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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第325章 草率收場
面對兩大律師要換陣營,司儀立刻道:“剛接到公司老總的電話,陣營已經確定,不能再更改。不好意思大家,現在已經九點半了,是不是可以開始了?”

 歐陽逸道:“越檢察官,你既然不說,那你主辯行嗎?”

 越三尺搖頭:“我一出頭曹雲立刻會拿我開刀,我頂不住。”

 歐陽逸道:“那你告訴我,張陌是不是有問題?”

 越三尺無奈點點頭。

 歐陽逸:“大問題?”

 越三尺不吭聲。

 歐陽逸歎口氣,坐好,拿過麥克風,咳嗽一聲:“曹律師,既然越檢察官不願意說明,還是你來說明。”

 曹雲拿過麥克風:“我現在要求越檢察官說明,否則我可能添油加醋。坦白從寬,請了,越檢察官。”

 越三尺看麥克風猶豫接還是不接,南宮騰飛在越三尺耳邊輕語一番,越三尺伸手接過麥克風:“作為一名檢察官不能公開沒有證據的事。”

 曹雲道:“我只是問有證據,曾經發生過的事。”

 越三尺考慮一會,點頭:“行,事情很簡單,特搜部對某個集團進行秘密調查,調查期間,調查資料泄漏,導致調查無疾而終。事發後,張陌調任,從特搜部資料課檢察官轉為事務檢察官。”

 曹雲問:“檢方是否懷疑張陌泄漏了資料?”

 越三尺回答:“根據檢方的調查,沒有證據證明是張陌泄漏了資料。”

 曹雲再問:“張陌為什麽要調任?”

 越三尺回答:“這是檢察長和張陌的事,我不清楚。我已經說明,沒有證據的事我是不會說的。”

 南宮狐狸,你可以啊。曹雲拿準越三尺是檢察官身份不能公開撒謊,沒想到越三尺反而以檢察官身份反擊。我是檢察官,我不揣摩,不猜測,不推理任何沒有證據的事。

 曹雲道:“張陌是王小姐案的負責檢察官,張陌履歷大家都知道了。我這邊還是說明一下,張陌原本是地區檢察官的副檢察長,調任東唐特搜部資料課擔任檢察官。在泄密事件發生後一周,張陌被調任為普通事務檢察官。我請問越檢察官,如果你們系統懷疑一名檢察官有罪,但是沒有證據,是不是會將其調出重要崗位?”

 南宮騰飛繼續在越三尺耳邊說著,越三尺回答:“沒有任何法律和規章規定有這一條。”

 南宮老狐狸竟然把這個話題封死了,失策失策,應該自己來說的。自己說了張陌的嫌疑,越三尺再說明懷疑張陌沒有證據,辯解力度自然就比較小。

 歐陽逸開火:“我們現在了解了王小姐和張陌,這兩位是我們第三辯題的重要人物。根據第一辯題的結果,根據王小姐的筆錄和三次口供存在很多衝突,加上王小姐的前科,已經足夠檢方提出指控。在這種情況下,張陌就不存在威脅王小姐的情況。”

 曹雲道:“我不同意,歐陽律師這裡更換了概念。歐陽律師的意思是,控方有證據對王小姐提出指控,以此來說服王小姐認罪。從控方立場上說,這是一個策略,而不是威脅。但是我們討論的威脅,不是因為控方沒有證據,而是因為控方不希望王小姐上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王小姐的律師呼延屏。”

 曹雲道:“如果呼延屏全心全意的幫助王小姐,除非是東方看走眼,否則以呼延屏的能力,應該可以打掉王小姐被控的罪名。王小姐一旦罪名不成立,就可以反告孫地誣陷,要求其名譽賠償。這時候孫地就遭遇大麻煩,如果確定孫地誣陷王小姐,孫地很可能坐牢。按照法律規定,孫地在五年內不能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銀河集團董事長孫海的家出了很多事,如果孫地無法擔任董事,那對銀河的影響將是巨大的。”

 歐陽逸道:“曹律師說的很好,但是曹律師把話題帶歪了。曹雲分析了王小姐上庭後,孫地可能處於的不利情況和影響。沒錯,這個問題是存在的。但是這和張陌是不是威脅王小姐沒有直接的關系。除非曹律師可以說明張陌和孫地之間存在有利益來往與私人聯系。”

 歐陽逸道:“如果曹律師不能說明,那曹律師所說的利益,銀河集團影響,對張陌沒有意義,甚至這個問題也沒有任何意義。”

 將軍了,顯然曹雲說明的這點是辯方已經考慮過的。曹雲只能深情的看司馬落,司馬落則裝死趴在桌子上一動不動。哥,我真的不能說,我們只是懷疑。

 曹雲只能奇襲了:“我們雙方都對檢方有足夠證據控告王小姐的問題不再存疑。這裡我要問一句,檢方可以控告王小姐的情況下,為什麽要以此做交易,讓王小姐認罪呢?”

 歐陽逸回答:“這個案子不具備太大社會危害性,加上受害者孫地不想把事情鬧大,也簽署了放棄民訴的說明書,同時也可以減少公幣的支出。這是符合規定的。”

 曹雲道:“王小姐是有前科的,王小姐用和前科類似的手段進行犯罪,這已經超過了認罪規定。”

 歐陽逸道:“按照法律精神,保護受害者為第一基礎。檢方綜合考慮過受害者孫地因為此案面臨的壓力,所以才會同意認罪換免控。我本人也認為有些違規,但是尺度的操作在檢察官手上。並且張陌本人沒有權限簽署免罪書,張陌將此事上報,由副檢察長簽字同意。”

 歐陽逸好難對付,法律越死板,對執行就越有利。越有彈性的‘證策’和法律,就越容易鑽空子。諸如這個案子,存在違規的嫌疑,但是似乎又符合法律的規定。這個度是由負責檢察官來衡量。

 曹雲道:“根據第一辯題,我們知道控方有足夠證據指控王小姐。根據第二辯題,我們知道王小姐是被冤枉的。為什麽王小姐要受冤認罪呢?作為王小姐的律師呼延屏說服了王小姐認罪,沒有疑義吧?”

 曹雲沒說呼延屏是站立在哪個立場說服王小姐認罪,辯方也提不出疑義。

 曹雲再道:“這裡我想問的是,呼延屏你對王小姐都說了什麽?”

 呼延屏:“我忘了。”

 曹雲道:“答辯會既然出了這樣的題目,是不是應該聽聽王小姐的說法呢?”

 呼延屏道:“她的說法只是一家之詞,烈焰為了達到目的,肯定會讓她胡言亂語。她的說法不僅沒有證詞的意義,甚至沒有參考的意義。”

 曹雲笑:“你說你忘了,又說別人會胡說,這……”

 歐陽逸:“曹律師,和剛才問題一樣,如果你能證明張陌和孫地、何英之間存在一定的利益關系,那你的說法才能成立。現在如果你能證明呼延屏在本案中的利益,你的說法也可以成立。無論呼延屏說了什麽,呼延屏與張陌、何英、孫地之間幾乎沒有關系。即使是呼延屏為了應付王小姐而說服王小姐,也和本辯題無關。”敷衍王小姐那屬於職業道德,不屬於犯罪。

 歐陽逸抓住了核心,你得證明這幾個人有關系,你證明不了,那就不存在串通,不存在威脅。

 張陌因為節約公幣,在合法情況下和王小姐做了認罪交易。呼延屏也許是為了應付老同學,職業道德不行,為了不浪費自己時間,說服王小姐認罪。這些和張陌是否威脅王小姐沒有任何關系。

 找不到切入點,找不到缺口,曹雲奇襲之路被歐陽逸完全封死。曹雲無奈道:“看來是我輸了。”

 辯方松口氣。曹雲一直處於包圍辯方狀態,讓辯方壓力很大。但歐陽逸的辯護核心完全封堵了曹雲下刀的位置,最終曹雲無奈承認失敗。

 曹雲看司儀:“我輸了,到你們說話了。”

 司儀道:“曹律師,我的老板讓我問你,為什麽不提在免罪書上簽字的副檢察長?前面曹律師你說明了前科累犯免指控存在違規嫌疑,因為副檢察長的簽字同意,所以最終王小姐才能免去指控。這麽明顯的目標,為什麽曹律師你會忽視呢?”

 曹雲道:“哦?是我忽視了。”

 忽視了嗎?不,這才是曹雲奇襲的目標,但是曹雲轉移了方向,理由就是司馬落。司馬落有可能被誤會成告密的人。

 奇襲三步,第一步先打基礎。第二步請越三尺說明張陌的權限,是不是越權了。第三步劍指副檢察長。聯系張陌的生涯,張陌涉嫌泄密被調任到邊緣人崗位。邊緣人張陌辦案,案子又涉及富豪,副檢察長竟然敢簽字,就可以提出符合邏輯的懷疑。

 司儀道:“我老板說,如果曹律師質疑副檢察長,我們會提供一份證據。現在我老板說,沒有必要了,這份材料會直接送到檢察總長手上。特搜部懷疑張陌泄密,但是又找不到張陌和宇宙集團的勾結,為什麽?因為張陌並沒有拿實質好處,其實真正出賣特搜部的人就是這位副檢察長。張陌只是因為二十多年的朋友關系代為受過。”

 檢察總長是全國最高檢察官,檢察長或者檢察院長是東唐最高檢察官。

 司儀:“看見視頻的朋友,請第一時間拋售宇宙股票。這裡很感謝大家收看烈焰答辯會,第一屆烈焰答辯會就此結束,希望大家能喜歡,再見。”

 這就結束了?比起烈焰法庭,烈焰答辯會變得非常簡單,連曹雲都有點不爽。感覺純粹被烈焰法庭利用。之前幾次開庭,涉及到法理,法律,人情和道德等領域。這次答辯會實在太草率了一點。

 曹雲下來對司儀道:“下次別打我電話。”哥現在已經不是缺錢的人,哥現在追求的是境界。以曹雲的認識,王小姐應該要現身說法,就答辯會上大家的想法做出正確和錯誤的判斷說明,同時也說明自己的情況。還有三位法官,只出場兩次,第三次答辯會在目的達到後,他們就被扔到爪哇國去了。

 歐陽逸拿了麥克風問:“王小姐呢?”

 司儀回答:“王小姐並不在郵輪上。”

 歐陽逸:“草!”以前烈焰法庭開庭,會想辦法或者收買或者強迫,盡可能將案件涉事人邀集在一起。鑒於是答辯會,孫地不出席可以理解,張陌不出席有點說不過去,連苦主王小姐也不在郵輪上,那就是過家家。

 這個案子除牽涉的人特殊之外,案子本身並沒有什麽意思。

 “大家稍等。”司儀說了一句,而後等待耳機裡的說明,好一會後,道:“我老板請我轉告大家,本次答辯會內容確實比較簡陋,目的性也過於明顯,所以我老板決定每位律師無論勝負都可以獲得全額獎金。實際上我們手上有一個非常特殊和有意思的案子,但是我們總公司最近遇見了一些小麻煩,目前正在處理。預計30天內,烈焰公司會再次營業,一定不會讓大家失望。最後我代表我老板和烈焰公司,對大家表示真誠的道歉。對不起。”

 ……

 答辯會雖然讓部分參加者不太滿意, 但是觀眾們卻更關心答辯會上暴露的一些問題。律師們還沒回來,視頻播放之後,檢察總長就立刻下令控制東唐副檢察長和張陌,並且召開新聞發布會,說明了情況。

 這件事直接影響到銀河集團,孫地有可能面臨指控,不是誣陷王小姐的指控,可能面臨‘行會’的指控。另外受到影響的當然是宇宙集團,宇宙集團否認存在非法獻金,表示願意完全配合司法部門的調查。

 兩大財團加上被民眾信賴的特搜部出現問題後,沒有什麽人關心烈焰答辯會,關心參加答辯會的人,除了稅務官。

 由於烈焰公司是一家南美公司,烈焰答辯會是一場合法的正常的商業活動,因此每位從商業活動中獲得利益的個人或者集體,都需要繳納稅金。由於每位律師年收入加上三百萬都達到上限,所以按照43%的最高稅率收取。

 好消息是,收稅之後,這筆錢就是合法收入。壞消息是,43%是很多錢。不過以東唐良好的社會‘浮力’,醫療,就學和養老等綜合情況來看,很少人對43%的稅率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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