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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體新星》第29章 簽下林亦菲
  忙活了一天,天悅影視算是正式在帝都落腳了,蔡依儂今天真正被震撼到了,開業典禮上來的那些大人物是她見都沒見過的。第一次知道趙佑的背後不僅是天悅集團,還有大人物坐鎮,心思一下子安定了下來,有這樣的背景,如果自己不能將天悅影視發展好,那只能說明自己無能。

  天悅影視董事長辦公室,趙佑和蔡依儂以及林曉麗母女都在。

  趙佑看著林亦菲,真誠的說道:“茜茜,我想讓你來天悅,怎麽樣?”

  “好啊好啊,反正我現在沒有公司?”林亦菲一副無比願意的模樣。

  旁邊的林曉麗也是很滿意的表情,她本來是打算讓陳金飛單獨成立一個經紀公司,幫忙打理林亦菲的事物。但是自從上次林亦菲在天龍劇組發生那件事以後,她心思也變了,也知道以陳金飛的實力根本保護不了林亦菲,再加上今天見到了趙佑的真正靠山,林曉麗自然願意女兒簽在天悅,起碼不會被人欺負。

  “小佑啊,茜茜簽在天悅自然是可以,但是......”林曉麗有些欲言又止。

  趙佑知道林曉麗擔心什麽:“阿姨,茜茜的待遇你不用擔心,除了經紀人5%的抽成,公司沒有別的抽成,而且對茜茜不會有任何限制,是否演戲自主決定,公司隻提供機會。會為茜茜配一個專業的團隊,打理茜茜的一切事物。”

  旁邊的蔡依儂聽了不禁翻白眼,心裡吐槽趙佑:“你這是簽藝人嗎?明顯的是請了個公主過來。”

  這時趙佑繼續說道:“阿姨,你們在帝都還沒有固定的住所吧?正好我在天悅廣場還有一套別墅,你們先住過去好啦,既安全又安靜,離公司也近!”

  蔡依儂再次翻白眼,心裡吐槽:“還有一套別墅?這裡別墅都是你家的。明明是你為了泡妞,撒謊都不會,忽悠誰呢?”

  林曉麗聽了趙佑的話,已經很滿意了,而且心裡明白,就算她不同意也沒用,看女兒激動的模樣就知道,要是她拒絕的話,肯定會鬧別扭。

  所以林曉麗也不再推脫:“那茜茜就簽在天悅吧,小佑以後多多照顧她,有了專業的團隊我也能放心不少,之前雖然我一直跟在茜茜身邊,但其實只能起保姆的作用,我也很怕耽誤茜茜的發展。”

  “您放心吧,阿姨!有我在沒人能欺負茜茜!”說完趙佑轉頭看向蔡依儂:“對了,K姐,公司還有多少藝人?”

  “在魔都有兩個男藝人,一個叫胡哥一個叫袁弘!”蔡依儂回答道。

  “哦,以後我們公司不靠藝人經紀賺錢,沒有特殊情況就不要再簽藝人了,倒是導演、編劇一定要多挖幾個過來。”趙佑知道未來藝人工作室是大勢所趨,與其培養藝人不如培養導演和編劇。

  ......

  林亦菲還有些戲份沒拍完,所以沒有在公司多留,直接坐飛機回大理,蔡依儂也在準備給林亦菲組建團隊,等半個多月後林亦菲回來就能配上新的團隊了。

  趙佑開著車去了國家隊,今天簽林亦菲的時候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必須盡快處理。而黃博暫時留在了公司,他在開業典禮之前就已經簽在天悅了,50W的簽字費,沒有違約金,公司抽10%的抽成,至於經紀人和助理那就是黃博的女朋友小鷗。

  趙佑想給黃博配一個專業團隊,被他拒絕了,就他的簽約條件在國內已經算頂級明星的待遇了。現在黃博沒有什麽名氣也沒有作品,不適合招搖,根本用不到什麽助理、化妝師、保姆車什麽的。

  黃博下決心等自己配的上天悅的待遇以後再考慮別的,現階段就打算讓蔡依儂幫忙安排一些小角色磨煉自己的演技。其實蔡依儂是不看好黃博的發展的,但是人趙佑帶來的,她也無可奈何,只能感歎趙佑錢多任性!

  趙佑雖然同意了余立偉的邀請加入國家隊,但現在還沒正式簽字,剛才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代言問題。因為自己注定成為體育明星的,肯定會有代言的,但代言如何選擇,體育總局抽成多少這是個問題。

  國家體育總局現行的運動員收入分配政策是運動員佔稅後總收入的50%,教練團隊分15%,輸送運動員的地方體育局分20%,相關協會分15%。

  按照這個比例,趙佑的商業代言,只能得到稅後的50%,還有15%要分給教練團隊,帝都體育局分走20%,田徑協會分走最後的15%。

  華夏的體育是舉國體制,各個體育系統都是靠國家財政撥款進行扶持。運動員、教練團隊、訓練設施,就全靠國家財政支持。一個運動員從小開始培養,工資、生活費、訓練費、傷病治療費等等加起來不知道有多少,都是由政府撥款的。

  運動員沒有拿到國際大賽冠軍,甚至奧運冠軍之前,哪有人關注?哪有商業代言?即使是百米短跑這樣的明星項目,國內也只有胡凱、陳建等少數幾個人有商業收入。

  成千上萬的運動員中,只有極少數人能獲得成功,成為體育明星,在他成功前的這些年都是國家出錢出力進行培養。因此,對於這些體育明星,國家自然需要他們上交部分收入。一部分回饋給運動員的輸送單位,另一部分給該運動員背後的教練團隊,最後一部分作為體育基金,補貼國家隊其他沒有商業收入的運動員的工資、生活、訓練、傷病開銷等等。

  所以對於這些收入分配,趙佑覺得是理所應當的,國家培養出來的人,回報國家理所應當。雖然趙佑不是體育系統出來的,但他一是不缺錢,二是希望能為國家體育發展多做點貢獻,所以不會在收入分配上糾結太多。

  趙佑的問題就在於,他未來不只是會成為體育明星,還會成為娛樂明星,那就不一樣了,不能把所有的商業代言收入都上交國家,那樣不合理。而且,對於體育用品的代言,趙佑也需要有自主權,不能把所有的事交給田管中心來做,畢竟有些領導目光狹隘,隻圖利益,而趙佑為了自身形象自然要對所代言的產品千挑萬選。

  對於趙佑來說,代言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提升自身的影響力。

  來到國家隊後,趙佑先找余立偉講明了自己的來意,余立偉對趙佑的合同問題也不太清楚,因為合同是田管中心在弄,所以他帶著趙佑直接去了田管中心。

  等趙佑看到田管中心給自己準備的合同後,發現自己多慮了,合同很寬松,而且抽成比自己想的要低很多。帝都體育局抽5%,教練團隊3%,田協12%,剩下80%都是趙佑自己的,而且注明了這個分配的只是趙佑的體育用品代言,趙佑擁有代言的自主選擇權,意思就是選擇簽什麽代言是趙佑自己說了算。

  趙佑不知道的是,當時余立偉就趙佑加入國家隊的問題向領導申請,最終還是體育總局的一個副局長拍板決定給趙佑很大的自主權,而且當時就指示田管中心,趙佑的代言收入分配不能按照普通標準,要寬松。

  田管中心領導也是對趙佑進行了一番了解,知道他不是普通人,所以對合同進行了大幅度的修改,最終就是趙佑看到的樣子。

  趙佑對這個合同自然是滿意的,所以直接就簽了,然後就告別余立偉,回電影學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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