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抬起頭來,望向喬西的神色有些迷茫。
喬西思索片刻,開口說道:“警方在凶器上發現了半截指紋,如果你有什麽消息,千萬要和我們說,因為這是唯一能夠幫助到你的機會了!”
沒等麥克開口,伯克利先生反而是率先問道:“這個能夠幫助到我們什麽?”
喬西回道:“如果我們能夠幫助他們抓到另外一個人,並且定罪,那麽我認為能夠達成十年可以保釋的結果,只需要幾年就可以出來了!”
頓了頓後,他繼續說道:“而如果是一級謀殺的話,即便是情況再好,也需要十年以上才能夠假釋!”
“我明白了。”
伯克利先生點了點頭,看向了麥克。
伯克利夫人同樣是拉了拉麥克的手,似乎在催促他講話。
麥克的神色非常的複雜,他緊緊地抿著嘴,臉上的神情混雜了憤怒、驚訝、難過等等情緒。
最後,他隻說出了一句話:“我不是凶手!”
伯克利先生有些不耐地說道:“既然你不是,那麽你就將那個人講出來啊!”
“我不知道!”
麥克低聲吼道。
伯克利先生雙眸如鷹般望著自己的兒子,冷聲說道:“沒用的家夥!你除了不知道,你還會說些什麽?若是你願意承認,那麽我還高看你一眼。
看你現在這個樣子!
在這裡逞強有什麽用?你能夠讓別人相信你不是凶手嗎?”
“為什麽?”
麥克望著伯克利先生,語氣之中充滿了憤怒,他咬緊牙關,這個詞就好像是從牙縫之中擠出來似的。
“什麽?”
伯克利先生有些聽不清楚。
在這一刻,麥克突然爆發了出來。
他憤怒地站起身來,和伯克利先生對峙:“為什麽你不願意相信我?我究竟是不是你的兒子!
我說了!我不是凶手!我什麽都不知道!”
氣氛頓時劍拔弩張起來。
這對父子在會客室之中對峙,仿佛下一刻就要打起來。
“算了!”
伯克利先生搖了搖頭。
他站起身來,對著麥克說道:“我和你的母親會經常去看你的。”
隨後,他對喬西和顧正這個方向,說道:“你們盡力就好。”
開庭之前的一次見面,落得一片狼藉的下場。
喬西和顧正談話的語氣,都有些不滿。
而顧正已經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在這種情況下,麥克依舊堅持他自己的說法,而且底氣很足。
顧正已經可以肯定麥克絕對不知道那半截指紋是誰的!
甚至,麥克還有可能不是凶手?
這並不是沒可能的,因為吸嗨了不代表記憶完全丟失。
而且這個案子有太多的疑點了。
吸嗨了丟失記憶的人,為什麽可以完美避開宿管以及女生宿舍的其他人?
凶器是哪裡來的?
那半截指紋是誰的?
無意識的人為什麽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的指紋和DNA?
在沒有其他意外出現的情況下,顧正已經準備放棄任務了。
他不可能為了任務,繼續投入精力去尋找其他凶手了。
他現在必須專心於為麥克辯護,說不定線索就出現,任務就完成了呢?
……
經過了漫長的準備,麥克的案子終於是開庭了。
正如之前顧正所說的,
這個案子他們唯一能夠利用的,就只有動機這個點。 所以從陪審團的挑選開始,他們就一直圍繞這個點在進行。
此刻,經過雙方互相妥協的十二位陪審團正坐在陪審席上面,等待著辯訴雙方的開庭陳訴。
“各位,想必你們前段時間都聽說過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一名學生失蹤了,實際上,這名失蹤的學生是被人在宿舍之中謀害了,屍體被塞到了垃圾滑道之中!”
康妮站在一眾陪審團面前,臉色嚴肅地開口。
隨後,她突然地轉過身來,語氣悲戚地說道:“而這名凶手,就是此刻坐在被告席上的這個男人!”
康妮說到這裡頓了頓,給予陪審團一段時間的消化時間,踱步走了片刻,繼續說道:“或許你們會疑惑為什麽?說實話,我也不知道是什麽樣的情況讓人能夠去殺一個手無寸鐵的陌生女性!
而且還是在學校的宿舍之中!
在這個案子之中,我會給你們展示諸多證據,其中包含了DNA、目擊者等等。
我希望,你們能夠和我們一起守衛洛杉磯市民和學生們的安危!”
康妮的開庭陳訴很簡單,風格顯得有些浮誇,但的確是牢牢地吸引住了陪審團的注意力。
若不是不允許他們討論,現在這些陪審團估計已經興奮地討論起來了。
然而,旁聽席上的人就不用考慮這麽多了。
那裡還來了不少加州大學的學生,顧正隱隱可以聽到有人在喊麥克的名字,但並不是什麽好話。
“肅靜!肅靜!辯方律師……”
法官敲著法槌,呼喚顧正上場。
顧正站起身來,來到的康妮剛剛站在的位置。
他回頭看了一眼,康妮和一名他不認識的男子坐在原告席上,注意到顧正的眼神,還對顧正笑了一下,似乎在期待顧正的應對招式。
顧正回過頭,面對陪審團笑了笑,緩緩開口。
“剛剛走下去的那位是助理檢察官康妮小姐,我認為她的有一句話我有同感,那就是為什麽?
為什麽我的客戶要去殺一名他根本不認識的同學!
我原本以為檢方會知道的更多,現在看來他們和我一樣迷惑。”
顧正說著說著,突然話風一轉:“然而……
他們的疑惑是基於無知!
而我的疑惑是基於我對於我的客戶的了解。”
顧正回過頭,快步走到了被告席前面,他指著麥克:“這位麥克·伯克利就是我的客戶,他傳承了一個很榮耀的姓氏伯克利,他來自於一個家教良好的家庭,他從小品學兼優,他的導師評價他是安德魯商學院十年以來最出色的學生!”
“這樣子一個人,為什麽會被警方懷疑呢?僅僅是因為一次粗糙的調查!”
“我可以告訴你,警方從接到失蹤案開始到結案僅僅用了一周的時間。
而他們的邏輯,就相當於我醉酒進入國會大廈,然後國會大廈被炸了,他們抓住了我,告訴我因為那段時間進入國會大廈的只有我一個喝醉的,所以我有罪一樣可笑!
我和康妮女士一樣擔憂市民和學生的安危,但這顯然不是抓住一個錯誤的人能夠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