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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醫聖》第一千零三十六章 1個樸素少年的黑化史
[網]首席醫聖 宋澈冷不丁的決定,大出了所有人的意料,也打亂了所有人的節奏。
 在知道了宋澈準備從內蒙古空運一隻馬過來參加周末的比賽,霍景文乃至霍家都深感費解,想不明白宋澈到底想玩哪一出。
 不過在得知那一匹“小馬哥”乃是純正的汗血寶馬以後,霍家都有些明白了過來。
 宋澈是想要用汗血寶馬取代掛免戰牌的旋風馬,堂堂正正的跟林玖龍掰腕子!
 至於類似“以毒攻毒”等陰招後手,都得等到賽馬場上的決戰之後才能發揮。
 大家都該清楚,只有贏下比賽才是實打實的陽謀,一旦比賽失利,其他的謀劃都是一紙空話罷了!
 雖然不太清楚那一匹汗血寶馬的競技狀況究竟如何,但鑒於汗血寶馬的威名,以及臨時找不到更出色的賽馬了,霍家隻得勉強同意了這個方案,並且著手協調這個空運項目。
 運其他東西都還好說,哪怕是運什麽貓貓狗狗都沒啥問題,但直接空運一匹馬過來就比較棘手了,而且時間上還很倉促,畢竟距離賽馬比賽只有幾天時間了。
 好在霍家的人脈雄厚,本著特事特辦,迅速處理了一系列包括運輸到檢疫的手續和文件,同時抓緊給“小馬哥”在周末的比賽裡緊急報名。
 馬會方面很爽快的通融了。
 畢竟霍長盛就是馬會的董事會成員,而且大家也都知道了旋風馬遭毒害的情況,這時候霍家從其他地方緊急調來援軍也是有理有據、無可厚非。
 不過當申報注冊的材料遞上去以後,馬會方面的工作人員也都傻眼了。
 但凡參賽的賽馬,除了天賦異稟,基本都有著高貴的血統,還得是帶國際證書的那種。
 而霍家申請要取代旋風馬的這匹馬,在血統證明上卻是一片空白!
 產地哪裡?不明!
 配種哪裡?不知!
 出生年月?不知道!
 換言之,這類信息的缺失,相當於說明這是一匹“野馬”!
 雖然霍家聲稱這是一匹阿哈爾捷金馬,但沒有血統證書,完全是查無實據。
 通過這件事,宋澈也覺得挺諷刺的,這年頭,人分三六九等來劃分階層,連馬都得講究身份和血統。
 搞得好像一個沒有血統身份的平民,不管優不優秀,都不配和一群貴族子弟們同場競技。
 所以魯迅說得一點都沒錯,人心中的成見,猶如一座大山,任憑如何努力都無法撼動!
 不過這就是一段小插曲。
 既然霍家這麽堅持了,馬會也不能駁了面子,協助幫這匹所謂的汗血寶馬辦理了托運手續。
 只是,消息很快就傳了開來,在圈子裡引來了不小的非議和質疑。
 霍家的頭馬旋風被投毒謀害,本來就引起了軒然大波,勾起了大家的陰謀論。
 正當大家翹首關注著事態的進展,沒想到霍家居然輕描淡寫的揭了過去,轉而挑選其他的賽馬頂替。
 只是萬萬沒想到的是,堂堂霍家,在頭馬被害以後,居然病急亂投醫,抓了一匹野馬來頂替充數!
 之前提過了,賽馬是澳港的全民運動之一,在比賽來臨之前,作為奪冠熱門的旋風馬忽然宣布退出,本就吸引了眾多的輿論關注,罵街和嘲諷的比比皆是。
 尤其是許多已經給旋風投注的彩民們罵聲連連,雖然馬會宣布允許退投注或者改投注,但也引來了大量的口誅筆伐,卻不曾考慮過霍家也是受害者。
 至於頂替旋風給霍家出陣的小馬哥,澳港群眾們根本不買帳,在得知了小馬哥的野馬身份之後,還放大了對霍家的嘲諷火力。
 甚至有人借題發揮,聲稱霍長盛的退休和衰老,霍家已經不可避免的走向了下坡路!
 曾經的澳港豪門,就如病倒的旋風馬一樣,已然是強弩之末。未來,就會跟那一匹不知來歷的野馬一樣,淪為平庸。
 瞧瞧,這樣的報道文章寫得多漂亮。
 而這片報道,恰是出自林玖龍旗下玖龍傳媒集團的報刊!
 正所謂此消彼長。
 旋風馬的退賽,讓林玖龍的那匹純血馬“烈焰”成了當之無愧的新奪冠大熱門。
 與此同時,也開始有人為林玖龍晉升馬會的董事會開始造勢。
 一時間,從民眾、媒體到賠率,全都站在了林玖龍這一邊。
 相比之下,失去了頭馬的霍家,幾乎快成了澳港的談資笑柄。
 但霍家始終保持緘默。
 霍長盛自不用說,早就深居簡出。
 他的長子霍景文,倒是接受了一次媒體的采訪,當問及對周末賽馬比賽的勝算如何,霍景文只是笑著回答:看關二爺做主吧。
 這話有些耐人尋味。
 眾所周知,關二爺在澳港擁有著超然的信仰地位。
 在澳港人的心目中,關二爺就是忠義的象征。
 而霍景文抬出關二爺來回應對賽馬比賽的看法,變相的透露出了這是一場事關“忠義”的比賽!
 而林玖龍的“毒性發家史”,其實一直是個半公開的秘密,很多人都知道林玖龍就是一個不忠不義的人渣!
 言下之意,霍景文在咒罵林玖龍這種不忠不義的人渣,不配贏得比賽,更不配晉升馬會的董事會!
 簡化下來就四個字:德不配位!
 ……
 淺水灣豪宅區的某別墅裡。
 “啪!”
 林玖龍狠狠的將報紙摔在了桌面上,然後霍然站起來,指著報紙上的霍景文照片,用方言話罵罵咧咧:“撲領母!撲領母!老的老不死!小的小死仔!”
 在旁邊,岱欽只是安安靜靜的看著林玖龍發火,一言不發。
 林玖龍狠狠抽了一口雪茄,還沒來得及吐出滿嘴的煙霧,就扭頭對著岱欽說道:“周末的比賽,你一定給我狠狠教訓他們!把他們那匹野馬給狠狠踩在烈焰的馬蹄下!到時候我要買下全澳港的報刊頭榜,再定四百四十四份報紙送到霍家去!我要讓全澳港都知道霍家已經不行了!最好氣得那個老不死的東西!”
 在媒體報業愈發轉向網絡電子化的今天,林玖龍依舊對傳統的紙質報刊情有獨鍾。
 因為他始終覺得上網很有可能暴露**或被黑客竊密,把事情印在紙上,則更靠譜安全一些。
 岱欽卻沒有滿口答應,沉默了片刻,道:“林總,請恕我直言,可能這次比賽,並不會那麽順利了。”
 “你什麽意思?難道一匹野馬你都贏不了?那我還要你這土包子做什麽用?!”林玖龍翻臉比翻書還要快,心情好的對手下人和顏悅色的,心情一不好,基本就成了他的泄氣筒。
 面對破口大罵,岱欽的眼神裡快速閃過一絲陰霾,但他很快就收斂了起來,微垂下眼簾,道:“這匹馬,我查過了,確實是一匹正宗純血的汗血寶馬。”
 “你確定?!”
 “千真萬確!”
 岱欽回答道:“之前宋澈受霍家和趙家的委托,前往草原探尋長生之謎,就在我的故鄉呆過。在那裡,他們不僅發現了成吉思汗的陵墓,還意外俘獲了那一匹汗血寶馬。據我故鄉的人說,這匹馬的資質天賦都相當好,是難得一見的千裡駒。”
 “……那又怎麽樣,說到底,還是一匹野馬,沒有經受過正規的訓練,我就不信我的純血馬還贏不過這種低賤的平民馬!”林玖龍仍然嘴硬。
 岱欽也不準備說服他,更不可能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否則還得遭到林玖龍的唾罵。
 他沉吟道:“我可以再做些手腳,確保萬無一失。”
 林玖龍的火氣這才消停了一些,他就喜歡別人順著自己的脾氣,但想到了什麽,不禁遲疑道:“已經動過一次手腳了,霍家肯定有防范,是不是不好再下手了?”
 “做手腳的方式有很多,醉馬草只是最粗淺的方式。”岱欽微笑道:“林總,你忘了我其他的專長了嗎?”
 林玖龍一怔,漸漸露出了古怪的笑意:“對哦,你除了會醫術,還會玄術,你之前說你在薩滿教呆過的。”
 岱欽點頭道:“沒錯,我本來是當地薩滿教的接班人。”
 “哎呀,別管什麽薩滿教的接班人,還是社會主義的接班人了,最關鍵的是咱們得當一個有用的人。”林玖龍再次恢復了和藹,拍著岱欽的肩膀,道:“說說看,你這次準備怎麽動手腳,是不是像茅山道長演的那樣,給你偷幾根那匹馬的毛,然後你就做法下詛咒?”
 “沒那麽麻煩,也沒那麽玄奇。”岱欽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瓷瓶子,擰開蓋子後,往自己的手背上倒出來一個米粒大、白乎乎的小東西。
 “這是……”
 林玖龍眯眼打量,發現這居然是一隻接近透明色的蟲子,最瘮人的是,這隻蟲子趴在岱欽的手背上,居然還在吸食岱欽的血液!
 岱欽任由被這隻蟲子吸食血液,笑著解釋道:“蜱蟲。”
 “蜱蟲?你還養這種東西啊?”林玖龍先是悚然動容,隨即又不屑一顧。
 蜱蟲,一種危害性極強的寄生蟲,由於常附有許多種病毒、會引發各種危重疾病,近些年一度讓世人談蜱色變。
 不過,林玖龍不覺得憑這種小東西能害得了那匹汗血寶馬。
 岱欽看出他的輕蔑,補充道:“這隻蜱蟲已經活了幾百年了。”
 林玖龍一瞪眼,驚疑不決的道:“我雖然讀書不多,但你別騙我哦。”
 “這隻蜱蟲,最喜歡吸食身體健康的人或牲畜的精血,靠著這種血液,它不止活了幾百年,還已經通靈智了。”
 岱欽其實沒有說得太詳細,這隻蜱蟲最喜歡平常的,是那些體內蘊含靈力的血液,而這種血液,往往是那些天賦異稟的生靈才具備的。
 而這隻蜱蟲的名字,在薩滿教內被稱作是噬靈蟲,乃是薩滿教的至寶靈物,一直由大祭司掌管。
 這隻噬靈蟲既能治病也能害人,全看使用者的心思了。
 在這之前,噬靈蟲是薩滿老太太持有,一般用以救人。
 因為噬靈蟲可以吸食出人體內的毒素,對於中毒者具有卓越的解毒療效。
 當年岱欽在利欲熏心之下叛出薩滿教,臨走前還盜走了薩滿老太太的幾樣至寶,其中就有噬靈蟲!
 “如果林總想進一步見證它的效果,最好找一個**給它開開胃。”岱欽見林玖龍將信將疑的模樣,就主動提議道。
 林玖龍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轉了起來,正在核計著找那個**做實驗,忽然客廳門口傳來了一陣犬吠,隨即一隻泰迪犬屁顛顛的跑了進來,搖著尾巴,衝著林玖龍和岱欽叫囂。
 林玖龍和岱欽同時皺了一下眉頭。
 他們對這隻泰迪狗一直很反感,因為太會狗仗人勢了!
 現在它敢於衝著兩人叫囂,無非是由於它的狗主子是林玖龍目前最寵愛的小情人。
 “龍哥~”
 隨即,又一陣嬌嗲嗲的女聲從客廳門口傳來。
 岱欽知道,這是林玖龍的小情人,也是這隻泰迪犬的主子。
 就在這時,岱欽察覺到了林玖龍對著那隻狂吠不已的泰迪狗努了努嘴。
 岱欽會意,抬起趴著噬靈蟲的手,指了指那隻令人憎惡的泰迪狗,輕輕一吹口哨。
 下一刻,噬靈蟲就很敏捷的蹦跳了下來,落在了泰迪狗的毛裡面!
 “仔仔,別叫了,該惹龍哥不高興了。”
 同時,一個時尚妖嬈的網紅臉身姿款款的走了進來,背後還有傭人提著大袋小袋的購物袋,顯然是剛回來。
 網紅臉走過來,抱起泰迪狗摸了摸狗頭,同時對著林玖龍撒嬌道:“龍哥,對不起,仔仔不是故意要對你叫的,應該是聞到了什麽不好的味道。”
 說著,網紅臉還動了動那個隆得幾乎可以戳死人的膨體翹鼻子,蹙起眉頭露出一臉的嫌棄樣子。
 同時,她連看都不看岱欽一眼,仿佛視若空氣……還是透著不好味道的空氣!
 見狀,岱欽的臉色就更陰鬱了。
 這個網紅臉嘲諷鄙視他不是一次兩次了,完全就是將岱欽視作一個滿身窮酸味的鄉下土包子,前幾次岱欽來別墅做客,事後連岱欽坐過的沙發都要消毒,用過的拖鞋杯子也全都給扔了,充滿了上流階層的刻薄和傲慢。
 林玖龍同樣也瞧不上岱欽的卑微出身,但鑒於岱欽確實很有利用價值,他還是會保持表面的客套和禮儀,不至於做得那麽明顯。
 而林玖龍的小情人,這個網紅臉,對於岱欽的態度,卻是連懷裡的狗都遠遠不如……不對,是連給狗鏟屎都不配!
 只是,岱欽卻是聽說,網紅臉其實最初也是從粵西某鄉村出來的,跑去西莞的港資電子廠打工後做了港商老板的情人,接著跑去整容,以一個叫天使寶寶的名媛為模板,整成了網紅臉,然後跟著電子廠老板來澳港的賭場玩樂又認識攀附上了林玖龍,靠著過硬又過軟的本事討得了林玖龍的歡心,反手就把電子廠老板一腳踢開了,據說還串通林玖龍讓電子廠老板在賭桌上賠得幾乎傾家蕩產!
 這無疑是一個虛榮做作又毫無廉恥的賤婦!偏偏同樣苦出身的她,一朝飛上枝頭,卻比霍景文這些世家子弟更瞧不起窮人。
 所以啊,有些窮出身翻身發達的有錢人,反而對窮人的欺辱更是變本加厲!
 林玖龍當然看得出來小情人希望自己轟走岱欽,但是他此刻暗懷鬼胎,不為所動的說道:“不好的味道?我怎麽沒聞到啊?”
 “龍哥~”網紅臉一邊撒嬌,一邊就要挽住林玖龍的胳膊。
 林玖龍卻回避了一下,顧忌的看了眼那隻泰迪狗。
 網紅臉知道林玖龍不太喜歡泰迪狗,正想把狗交給傭人帶走,冷不丁的,懷裡的泰迪狗忽然哀嚎了一聲,開始在自己的懷裡抽搐了起來!
 “仔仔!你怎麽了啊?呀!”網紅臉被泰迪狗突然的劇烈反應給嚇了一跳,還沒回過神,看到泰迪狗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立刻嫌惡的丟在了地上!
 可是,網紅臉根本沒搭理愛狗的安危,只是悲憤的看著自己名貴衣物上的屎尿汙穢,氣得差點要哭出來了!
 “嗯,確實有一股不太好的味道啊。”岱欽捂住了口鼻,眼中則是促狹和戲虐的意味。
 網紅臉被刺激得更是火上澆油,罵咧道:“你這窮酸又臭的東西!還敢挖苦我?!”
 隨即,她就跟林玖龍告狀:“龍哥,你看他居然在幸災樂禍,太不懂尊卑了!”
 林玖龍反而滿意的笑了,看著急症中的泰迪狗,頷首道:“不錯,不錯……”
 “龍哥你……”
 “你什麽!這麽臭想熏死勞資啊!”林玖龍怒道。
 迎上林玖龍的凶神惡煞,網紅臉嚇得心肝一哆嗦,連忙就叫傭人將泰迪狗丟出去。
 “這狗還不夠!還有你也滾出去!”林玖龍指了指門口的方向。
 “龍哥,我、我……這就去洗乾淨還不行嘛。”網紅臉慌神了。
 “洗乾淨了,勞資一樣惡心,怎麽還能下得了手。”林玖龍冷哼道:“這泰迪狗不是綽號曰天犬嘛,正好,你這小母狗一起滾出去雙宿雙棲唄,治好了應該還能滿足你。”
 網紅臉頓時滿面煞白、呆若木雞,臉上湧現無窮的屈辱之色。
 “還不滾!是不是得讓我叫人把你丟進海裡啊?”林玖龍已經不耐煩了。
 網紅臉已然意識到林玖龍已經玩膩了自己,又想起林玖龍的凶名劣跡,嚇得連忙落荒而逃,連愛狗都顧不上了。
 林玖龍立刻讓傭人連狗帶地毯一塊扔出去燒了。
 收拾完畢了,林玖龍發現那隻蜱蟲不知何時又回到了岱欽的手背上。
 “回來吧。”岱欽拿出瓶子晃了晃,那隻蜱蟲就敏捷的躍起,精準的跳進了瓶口裡!
 “厲害啊!”林玖龍讚賞道。
 剛剛看到泰迪狗忽然急症發作,林玖龍就意識到這是蜱蟲發揮了作用。
 那一刻,岱欽在他心目中的利用價值就把更高了,至於網紅臉,反正都玩膩了,不如趁機會一腳踹掉,還能博得岱欽的滿意。
 岱欽看到林玖龍為了照顧自己將網紅臉給轟出去,自然是志得意滿,嘴上解釋道:“在操控下,它還會對宿主釋放毒素,人和畜生只要沾到一點,立刻就會……”
 岱欽做了一個抹脖子的動作,獰笑了起來,說不出的淒厲!
 和噬靈蟲救人的原理類似,這小東西也可以對目標的宿主釋放毒素,輕則讓宿主感染諸如腦膜炎、敗血症等各種疾病,重則瞬間暴斃,加之體型微小,可謂殺人於無形的利器!
 “哦,我明白了,只要在比賽裡找個機會,把這隻蜱蟲放到那匹汗血寶馬的身上……嘿嘿。”
 林玖龍見識到了這隻蜱蟲的威力,頓時心頭大定。
 有這麽一隻大殺器,管他什麽汗血還是尿血寶馬,都讓他們血本無歸!
 歡喜之下,他親自去水吧倒了兩杯香檳酒,遞給了岱欽。
 “小夥子,我越來越欣賞你了,知不知道,現在的你,比最初我見到你的那個愣頭青,不知道強了幾百倍。”林玖龍讚許道。
 “這多虧了林總您的點撥,否則我也不會有今天的。”岱欽雙手接過酒杯,很恭順的欠身說道。
 “很好,你變得越來越像我了,一樣的卑鄙無恥、心狠手辣,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林玖龍哈哈一笑,絲毫不覺得用陰招害人有什麽羞恥:“你要永遠記住,這個世界笑貧不笑娼,比別人快一步,即便狼狽難看一些,也沒有人會笑話你的,他們只會畏懼你又臣服你。”
 “謹記林總的教誨!”岱欽把頭垂得更低了。
 “好。”
 林玖龍滿意一笑,伸出手下意識的想要撫摸岱欽的頭,但遲疑了一下,改為去拍岱欽的肩膀了。
 這一幕,落在岱欽的眼中,陡然彌漫起了一絲仇恨和怨毒。
 他想起了剛來澳港找林玖龍毛遂自薦的時候,林玖龍根本瞧不起自己,直到自己指出了林玖龍身體的頑疾、並展示了蒙醫的治療手段後,林玖龍才勉強的同意收下自己。
 注意,只是很勉強的。
 要知道,有錢人從來不乏最優質的醫療資源,千萬不要覺得每一個神醫都能像宋澈那麽走運,隨便指出有錢人有什麽毛病就能輕易的獲得敬重。
 有錢人太難伺候了,尤其是林玖龍這種草莽出身的梟雄,別說獲得他的敬重了,光是想給他當狗腿子,要求都極為苛刻。
 當時林玖龍肯收下岱欽當狗腿子,除了他正好缺一個按摩醫生,還因為岱欽通過了林玖龍的忠誠度考驗:他讓岱欽跪下!
 而且岱欽還真的下跪了,真的忠誠得像一條搖尾巴的狗!
 記得當時林玖龍就心滿意足的笑了,還摸了摸岱欽的頭。
 但今非昔比,隨著岱欽這三年逐步精進的實力,給自己的助益越來越多,林玖龍也逐漸收斂起了輕賤的心思。
 只是潛意識中裡還留存著主子和狗腿子的習慣,剛剛就差點又忍不住去摸岱欽的腦袋了。
 但是這個無意間的動作,令岱欽再次湧起了沉積在內心深處的屈辱。
 不過他低垂著頭,是以怨毒的眼神也沒被林玖龍捕獲到。
 隨即,兩人又恢復了主仆和諧,各懷著心思碰了高腳杯。
 但是在品嘗美酒的時候,林玖龍莫名的有些不安。
 他這大半生都是從無數殺伐和危機中闖出來的,對於危險的感知嗅覺極為敏銳。
 斜眼偷瞄著面色平靜的岱欽,林玖龍含著嘴裡的酒水突然不是滋味了。
 他突然想到,這家夥明明身懷著這麽厲害的寶貝,三年以來,怎麽直到現在才拿出來?
 而且,如果岱欽要對付自己,只需對著那隻蜱蟲一聲令下,估計自己就要先“撲領母”了。
 看著不複青澀、愈發深沉的岱欽,林玖龍依稀看到了年輕時候的自己,那時候的他,也曾這般的陰毒殘忍。
 那一刻,他忍不住萌生了一個細思極恐的念頭:自己以後是不是要多提防一下岱欽,免得被這頭草原來的惡狼給反咬一口!
 畢竟,當年他就是這麽反咬老大而上位的。
 而他也暗中查過,岱欽來澳港之前,也是背叛了草原和薩滿教!
 換言之,這也是一匹養不熟的白眼狼,能駕馭就用,駕馭不了就殺!
 但眼下,他還得依靠岱欽贏下周末的賽馬比賽,一舉奪下馬會的董事席位……
 ……
 岱欽自然也看出了林玖龍對自己萌生了一絲提防的心思。
 但他沒動絲毫的聲色,裝著若無其事的離開了。
 走出別墅,他駕車沿著環海沿山的公路疾馳而去。
 開到一個僻靜無人的海灣邊,他停下車,掏出一部很老式的諾基亞手機,還是塞班系統的。
 開機後,他編輯了一條短信,敲了“魚將上鉤”四個字,發送給了一個手動輸入的號碼。
 過了片刻,這個號碼回復了:好好乾,這個機會難得,爭取一石二鳥。
 岱欽看完後,又編輯了新短信:大人,您還好嗎?
 幾秒後,那頭回復:不該問的別問!
 看到這個驚歎號,岱欽的身體不由自主的顫栗了一下,似乎感應到了手機另一頭的恐怖威壓。
 下一刻,又有新短信進來了:我還需要一段時間適應新的身體,你先頂著,記住,其他人都是小魚小蝦,我要最大的那條魚,還要是活的!
 岱欽知道,對方想要最大的那條魚,就是姓宋的那個小白臉!
 至於為何,他沒有多問,也不敢多問,他只知道服從這位“大人”就夠了。
 他對林玖龍是在順從的外表下,隱藏著狼子野心。但是對於這位“大人”,他始終是保持著由衷的敬畏,乃至懼怕!
 可以說,沒有這位“大人”一路的提攜和指點,他可能仍舊是草原上騎馬牧羊的愣頭青。
 在他的心目中,這位“大人”擁有的實力,幾近堪比天神一般……
 將短信清空後,岱欽關閉了手機,注視著海上明月,內心卻是一片波濤起伏。
 接著,他點開車載音樂,看著播放列表,他沉吟片刻,給自己點了一首《你曾是少年》。
 夜色月光下,清澈如水的音樂徐徐流淌出來,映襯著這一片偶有波瀾的浩瀚大海,岱欽陷入了飄忽的沉思。
 許多年前,他也曾經是個樸素的草原少年,有一雙清澈的雙眼,策馬奔騰在草原上,像是一道春天的閃電,最大的夢想,就是和喜歡的女孩一起去看遍這世界、去最遙遠的遠方,飛越高山和海洋……
 可惜,這個夢想,當看到心愛的女孩坐上了一輛悍馬車離開草原時就破碎了……諷刺的是,悍馬車的主人也是一個懷揣同樣夢想的少年,只是這個少年比較有錢,在厭倦了枯燥乏味的富家生活以後決定去看看世界,碰巧在草原旅途中邂逅了和岱欽青梅竹馬的那個女孩,兩人認識十幾天,就勝過了他們在草原相伴的十幾年,那麽多矯健奔騰的馬兒也抵不上一輛悍馬車,多麽的悲哀、多麽的滑稽。
 原來,世界那麽大,想要去看遍,需要很多錢的啊。
 原來,現在的女孩子, 大體是寧願坐在悍馬車裡吹空調做運動,也不願意騎著馬兒自由自在的馳騁。
 恍惚間,他想起了三年前的某個夜晚,自己背叛出草原時哭喊出來的那段誓言:我要出人頭地,成為人上人,再也不窩囊了!
 所以,他來到了紙醉金迷、物欲橫流的澳港,選擇了追隨澳港最惡貫滿盈的人渣……即便這個人渣,是他曾經最憎惡仇視的!
 他刻苦學習修行,給人當牛做馬做走狗,目的只是不想一輩子被人踩在腳下,至於什麽使命什麽天職,連泰迪狗的屎都不如!
 他的心聲,如同《英雄本色》裡小馬哥在黑夜中的那段蒼涼控訴:
 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個機會,我要爭一口氣,不是想證明我有多了不起,我是要告訴人家,我失去的東西一定要拿回來!
 “這狗娘養的世道!”
 岱欽一拳砸爛了中控屏幕,狠狠踩下油門,選擇了繼續疾馳在無盡蒼茫的黑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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