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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第68章 15天
  盧群轉換話題道:“高山杏怎樣?我剛才和你嬸嬸先去了律師所,正巧趕上一家貿易公司和她簽合同,把原本一年的合同簽成三年,公司的社長對高山杏是讚賞有加,說其繼承了高山的精魄。是我低估高山杏的實力了嗎?”

  “哦……高山杏也是還可以的。”

  “是嗎?你喜歡她?”

  “喜歡,但是不是那個喜歡。雖然她有點傻乎乎,有時候她的原則能讓我發火。但是她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人。諸如要我們這類人去相信和信任一個人很不容易,我和高山杏接觸時間不算長,但是從人品上來說我挺信任她的……當然有時候,實力會影響別人對她人品的看法。”曹雲想到了令狐蘭的事,順口道:“盧總,令狐蘭要挖我當她女兒的助理律師。”

  “哦?她這是找助理律師,還是找準女婿?”曹雲道:“令狐蘭我倒是一點都不陌生,她去了最少五次高岩市打官司,其中有三次的對手是我們律師所,這三場官司都是大官司,我動用了律師所的全部精銳,最後結果我們兩敗一勝。這女人挺厲害的,可以考慮去她律師所工作,對你的幫助絕對超過留在高山律師所。”

  “再說吧,我不太喜歡她的姓格,三大女強人我見了兩個,另外一位孫雪衣,我感覺都不怎麽好。”

  “孫雪衣你也見到了?這兩人完全不一樣,令狐蘭做人還不錯。你要說孫雪衣,那家夥純粹是個殺手,心狠手辣,吃人不吐骨頭。見到孫雪衣你最好避讓三裡。”

  兩人聊天中,高山杏來看望曹雲,帶了點吃的,三人自然就聊到了律師所上的事,說起工作的事就沒完,最後還是盧群老婆帶來熬好的雞湯粥才打斷了三人。

  ……

  除了警察錄口供之外,沒有人詢問曹雲案發細節,他們更關心是曹雲的傷勢。這讓曹雲也感受到了一些溫暖。先不說高山杏,高山杏本來就是這樣感性的人,她會向醫生去打聽曹雲的傷勢,會向護士去了解曹雲的行為和心態,卻不會去詢問曹雲的感受。當她出現在曹雲面前時候,始終是微笑和帶著陽光的,拋開其他不說,是一位非常治愈的女生。

  雲隱來的次數不多,住院半個月就來了三次,其中兩次還是高山杏讓她幫忙帶食物過來。不過每次他都會坐上一個小時,甚至兩個小時,聊天,天南地北的聊天。曹雲隱約讀出一些信息,雲飛揚很可能是早年的三獵狗之一,退休後開辦了保雲公司。獵狗生涯也是雲飛揚非常驕傲和自得的一段人生經歷。雲隱肯定挺老爹,對現在的鬣狗呲之以鼻,不過他沒有繼承雲飛揚的衣缽,享受著自己富二代的生活。

  雲隱從小習武,據一位高人說,練五年武技可能打不過練五年空手道或者跆拳道的人,但是苦練十年武技肯定可以打敗苦練十年空手道和跆拳道的人。雲隱的武不純粹是傳統武術,雲飛揚給他請了很多名師,他還學習了巴西柔術,以色列格鬥術,截拳道,空手道等。不過雲隱這人很懶散,童年和少年乾不過自己老爹沒辦法,一到大學就把所有東西扔掉了,除非技能有利於把妹。

  雲飛揚對此不滿,雲隱辯稱現在已經是熱火器時代了,過度的學搏擊,容易讓自己身體損傷。於是雲飛揚一怒之下,把他送到了法國外籍軍團,你不是想學熱火器嗎?去吧。雲隱到外籍軍團就如同一鍋排骨湯裡進了一顆老鼠屎。他帶了五十萬歐元去報道,然後就被派遣去學習和駕駛直升機,戰鬥機。

連一天基本操練都沒有。  雲隱還包場馬賽最大的夜會,帶一百多號兄弟尋歡作樂,不到一個月,所有人都拿他當兄弟。雲飛揚來視察,所有人一片倒的說好話,在他們口中,雲隱文超愛因斯坦,武壓雷神,道德值更是逼近耶穌。

  不過雲隱學東西確實快,特別是有興趣的東西,比如駕駛飛機,開潛艇,玩槍,賽車……但雲隱有個最大的缺點,他學任何東西都是三分鍾熱度,從來不鑽研或者專精某一行。

  以至於雲隱變成了一個幾乎全能,但是沒有一門精通的怪胎。

  其次是陸一航,陸一航每兩三天就會來探望曹雲一次,每次來都會很規矩的帶一些水果或者是乳製品,並且每次探病不短於十分鍾,不超過二十分鍾,是一個非常有規律的人。

  陸一航聊天更多是聽,很少發表自己的看法。陸一航顯然見過很多市面,總會在合適的時候說上幾句,讓聊天氣氛不至於太尷尬。曹雲能讀出陸一航是一位有良好家教,學歷不低的人。

  寒子幾乎每天都來,但是每次不超過十分鍾就走,來了也不主動說話,坐到一邊拿雜志看。曹雲五十萬的律師費,要上繳15%給律師所作為案源費抽成,扣除稅收之後,還剩下三十萬左右,曹雲認為在這次案件中,主要調查工作都是寒子進行,並且寒子還請了別人幫忙,所以可以拿第一檔傭金,也就是20%,去了零頭後一共六萬,這六萬是不用繳稅的,屬於贈與。

  寒子也沒拒絕,收了錢後仍舊每天都來,半個身體靠在床頭上,拿了雜志看。曹雲不吭聲她不說話,曹雲吭聲了,她也隨便嗯嗯應付。讓曹雲感覺奇怪的是,這樣兩人呆十分鍾, 竟然沒有一絲的尷尬,以至於有幾次自己甚至忘記了寒子的存在。

  至於魏君吧,從來沒有來探過病,甚至沒有打過電話,如同曹雲從來不存在一般,她正常的上班,做雜務,拖地,擦桌子,倒垃圾,請事假。從不問曹雲的情況,也沒有提及案子。

  最後住院的五天,曹雲開始在病房工作,因為高山律師所開始有生意了。曹雲同時辦理離婚案和撫養權爭奪案兩個案子。這兩種類型的案子都是非常來錢的案子,也是曹雲最喜歡辦的案子,更別兩個案子都是原告。

  如果是一名好律師,站立在原告立場是非常強勢的,我有道理講道理,我沒道理我講法律,我沒道理也沒法律,我說人情。如果我什麽都沒有,我就耍可憐。如果連可憐的余地都沒有的話……那就敗訴吧。總之沒有不能打的官司。

  沒出院,通過電話協商就把兩個案子辦下來,不需要麻煩寒子,快樂的賺到了三十萬,給了寒子五千的車馬費。

  曹雲回到律師所後,發現已經有專職接線和接待員,一名文員,外加一位兼職會計。律師所也有了那麽一點氣氛。雲隱處於三分鍾熱度中,邊跟高山杏,邊自己學習。陸一航也起到了一定的協助作用,能參與到案子的討論中。

  除此之外,有一名兼職律師加入了律師所,兼職律師意思是,當律師所的案子吃不完,或者是沒有合適的律師時候,可以將案子交給他,律師所的案源費抽成高達35%,可以這麽理解,律師所因為報酬或者是其他原因不想接的官司,都可以推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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