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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黑太子》第八百八十七章:收物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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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大铖等三人走著走著,只見不遠處有人在圍觀,過去之後才明白,原來是一群武夫在抄沒糧商的家產。

 “軍爺!不能搬啊!此乃在下家產啊!”

 這糧商想要阻止,又怕被鞭打,只能苦苦哀求帶隊的把總,希望對方可以網開一面,放過自家。

 “放你狗屁!若不是爾等奸商刻意罷市,百姓焉能買不到糧吃?”

 這名把總來自勇衛營,今日行事亦是上峰命令,決計不是明搶,雖然實際上就是這意思……

 好在一切都很文明!

 沒錯!

 未殺人!

 未放火!

 未啪啪婦女!

 這便是斯文之舉了!

 從奸商手裡納糧便是正義所為,奸商偷逃稅款,便可用糧食來補償。

 根據黃得功的命令,為了整飭罷市行徑,補償奸商偷逃稅款部分差額,對城內商賈施嚴懲之策,具體就是先納一波再說!

 注意!

 是這叫“收”,不叫“搶”!

 因為只有“收稅”一詞,沒有“搶稅”一說!

 凡是城內偷逃稅款的商賈,都是在勇衛營納稅的范圍之內。

 對於那些並未偷逃稅款的商賈,自然不在其列,不過也是鳳毛麟角,屈指可數。

 “差爺!差爺!小人求求差爺了,趕緊罷手吧!”

 糧商見到幾個行伍之人蠻橫無理,又覺得自己惹不起,只能跑到兩個衙役面前祈求。

 “嘖嘖!哎呀!非是本差不幫你,乃是勇衛營奉了陛下的聖旨,凡城中罷市之店,一律收物充稅!適才你不是說自家無現銀麽?既然一萬兩湊不出來,那就用糧食來湊好了!”

 兩個衙役也知道這些兵士是奉命行事,他們還要在旁配合。

 “啊?何來這一說啊?”

 糧商從未聽說過“收物充稅”的說辭,這根明搶有何分別啊?

 “盡早剛頒布的!你不知亦無妨,這不是知曉了麽?”

 衙役似笑非笑地看著這名糧商,心忖:爾等這是咎由自取!

 “小人委實不知啊!”

 糧商覺得自己很是冤枉,啥也不知道,自己的店鋪就被一群給搶了,天降橫禍啊!

 “知曉如何?不知又如何?爾等還不是罷市?既然是罷市,那便剛好收物充稅!”

 這名把總根本就無視糧商的托詞,城內的商賈有幾個有良心?

 凡是參與罷市的,通通是沒良心或者是狼心狗肺之人!

 “此非小人願意,乃是被人所迫啊!”

 “被人所迫?危言聳聽!”

 “軍爺!小人所言句句屬實啊!”

 “那正好去衙門告狀啊!”

 “小人不敢啊!”

 “說是被迫,又說不敢,拿你家軍爺當傻子糊弄?滾一邊去!”

 這名把總覺得自己被耍了,用刀鞘懟了糧商肚子一下,對方直接捂著肚子倒在地上,雖說用力並不大,可也讓糧商感到難以忍受。

 “父親!父親!”

 兩個二十來歲的青年急忙跑過來,蹲在糧商旁邊無比關切地問著,顯然這便是糧商的兩個兒子。

 “一窩鼠輩!呸!”

 作為勇衛營的一員,最看不上這種又想裝好人,又想佔便宜的家夥。

 若軍人亦是如此,又想領軍餉,又想不打仗,只怕已經被斬首示眾了。

 這奸商說是被迫如此,有不敢去告狀,這不是活該被收拾麽?

 “來人啊!勇衛營搶糧啦!”

 這名糧商的長子也不會善罷甘休,見到父親被軍漢欺負,立刻向周遭的百姓呼喊起來。

 “讓你瞎說!大爺我就給你長長記性!”

 把總一腳踢翻這青年,然後接著連踢三腳,直接將對方踢得滿地打滾,哀嚎不已。

 “勇衛營打人啦!沒有王法啦!欺壓百姓!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洗劫糧……啊……”

 次子見到大哥挨打,也急忙高呼,希望得到周遭百姓的支援。

 “讓你多嘴多舌!”

 把總一巴掌就將這人扇得眼冒金星,嘴角開裂。

 “軍爺!軍爺!犬子年幼無知,還望軍爺海涵見諒啊!”

 糧商見狀,急忙抱住這名把總,以免真的把自己的兒子打成重傷。

 “見諒?你這一家鼠輩,先行閉門惜售,參與罷市,而後公然汙蔑我等王師將士奉旨行事,可有良心否?”

 把總的力氣遠超糧商,加之年方三十多,正是有勁的時候,一下便將糧商給掙開了。

 “你這廝帶人明搶我家糧食!可有良心否?”

 小兒子挨了一巴掌,便氣不過,聞言立刻反唇相譏。

 “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崽子!今番不教訓你一頓,你便冥頑不靈了!”

 把總被說的有些惱火,北都糧商如此,南都糧商亦是如此,天下烏鴉一般黑啊!

 “混帳!給我退下!軍爺饒命!犬子年幼無知,口不擇言,還望軍爺多多包涵!糧食盡管拿便是了,小人絕不阻攔!”

 糧商急忙呵斥了小兒子,然後給把總賠禮道歉。

 真要是激怒了對方,哪怕當街殺人,最後兒子也是白死。

 比起自家人的性命,糧食搶了就搶了吧!

 “嗯~!賞你個面子!”

 把總嗓子裡呼嚕一聲,壓了壓火氣,此番出來主要是要讓商賈們納稅,不是為了殺人。

 再說即便是勇衛營所屬的將士,當街殺人,回去也要被詢問清楚,很是麻煩。

 “爹!此皆為咱家的糧食啊!”

 小兒子對此還憤憤不平,就這麽眼睜睜地看著一群匹夫將糧食成麻袋地搬走,豈能容忍啊?

 “給我閉嘴!回屋去!”

 糧商斷喝一聲,不願再讓這個廢柴兒子惹是生非了,今番算是認栽了,想要留住糧食就會鬧出人命來,還是破財免災,息事寧人吧。

 “爹!”

 “滾回屋!”

 小兒子實在氣不過,一甩袖子跑了回去。

 可是見到這些在搬運糧食,心裡又咽不下這口氣。

 便將家裡養的狗放了出來,直接咬了正在搬糧食的一名軍漢。

 “啊……”

 “惡狗竟敢傷人?”

 “宰了!剁成碎肉!”

 “嗷~!”

 這讓士卒們異常的惱火,紛紛抽出腰刀,對這條惡狗圍追堵截,終於亂刃將其砍成數十短方才解恨。

 “小黑!”

 見到自己的狗居然被們給宰了,死狀慘不忍睹,小兒子氣得出離憤怒,也不考慮後果,直接拔出一把寶劍,趁亂捅傷了一名軍漢。

 “敢傷我等?想造反啊?”

 “勿怒!抓活的!回去好交差!”

 “莫要讓其跑掉!”

 糧商的小兒子行凶之後頓感後悔,急忙開溜,可是身上的衣著並不利於跑路,更不是軍漢們的對手,沒等跳窗戶溜掉,便被軍漢逮到,揍得鼻青臉腫。

 “人贓並獲!將凶器拿好,回去稟明總戎!”

 “是!”

 把總聽到裡面有異響,便意識到情況不對,等進去之後,便看到有個手下已然倒在地上,好幾個手下正在呼喊逮人,過了一會,手下便將嫌犯抓到自己面前了。

 “軍爺饒命啊!犬子一時糊塗!在下願意賠償一切損失!”

 糧商見狀差點氣暈過去,自己這兒子真是成事不足,敗事有余,居然乾出這等大逆不道之事。

 “哼哼!早知現在,何必當初?你這兒子行刺王師將士,後果嘛……自負!將全家人通通帶走,皆為嫌犯!”

 敢傷黃總戎的人,過後便知道下場如何了。

 出來之前,黃得功已然當眾訓話,此番各部出去,隻為納稅,當須保持克制,非必要不得動手,更不得傷人,甚至殺人。

 不過當下這種情況顯然不在其列,是奸商先動手傷人的,他們這些兵士頂多算是自衛而已,更何況人贓並獲,絕非殺良冒功之舉。

 “軍爺!軍爺!小人願意舉報!我家主人偷逃稅款,數額巨大,每年不下百兩銀子!”

 一個身著布衣的家夥湊到把總面前,打算將功贖罪。

 既然主人一家已經完了,那還是趁早離開這艘破船吧。

 “好好好!若是你所言屬實,上面定有重賞!”

 現在奸商遍地都是,就缺這種主動舉報之人。

 “你……”

 糧商聞言,立刻怒火攻心,氣得頭腦發昏,雙眼模糊,幾乎當場要昏厥過去。

 “來人,將這奸商放在車上!”

 不論是真昏還是假昏,都要抓回去再說。

 阮大铖、彭賓、陳名夏三人近距離看到了這一幕,但跟其他圍觀的百姓一樣,都沒敢對軍漢們的行為橫加指責。

 對方說是奉旨行事,這便輕易說不得了,前番士子們請願,已然被廠衛給彈壓了,如今又實施宵禁,再妄加評述便是禍從口出了。

 有功名之人尚且被如此對待,對於沒有功名的尋常百姓,被抓進去之後,只怕就出不來了,能九死一生逃過一劫,往後也是個廢人了。

 不光這一家店鋪,整條街,甚至整個城內皆是如此。

 因為某皇帝半夜靈光一閃,覺得某孝子在龜縮時所采取的物資管控之策很有道理。

 鑒於城內出現大面積罷市的糟糕狀況,為了確保後邸、官吏以及勇衛營將士們的吃喝,就必須采取緊急措施來應對。

 商賈們不是用罷市的法子來對抗朝廷麽?

 那正好,某皇帝便派出勇衛營,對南都城內的商賈直接收稅!

 奸商不願意繳稅不要緊,讓黃得功帶著手下直接去收!

 有銀子就收銀子,沒銀子就將店鋪裡的貨品悉數搬走!

 糧、鹽、茶、糖、酒、布、瓷、鐵,一律通吃!

 反正爾等罷市,百姓們也買不著貨品,勇衛營便可代勞了。

 刨去勇衛營的開銷,後邸分掉一部分,再對官吏們實施平價銷售,余下的便可對百姓進行售賣了。

 每戶拿著戶籍憑證,按照人頭計算,十四至五十四歲之間的男子每天可買一斤米,同齡女子七兩,老人五兩,孩子三兩。

 如此零售也是便於貧苦百姓購買,無需用銀子,只要手裡有銅錢即可,一斤精米售價十五錢,方便又實惠。

 崇禎就不相信自己如此用心良苦,還買不來人心,否則城內之人便皆為刁珉了!

 至於買貨品獲得之錢,自然無須還給奸商,一律充入戶部太倉,算是收稅所得。

 崇禎就是想要用此等收稅之策來讓奸商們明白,請願甚至罷市都將被嚴懲不怠!

 這次自己不但不會容忍罷市行徑,還會讓奸商們傾家蕩產!

 但凡出現在應天府名冊上的商賈,只要在城內開店經營,參與罷市,閉門惜售,一律視為抗拒朝廷,勇衛營士卒可直接前去查抄。

 根據實力大小,分為三個等級,一級須交一萬兩,二級須交兩萬兩,三級須交五萬兩,均可抵五十年的欠稅。

 願意出錢納稅,自然可以全身而退。

 否則,勇衛營有貨收貨,無貨抓人。

 先行抓人,之後用房契套現後抵稅。

 若無房契,全家發配馬鞍山挖礦!

 交一萬兩銀子可抵五十年的欠稅,這決計是劃算之事。

 縱使如此優厚條件,城內的奸商們也是不願意輕易從命的。

 但面對如狼似虎的勇衛營將士,百般抵賴,努力狡辯亦是無用的。

 黃得功的手下可不聽這些廢話,有錢拿錢,沒錢拿貨,錢貨均無,直接抓人!

 等被勇衛營納稅之後,這些奸商就剩下原地哀嚎了,因為等於蝗蟲過境,啥都不剩。

 幾乎沒有一家商賈願意主動交錢,逼著勇衛營士卒動手,這便不是錢能解決的事情了。

 奸商們沒想到這些北邊來的,居然比原先忻城伯趙之龍的手下還黑……

 原先那幫家夥,只要每月如數孝敬即可打發掉。

 如今來的這群“蝗蟲”,用不了多長時間就能將自己的錢和貨都給搬空了。

 只不過沒有侮辱婦女,毆打老幼,點火燒房子……

 按照崇禎皇帝的想法,即便是按照每戶商賈納稅一萬兩計算,從一千戶商賈身上,便可收取一千萬兩稅銀。

 但通過數番較量,以及某孝子的指點,崇禎也明白這僅僅是自己的美好設想,實際情況要糟糕得多。

 莫說揚州、蘇州、杭州等地,便是在這南都城內,沒幾個商賈會主動足額納稅,絕大多數都在與自己對抗。

 對於這些奸商,崇禎還打算將其斬盡殺絕,那樣能下蛋的母雞就沒了,還得指望以後繼續收錢呢!

 此番出動勇衛營,便是給奸商們一個教訓,讓其往後不敢輕易造次。若有人膽敢叛亂造反,那勇衛營正好可以順勢彈壓。

 自己不是萬歷爺爺,奸商們想用罷市之法來對抗自己,真是癡心妄想!

 崇禎已經不打算對奸商作出任何程度上的退讓了,否則對方必定會得寸進尺。

 而且崇禎也打算看看城內的奸商到底囤了多少貨,攢了多少錢!

 那逆子能在北都如此行事,且大獲成功,自己在南都定然亦可如此。

 當下各處城門緊閉,未有諭令不得輕出,勇衛營就等於在甕中捉鱉。

 凡是城內的商賈,有一個算一個,均要挨個過篩子!

 除此之外,崇禎還效仿某孝子的法子,實施了舉報獎勵。

 即舉報他人偷逃稅款, 如若核實無誤,舉報者可領嫌犯所有現銀的兩成。

 若是總額為一千兩銀子,舉報者便可得二百兩,對尋常百姓來說已然不少了。

 尤其是一些奸商家裡的管家與夥計,對於自家主人的行徑應該是較為清楚的。

 能拿到私下所寫的帳本的話,那就等於證據確鑿,可以起到板上釘釘的作用。

 只要經過核實,便可讓都察院量刑,先關押在刑部大牢,而後發配馬鞍山挖礦!

 拒交一萬兩稅銀,挖礦十年!

 拒交兩萬兩稅銀,挖礦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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