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進!”陳歌將吳夢請進墨雅居。
兩人二話不說,直奔餐廳。
吳夢不愧是一個吃貨,眼裡就只有那桌子菜。
“香味就是從這幾盤菜傳出來的?”他訝異地道。
“如果沒有意外,應該是吧,除了這些,我也沒做別的了。”陳歌攤手。
不可思議,幾道簡單的菜而已,居然能發出那麽誘人的香味,吳夢越來越有興趣了。
他端詳著桌子上的佳肴。
色澤漂亮,香氣宜人,雖然擺盤不是很講究,但就單單以菜本身的顏色來看,就能讓人食欲大開。
西紅柿與雞蛋的融合,茄子經過高溫後散發出的獨特菜香,涼拌黃瓜的清爽,仿佛靈魂都沉浸到了雲顛。
吳夢看向幾道菜的眼神,如同色狼看到一個剝光了衣服的絕世美女,眼睛都快掉出來了。
“我,我可以吃了嗎?”他請求道。
“當然!”陳歌擺了一個請字禮。
得到允許,吳夢拿起筷子,夾了一塊黃瓜,閉目,慢慢品嘗。
美食家吃東西,注重儀式。
吳夢已經忘我了。
陳歌汗!
搞不懂這些藝術家,吃個飯而已,有必要這麽誇張?
他搖了搖頭,準備夾菜吃。
“叮叮叮~”
很不湊巧,他的手機響了。
今天是怎麽了?想吃個飯這麽難嗎?
陳歌無奈放下筷子,打開手機。
陳在田的來電!
按下接聽鍵。
“喂!有事快說,我正吃飯呢。”
電話那頭,傳來了熟悉的,刺耳難聽的聲音。
“吃飯?你還在家呢?”
陳歌道:“啊,怎麽了?”
陳在田道:“吃什麽飯啊?小子,你不會忘記了,今天要幹什麽了吧?”
“要幹什麽?”陳歌道。
回憶了一下,他還真記不得今天要幹什麽了。
“同學聚會!你真忘了?前幾天就已經和你說過的啊。”陳在田沒好氣地道。
“啥!”陳歌噌的一下跳起。
他一拍腦門。
這幾天忙著種菜,確實忘了這事。
“我還真忘了這茬,是今天嗎?”
“可不就是今天,趕緊的,都快開始了,哥幾個就差你了沒來了。”陳在田道。
“地址在哪?”陳歌問。
“吉利大酒店!”陳在田道。“你可快點來啊。”
吉利大酒店,可是西紅市排名前十的高檔酒店,也算一處不錯的聚會場所。
“嗯,我盡量吧,掛了。”陳歌道。
放下電話,他看著對面,自己沉浸入美食海洋的吳夢,欲言又止。
想開口趕人吧,又不好意思。
糾結了半天,眼看著天色已晚,他終於鼓起勇氣,要送客。
“那個,打擾一下。”陳歌道。
“有什麽事嗎?”吳夢問。
“這個菜還可口吧?”陳歌道。
“當然!”提到菜,吳夢眼睛在發光。“這是我吃過的最簡約,也是最好吃的菜之一了,我和你講,這桌子菜,哪怕是沒有刻意擺盤,可色香味俱全,樣樣不缺…”
說起菜,吳夢開始滔滔不絕地說道。
“……”
“可口就好。”陳歌哪有心思聽這些恭維的話。
“那個…”
“兄弟,有話直說,就憑你這桌子菜,你這個朋友,我交定了。”吳夢拍了拍胸口。
“我現在有急事,要不改天再請你吃一頓?”陳歌道。
你都快吃了十分鍾,才吃了幾塊?
見過磨嘰的,沒見過吃一塊黃瓜能吃個五分鍾的。
看兩分鍾,吃一分鍾,回味…還要兩分鍾。
真無語。
看著桌子上的菜,陳歌估計吳夢能吃上一個月…
實在太慢了!
如果吃飯像我一樣狼吞虎咽,別說十分鍾,三分鍾都能搞定,像你這樣…我真等不了了。
“啊,有急事?”吳夢有些失落,戀戀不舍地看著桌子上的菜。
“可惜了!”
他習慣性思索了片刻,接著道:“我有一個不情之請,我可以打包嗎?”
陳歌還以為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
“吃飯我是不能陪你了,不過打包嘛,小事情。”他爽快答應。
“多謝!”吳夢欣喜若狂。
陳歌找了半天,才找到一個打包盒,挺精美的。
送走客人,陳歌換上一套乾淨的衣服,就出門了。
尷尬的是,因為時間已經很晚了,馬龍山的公交車停運,而的士車,等了好久都沒來。
陳在田那邊,又催了好幾次。
找順風車找不到。
實在沒有辦法了,陳歌隻好回到自己的別墅,坐上那輛,一直停在車庫裡的法拉利。
點火,起飛!
“豪車就是豪車,開起來就是舒服。”
路上很順暢,除了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和鏡頭外,沒什麽特別的。
到了吉利大酒店附近,陳歌把車停在了一個距離不太近的車庫,步行去酒店。
在他認為,同學聚會可不是攀比的場所,他怕同學看他來法拉利過來會誤以為他是為了炫耀而來。
同學嘛,平平淡淡的關系就好。
再說了,這車也不是自己買的,是別人送的,沒什麽好炫耀,而且今天他也不想開這輛車來,一切都是不得已。
走了七八分鍾,他到了吉利大酒店門口。
陳在田就在門口等著,除了他,還有幾個面容熟悉的,臉上卻多了幾分成熟的同學。
陳俊也在其中。
陳歌,陳在田,陳俊!
同寢室的室友,曾經被班裡人戲稱為“三陳”啤酒。
他們三個的關系,也很鐵。
用一句貼切的話叫做“異父異母”的親兄弟。
看到兩個老朋友,陳歌很高興。
洋溢著笑容,走了過去。
陳在田和陳俊見陳歌過來,也笑容滿面地迎了過來。
“你和小俊可真難請,磨磨唧唧半天才來,以前在學校參加活動也是,現在還是這樣,這是服了!”陳在田道。
“搞得好像你以前很積極似的。”陳歌白了陳在田一眼,道。
“今天我比你來得早吧。”陳在田回懟。
“別來無恙!”陳俊道。
三個人,三陳兄弟,又聚在一起了。
這個場景,讓陳歌想起了大學的生活,真的讓人懷念,不免有種…時光荏苒的感傷。
“得,你們三個,都一樣好嗎。”這時,一個國字臉,身穿別扭西服,還自我感覺良好的男子帶著自信的笑容走了過來,笑著道。
有人穿西服很帥,而有的人,說實話穿起來就很別扭,就如走過來的這個人,曾經陳歌大一學期的班長,向世超!
他穿西服很別扭,可一直都自我感覺良好,大學的時候就這樣,現在估計還沒改過來。
陳歌對這個同學還是有點印象的,這個人什麽都好,毛病就是喜歡吹噓!
就因為喜歡裝逼,人緣不太好,和他玩的大都是表面兄弟。
雖然是一個班的同學,可陳歌和他沒多大交集,因為陳歌不喜歡那種性格的人。
“比不得超哥,你那時候,可是學霸級別的。”陳俊道,也不知道是嘲諷還是真的誇。
可向世超卻當真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