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通常都會有轉折,但是這次真沒轉折。轉折需要的難度系數太高。不能指望一位遵紀守法的娛樂圈人員能對抗桑尼,在桑尼的扮虎吃豬下,內鬼招了。他做內鬼無外乎就是錢,畢竟錢是很多人都缺的東西。
曹雲和南宮騰飛得知此事,很高興的一次吃了飯,席間互相吹捧後交流研究本案心得。
才吃了一半,桑尼臉黑黑的來蹭飯,桑尼拿起一杯果汁一口喝掉,深出口氣:“草泥,我們還得繼續戰鬥。”
南宮騰飛問:“有內鬼就代表有盜竊,這是保險公司的事,為什麽我們還要戰鬥?”
曹雲點頭,保險公司很樂意賠償,只要有警方結論。
桑尼鬱悶道:“踏馬這是連環連環案。”
確實有高手聘請了內鬼踩點,高手也打開了保險櫃。但是,高手又把花瓶還了回去,因為這花瓶是假的。這也解釋了盜竊犯為什麽直接拿走真品不就好了,為什麽要用贗品代替的原因。
白蝦拍賣負責花瓶的是一位叫張倩的專業鑒定師。在拍賣前,花瓶經過幾位專家的認證,手工書寫了鑒定書。張倩在拍賣結束後把準備好的贗品和真品掉包,簽押的人就是他。
那視頻中的押運是怎麽回事呢?押運的是假花瓶。為什麽視頻花瓶更接近真的呢?因為是兩組視頻,不是一個長鏡頭視頻。裝箱時候,張倩對著花瓶拍攝近景,他將這個片段換掉了假花瓶裝箱的片段。
白茹對花瓶進行投保,保險公司聯系拍賣行,拍賣行派遣聘請查驗花瓶是否為拍賣行賣出的花瓶。
(有讀者說,保險公司不會看真假,比如對汽車投保,不會理會是不是泡水車。但古董,字畫類並非如此。比如有人有個真壺,壺是壞的,他購買了另外一個真壺,投保三百萬。他將壞的壺摔碎,保險公司就必須賠償三百萬。不能說全部,部分保險公司在投保時候,古董,字畫類都經過鑒定後投保。這規則是蝦朋友說明,未必會對,畢竟蝦沒買過古董。)
內鬼被捕後不久,拍賣行報警稱張倩失蹤超過48小時。警方查詢到張倩的出境記錄,桑尼申請搜查令對張倩住所進行搜查,在電腦裡找到視頻資料。同時警方發現張倩妻子在三個月前已經出國,花瓶被白茹拍賣走後第三天,張倩妻子離案帳戶出現三百萬美元的不明入帳。
天下當鋪既然收買張倩拿到花瓶真品,為什麽還讓竊賊盜竊花瓶呢?桑尼認為,竊賊和天下當鋪應該是沒有關系的。竊賊知道有這單價值五百萬美元的生意,所以才會想辦法。但沒想到自己盜竊的目標竟然是贗品。
曹雲和南宮騰飛不吭聲離席,坐到一邊打電話讓人查詢法律資料。
贗品花瓶是不值錢的,假設贗品花瓶價值兩千元,投保五百萬,保險公司只會賠償兩千元。按照保險法規定:超過物品價值的保險金額是無效的。另外贗品花瓶沒有被盜,所以保險公司是一分錢都不用賠償。
但是現在只是桑尼根據目前線索的推斷,在張倩還無罪情況下,其工作期間簽署的文書有效。保險公司認定書是有效的。內鬼證明有盜竊案發生,無法證明竊賊是拿走真花瓶,放上假花瓶,或者是發現花瓶是假的,沒有動假花瓶。保險公司似乎又必須賠償。
本案首先需要先對張倩進行認定。要對其認定,首先要先抓到張倩。按照情況來說,應該把案子交給國刑,由國刑和目標國家交流溝通,將張倩引渡回東唐。
這裡出現一個無比巨大的問題:張倩已經死了。張倩下飛機後,妻子開車接他,
兩人也許很興奮,也許做賊心虛,結果發生交通事故,雙雙喪命。警方目前有線索,有證據,但是結果完全依靠推斷和推理,沒有直接證據支持警方的推理。比如電腦裡有兩段視頻,不代表張倩把兩段視頻放在一起。就算張倩把視頻放在一起,只能證明張倩這麽幹了,還是不能證明張倩移花接木。
另外一邊,工作室盜竊案。根據內鬼供述,在某月某日竊賊進行了盜竊。竊賊事後聯系內鬼,說花瓶是假的,錢已經打到內鬼帳戶。但竊賊不作證,這句話是不能成為證詞的。也可能竊賊反偵查,故意這麽說,實際上竊賊已經拿走了真花瓶。
“越來越複雜了。”曹雲道:“張倩現在死了,白蝦拍賣乾脆把這事認了,事情就結束了。畢竟是白蝦拍賣出的問題。”主觀推理,張倩肯定有問題。
南宮騰飛道:“如果警方開出結論說張倩利用工作之便盜竊花瓶,並且賣給了‘黑死’,那麽拍賣行肯定會承認警方的結論。”
桑尼:“這結論開不了。張倩把花瓶賣給天下當鋪,天下當鋪不可能出面作證。我必須查到天下當鋪的戶頭,證明天下當鋪給張倩妻子匯款三百萬美元,這樣才能證明是張倩作案。張倩死了,沒人知道真相。他離境理由很多,很可能是他逃亡國外,享受美元。但也可能是厭倦了日常工作,得知自己老婆賺了一大筆錢,出國發展去了。”
桑尼:“本案兩大證人:一位是竊賊先生,一位是天下當鋪,你們誰能找他們來作證?另外,就算他們作證,法庭會采納他們的證詞嗎?”
曹雲抓頭髮:“這是逼死我們的節奏。”現在連質疑白茹都不行了,就算得罪白茹也拿不下官司。最後法院總得給白茹一個交代,誰是要向白茹交代的人,就要靠他們繼續去法庭搏殺了。最糟糕結果:沒有結果,警方必須繼續偵查。警方無資源繼續偵查,於是本案掛懸。白茹無法得到想要的交代,對白蝦和蝦蝦的聲譽都極其不利。
南宮騰飛道:“警方沒有給出清晰的結論,任何惡意揣摩,或者向媒體發布內幕消息的人,我都保留追究其誹謗的法律責任。”
曹雲翻白眼:“桑尼,你在調查案子時候,就沒調查過張倩嗎?”
“調查了,問過話了。但是檢察官不同意我對其和其私人家屬帳戶等個人信息進行調查。我們也很難好不好?比如曹雲我看你不爽,我要查你,我能查到就是你普通資料,性別,社保金之類的公開的信息。我要查詢你通話記錄,要查詢你帳戶流水,要查詢你老婆的通話、帳戶,我就要給檢察官明確的理由,檢察官批準後我才能查。否則每個警察想知道什麽就能知道什麽,還有嗎?”
“不過。”桑尼思考許久:“根據我和張倩的單獨談話,真的沒有發現一點端倪。你們說,會不會張倩是被誣陷的?凶手在國外殺人滅口後,製造了視頻證據放在電腦裡呢?”
曹雲哀怨看桑尼:“你還嫌不夠亂是嗎?”
桑尼:“會不會是老婆利用老公賺錢,老婆製造車禍後金蟬脫殼?沒錯,我記得張倩的老婆不是一般人,她曾經有詐騙前科,不過沒有定罪。”桑尼努力朝火中加油,他也不想,但是忍不住。
“……”曹雲思考許久,站起來:“我們各顧各的吧,自掃門前雪,別給他人再添亂,拜了個拜。”
南宮騰飛目送曹雲離開:“他怎麽掃雪?”
桑尼一拍大腿:“他、他、他說不準能找到竊賊作證。”
兩人對看許久,南宮騰飛:“現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了。”
桑尼想了一會:“要死也得把曹雲拉上一起死。”
南宮騰飛崩潰:“這樣不就又回到原點了嗎?你就讓他出局吧,他出局後,排除掉很多因素。我們再搏殺就簡單多了。”
桑尼摸下巴:“也有道理,現在就是我們血拚了?”
南宮騰飛無語拍額頭:“這單血賠,心累。”
……
白茹案在警方有了新調查報告,並且無法再完善之後,終於再次開庭。
舉例來說,白茹花瓶被a偷了,白茹應該想a索賠嗎?如果沒有保險,那自然是要索賠的。如果有保險的話,保險公司要賠付給白茹,保險公司再找a索賠。至於a沒錢,賠不起,那是保險公司的事。
白茹律師念讀了警方調查的報告,由於張倩夫妻全部死亡,目前線索已經斷了。現在的問題是,由誰負責賠償白茹損失的問題。
曹雲準備好,舉手:“我希望播放一號呈堂證據。”
法官批準,電視畫面上出現了視頻。視頻是一位蒙臉男子對攝像頭說的:我的綽號叫斯墨脫,是東南亞四個國家的通緝犯。在此,我承認我在某年某月某日入侵白茹工作室,打開了保險櫃。但我立刻發現花瓶是贗品,於是放棄了盜竊。說完,將右手大拇指指紋摁在鏡子上,把鏡子對準攝像機。“
曹雲等視頻放完道:“通過指紋核對,東唐警局局長李龍和搜查一課李墨認可此人為斯墨脫。通過這份證據,幫助警方核實了案件情況。本案不存在盜竊,故而沒有保險公司的責任。這裡我申請撤銷蝦蝦保險第一被告身份。”
法官松口氣,總算滾了一個,看原告席:“原告有意見嗎?”
律師在白茹耳邊說了幾句,白茹很有禮貌,每次說話都站起來:“法官大人,我沒有意見。”
法官:“那好,本席……”
桑尼:“我有意見。”
第一被告和第三被告中間隔了南宮騰飛,否則曹雲保證一腳踹過去。
“有病?”大家把案件簡單化掉不就很好了嗎?到了現在,白蝦拍賣聲譽已經因為張倩受到影響。桑尼你腦門被……腦子被門夾了?
桑尼嚴肅道:“首先搜查一課職業性一直被同行們質疑,李墨作為搜查一課課長,算是最有能力了,但相比我搜查三課就是條蟲。其次李龍,他馬上就要滾蛋了,說辭職,已經過去半個多月,還是局長。沒有廉恥的人作證也能相信?”
所有人看桑尼,也許這是第一個在法庭上這麽說警局局長的警察。桑尼無所謂,自己說的是事實,用詞有些粗俗,這完全可以道歉。
桑尼:“最後就算視頻中的人是斯墨脫。”
曹雲:“指紋認定了。”
桑尼:“是,指紋認定了,他就沒有可能撒謊嗎?作為一個通緝犯,願意幫助第一被告作證,那麽作為一位通緝犯,自己也願意幫助第一被告做偽證。”
曹雲把頭埋在手背上,許久後抬頭:“你拉我下水幹嘛?”我好不容易才上岸。
桑尼道:“法律是嚴明無私的,法律需要較真。”我也不想太複雜,但是我擔心打不過南宮騰飛。三國混戰還能蹭口飯吃,兩軍對陣誰勝誰負就難說了。
桑尼看法官:“法官大人,難道你要采納這份證據?”
法官一萬隻草泥馬從心中奔過,他算看明白了,桑尼就是個攪屎棍。本來兩坨屎打架,分個勝負就算了。但是他不,他要攪拌……
就目前情況看,裁定白蝦拍賣賣贗品是具備了一定證據,雖然不是鐵證,但是也能稱得上蓋然性證據。白蝦拍賣名聲已經受損,也不會再垂死掙扎。掙扎贏了就算了,輸了呢?
法官:“第二被告的意見很中肯,本席裁定駁回第一被告撤銷第一被告身份的申請。 我們還是進入正題吧,就張倩一事……”
南宮騰飛舉手站起來:“法官大人,沒有直接證據表明張倩掉包了花瓶。對張倩不利有幾個因素,第一個因素,其電腦中存有拍攝的花瓶真品封存片段,他是鑒定師,負責花瓶拍賣全部流程的人,他有視頻片段很正常。也許他是在取景,尋找最適合拍攝的角度呢?”
南宮騰飛:“第二個因素,張倩妻子人在國外,在花瓶拍賣出的第三天,她收到了三百萬美元。三百萬美元到底是什麽帳戶匯款,到底是誰匯款,和花瓶有沒有關系,沒有任何的線索。我這裡要說明一下,張倩和妻子的感情並不算很好,在六個月前,張倩妻子通過xx派出所到賓館抓了張倩和別的女人談心的現場,在派出所內有記錄。這份是記錄複印件……根據鄰居、朋友和同學反應,如果張倩和其妻子離婚,他們並不會意外。請問,張倩就這麽信任自己的妻子嗎?張倩還有父母在世,他如果要收賊贓,完全可以由自己最信任的父母去國外收取賊贓。”
南宮騰飛:“第三個因素,第一次庭審結束後不久,張倩就離開東唐,前往某國和妻子會面。在路上遭遇車禍死亡。拍賣是在三個月前進行的,拍賣後第三天張倩妻子就收到了三百萬。為什麽張倩三個月後的今天才逃離東唐呢?其次,第一次開庭前,警方進行了為期五天的全面調查,張倩沒有任何外逃的行為。由此可以證明,張倩去某國,純粹是旅遊,或者是厭倦了工作。畢竟他的妻子賺了三百萬美元。也有可能去找自己妻子,談論一下未來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