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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第549章 拉博(上)
曹雲覺得自己要適當鍛煉一下,把李墨扶到床上,自己竟然整了一身汗,還氣喘籲籲。當然,也就隨便想想。

 曹雲到酒店停車場,剛要拉開車門,陰影處走出一人:“好久不見。”

 曹雲一時間愣住:“你怎麽來了?”

 來著是曹雲的父親曹烈,曹烈眼神詢問。曹雲開車門,兩人上車。

 曹烈道:“我原本想在車上等你,你這車有點厲害。不僅機械改裝,而且汽車電腦也被加了防火牆。看來你的朋友不少。”這輛是雲隱幫忙換的價值百萬的改裝車。飛蝦超級豪車賣出折現。

 曹雲開車:“你怎麽來了?”

 曹烈:“處理點事情。”

 曹雲:“需要我幫忙?”

 曹烈:“竹建議我問問你。”

 曹雲:“受寵若驚。”

 曹烈:“為什麽敵意這麽強烈?”

 曹雲:“但凡別人越是客氣,那問題通常就越大。以你老人家的身段,親自來見我,還找我幫忙,對我來說不是什麽好事。”

 曹烈:“那算了,在前面停車。”

 曹雲靠邊停車:“我十分鍾後報警。”

 曹烈沒有馬上下車:“是不是哪裡得罪你了?”

 曹雲:“不,我只是擔心有人為了兩個孩子,會賣一個孩子。”

 曹烈有些驚訝:“你知道的不少。”

 曹雲道:“為了追求你的理想,你可以拋妻棄子。為了兩個孩子,我相信你也很願意犧牲一個孩子。我媽說我和你不像,其實我們很像,都是很功利的人。反過來說,為了我媽,我也不在乎出賣你。”

 曹烈沒生氣,反而笑了:“竹和狐狸把你吹的很神。今天見你的最大目的,就是想看看你到底有多少真材實料。看來沒白送你去十人營。”

 曹雲一愣:“這話什麽意思?”

 曹烈道:“你認為盧群怎麽聯系上的海豚?”

 曹雲皺眉:“看來你真的有大麻煩,把最後一點恩情都擠出來了。”

 曹烈:“請別這麽說。”

 曹雲:“行,明天叫你的人到律師所找我,你可以下車了。”

 曹烈:“你可以不幫忙。”

 曹雲:“我防著你,是因為我在你心中地位不高。一碼歸一碼,你真有麻煩,我也得幫忙。”

 曹烈:“我無情,你有義?”

 曹雲:“你有情,但不在我身上。作為父子,我們立場不同,利益不同,走不到一塊去。”

 曹烈似乎同意的曹雲看法,現在曹雲有資本認祖歸宗,進入大聯盟,協助曹烈辦事。那麽曹雲就會因為立場和利益與曹烈相一致,成為曹烈最信任的人。

 曹烈下車,關上車門,走向後面一輛跟隨的車輛。曹雲放下車窗,悠悠的點根煙,在香煙燃盡之後,曹雲撥打電話:“桑尼,我要報警。”

 桑尼怒:“報你妹,老子剛剛睡著。”

 曹雲:“這通電話有錄音。”

 桑尼親切問:“嗨,曹律師,請問你要報什麽警?”

 曹雲:“曹烈剛才挾持我上車,現在下車了。”

 桑尼吐血:“曹雲,你不帶這麽玩的。這麽多警察你幹嘛非折騰我呢?我4時下來隻睡了六個小時。”

 曹雲:“桑尼啊!做事情要公道,有第一通緝犯的消息,我第一時間就通知你,夠朋友吧?”

 桑尼:“你在報復。”

 曹雲:“怎麽能說報復呢?你有權扣押我,我也有權報警。”

 桑尼無奈:“位置。”

 這折騰不是小折騰,曹烈現身,並且被監控抓拍到,加之曹雲大義滅親。桑尼作為不想乾的代理課長也得幹了,桑尼連夜布置了四組探員搜索十個街區。並且在碼頭,機場等交通要道全面排查和緝拿曹烈。

 第二天一早,警局再給桑尼派遣大量資源,檢方也介入監督調查,各警種全面聯動,對東唐進行拉網式排查。桑尼心中很清楚,曹烈敢現身,依靠普通辦法是絕對抓不到他的。那用不普通辦法呢?

 靠,真抓?你真敢抓曹雲老子?這家夥陰著呢,鬼知道他會感謝你還是記恨你。再說曹烈和越三尺是一邊的事,自己沒興趣湊熱鬧。普通辦法對得起自己拿的幾塊錢薪水也就行了。

 好吧,桑尼通常不喜歡普通辦法。不過他不想卷入這灘渾水中。

 ……

 在桑尼忙著吐血的時候,竹來到了高山律師所,對準備接待自己的葉嬌道:“預約了曹雲。”

 葉嬌聯系曹雲,竹直接去曹雲的房間,曹雲在自己房間的陽台喝咖啡。

 竹先掃描附近的無線信號,再坐下:“十點了,剛起床?”

 曹雲:“是啊。”打個哈。

 竹拿電腦,拉椅子坐在曹雲身邊:“開門見山,他叫拉博,法國非裔,殺害托尼的凶手,目前在警方手上。他受到警方極高規格的保護。我們需要他近期內露面。”

 曹雲:“否則?”

 竹道:“否則你妹妹和弟弟就有危險。”

 曹雲:“我什麽時候有妹妹和弟弟了?再說,他們死了,沒人和我分遺產,不是挺好?”

 竹問:“你的意思是?”

 曹雲:“我有多少好處?拉博的事我了解了一些,辦法總是會有的。問題是,我為什麽要做這件事?”

 竹:“你想要什麽?”

 曹雲:“一個條件,這件事結束後,不要再和我扯上關系。”

 竹:“你為什麽要那麽想呢?”

 曹雲:“因為我認為不單純是拉博的事,曹烈親自見我,請我幫忙,必然有詐。”

 “有詐?”

 曹雲:“我在高中時候,學校發生過一個愛情故事。男主角喜好打籃球,有一天,他在打籃球時候莫名其妙被幾個人揍了一頓。女主角愛憐的扶起他,給他買傷藥,給他煮雞蛋敷傷。他們也走到了一起。很多年後,已經成為男主角妻子女主角告訴男主角,打他的人是她雇的。”

 曹雲:“我擔心自己成為男主角。很顯然,伴隨我參與到一些事,曹烈對我的評價開始提升。因為遠征遺物,曹烈和越三尺有直接的溝通與聯系,因此我被提升到相當高的檔次。但是我對現在的生活很滿意,要拉攏我,就必須先破壞我的生活。當我無法留在東唐,也無法回高岩時,只能選擇曹烈的那條路。”

 竹難以置信:“曹雲,你心態怎麽這麽黑暗?”

 曹雲:“我寧可用最黑暗的心去揣摩曹烈,也不願意讓自己信任他。”

 竹道:“人才很多,曹烈沒有必要鑽牛角尖,這點請你相信。我請你相信。”

 曹雲:“竹子啊,如果我相信了你,那我必須告訴你一個壞消息。”

 竹疑問:“什麽消息?”

 曹雲回答:“曹烈在東唐現身見我,不是為了算計我,那麽只有一個原因:他快死了。”

 竹一怔,沒有馬上回答,震驚中又若有所思。

 曹雲道:“對此我很遺憾。”

 竹:“這……這……”

 曹雲站起來,到房間內拿了紙巾給竹,竹輕擦拭眼角淚水:“我和狐狸也奇怪,這幾個月來他有一些反常。他給我們辦了一個信托基金,還做了一個身份……曹雲,他不是壞人。他發現犯罪因市場而產生,他相信規范犯罪,可以有效控制犯罪的危害。他救過很多人,就以墨西哥綁匪為例,之前撕票的比例是5:5,現在撕票的比例幾乎為零。他鼓勵走私,以此廢除了國際人口買賣團夥。他做了很多好事。”

 曹雲點頭:“一個偉大的人。”

 竹知道和曹雲多說無益,即使曹烈是救世主,曹雲也不會因此給他面子。竹道:“那拉博的事就麻煩你了。”

 曹雲道:“這種事對律師來說只是小事。”

 ……

 按照法律程序來說確實是小事,拉博在東唐居住了四天。他‘不小心’在酒吧消費時,向一名女性借了三百美元,說好第二天還,但是始終沒有蹤影。當得知拉博被捕,自己三百美元可能打水漂時,女性就以民訴方式,將拉博告上法庭。女性提供了拉博護照信息和借條。

 這是民訴中的一個技巧,只要你提供了身份證號碼信息就可以了。法院受理案件後會發傳票到證件地址。

 在東唐訴訟小案走快庭。按照道理來說,拉博可以不出庭,缺席判決。但是拉博是被捕的,司法機構不能扣押拉博,不讓他出庭。這張法院傳票直接送到了警局外事科,外事科把傳票送達搜查一課,搜查一課將傳票送到了劉浩的局長辦公室。拉博案的負責探員就是劉浩本人。

 劉浩本不想理會,但多管閑事的諸葛明打來電話,提醒道:“原告嚴子寒是曹雲的人。”

 劉浩:“怎麽?”

 諸葛明:“如果你不讓拉博出庭,說不好你得下崗。你作為警局局長,知法犯法,不將法院傳票當回事。不僅違法,還侵犯了拉博的權益。”

 劉浩問:“這明顯就是假的。”

 諸葛明回答:“沒錯,是假的。但是這是民訴案,警察不能介入調查。到了法庭上,證明借據被證明是假的。偽造借條叫詐騙罪,詐騙未遂,金額小,以曹雲和幾個檢察官的關系,人家不會對嚴子寒提出指控。但捏造事實,妨礙司法秩序處以三年以下監禁。明面看嚴子寒偽造借據是要坐牢的。”

 劉浩:“實際上?”

 諸葛明:“曹雲肯定不會讓嚴子寒坐牢。應該有類似的情況,嚴子寒買了借據,或者是存在事實偽造借據訴訟。這類情況是不會被定義為詐騙。從這些情況分析,曹雲有打兩庭的打算,他要把案子搞的非常複雜。”

 劉浩:“我應該怎麽處理?”

 諸葛明:“只能讓拉博出庭,而且把借據認了,給她三百塊。這樣一來,就不用出二庭。”諸葛明算是一名公正的人,他不能看著曹雲操控司法,也不想看見拉博橫死街頭,讓罪犯逍遙法外。至於越三尺和曹烈的事,他不想管,他是就事論事。

 ……

 大聯盟找不到拉博的藏身點。現在拉博現身,從藏身點安全屋到法院,大聯盟殺手是沒有多少機會。剩下三個機會。第一個機會,拉博離開法院。第二個機會:拉博再次出庭。第三個機會:拉博再次離開法院。

 但是諸葛明四兩撥千斤,直接破掉了曹雲的奸計。

 拉博準時到達,上庭,承認自己借錢,給了三百五十美元,五十美元為利益。給完錢就走人。期間只花費了四分鍾。大聯盟殺手還沒在法院外就位,拉博已經上了防彈汽車離開法院。同時這案子已經結束,沒有第二庭,自然也沒有第二次和第三次機會。

 寒子在原告席上拿了三百五十美元驚呆了。這錢也太好賺了把?寒子看向聽審席的曹雲,曹雲也是一頭霧水。真實情況是這樣,當天晚上在酒店酒吧,拉博當酒保面請一位美女喝酒,但是有事先離開,沒有結帳。寒子就向這位美女購買這杯酒的權利和美女因為這杯酒願意支付給酒保的小費,為了把案件搞的更複雜,寒子偽造了借據。

 偽造借條是因對方確實與偽造人存在債務關系,這類行為很難認定為犯罪。

 曹雲規劃好了:第一庭要庭戰借據。寒子說明情況,法官會要求酒保和美女出庭作證,所以當天就此休庭。找到酒保和美女后,再來一庭。

 你直接給錢就太不厚道了吧?寒子調查了兩天,老子準備了一天,還花三百美元買了那杯酒的債權。

 這官司典型的雖勝尤敗,曹雲還沒發力就被人拍死。不管怎麽說,曹雲最少履行和曹烈之間的協議,他成功讓拉博露一次面。

 離開法院後,曹雲才知道曹烈沒有把賭注都壓在自己身上。托尼的家屬發力,找到檢察長。拉博被警方羈押時候太久,警方必須在三天內移交卷宗給檢控官,檢控官七天內決定是否對拉博提出指控。

 劉浩親筆寫了補充偵查的申請書,檢控官九尾在了解案情後,拒絕了劉浩的申請書。理由是本案案情清晰明了,證據確鑿,嫌疑人拉博已經招供,沒有再補充偵查的必要。看本案,凶器有了,指紋有了,拉博還和警察駁火,連拉博口供都有了。這案子是一百個曹雲都翻不了的鐵案。還有什麽補充偵查的必要?

 另外一邊, 托尼家屬見了記者。家屬擔心警方會和殺害托尼的凶手達成某種交易,所以才遲遲不移交卷宗。本案因為是劉浩以局長身份負責的案件,又是劉浩上任東唐警局局長的第一案,媒體和鏡頭都聚焦到劉浩身上。在這種情況下,劉浩只能向檢控官九尾移交卷宗和犯人。

 鑒於事實清楚,九尾在第二天就對拉博提出正式指控。但並非九尾指控就會開庭,具體開庭時間由法院決定,法院有權決定在兩個月內的某個時間開庭。不過九尾認為,本案被告已經認罪,證據確鑿。建議先開預審庭,被告在預審庭要麽翻供,要麽認罪。如果被告認罪,擇日宣判就可以了。

 法院和檢方進行了一個簡短的會議,會議上檢方說明自己掌握的材料。法院方認為檢方的建議非常合理,於是同意在三天之後先召開預審庭。如果拉博不認罪,翻供,那麽再擇日開庭。

 這就是法律規則,除非劉浩說明自己和越三尺勾結,說明越三尺與曹烈之間的協議,表明拉博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那才可能衝破條規。反過來說,劉浩誠實說明後,司法機構有義務保護曹烈兩個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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