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更新妖孽兵王最新章節!
希望王牛從發哥那裡可以得到一些關於破麵包車的消息,雖然著希望有些渺茫,畢竟發哥賣掉的破麵包車不一定就是他們看到的那輛。
“哎呀,不要擔心啦,我相信咱們家男人的本事,肯定可以查出來的。”凌莎靠在嶽重身上,摟著嶽重的脖子說道。
一片溫馨。
中午的時候凌建兵沒有回來,他還有工作。
王牛倒是過來了,只是他的眉頭皺的緊緊的。發哥那邊根本調查不出什麽東西,這三個家夥把破麵包賣到了廢品收購站,王牛到廢品收購站的時候根本沒有發現麵包車。
收購站的老板說已經被賣掉了,至於賣給了誰他完全記不起來。
隻說是兩個男人一個女人來買的,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雖然獲得的信息很少,但是嶽重還是將兩男一女這個要素告知了翟秋義,希望翟秋義那邊有收獲吧。
獸人這件事情有些麻煩,不過另外一方面嶽重也沒有閑著,他已經讓蛤蟆去準備了。黃岩島上的發射基地必須建立起來,發射基地建立之後自己去天州島手中也有些籌碼。
要不然的話嶽重總覺得不安心。
天州島上的高手太多,天級、破碎,想想就覺得恐怖,嶽重都不知道會不會存在比破碎更加牛掰的存在。
隨後的兩天,天沽市的警察系統全面發動,對天沽市進行地毯式搜尋。主要搜索的地方是地下勢力范圍,導致天沽市的黑勢力活動頓時少了很多。
警察局裡面也蹲滿了人,各個地方的小混混大混混,只要可疑的全部帶回來問話。
搞的也算是滿城風雨。
不過百姓倒是非常支持,對於天沽市警察系統大規模的掃黑進行了讚揚。在普通人的眼裡,警察就是在掃黑,你沒看到現在路上連小混混都看不見了麽!
而翟秋義也不怕得罪人,有軍情處還後面支持,還怕個屁啊。
獸人襲擊京城大學事件也是愈演愈烈,死亡人數已經統計出來了,一共六個大學生,五個男生一個女生。死亡學生的父母全都跑到了京城大學,希望京城大學給個說法,也希望國家給一個說法。
網上早就已經爆棚,輿論紛紛。
對於國家不出來說話,眾人都是心中憤怒。
一時間,罵戰從網上直接擴散到了現實中,甚至京城已經出現了幾次規模不小的遊行活動,眾多百姓都參與了進來。
這可是活生生的六條生命啊,就這麽沒了,而且還是死的不明不白。
總理辦公室中,秦知禮看著手中的文件是焦急萬分,輿論已經有點壓不住了。要是政府再沒有什麽動靜的話,估計後續還會產生一系列更加嚴重的問題。
甚至還會造成連鎖反應,到時候新疆、西藏等地區的一些組織又鬧一鬧的話,華夏就真熱鬧了。
“總理,您拿個主意啊。”秦知禮看著總理說道。
總理搖了搖頭說道:“其實我也沒有什麽好的辦法,我跟主席商議過了,這件事情還是交給嶽重小子去做。”
“交給嶽重?”秦知禮有些詫異,嶽重行嗎?這小子雖然是軍情處的元老,但是軍情處對控制輿論這種事情應該起不到什麽大作用吧?
“對,我們考慮了三天,最後決定將事情交給嶽重。”總理點了點頭,他也沒辦法。這件事情真的不好處理,外界幾乎已經將狼獸人模擬出來了,而且很多大學生都見過狼獸人。
所以用其他原因搪塞的話肯定不行,甚至還會造成反效果,導致政府聲望下降。
“總理,這事情交給嶽重不大適合吧?”秦知禮皺眉說道。
“怎麽了,這小子叫你一聲舅舅,你就幫著他了?”總理笑聲說道。
秦知禮臉上有些尷尬,他確實有些私心,這可是一個苦差事。嶽重要是辦好了,那皆大歡喜;嶽重要是辦不好,那估計要受到責罰了。
所以,秦知禮是不大希望嶽重接這個任務的。
“好了,你給那小子打電話吧,看看他的回應。”總理說道。
“好。”秦知禮點了點頭,總理都發話了,他也不好再反駁了。
拿出口袋中的手機便是撥通了嶽重的電話,同時秦知禮還摁下了免提鍵。
電話響了四五聲才被接通。
“喂,我說大舅,現在才早上八點啊,你有沒有點公德心啊!”嶽重有些迷糊的聲音從電話裡面傳來,顯然這個家夥還在睡覺。
“臭小子,都八點了還睡個屁!”秦知禮之後低吼道。
“我晚上工作很累的好不好!”嶽重一邊說一邊伸手摸了摸邊上凌莎的雙峰,一陣爽滑。昨晚他確實工作很累,不過卻是和凌莎在床上工作。
秦知禮一頭黑線,嶽重這小子三天兩頭不在軍情處,他工作累個蛋。
“好了,有件事情跟你說。”秦知禮也不跟嶽重胡扯了,開門見山。
“控制輿論的事情別找我,打架什麽的我在行,勸架什麽的我菜鳥。”還沒等秦知禮說呢,嶽重就一句話把秦知禮給堵死了。
搞得秦知禮差點摔電話。
一旁的總理都快憋不住了, 他不親自給嶽重打電話就是怕這個。嶽重這小子太機智了,他總能猜到你想說什麽。
“臭小子我跟你說,這次的事情你不乾也得乾!這是國家的命令,你身為軍情處的元老,就要負擔起責任來。”秦知禮跟嶽重講起了大道理。
“要我乾也行,不過我有條件。總理大人啊,別在邊上偷聽了,說兩句話吧!”嶽重的聲音從手機裡面傳來。
總理聳了聳肩,就知道瞞不過嶽重這小子。
“好吧,你要什麽條件?”總理清了清嗓子問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