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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論壇回古代》第105章 畢N,你怎麽回事嘛
  拿著木牌,秦余不明所以,想要問,但馬遠才早就騎著馬離開了。

  低頭看著那塊深黑色的木牌,木牌邊上雕刻精美的花紋,正中間一個銀色“馬”字格外顯眼。

  馬遠才為何送這個,他有什麽目的,還是說要告訴自己什麽話?

  再仔細端詳,他忽然想起,這木牌好像在哪本書上見過。

  哦,對了,《周史之馬原列傳》中提到過,這是西涼馬氏一族特有的標志,書上記載,持有這塊木牌的人,到涼州時,可以暢通無阻。

  但他又不會去那苦寒的地方,給自己這塊木牌有個鳥用,送木牌,還沒有送銀子來得實在。

  馬原,馬原,梁國公馬原,秦余記得那本列傳裡,提到的這位馬原,他原本是趙匡胤的人,後來投靠了大周太祖。

  他戰功赫赫,身先士卒,為大周打下了鐵桶江山。

  太祖對他信任有加,把西涼境內的所有邊防都交給了馬家。

  世襲罔替,即使到周太宗血洗四家五公時,都沒有波及到他們。

  這是一塊有深意的木牌,秦余把它收好,或許某一天有用也說不定。

  “傻小子,幹嘛傻站著?”

  身後頭,包大娘呼喚著他。

  秦余回身,到大娘那問她:“馬遠才他怎麽說走就走了?”

  大娘攤攤手,“我也不清楚,只是昨晚上你們都走了之後,他說了很多話,原來啊,他的身世很可憐,親娘從小就沒了,親爹不喜歡他,還被幾個堂兄弟欺負。可是,他很倔強……”

  大娘說完,再向馬遠才去的方向看了看,搖搖頭,嘖嘖嘴,歎道:“多好的一個孩子,只可惜為了吃不飽的骨氣,又去送死了。”

  吃不飽的骨氣……

  從大娘的話中,秦余明白到,馬遠才不是一個簡單的人。

  緊緊握住衣服裡的木牌,心中希望馬遠才一路順風,雖然自己不怎麽喜歡他,可這小子看起來很有血性啊。

  “對了,傻小子,你今天來是做什麽呢?”包大娘突然問了一句。

  總不能說是來看他那個牛逼兒子吧。

  秦余想了想,方說道:“咳咳……昨天偶感風寒,休息一晚上都沒好,我是來求藥的。”

  包大娘點頭,請他進去。

  進到院中,秦余看到未來的包公包龍圖,此刻正蹲在地上,插上一根樹枝,拿著一面黑一面白的紙,給旁邊的鄰家小妹妹講述太陽與地面的遠近問題。

  “黑哥哥,你好厲害,這些都是從哪裡學的?”王妞妞一副很崇拜的模樣。

  小包拯,雖然平時皮,但一到正事,卻有模有樣,“是聽學堂夫子講的,只可惜你不能上學,否則早知道了,也只有我,願意天天講給你聽,不然王妞妞都成傻妞妞啦。”

  “謝謝黑哥哥。”王妞妞一高興,嘴巴就往小包拯臉上湊。

  小包拯被突然的一下,弄得有些臉紅,他發現包大娘正在身後盯著,立即起身,義正言辭道:“妞妞,你這是陷我於不義,下次要注意點。”

  包大娘聽了,把自己兒子的耳朵擰起,恨鐵不成鋼道:“小小年紀怎麽就學壞了?”

  秦余看著小包拯吃癟的樣子,差點沒忍住要笑出來,怎麽這麽小,就學會撩了,跟人設有些不符,看來真的是同名同姓,是自己想岔了。

  ……

  從包大娘那配好藥,便準備回去。

  不知不覺走到一家書店前,抬頭一看,《新華書齋》四個字映入眼簾,

再掃了下四周,才發覺這裡是第一次遇到陸菁菁時的地方,小巷裡當時還有一個年輕乞丐,也不知這時他還在不在。  進入書店,掌櫃的迎過來,他發覺眼前的少年很熟悉,就是忘記在哪兒見過了。

  秦余拿起櫃台前的一本《狐仙》問道:“掌櫃的,這書你這裡也有賣嗎?”

  掌櫃的點了點頭,“是啊,小郎君想必是從鹿山鎮過來的吧?那邊也有一家《新華書齋》,我這跟他那家是同一個東家開的,放心,兩家的價格都是一樣,不會坑你的。”

  秦余點了點頭,隨意翻開幾頁,忽然問道:“掌櫃的,你們東家是不是住在城北?”

  掌櫃聽問,狐疑道:“小郎君,莫非找我們東家有事?對,他就住在城北,也不知道今天在不在。不過,你如果要找他,可以等到臘月初八,那時必定在的。”

  秦余感謝道:“多謝掌櫃,其實小生也沒有什麽重要的事,只不過有些東西想和你東家商量。”

  說罷,給了掌櫃十三文錢,把《狐仙》買了回去,走前,又回頭道:“掌櫃,你難道不記得我了嗎?”

  掌櫃的目送秦余離開,他真的不記得哪裡見過這個小郎君。

  秦余出了書店,立馬往城北去,他想見見那個什麽大掌櫃,大東家,自己的《狐仙》貌似銷量還可以,如果能跟他談成一比生意,那是再好不過了。

  到了城北,根據鹿山鎮那位店老板的指示,秦余找到那東家所住的宅邸,他上前向看門人說了句,看門人見他樣子,立馬進去通報,不一會兒,就有人請秦余進宅。

  秦余沒想到,能這麽快見到什麽東家,其實他來這裡只是想碰碰運氣。

  到前廳,有個虯髯大漢坐在主位上,看到秦余進來,立馬抱拳迎上來,說道:“某還以為寫這《狐仙》的人必定是個頭髮半白的老者,沒成想居然如此年輕,真是年少有為啊。”

  秦余也是拱手笑道:“不敢當,不敢當,也不知老哥如何稱呼?”

  “某姓蔡,單名一個顯字。”蔡顯一邊說,一邊請秦余坐下。

  不一會兒,有丫鬟端上茶來。

  兩人一面喝茶,一面聊,話題很快扯到《狐仙》身上。

  一開始,談到分成問題,蔡顯覺得秦余寫書不容易,所以打算三七分成, 但秦余仍然堅持五五分成。

  蔡顯奇怪道:“你這樣的書生,某從沒遇到過,怎麽會有人如此不愛財的?”

  “老哥,不是小生不愛財,而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秦余說的十分認真,他是個富有正能量的人,而且第一次寫書,哪裡敢要得太多,來日方長嘛。

  蔡顯越聽越奇,“偽君子某見得多了,像你這般的,還真少見,某看到你,倍感親切,很想跟公子拜個把子。”

  秦余起身笑了笑:“多謝蔡兄抬愛,能有像你這樣的兄長,恐怕也是小生的福分。”

  “哦?那我們可就這麽說定了?”蔡顯拍著秦余肩膀,他樂呵呵的。

  秦余本沒想認下這個大哥,其實剛剛只是客套話,而且一切都是為了穩住第一筆生意。

  “兄弟啊,你來得巧,正好我要去後院瞧瞧那些傭工有沒有偷懶,不知賢弟願不願意跟我一起去看看呢?”蔡顯大咧咧說道,他拉著秦余的手,沒等他答應,就一起往後院去了。

  後院很大,院裡左右擺了十數張架子,架子上都是剛印刷好,一版版拿來晾曬的紙張。

  秦余是第一次見到這些東西,頓時覺得有趣。

  蔡顯帶著他進到對面的小房間,只見裡頭前後坐著八九個人,他們有的在刻模板,有的在用棕刷蘸墨。

  秦余越看,越覺得稀奇。

  旁邊的蔡顯卻和秦余不一樣,他很仔細得檢查每一塊印好的模板,當看到一塊有瑕疵的板時,略微生氣得對左前方一個瘦細老者喊道:“畢昇啊,你怎麽回事嘛?又刻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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