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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電影時代》第四百零八章 安可
作為一名記者,湯昂很不喜歡喧囂的環境,他更適應安靜的和采訪對象侃侃而談,也更喜歡夜深人靜的時候斟酌新聞稿件的措辭。

 這一次,如果不是甘敬,自己一定不會來的。

 湯昂心裡這麽想著,皺眉左右看了看,覺得也權當是休息休息了。

 “嗨,你好,你更喜歡袁安還是方泓?”他出於記者習慣向旁邊一位看起來文文靜靜,也和周圍環境有點格格不入的女孩提問道。

 女孩很年輕,她快速瞥了一眼湯昂,瞧著竟然是有點羞澀的搖了搖頭。

 “那你是和朋友來的?只是來聽演唱會?”湯昂追問。

 “不是,我是來看阿甘的。”年輕女孩的聲音有點小。

 湯昂怔住,莫非是同行?新人?

 年輕女孩說過話後顯得放松了一點,繼續說道:“前兩天聽說他要來演唱會當嘉賓,我就和論壇上的朋友約好買票來看,可是她們的票買到另一邊了。”

 湯昂恍然,笑道:“原來你們是甘敬的影迷啊。你好,我是湯昂,也是來看甘敬的。”

 “你也是來看阿甘的呀!”年輕女孩瞬間高興起來,膽子也大了,“你應該叫他‘阿甘’,我們都這樣喊他。我是甄蕾。”

 湯昂心裡嘀咕,我是不便這麽喊的,我見面都是喊“甘哥”,最開始這個稱呼好像是張中暉在采訪中用的。

 他沒有表露記者身份,這一趟過來就是有點看看演唱會眾生相的意思,按照以往經驗,別人知道自己是記者後往往會比較束縛。

 “我年齡大點嘛,習慣這樣喊別人了。”湯昂微笑,“挺巧的,我們都是他的影迷,你最喜歡他的哪一部電影?我先說我的,最喜歡他在《緝凶》裡的表演。”

 甄蕾有點奇怪的說道:“你居然是喜歡《緝凶》啊,我覺得阿甘在裡面好壓抑。我最喜歡《無間道》,另外,我是他的顏粉,他在這部電影裡最帥最有味道了!!”

 “顏粉?”湯昂喃喃自語。

 “是啊是啊。”甄蕾有點驕傲的點頭,“我阿甘顏值,不弱於人!”

 “嗯……”湯昂有點個人感觀上的接受不能,但記者的職業性就是要求自己能廣泛理解不同的事情並報道,求同存異嘛。

 “我跟你說,我超喜歡阿甘和莫嘉娜的那一組寫真,拍的特別帶感,可惜,阿甘好像不太喜歡拍這個。”甄蕾侃侃而談,停不下來,“《愛在黎明破曉前》是我第二喜歡的電影,我從【上圖】拷了好些他們的花絮,還關注了莫嘉娜,她經常分享她在英國導演專業的日常。”

 “《愛在》裡面的阿甘是那種有點痞帥的氣質,《無間道》裡的阿甘是那種深沉有故事的氣質,當然了,還有其他的電影,像你喜歡的《緝凶》,我知道壇裡也有很多人喜歡呢,照她們的話來說,那是犯罪分子的氣質……”甄蕾說著說著恨不能是尖叫出聲。

 湯昂這樣聽下來忽然有種寫一篇“氣質論”的內容,唔,以這個著眼點來看甘敬的作品好像也是一個不錯的切入點。

 如此想著,他原本有點輕視的心理發生轉變,開始認真用話術來引導甄蕾。

 演唱會是從七點半開始到十點半結束,湯昂和甄蕾的單方面熱聊在演唱會開始之後就被打斷,當這次演唱會的兩位主角方泓和袁安登台後,滿場都是歡呼聲。

 湯昂和甄蕾兩個人站在一片歡呼聲中有些不太自在,兩人目的和其他人都不太一樣。

 七點半,演唱會準時開場,袁安伴奏,方泓獻唱,熱場階段就是兩人的成名曲《夏天》。

 滿場歌迷跟著一起合唱,湯昂雖然記不全歌詞,但也能跟著歌迷模糊哼唱,現場氣氛烘到這,唱唱歌才是最正常的事情。

 只是,甄蕾不一樣,她也唱,可就那麽一兩句,然後就是說阿甘什麽時候出來、什麽時候出來、時候出來、出來、來……

 “甄蕾!你來都來了就應該享受這個演唱會氣氛!”湯昂在喧囂之中只能大聲把話喊出來。

 “我!要!看!阿!甘!”甄蕾同樣用喊的。

 湯昂無奈,搖搖頭繼續把自己扔進演唱會的氣氛之中。

 一首歌,兩首歌,三首歌。

 金白唱片旗下的方泓和袁安為這次演唱會準備良久,效果也相當不錯,又是兩首歌過去之後,這次力邀的天后謝歆終於登台。

 不,應該說,【玩呢啊】樂隊登台。

 當方泓拿著話筒念出這個樂隊名字的時候,她笑場了。

 於是,滿場笑聲之中,【玩呢啊】樂隊在一片黑暗中緩緩升起登台。

 一束燈光,刺破黑暗,大屏幕上顯出貝斯手的身影。

 兩秒鍾,第二束燈光照亮吉他手馬錘的身影,這次是有不少歡呼聲響起,歌迷們對這位金牌音樂製作人很熟悉。

 再過兩秒,第三束燈光照亮舞台正中間,天后謝歆的面容出現在屏幕,掌聲、歡呼聲瞬間升騰。

 現場最開始的笑聲已經完全消失,有細心的歌迷詫異於燈光的前後順序,從面生的貝斯手到吉他手馬錘再到鼓手謝歆,這燈光最後是給甘敬的?

 在演唱會的舞台上,他有這麽大牌面麽?

 一秒,兩秒,三秒,第四束燈光沒有如歌迷預料般亮起,舞台上呈扇形狀的三個人仿佛是把身後的一片黑暗牢牢鎖住。

 “阿甘呢?阿甘呢?怎麽不出來?”甄蕾滿懷期待的看著舞台。

 “是不是燈光壞了?”湯昂也有些納悶。

 下一刻,吉他前奏,一段現場很熟悉的旋律響起。

 “是《喜歡你》啊。”甄蕾經常愛屋及烏的循環這首歌,可還是很失望,“人呢?怎麽不露臉啊!”

 ——細雨帶風濕透黃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雙眼無故地仰望。

 醇厚的男聲響起,甘敬的開唱似乎預示著確實只有三束燈光打給【玩呢啊】三位樂隊成員。

 “搞什麽!我是來看你的臉!不是來聽你的歌的!”甄蕾差點喊出來。

 “你們這些顏粉啊……”湯昂苦笑搖頭。

 “我們怎麽了?”甄蕾對這種居高臨下的語氣有些討厭,“阿甘要演技要演技,要作品有作品,不比那些唱跳男藝人強多了?他還沒什麽周邊、沒什麽榜單讓我們花錢!我們就喜歡他的臉!怎麽了!”

 湯昂怔住,咦,聽起來好有道理。

 舞台的歌聲在繼續,相比較之前的合唱,這一次歌迷們只是安靜聽著,大家已經聽出來這不是熟悉的編曲版本,完全是不同的味道。

 只是,演唱會畢竟是演唱會,歌迷觀眾們對於開口跟唱是毫無心理障礙的。

 半首過去,歌聲好聽,旋律不難,後半首歌已經是有觀眾慢慢開口合唱,到了最容易跟唱的歌詞,全場歌迷全部唱出來了。

 ——喜歡你,那雙眼動人,

 ——笑聲更迷人。

 ——願再可,輕撫你,

 ——那可愛面容。

 音樂魅力在體育館這種滿是歌迷的地方徹底綻放,台下揮舞著熒光棒匯成一片海,台上三束燈光默默的照耀就像是海中的礁石。

 “像昨天,你共我!好聽!好聽!阿甘!阿甘!”

 甄蕾站起來高聲大喊,湯昂保持理解的在一邊回味歌曲,只是,他心裡很好奇黑暗中的甘敬唱歌是什麽樣的。

 一首歌,四分半鍾,三束燈光熄滅,舞台歸於黑暗。

 “再來一首,再來一首!”甄蕾用力的衝著舞台揮手。

 “那叫安可,喊安可就是再來一首的意思。”湯昂忍不住開口提醒,“的音譯。”

 甄蕾白了一眼湯昂,大聲喊道:

 “安可!安可!安可!”

 “安可!安可!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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