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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引魂者》第25章 ‘神之規’
  可愛粉是琢磨了半天都沒琢磨懂,她好像抓不住我話裡的重點似得,於是就問我到底想說什麽。

  我道:“我想說,你我現在還不是朋友,我沒什麽好的理由去支持你和我劉哥處下去,至於你的執著到底執在哪,我也懶得深究,總之哥們對這件事......沒有好的理由去說服自己、來站在愛情的角度上去考慮!所以,我這麽說你應該能明白吧!”

  聽咱這麽一說,可愛粉終於恍然,貌似真的剛明白似得,一張絕美的容顏之上全都是了然之色。

  額.....可話說‘妖狐屬於智妖’這句話是誰說噠?怎麽哥們總覺得可愛粉的智商處在起伏不定的狀態裡頭啊?

  但可愛粉也不惱,依舊用好聽的嗓音說:“大林你這話可就多余了,我執著不執著全在我自己的態度,只要你劉哥覺得合適就好了,至於其他的,我也不怕,反正你劉哥現在已經是孤家寡人了,也沒有你們人類當今的‘上輩欄兒’那種難題,那麽我這兒,也就更簡單了!”

  這‘上輩欄兒’是我們哈市的土話,指的是那些長輩對晚輩的擇偶表示反對的意思。

  可是,這狐狸精話裡的意思可沒有字面上的那麽簡單啊,如果你要細想,那是能發現很多隱在含義的!

  比如可愛粉話裡的兩個不懼,一是‘至於其他的,她也不怕’,二是:‘沒有難題的對她更簡單’!

  這兩處都表現了它是一個妖,沒有什麽可怕的,不管我有沒有理由去支持她,她都無所謂。

  其次,就是‘孤家寡人’這四個字,那完全就是在暗示我說:劉義的事也用不著你管,他父母都沒了,那你一個外人算老幾啊!

  因此,從這裡就不難看出,不管我有沒有理由去支持她,她作為妖族,都不會在意一個‘凡人’的看法,還有,她也在暗示我、哥們沒資格來管這件事!

  當然,這以上的分析也是我自己的猜想,到底這個狐狸精是不是這麽意思,哥們並不敢以此保證。但有一點我很確定,那就是她也不認為我們之間是朋友的關系。

  我是無奈的笑啊,心說:這狐狸精總是這麽‘聰明’嗎?難道她就不能把哥們看成一個好人嗎?還是她覺得自己的愛情也需要一個法海來成全呢?

  哥們苦笑良久,用筷子去夾花生米,說:“哥們從醫院出來至此,‘不能破壞規矩’是我持久的堅守態度,我可以為了朋友去更改規矩,但在成為朋友之前,規矩就是規矩,沒有人能讓我妥協。還有,我劉哥剛才的那句話沒錯,這天下生靈生而平等,這也是我的規矩之一!雖然你和我劉哥的關系很好,我劉哥也要為了舊情和以後去為你冒險,但在我這......如果你這個狐妖殺生害命、魅人蠱惑,我也照樣不會手下留情!”

  “你這是在向我挑釁嗎?”可愛粉的臉色一變,似乎還有一股氣焰在隨著時間而層層升騰!

  我呵呵一笑,把花生米丟進了嘴裡,體內瞬間運轉起了法力,冷笑道:“我說了,我是個實在人,有話我會說在當面,至於我的意思是不是挑釁,全看你的腦子是怎麽想的了。還有,我要警告你的事,現在的我,有資格管這件事,也有自信....殺了你!”

  可愛粉聽我說完,突然就把一隻玉手拍在了桌子上,就聽‘啪’的一聲脆響,桌上的碗筷同時一彈,嘩啦啦的又落了回去,其中的湯汁菜肴四散灑出,由此可見,這狐狸精的一掌、絕非尋常的一拍!

  我則絲毫不懼的說:“怎麽?你要跟‘小叔子’過過招嗎?”

  “正想著呢!”

  我道:“那你就想著吧!”說完,哥們就打椅子上站了起來,同時順手拉起吳曉雅、就往外走,“走啦媳婦,咱倆睡覺去,我倒要看看某些人今晚上敢不敢住咱這!”

  吳曉雅小聲道:“現在的房租是劉義付的!”

  我腳一滯,又趕緊當做啥也沒聽見的樣子繼續走,同時小聲對吳美人說:“你能不能別走‘包袱流’啊?哥們很沒面的好不好!”

  吳曉雅忍著笑說:“你這麽幫他合適嘛?萬一下頭的大佬們真的處理起這事,你就不怕牽扯上‘同流合汙’的罪名啊!”

  我小聲道:“可至少哥們對得起友情和愛情!”

  今晚上是我從山裡回來後的第一晚,也是哥們和吳曉雅再次同床共枕的一個晚上,而在這一晚裡,我和吳曉雅聊了很多。

  吳曉雅是了解我的,她知道哥們在一口沒動的飯桌上找事的真正目的。

  其實那桌飯菜也不是一口沒動,至少哥們吃了個花生米啊。

  不過吳曉雅有一點是沒看錯的,那便是我真正要做的,還真不是找事為難這對兒苦命鴛鴦,畢竟我和可愛粉吵鬧的時候,他劉義一句話都沒說的現象、就已經證明他理解了哥們的苦心,也肯定看出了我的真正目的,否則,我在這種時候找茬鬧事,還又針對他的狐狸媳婦,別說劉義了,就算是別人,哪怕不表明支持誰,也肯定會打個圓場吧!

  還有,在爭吵到了最後、我和可愛粉明明就要開打了,我卻毅然決然的扭頭走掉,雖然哥們走的時候看不到剩下那倆貨的表情, 但想來也肯定是一個準備打架的當事人進入了懵逼狀態,而另一個則是一臉欣慰和感激的看著哥們的背影!

  但是,說了這麽多,我的真正目的是什麽呢?

  其實也不是別的,我要做的,其實是扮演一個過於迂腐的障礙,我要以自己化作愛情的阻礙,再施加給看不透形式的當事人之一,好讓這個當事人理解劉義的苦心,以及發揮出她對愛情執著下的所有潛力,好讓某些陳規向她來低頭!

  畢竟在‘神之規’當中,這神和妖的愛情是最大的禁忌,這條過於陳舊的舊規,甚至還要大於、在陳規中對於神和人不能通婚的規定,同時,這二者的處罰也有很大的不同之處!

  我雖然還沒有看過全部的‘神之規’,但據我聽說,這神和人通婚後的懲罰,最嚴重也無非是消去神籍,再貶下凡去,或是被打入天牢或地獄去受刑,不過,等機緣巧合到來,還是有很大的機會翻身的!

  可如果是神和妖通婚的話,反正據我所知、這最最嚴重的結果是......消去神籍,再被打下幽冥地獄,還永世不得超生,而妖族的下場,則多半是飛灰湮滅的結果!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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