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犯殺人從廣義上說,可以分為有目的和隨性兩種。落在這起案件,凶犯殺人帶有非常明確目的性!!他選擇對象都是咱們現實生活俗稱的美女。從他搜集屍體相關部位還可看出,他有很強烈戀屍癖!或者說他對女人相關部位感興趣!”
“變態!”劉強小聲嘀咕句。
孫靜怡未有在意,繼續道:“從屍體上看,四具屍體僵化程度完全不同,除了第一具紅衣女性已呈現僵屍化外,其它屍體都保存完好!這恰恰說明,凶犯在透過改變殺人手段,達到延緩屍體僵化程度。”
“啥意思?這也能改變?”劉強不解。
“當然可以,人之所以僵化,主要是體內血液所致。根據屍檢結果,現在可以明確,後三具屍體之所以保存相對完好,是因為凶犯在殺死死者後,對其進行了放血!待得血液流盡自然可以最大限度減緩屍體腐爛僵化速度。這應該就是為什麽後來他放棄了繩子勒附,而采用割喉原因。”
“割喉致死效率更好,也能規避殺人過程不確定因素!”羅毅補充。
孫靜怡當下點頭:“沒錯!第一次殺人,凶犯明顯是倉促激情殺人,他準備不充分,應該險些失手。後面改動自然也和這個脫不開乾系。另外,我們在後三名死者體內發現了苯巴比妥。”
“苯巴比妥?孫博士,這是啥玩意?”劉強對化學藥劑成分沒有半點概念。
寅華接茬:“苯巴比妥是安眠藥主要成分。”
“安眠藥成分,那……那這就是說,後三個女人是被人下藥迷暈後,再被……”
點點頭,孫靜怡回應:“很大可能是凶犯致其昏迷再動手割喉放血。”
“他費這麽大勁目的為啥?真要是有特殊癖好,給人殺了,弄走喜好身體部位就好,他放血有何意義?就著那些死屍屍體觀賞啊?”劉強不能理解孫靜怡對凶犯犯罪心理剖析。
聞言,孫靜怡聳聳肩:“不要拿正常人眼光看待凶犯,對方會做出這一系列事情,本身就說明他的思維病態。他願意花費大力氣去給屍體放血,減緩屍體僵化程度,目的就是想讓屍體長久陪伴他。他也好有更多更久時間去欣然自己這些“傑作”!”
“變態!”劉強自此脫口。
杜雲龍面無表情:“屍體有沒有被侵犯痕跡!?”
“嘿,杜隊,這還用說!?這貨都做到這份了,怎麽可能不侵犯?”劉強搖頭晃腦接茬。
他不明白杜雲龍這樣老特勤怎會問出這麽“二”的問題。
如此變態殺人,一個屍體都能叫他這樣“大動乾戈”,他怎麽可能對那些美麗酮體保持理智?
別說他一個變態,就是劉強這樣正常男性,若是現實見到照片女人,難免都會泛起男人最為原始衝動。
沒辦法,被害四名女性實在是……人間尤物啊!
那長相,那身材……嘖嘖。
“強子,結論不要下的那麽滿。屍檢結果,四具屍體並未發現被侵犯痕跡。”
“啊!?”出人意料的結果,聽罷孫靜怡回應,劉強嘴巴張的老大,隻覺反應就是女人在跟他玩笑:“不是吧孫博士,這怎麽可能!?”
“嗯,從你們正常男性生理反應見到這樣美女肯定都會有那些想法。對方沒這麽做,極大可能,凶犯自身生理存在某些缺陷。讓他沒法進行相關“操作”!”
孫靜怡最後“操作”二字還真是有夠騷氣。
劉強當下眉尖一挑:“我了個去,
鬧了半天這貨不舉啊!難怪他這樣報復社會!” 對於劉強的總結,孫靜怡沒有接茬。
“說說凶器切口方面有什麽發現!”杜雲龍依然是面無表情。
孫靜怡按下遙控器,大屏幕畫面閃過。
“這是四具屍體切口狀況!四具屍體上缺失部位切口都是從一頭扎入,然後這樣推進!”
孫靜怡手中比劃動作,劉強見了……“這是,孫博士你的意思是對方用的是剪刀?”
“差不多!從切口形狀,剖面,應該就是剪刀內凶器所為!”
“啥剪刀能給人體造成這樣破壞?”
“手術刀!?”羅毅想了想回道。
點點頭,孫靜怡不置可否:“手術刀具備這樣能力。不過有一點叫我感到奇怪的是……第一具屍體他的切口帶有鋸齒狀痕跡,而其它三具則沒有。”
“這不難理解吧。你之前不也說了,凶犯為了效率和延緩屍體僵化改變了犯案手法。他後面換凶器不奇怪啊。”
聳聳肩, 孫靜怡並未作答。
“那頸部創口呢?有什麽發現沒?”杜雲龍繼續發問。
“頸部創口是被利刃劃破,對方手法非常嫻熟,對頸動脈切割把控非常到位!”孫靜怡有意強調了“到位”二字。
“這麽說的話,我們現在要抓的家夥是一個自身生理存在缺陷,並且對年輕漂亮女性抱有興趣的惡趣味混蛋!?”劉強綜合孫靜怡給出分析難得給凶犯做了側寫。
孫靜怡唇角撇出抹弧度:“可以嘛小劉,這才多久,就學會給犯人做側寫了。”
“呵呵,過獎過獎,活到老學到老。我還差的遠。”劉強臭屁謙虛。
孫靜怡抱以淺笑,隨即補充:“小劉剛才總結沒錯,凶犯是個對年輕女性異乎尋常著迷的存在。不過,我想說的是,從對方行凶過程細節看,他對人體結構非常了解,這讓他可以從容精準對屍體部位進行切割,並且準確割喉切斷被害人頸動脈。同時他能輕松拿到處方藥,另外對於手術刀具使用非常嫻熟。”
“我靠!孫博士,你直接說這貨是個醫生不就完了!!”
“小劉啊,我跟你說過多少遍,不要那麽輕易下結論。我上述說的東西醫生可以做到,但不代表凶犯就一定是凶犯!!”
孫靜怡一句話叫劉強啞口。
杜雲龍緊接道:“現場呢?現場有什麽發現?”
“現場很乾淨,對方顯然是特意清理過!在現場我們沒有采集到指紋和線索,所以可以肯定對方是帶著手套,腳套行事的。並且,別墅應該不是第一案發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