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凡酒屋的一百零八個坐位全部坐滿了。
曹穎象個胡蝶一樣,在座位中穿梭著。
曹雲飛將自動售賣機的使用方法告訴了曹穎。
那些顧客,在曹雲飛傳歌給王峰時,紛紛買酒。
老人不用說,那是必來一杯。
新客對這三百元一杯的酒很好奇。
竟然是按人的情緒來選酒?
所以,基本上新人中有百分之九十的人買了酒。
只有那百分之十的人守著口袋。
這其中的人大部分收入不高,三百元,等於他們一個星期的生活費。所以他們舍不得花。
但是,仙凡酒屋沒有強迫他們買酒。
半個小時後,曹雲飛與王峰站上了台。
曹雲飛看著台下的顧客說:“現在再唱一次《CD》。對!這歌的歌名叫《CD》。請問台下有CD的人嗎?”
“有!”刷刷地,台下舉起了十幾雙手。
那些人激動地喊著:“我就是CD的!”
曹雲飛又問:“去過玉林路盡頭的小酒館沒?”
“沒有!但是這回回去,我一定去玉林路。”
“我家離玉林路不遠。”
“我表妹在玉林路打工,不知道她是不是在那小酒館上班。”
“請問曹老板,你不是CD人,怎麽寫出了這麽富有情感的歌?難道你的初戀是CD女孩?”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問道。
曹雲飛彈響了一聲吉他:“CD慢悠悠又極具人情味兒和生活氣息的感覺是我特別喜歡的。你們感覺得這首歌是寫給一個人的情歌,對嗎?”
“對!只有愛的深,才能寫的深刻。”女孩說。
曹雲飛笑了。
“其實我寫的這首歌,是給一座城的情歌;是給CD城的情歌。而我寫這首歌的理由很簡單,就是想表達對這座城市的記錄和留戀。”
曹雲飛的話,讓大家睜大眼睛。
寫給一座城的歌,而且還寫的這麽好!
“下面,請欣賞──《CD》。”
曹雲飛說完後,看著王峰彈前調。
一段前調過後,曹雲飛才開口唱了起來。
而王峰也隨合著曹雲飛唱了起來。
歌中的幾次二重唱,又將這首歌,更加強調起來。
當第二段的唱到時,台上台下成了大合唱。
台下的許多顧客,都合著唱了起來。
特別是那十幾個CD人,更是扯著嗓子在喊。
一時間,那怕台上有擴音裝備,但是台下的歌聲,壓住了台上。
這樣導致的結果就是:仙凡酒屋一下子擠進了大批的人。
坐的那一百零八人外,站的有三百多人。
許多的人拿著手機,拍下了曹雲飛與王峰的表演像。
更有人錄下了這段視屏,放到了網上。
這段視屏最先被傳上了CD網上。
在CD人看過了這段視屏後,隨後,這首歌在CD火了。
下載量達到了三百萬。
曹雲飛唱完後,便謝絕了大家要求他再唱歌的請求。
“我是老板!賣酒的。王峰才是主角。”
曹雲飛一邊解釋,一邊回到了吧台,讓曹穎給王峰送上了一杯酒。
王峰已經介紹了自己,他喝酒如喝水。
所以王峰才會得肝癌。
不過曹雲飛不擔心王峰的身體再出事。
仙凡酒屋的酒,不會讓王峰再肝癌,而且對他的身體有幫助。
終於敖到了晚上十點,曹雲飛上台宣布今天的營業結束。
好勸歹勸,終於將那些玩瘋的人勸出了酒屋。
本來王峰是要隱姓埋名的,結果在他毫無準備的情況下,沒有化妝,就上台演了起來。
台下有很多的王峰的歌迷,他一上台,便被認出來了。
三年多沒有聽到王峰唱歌,這一露面,王峰便被累慘了。
等於開了一場個人的演唱會。
當然表演嘉賓有一個,那就是一個小時上台唱一首歌,讓王峰喘口氣的曹雲飛。
結果就是,王峰累垮了。
“老板,這樣乾的話,我活不過三天。”王峰一點力氣都沒有。
曹雲飛同情道:“本來擔心沒人來,結果是人滿為患。本來擔心唱的沒人聽,結果是一首又一首地點。辛苦你了。”
“這個舞台不能光我一個人,應該加人才行。”
曹雲飛點上一支煙:“我也想招人,可是現在我們的名聲打了出去,如果去隨便找一個歌手來,恐怕會讓顧客失望冷場的。”
王峰點頭,曹雲飛說的話是對的。
沒有名聲的情況下,可以請幾個不出名的歌手上台唱唱。
但是今天火成這樣,必須得有同王峰差不多的歌手上台才行。
不然的話,就會耗光了這好的人氣。
“你認識的朋友中,是否有合適的人。”曹雲飛問。
王峰動了動身子:“我認識的歌手中,依然出名的人,已經不記得我了,我就是上門找他們,他們也不會來酒吧唱歌。”
曹雲飛知道是這回事。
“不過……”王峰想起了什麽。
“有話直說!”
“與我同時期的歌手中,有幾個人現在已經不出名了。但是他們是唱功最好的歌手。只是年紀大了,被後浪推到了沙灘上。 ”
曹雲飛聽後一喜。
年紀不是問題,這也不是選情人。
而且這裡是酒屋,不是歌唱會。
再說那些老歌手的唱功很好,如果有合適的歌給他們,保不定他們會再一次紅火起來。
“你能說動他們嗎?”曹雲飛問。
“你想請他們?”王峰問。
“當然!”
王峰掏出了手機,撥通了一個電話。
“方哥!我是王峰。”
王峰的話還沒有說完,對面的人就罵了起來。
“你這個混蛋,得了那麽重的病,為什麽不告訴我?你知道嗎,我們找了你三年多了。要不是這兩天在報上知道你的情況,還不知道讓我們擔心多久。”
王峰的眼淚一下子出來了。
“方哥,是我不對!我錯了。”
“峰,你在哪裡?”對方急促地問。
“就在幫我治病的老板的酒屋內。我現在是他的駐唱歌手。”
對方不滿道:“你怎麽能答應他,你知名歌手啊!怎麽能去駐唱?”
王峰苦笑道:“現在有多少人記得我們?我要生活啊。而且我的老板是個天才,他創作的一首歌,被我在台上唱。結果你知被人點了多少次?被點了十八次。也就是說,這首歌,我唱了十八次。你不知道,我唱著唱著,仿佛自己又回到了頂峰的時候。”
“你不信?那我唱給你聽。”
王峰對著話筒,唱了起來。
“讓我掉下眼淚的不止昨夜的酒
讓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溫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