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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第82章 臥底
  魏君繼續道:“我如果沒有猜錯,青山是被你們收買的證人。理由很簡單,幸子罪名不重,他的罪名要低於幸子,自然也不重。律師委員會考核上,雖然青松會有汙點,但是我想以令狐蘭在東唐律師界的地位,可以讓律師委員會忽視掉這個汙點。”

  “這個隻對了一些。”曹雲道:“你說的這些是一部分因素,還有幾個原因,青松喜歡幸子……”

  “不是梅子嗎?”大家齊聲問。

  “年輕人的愛情嘛,隨時都可以轉移的嘛。”曹雲道:“寒子調查到了這個事實後,我覺得依靠這個事實有可能說服幸子的律師幫我。第二點,青松是個窮人,同時是一位品學兼優的學生,兩個月前國外某大學批準了他的留學申請,他不可能支付的起留學費用。幸子的父母比較富裕……你們懂?”

  曹雲補充道:“青山只是幸子的彩頭,而不是砝碼。”

  雲隱歎氣:“重點是校長,校長能出面是因為令狐蘭,他們之所以認識,是因為他們屬於一個階層的人。反過來說,即使幸子真的成為校長臨時的助理工作了一周,幸子真的品學兼優,只要幸子的律師不夠好,就不會想到請校長出庭作證,再者律師能不能說服校長為幸子出庭作證也是個問號,再再者律師願意不願意去請求校長作證也是個問題。”

  “所以你的結論是?”曹雲問。

  雲隱道:“結論是,幸子即使具備不被起訴的條件。律師不夠好或者不夠敬業,也無法達成最終不被起訴的結果。律師的好壞,敬業的程度很大影響了最終的判決結果。最後一個結論:有錢人確實擁有更多的資源,包括法律的籌碼。因為窮人雇不起你們這些律師。”

  “我很慚愧。”面對雲隱的指責,曹雲汗顏道:“不過也不是絕對的,本案的優勢還在於不具備社會危害性,否則檢方是不會放手的。我相信檢方很願意維護法律的公正,但是……好吧,我很慚愧,我為了金錢而折腰。並且我很醜陋,沒錢我就沒動力。”

  雲隱問:“假設這次是一般委托,一萬塊呢?”

  曹雲道:“我肯定不會去想太多的辦法,一分錢一分貨,我能保證愛子不是首犯,就算對得起這一萬塊。喂,一萬塊,律師所抽成加稅後沒幾個錢了,我要起草文件,辯護書,看卷宗,去拘留所等等。搬磚現在一天都三百塊起步,我光是完善每位證人的證詞就花費不少於十五個小時的時間,這還不算看卷宗後眼藥水的錢。”

  雲隱無力反駁,曹雲站起來拍拍雲隱肩膀:“作為一名富二代,你是我們之中唯一一位有資格為了純粹正義而戰的律師,任重而道遠,我看好你,加油。”

  ……

  律師所全面步入正軌後,案子也多了起來。最少在這個片區,高山律師所有了相當的名字。最主要當然是四子案了,梅子先選擇高山律師所,但是最終選擇了另外一家律師所,結果女兒坐牢。愛子堅定選擇高山律師所,最後女兒沒有被起訴。這種反差是民間中很樂意議論的話題,順便幸災樂禍?怎麽可能,人民都是很純良的。

  曹雲看完資料,看一邊期待看自己的高山杏:“這官司可以打,信用卡的原則很簡單,如果使用信用卡的人隻使用簽名的話,信用卡被他人盜刷,商家是要賠錢的,這屬於商家沒有盡義務審核客戶的簽名。諸如這案子,信用卡有密碼,信用卡被盜刷,客戶告商家,商家必勝,因為信用卡被盜刷是信用卡主人沒有妥善保管信用卡密碼。

”  雲隱在一邊難以置信道:“我踏馬的現在已經受不了法律的亂彈琴,我將信用卡設置了密碼,提高信用卡安全性,被盜刷後反而要我自己負責。我沒設置密碼,商家要負責。這算是什麽道理?”

  “幼稚,誰和你說法律是道理。”曹雲道:“杏子,可以打,必勝,沒有問題。”不過油水不多,作為被告的商家只是要免責而已,所以通常是一般委托。這種案子,曹雲沒熱情也沒興趣。他更喜歡做原告,原告的彈性大,賺的錢自然也多。

  接待員在辦公位外敲門:“曹律師,有位叫小趙的人要見你。”

  曹雲看見接待員身後的小趙,對接待員點下頭,站起來和小趙握手:“我怎麽有點惹麻煩的感覺。”

  小趙努力一笑,進入了辦公室落座。雲隱和高山杏根本沒打算走,小趙左右看看,無奈道:“曹律師,我這次是來臥底的。 ”

  “啊?”曹雲將礦泉水讓在小趙面前。

  “有一名嫌疑犯指定聯系曹律師你,希望曹律師能為他辯護。如果曹律師方便的話,我想在此期間成為曹律師的助理律師。”

  曹雲慢慢點頭,警方懷疑此事和鏡頭有關,鏡頭準備圍繞自己進行第三次作案。曹雲道:“我不是什麽案都接的。”

  小趙回答:“我認為你會接,嫌疑人兩個小時前指定要聯系你。”

  “聽起來有點意思。”

  雲隱道:“我就暫時客串下曹律師你的另外一位助理。”他也讀出小趙此行的目的。

  “沒你的事。”曹雲看小趙:“要臥底也行,但是有一個條件,你必須把自己真的當作助理律師。”

  “沒問題。”

  曹雲站起來,拿西裝:“那我們去見見這位嫌疑人吧。”

  ……

  嫌疑人叫上泉,三十五歲,很普通的一名中胖男子,要說特殊,那就是他娶了一個東唐和法國的混血老婆,老婆名叫野子。

  一年多前,上泉去法國旅遊,遇見了二十三歲的野子,浪漫邂逅之類的,兩人在法國舉辦了婚禮,回到東唐通過法律注冊成合法夫妻。野子常年在法國生活,因為愛情學習東唐女性,婚後開始了全新的主婦生活。

  一見鍾情總是死的快,兩人的蜜月期在婚後一年就宣告結束,據鄰居說,案發前一個月前爭吵開始頻繁出現。野子是一個追求浪漫的人,上泉一直懷疑野子外面有人,但是苦於沒有證據,這猜疑也是導致了夫妻之間的爭吵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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