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的推測很快就得到了證實。 https://
13日凌晨1點過,也就是在收到由海軍司令部轉發的情報之後不久,通信參謀送來第一份偵察報告。
任務編號“13”的fa-18d,在艦隊西南,準確點說是215度方向上發現了1支規模龐大的艦隊,懷疑是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只不過,偵察機只能確認,在試圖逼近的時候遭到艦載預警機鎖定,緊接著還發現了1艘“青州”級防空巡洋艦,卻沒有發現梁夏艦隊裡的超級航母。
這個結果,跟具體戰術安排有關。
其實,戰前偵察一直就是個老大難的問題。在艦載預警機誕生後,偵察成了一件十分凶險的事情。
當然,偵察機的戰損率一直居高不下。在第二次全球大戰中,偵察機的損失率居艦載機之首。在開戰的最初3年裡,也就是最激烈的3年,偵察機的損失率一直都在25以上,某些時候甚至是有去無回。
到了現代,偵察機往往會在發現敵艦之前,被敵人的預警機發現,然後遭到敵方戰鬥機攔截,或者遭到防空戰艦的攻擊,很難有機會突破敵艦隊防空網,更別說發現躲在防空網裡面的航母。
針對這個問題,各國海軍采用的應對辦法不盡相同。
梁夏海軍把重點放在偵察機的突防效率上,也就是想辦法不讓偵察機暴露,而且把希望寄托在隱身技術上。
這也是梁夏海軍大力推進新式艦載攻擊機,也就是“攻-12”項目的關鍵所在。
其實,也可以反過來說。
正是需要執行包括戰前偵察在內的高風險任務,所以在設計階段,梁夏海軍就高度重視新式攻擊機的隱身性能。
為此,不惜放棄了其他重要性能。
至少在隱身設計上,“攻-12”遠遠超過了由空軍主導的,帶有試驗性質的“攻-11”,甚至比即將正式服役的“戰-20”還要稍微好一點,跟空軍努力打造10多年,至今都沒有服役的“轟-12”差不多。
要說的話,“攻-12”完全可以看成是“轟-12”的縮小版。
按梁夏海軍的戰術設想,憑借無與倫比的隱身性能,“攻-12”能夠輕而易舉的滲透敵人的防空網。哪怕隱身也是相對的,僅縮短了敵方雷達的探測距離,只要離得足夠近,仍然會被雷達探測到,可是對於攻擊機來說,並不需要直接衝著敵人的防空戰艦而去,也不需要飛到航母的上空。
在執行偵察任務的時候,偵察機能夠依靠自身的傳感器,在相對較遠,也就是比較安全的距離上,發現敵人的航母。即便是發起攻擊,也可以在相對較遠的距離,比如區域防空導彈的射程之外投射反艦導彈。
也就是說,優秀的隱身性能,能夠有效的提高艦載機的作戰效率。
其實,這也是大勢所趨。
梁夏海軍有“攻-12”項目,紐蘭海軍也有類似的,即a-12項目,而且進度跟梁夏海軍的“攻-12”項目差不多。
關鍵還有,紐蘭海軍的a-12項目跟“攻-12”項目基本上是大同小異!
最明顯的區別,也就是受到搭載平台的限制,紐蘭海軍使用的蒸汽彈射器的性能稍微差一些,艦載機的起飛重量更低,因此a-12的尺寸與重量都比“攻-12”小,在主要性能上有一些差距。
不過,最為重要的就是,a-12肯定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服役。
其實,該項目從啟動到現在,已經延期了數次,而且很有可能會繼續推遲。
正是如此,紐蘭海軍才另辟蹊徑,用多用途戰鬥機執行偵察任務。
在此之前,紐蘭海軍都是用航程更遠的重型攻擊機執行偵察任務,而多用途戰鬥機的航程都不會太遠。
只是,多用途戰鬥機有一個很突出的特點。
有更強的自衛能力,不但能應付敵人的防空戰鬥機,也意味著在遭到攔截之後,不需要立即轉向返航。
如果需要,甚至能強行突防。
比如fa-18d,在海平面的最大飛行速度都超過了音速,高空速度達到了18馬赫。雖然比f-14b這樣的重型製空戰鬥機慢得多,但是能以更快的速度飛行,也就意味著有更多的戰術選擇。
不算航程,fa-18d執行偵察任務的能力確實超過了a-6d
要說的話,1500千米的作戰半徑其實也夠了,畢竟a-6d在掛上4枚反艦導彈之後,作戰半徑也就只有這麽遠。
如果考慮到時間敏感性,也就是常說的時效性,再遠也沒有意義。
只是,fa-18d根本就不是隱身飛機。如果是在中高空飛行,那麽在很遠之外就會被敵人的預警機與防空戰艦發現,然後遭到戰鬥機攔截,或者是遭到防空導彈攻擊,同樣無法突破艦隊防空網。
針對這個問題,除了要在戰術上取巧之外,還要在技術上下功夫。
按照安排,這些fa-18d在到達偵察海域之後,都降低到超低空,盡量把飛行高度控制在50米以下。
這個高度,已經處於防空戰艦的探測盲區。
即便是預警機,對超低空目標的探測距離也不會遠到哪裡去,通常在300千米左右,而且受到海面反射產生的干擾,識別與鎖定距離都在200千米以內。如果天氣太糟糕,還會進一步縮短。
不過,這不是關鍵所在。
每架fa-18d掛了兩具任務吊艙,其中的一具搭載的是光學偵察設備,另外一具是電子對抗吊艙。
該吊艙內,有一套完整的電子偵察與對抗設備。
關鍵還有,這套設備不但能探測到防空戰艦搭載的對空搜索雷達發出的電磁波,對預警機也一樣。
其實,這就是一部雷達告警設備。
依靠這套設備,偵察機能及時知道是否被敵人發現,並且在遭到攻擊之前進行規避。
此外,還能夠根據截獲的無線電信號,對敵人的探測平台做出大致判斷,比如是不是防空巡洋艦。
要說的話,被動探測本身就是一種行之有效的偵察手段。
其實,就是靠這種偵察吊艙,那架fa-18d才及時的發現預警機,並且沿著預警機的探測邊緣滲透了梁夏艦隊的防空圈,在繼續向西南方向飛行的時候,遇到了那艘“青州”級防空巡洋艦。
到這一步,已經足夠了。
“青州”級是梁夏海軍,乃至全球最先進的防空巡洋艦,跟紐蘭海軍的“提康”級旗鼓相當,準確說還要強大一些,主要是采用了全新的艦體,而不是像“提康”級那樣,用驅逐艦的艦體湊合。
關鍵就是,“青州”級的數量並不多。
在大戰爆發前,服役的也才20多艘,全都編在航母戰鬥群裡面,負責為航母提供直接掩護。
也就是說,在那艘“青州”級附近肯定有一艘航母。
用防空巡洋艦引開敵人的偵察機?
顯然是想多了。
第六十一特混艦隊的指揮官再是厲害,也沒法未卜先知,也就是提前知道有偵察機在朝這邊飛來。
再說,如果真知道,那就更不應該把防空巡洋艦支走了。
在艦隊防空作戰中,像“青州”級這類防空巡洋艦,擁有不可取代的價值。不止是配備了先進的雷達,以及強大的防空導彈,還跟完善的指揮系統有關,也只有防空巡洋艦能夠有效的指揮艦隊防空作戰。
其實,在防空巡洋艦大型化之後,航母就不再指揮防空作戰。
正是如此,在收到報告之後,斯塔克沒有耽擱,立即就下達命令,取消第二輪偵察,準確說是讓第二批偵察機暫時留下,首先讓執行攻擊任務的艦載機,以及護航戰鬥機做好起飛準備。
因為在擬定計劃的時候就考慮到了這一點,所以斯塔克做的調整,並沒打亂航空部門的作戰安排。
需要做的,也就只是把執行偵察任務的fa-18d拖到飛行甲板的後面,然後讓停在待命區與機庫裡的a-6d與f-14b加油裝彈,並且按最高出擊強度的順序,在飛行甲板上面排好隊伍。
這套作業,至少要一個小時才能完成。
主要就是,a-6d與f-14b是重型艦載機,加油與裝彈需要大量時間,而“尼茲”級上總共才6座綜合補給站。
要說的話,這也是“尼茲”級的頭號缺陷。
因為基礎設計是來自“紐蘭”級,而且紐蘭海軍缺乏使用航母的經驗,所以在“尼茲”級上,隻配備了6座綜合補給站,一次只能夠為6架艦載機服務,而且位於降落區的兩座還受到限制。
等到“尼茲”級開工建造後,紐蘭海軍才發現這個問題。
準確的說,其實是獲得了梁夏海軍“薛遠征”級超級航母的一些情報,得知該航母的綜合補給站由“陳炳勳”級的6座,增加到9座,而且從第二批次開始,在右舷的艦島前後各增添了一個露天維護區,在必要的時候也能夠用來為艦載機進行補給作業,從而讓補給戰達到11個。
正是如此,“尼茲”級的第二批增加了2個綜合補給站,而且在艦島前方開辟了露天維護區。
只是,現在看來多花點時間,並不是壞事。
總共出動了24架fa-18d執行偵察任務,附近的偵察機在收到友機呼叫之後,都會立即趕過去。
不出所料,很快就會有新的消息。
果不其然,隻過了不到10分鍾,通信參謀送來最新的報告,又有3架fa-18d發現了梁夏戰艦。
關鍵還有,其中1架還遭到了戰鬥機攔截,在報告的時候被敵機擊落。
毫無疑問,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就在那。
此外,根據這些fa-18d提供的報告,已經能夠大致確定第六十一特混艦隊的方位,準確的說是活動范圍。
大致方向沒有明顯變化,距離在1100到1300千米之間。
不過,或許還要遠一些。
道理也很簡單,這幾架fa-18d都沒突破梁夏艦隊的防空網,在外圍遭到攔截,沒能發現艦隊裡面的航母。
在通常情況下,航母肯定更靠後,不過也不會離得太遠。
實際的距離不會超過1500千米。
只是,這也夠遠了。
當地時間13日的1點30分,在第五架fa-18d發回報告後,斯塔克沒再猶豫,下達了攻擊命令。
雖然還沒找到航母,但是斯塔克非常清楚,這或許是唯一的機會。
關鍵就是,在暴露行蹤之後,第六十一特混艦隊肯定會轉向規避,甚至有可能在轉向後全速逃逸。
不要忘了,按照cia提供的情報,第四十一特混艦隊還在2000多千米之外呢。
哪怕第四十一特混艦隊全速向西航行,也要在13日天亮後,才能出動艦載機對離得近的第52特混艦隊發起攻擊。
如此一來,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就沒有理由提前跟第51特混艦隊交戰。
此外,第六十一特混艦隊的首要任務,其實是派戰鬥機為轟炸機護航,而轟炸機攜帶的重型反艦導彈有數百千米的射程,因此就算是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向西撤退,也能夠完成這個關鍵任務。
拉開距離,還能夠保證自身安全。
顯然,只需要幾個小時,第六十一特混艦隊就能夠逃出第51特混艦隊的攻擊范圍。
要說的話,根本等不到幾個小時之後,因為那些fa-18d在發現了梁夏艦隊的同時,也暴露了第51特混艦隊,至少讓梁夏艦隊的指揮官知道,在1500千米的范圍內有1支紐蘭海軍的特混艦隊。
不出所料,梁夏空軍的轟炸機很快就會殺過來。
不管怎樣,再也不能耽擱了。
可惜的是,還要等大約半個小時。
不為別的,執行攻擊任務的艦載機還沒有做好起飛準備。
如果提前出動,必然會降低航空作業效率,也就無法達到最大的出動規模。
按照斯塔克的安排,在首輪攻擊當中,3艘航母要把搭載的a-6d全都派出去, 而且各自安排8架f-14b執行護航任務,分3支機群,從梁夏艦隊東北、東面與東南方向同時發起攻擊。
此外,還要在此後各出動4架f-14b增強艦隊防空。
也就是說,每艘航母要出動36架艦載機。
雖然在理論上,“尼茲”級在1個攻擊波次中,最多能夠出動42架艦載機,但是其中包括24架fa-18或者是a-7。如果全是重型艦載機,因為佔用的甲板面積更大,所以實際出動量肯定要少得多。
36架差不多已經是極限了。
此外,還要考慮蒸汽彈射器。
連續彈射滿載起飛的重型艦載機,而且一直保持最快的彈射頻率,就算“尼茲”級也吃不消。要不了多久,就會因為損耗的蒸汽太多,導致鍋爐的壓力降低,使得蒸汽彈射器無法達到最大功率。
這樣一來,必須得充分利用飛行甲板,也就得嚴格按照計劃行動。
結果就是,一直等到凌晨2點過,“尼茲”號才把第一架掛著4枚ag-84的a-6d彈射出去。
15分鍾之後,也就是2點1刻過,最後1架f-14b升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