想成為唯一資源的擁有者,用來控制和威脅影后。但是因為別人掌握有這份資源,所以沈冰的威脅力度就很有限,以至於影后隻拍了一部電影,沒有和沈氏影業簽署經紀人合約。另外,所有的事都是由沈冰引發的,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沈冰,就沒有綁架,影后也不會死。沈冰是本案的罪魁禍首,絕對不是對方律師說的,沒有直接關系。”
司徒岩回:“一件事變成悲劇,並非全由事件發起人所決定。比如學校春遊老師帶小孩出去遊玩,有小孩調皮摔傷了,那就代表提出春遊的人是罪魁禍首,這合理嗎?我的認識是老師沒有看管好孩子,有過錯,但
春遊的提議者和批準者本身是沒有過錯的。本案也是一樣,沈冰只是一個提議者,事態完全不按照他的要求發展,不能否認沈冰有錯,但是絕對不是罪魁禍首。”
南宮騰飛道:“我們雙方都表達很清楚,我相信對方律師內心也清楚,沈冰是不是罪魁禍首。我不想浪費時間,說下趙燕律師的說明吧。趙燕律師說了兩點,第一點,趙燕並不知道沈冰會不利影后,事實上趙燕承認自己當時感覺到沈冰別有目的,而且她知道沈冰就是一個六芒。趙燕沒有任何猶豫的答應,並且付之行動,表明了趙燕復仇的快意。第二點,趙燕在影后出殯時哭的險些昏厥,沒錯,這是事實,但是原因呢?是歉意嗎?如果是歉意為什麽不向警方自首?不,不是歉意,她是害怕,她沒想到事情鬧這麽大。”
司馬落笑道:“我們這種辯論沒有意義,都是主觀的看法。你認為趙燕是這麽想的,我不認為趙燕是這麽想的。”
這時候可以看見坐在中間的二號法官偏頭和一號法官說了一些話,一號法官道:“五位,本法庭希望你們更有誠意一些,以你們的水準不應該在這些事情上去爭論和辯解。首先一號檢控官黃牌,是你引導了一個錯誤的方向。”
法官話落,站立在一邊的一名武裝人員拔出左輪手槍,將子彈倒在手心,裝一顆子彈轉動左輪,停住,將左輪對準越三尺。
一號法官道:“有言在先,請一號檢控官接受死神的審判。一號檢控官有權選擇第幾發。你只有十秒時間,開始,十,九……”
在讀秒中,武裝人員拔出左大腿的手槍準備,如果越三尺不選擇,他將用這把手槍直接擊斃越三尺。
“第五。”越三尺回答,她額頭出汗,但是神情還是非常鎮靜。
武裝人員對側面無人陪審席扣下左輪手槍扳機,一空,二空,三空……
現場氣氛非常緊張,越三尺緊閉雙眼,雙手抓拳咬牙……
終於槍響了,第四發是實彈,子彈打在座椅上,打斷了一塊木條。
武裝人員回位,一號法官道:“請一號檢控官繼續說明。”
剛才看起來非常緊張,越三尺卻知道武裝人員放水了,讓越三尺比較清楚的看見了子彈的位置。越三尺不肯定烈焰法庭故意這樣做,還是這位武裝人員比較笨拙。當下也不敢再亂扯,道:“本案的關鍵點是影后自殺,影后自殺的原因是照片和錄像帶的流出,我看了照片和錄像帶,照片只露兩點,錄像帶拍攝時候,影后沒有露和點,穿了內衣。法庭首先要弄清楚一個問題,是誰流出了照片。”
一號法官道:“謝謝一號檢控官的配合。”顯然這才是他們要的問題。
越三尺了看一眼南宮騰飛,南宮騰飛完全不關心她的死活,悠悠自在假寐喝著水。越三尺無奈繼續道:“三名被告中,首先沈冰擁有照片和錄像帶。其次李勝口供說,他一共洗了兩套相片,他把兩套相片和錄像帶給了沈冰,但是膠卷丟失了。也就是說李勝很可能擁有相片。根據法庭給的技術調查,錄像帶是原帶,不排除李勝刻錄了錄像帶。最後是趙燕,綁架之後,趙燕詢問沈冰到底把影后怎樣了,沈冰將一套照片給了趙燕,據沈冰口供,他也是警告趙燕不要亂講話的意思,趙燕看了照片後臉色大變,收了照片就急急離開,顯得非常害怕。所以三人都擁有照片資源。”
司馬落舉手,道:“根據流出被刻錄成碟片的內容可以知道,流出的不僅有照片,還有部分錄像影像。我的被告趙燕隻擁有照片,所以可以排除是趙燕流出了照片。”
越三尺站起來,走到被告席趙燕位置,問:“趙燕,當時影后在自殺前,是不是準備接拍一部電影,電影是好劇本,名導演,導演上門做了很多次思想工作,影后才同意出演女一號。”
趙燕很年輕,今年也才四十五歲,保養有術,如同三十來歲一般。趙燕也是比較知名的明星,現在在很多綜藝節目中擔任評審,被很多準明星尊稱為老師。即使被關押了數天,她還是很在意外貌,頭髮整理的很清楚,並且在出庭前還要求洗了個澡,換了一套乾淨的衣服。
趙燕點頭:“是。”
越三尺道:“如果影后不出演女一號,你是不是就是女一號?”
趙燕立刻緊張,回答:“不是這樣的……”
越三尺道:“你告訴我是還是不是,至於其他原因,你的律師會問你。”
趙燕回答:“是。”
越三尺還是束縛在檢察官的身份,很自然面對大家道:“三名被告中,沈冰和李勝巴不得這件事平息下來,唯一一個想搞事的就是趙燕,原因剛才大家都聽見了。”
一號法官問:“一號檢控官你認為趙燕流出了照片?”
“是的。”
“謝謝。”
司馬落道:“我還是那句話,如果是趙燕流出的照片,那麽就不會有影像資料,因為趙燕不擁有影像資料。”
“是嗎?”越三尺反問一句,走到證人王守身邊,問:“趙燕和你認識嗎?”
王守回答:“認識,趙燕是
冰哥手下明星,冰哥請幾次客她都出席了,我們互相都認識。”
越三尺問:“沈冰沒說拍錄像,李勝說拍過程,到底是怎麽回事呢?”
王守回答:“勝哥說我們自己留點東西,所以拍了錄像。但是因為不會操作錄像機,前面都沒拍到,後面影后已經穿好了內衣,也沒有什麽可拍的。”
“趙燕找過你嗎?”
“她來公司找過我,她問我對影后幹了什麽。我讓她別管。趙燕說她有照片,是一條船上的人。那我就實話實說了。她問膠卷在哪,我說在勝哥辦公室,勝哥不在。趙燕說她去勝哥辦公室等他。”
越三尺道:“也就是說李勝丟失了膠卷還有錄像帶很可能是真的,趙燕去李勝辦公室,李勝恰巧不在,趙燕發現了錄像帶和膠卷,那走了錄像帶和膠卷。”
司馬落道:“李勝肯定會追查這件事。”
越三尺對司馬落一笑,走到被告李勝身邊,問:“你刻錄了幾盤錄像帶?洗了幾套照片?”
李勝猶豫的看曹雲,曹雲點頭,讓他實話實說,李勝道:“兩盤錄像帶,四套照片。我讓王守把兩套照片和錄像帶原帶給沈冰送過去。我那天正巧有事,回來後我就問王守,膠卷呢?王守說不知道,我問王守是不是送黃色的文件袋給沈冰,他說好像是,送之前他打開看了一下,裡面有錄像帶和照片,但是沒看見膠卷。我以為膠卷一起送給了沈冰。”
越三尺問:“是不是被人拿走了錄像帶,你不知道?”
李勝回答:“我哪管那麽多,那麽多人跟著我吃飯,我很忙的。我讓王守負責。”
越三尺看王守:“是嗎?”
王守回答:“是,勝哥說了意思,事情由我去辦。出了事,當然也是我負責。”
越三尺很滿意,面對大家道:“很清楚,三名被告都可能擁有照片和錄像,唯獨是趙燕有動機流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