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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第222章 烈焰之滅
3號法官拋磚引玉:“曹律師你應該很清楚辯方的殺手鐧是什麽。”

 曹雲回答:“是的,那位包租婆。”

 3號法官道:“不想說點什麽呢?”

 曹雲一邊切牛排,一邊道:“我讓朋友調查案發前後包租婆的情況,在見到徐父本人後,我決定不接本案。不過朋友歸朋友,酬勞還是要給的,我就沒通知我朋友停止調查。”

 “查到了什麽?”

 曹雲道:“有意思的是,案發當天是去年入冬第二天寒潮來襲。第一天麻將館沒有準備,打麻將也很凍手,麻友較早就散了。大概是十一點左右。正常情況下,包租婆一般玩到凌晨一點。”

 3號法官道:“就代表十一點回家對包租婆來說是比較特殊的,可以作為印象證據。”

 曹雲道:“寒潮來襲的第一天,包租婆是十一點回家。第二天,店主購買了兩個電風扇一般的小太陽,所以第二天也就是案發當天,包租婆應該是凌晨一點回家。”

 3號法官:“這坐實了徐父是凶手,那你為什麽不站出來呢?”

 曹雲道:“沒有證據。店主不可能還保留小商品的票據,我無法證實店主是寒潮第幾天買的小太陽。我只是主觀邏輯推斷,假設包租婆只有一天十一點回家,必然是寒潮來襲的第一天,不是案發當天。”

 3號法官:“曹律師,以普通法庭來說,檢方目前掌握的證據能不能定徐父的罪?”

 曹雲思考好一會:“檢方很重要的證據來源兩位證人,其他證據屬於邏輯證據。比如說殺魚刀,徐父可以堅持自己就是丟了。檢方可以認為徐父丟刀非常可疑。”

 這把刀是徐娜送給徐父的禮物,徐父很珍視,丟了刀的徐父沒有尋找,購買了一把新刀。就邏輯和情感上是說不通的。但是邏輯證據不是死證,無法依靠邏輯證據定案。

 比如甲平時吃半斤食物就飽了,一天,甲在店鋪吃了一斤的食物。半小時後,懷疑甲偷了麵包店的三明治,並且將三明治吃光。邏輯證據表明,甲是不太可能還能吃的下三明治,但是不能因為邏輯證據不對就排除甲的嫌疑。

 檢方掌握大量參考證據,邏輯證據,旁證,甚至是物證和人證。其中人證為死證,人證成立,徐父必然有罪。

 曹雲:“本次庭審,辯方動搖了檢方的人證,按照道理來說最終很難定罪。”

 “按照道理?”

 曹雲道:“你別忘了陪審團。嚴格來說檢方缺乏死證,徐父應該無罪釋放。但是檢方掌握了大量的參考證據,邏輯證據,旁證,物證和人證。檢方拋出這些辯方無法反駁的證據,陪審團必定判徐父有罪。”

 3號法官道:“你有沒有注意到本案有一位證人,也是賣魚湯的,並且是徐父的獄友。”

 曹雲道:“我沒有了解過他。”

 3號法官道:“聽起來這位證人應該和徐父是朋友,證人和王俠是競爭對手關系。大家會開始猜想其中玄機。但事實很奇怪,這位證人和死者王俠是朋友。”

 “哦?”

 3號法官道:“兩家店鋪,都使用煤氣作為燃料,比較長時間接觸煤氣,會造成人體器官的損害。兩人曾經一起住院三天,原因全部是鼻炎。王俠因為長期吸入煤氣,鼻子動過一次手術。兩人就在醫院認識。距離不算遠,有時候他們打烊下班,會一起去留香街喝一杯。”

 曹雲道:“我不知道此人的事。”

 3號法官道:“證人雖然是徐父獄友,但是出獄後雙方沒有聯系,證人想改邪歸正,不想再和獄友們有來往。不過,證人也不是什麽君子。曹律師,你認為徐父殺人原因是?”

 曹雲道:“偷錢,三萬塊,被發現,殺人。”

 3號法官道:“我要說的是,證人在案發當天上午找死者王俠借了三萬元。而後沒有王俠取款記錄,可以認為證人把三萬元借走了。證人本打算第二天還錢,聽聞王俠遇害,想佔點便宜,悶聲發財,沒有向警方說明自己借走了三萬元。”

 曹雲有些驚訝:“還有這麽回事。”

 3號法官問:“既然如此,曹律師是不是改變了對徐父的看法呢?”

 “不,我對徐父的看法不在於三萬元。”

 3號法官道:“我們是比較細致的了解本案後,認為徐父有可能被冤枉,所以才開本庭。曹律師是不是覺得是個巧合?”

 曹雲笑:“我了解本案還沒幾天,烈焰法庭就宣布介入,確實巧得很。”

 3號法官:“也許你認為你身邊有我們的人,我這裡和你解釋一下,所有的死刑判決案子我們都在跟蹤了解。”

 曹雲:“此地無銀三百兩?”

 3號法官笑了:“你認為可信嗎?”

 “可信,我只是個小角色,不至於讓你撒謊騙我。”曹雲道:“而且你們對曹烈應該沒有任何興趣。”

 “說的好。”3號法官道:“是對你有興趣,烈焰法庭很需要你這樣的人才。今天請你吃飯的意思,就是想招募你。別急……聽我說完。如果要求你成為法官,或者是主持工作,我相信你不會答應。本著人性的角度來說,我們希望你在日常工作中遇見冤案,或者是類似一些比較有意思的案子,司法系統無法拿下的案子,你可以聯系我們。”

 曹雲:“我隱約讀出點意思,難怪你們收集的資料會那麽豐富。”

 “呵呵,沒錯,有正義之士在暗中幫助我們。你不能否認,直到現在,烈焰法庭沒有做錯什麽事。”

 “同意,不過我必須拒絕你的好意。我這人從來不認為自己是衛道士。天下就沒有什麽精神值得我追尋,說難聽點,我是沒有靈魂和精神的人。我知道烈焰法庭很有錢,我喜歡錢。但是錢到了一定額度後,我肯定不會那麽在乎錢。我追求富裕的生活,我的需求並不會很高,有錢就可以,不需要非常有錢。”

 3號法官:“你和你父親真的很不一樣。”

 曹雲道:“也許就因為他有追求,我就沒有追求。比如童年在家暴中長大的孩子,要麽變本加厲,要麽深惡痛絕。我屬於後者,他的追求給我帶來了很多痛苦,所以我是以他為鑒的生活。”

 “他聽到一定會很難過。”

 “不,恰恰相反。他追求的是自我,他的自我是個人。我追求的是自我,我的自我是朋友,家人。他不可能因為我的想法而難過。”曹雲道:“另外無論他能不能聽見,我也得說一句。我母親馬上就要再婚了,盧群幫助了解了底細,對方人品相當不錯,所以我本人不反對。我也希望不要有人反對,因為沒有人有資格反對。”

 3號法官許久後道:“那好吧,我讓人準備一下,晚上就送你離開。”

 “謝謝。”

 ……

 這次烈焰法庭送曹雲就極其敷衍了,一輛普通汽車,車內放了簾子。乘坐的人隨便可以把簾子掀起來,實際上曹雲還真這麽做了。不過黑燈瞎火,看不懂是哪裡。心想烈焰法庭應該有所準備,所以也沒有太執著。

 不知道睡了多久,曹雲醒來,汽車已經停了,車門是拉開的。曹雲左右看看,下車,汽車電動車門關閉,離開。

 又是黑燈瞎火……

 不對,這次好點,幾百米外就有燈光,道路也很平坦。曹雲看著汽車從燈光處過去。曹雲朝燈光處走去,慢慢走近發現不對勁。最後站立在燈光附近,叉腰抬頭看招牌:東方半島。

 “喂。”曹雲接電話。

 李墨:“曹雲,轉身,步行,離開。”

 “哦?”

 曹雲轉身,朝自己來的路走去,走了兩百多米,一輛汽車路過,停在曹雲的身邊,一名男子出示證件:“曹律師,請上車。”

 曹雲就上車了,還沒開口,車內另外一名男子遞過來手機,曹雲接電話:“喂。”

 李墨:“你是從東方半島裡面出來的?”

 曹雲回答:“我不確定是不是從裡面出來的,但是我看司機是回到東方半島內。”

 李墨:“你坐車坐了多久?”

 曹雲:“不知道,我睡著了。”

 我X!李墨心中罵了句,問道:“庭審結束了嗎?”

 曹雲:“沒有……因為發生了一些事,我就先離開了。”

 李墨:“什麽事?”

 曹雲想了一會:“庭審視頻還沒有上傳嗎?”

 “沒有。”李墨感覺不對,問:“什麽事?”

 曹雲停頓一會:“有一位陪審人員遇害,男子,三十多歲,穿灰色夾克。烈焰法庭說,他暗中接觸控辯雙方,要求他們拖延時間,導致庭審節奏放慢,控辯雙方在無關細節上扯皮……然後……處決了。”

 李墨許久沒說話,曹雲汽車內的三名男子神情怪異。

 曹雲還是沒忍住:“李課長,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會讓臥底這麽送死。”人文為本的社會,不應該讓人犧牲性命去添磚加瓦。

 “把電話給他們。”李墨:“送他去一課,錄口供。”

 曹雲坐好,後座男子掛斷電話:“曹律師,不能怪李課長,李課長交代過這位臥底拖延時間。但是是在陪審下結論階段暗中挑撥離間,讓陪審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臥底不受控,有些自以為是。李課長一直擔心他的安全。”

 曹雲這才知道,這位臥底不是一課系統的人,是海關一位線人。他是A貨的送貨者,每天工作就是去碼頭運A貨,送到指定地點。很早開始就是警方海關的線人,海關對A貨沒有興趣,他們更興趣是走私線。這位線人恰巧申請了陪審,恰巧被錄取,向海關說明這件事。海關知道事情重大,通知了搜查一課。因此,搜查一課放棄了偽造身份,做出新臥底的計劃。

 接下去是折騰了,錄口供,警方相信曹雲會說實話,但是還是一直引導曹雲努力的回憶任何可能沒說的細節。曹雲去烈焰法庭三次了,對警方的要求心知肚明,不厭其煩的一遍遍的回憶。一直到了拂曉曹雲才離開警局,打車回律師所。

 由於臥底遇害,警方采取了B計劃,準備以無限資源來打這一仗。

 曹雲回來的第二天上午九點,是警方認為的最終庭審時間,近千名警員和警備人員參與了這次行動,從海陸空三麵包圍東方半島,突襲重點可疑地點。

 十一點左右,警方確定雙子山為烈焰法庭所在地。圍繞雙子山一共有三個區域建築,分別是垃圾轉運場、火力發電廠和汙水處理廠。三個地點互相距離比較遠,其中汙水處理廠處於閑置狀態。

 東方租下東方半島後,就在島上進行一系列的基礎建設,其中就有汙水處理廠。但是後來根據環保部門的意見,汙水處理廠所製造的汙染要超過東方山莊直接排泄生活汙水的汙染。由於是生活汙水,不存在工業和醫療汙水,環保部門建議通過簡易的淨化後直接排向大海。環境部門進行監測,結論是不會影響到海洋生物環境。

 在東方山莊山腳下再修建了一個微小型汙水處理廠,管道直接通向大海。原本的汙水處理廠從建成開始,還沒有運作過。在原有的地下結構中,有人進行了裝修和變化,雇傭了數個工程隊,用兩年時間進行總時間一個月的施工,最終建成了烈焰法庭。

 烈焰法庭的人早就撤離, 警方突襲見到的全部是因為各種原因到烈焰法庭中的人,甚至連一名普通的警衛都沒有遇見。沒有收獲是警方和曹雲意料之中的事。行動人員太多,肯定會走漏風聲。

 接下去就是調查,誰批準了工程項目,怎麽申請的出入半島通行證。

 這裡要特別說明下汙水處理廠的地利,其是雙子山最靠西南海邊的位置,原本打算汙水經過處理紅顏排放到大海。汙水處理廠距離最近的垃圾轉運場還有二十公裡的路程。因為東方有錢,基礎設施建設很到位,有專門的公路通向汙水處理廠。換句話說,有人把汙水處理廠給拆了,島上的人都未必會知道。

 但很顯然,這件事肯定有東方山莊的人攙和在裡面,並且有一定的職務和權利。至於到底是誰,警方暫時無法下結論,他們還不知道東方山莊管理體系是怎麽運作的。在警方突襲結束的第三天,李墨親自帶了四組探員進入東方半島,對烈焰法庭前因後果進行全面的調查。

 不管將來調查結果如何,烈焰法庭最終還是被警方所覆滅,徐父案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成為烈焰法庭的句號,最少是東方半島的烈焰法庭已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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