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是怎麽樣的可不是光您說了就算的”,唐梟對老頭兒說道:“我們接到報警說你們一群人闖進來把人反鎖的房間裡,只要她是非自願,我們警察就能管這事兒。”
“嘿,警察同志,你說的這些我可不懂,我就知道姑娘犯錯了當爹的就得管。管是為她好,不管才是害她。老話不是講麽,棍棒底下出孝子。我們也不指望她以後多孝順我們,就想讓她好好的,警察同志你們說,我有錯嗎?”老頭兒梗著脖子倍兒有理的說道。
“你動手打你閨女了?”唐梟不答反問。
老頭兒剛要回答,他兒媳婦突然開口說道:“爸,我來跟警察同志說吧。”
這女的戴著副眼鏡,穿的也挺幹練,未語先笑,一看就不好對付。
“警察同志,你們真的誤會了。我們是挺長時間沒有小妹的消息都挺擔心她的,這次來就是想看看她,順便勸她跟我們回家,我公公沒動手,誰都沒動手,不信您自己問小妹”,女人很得體的說道。
唐梟的目光落到站在母親身邊十分局促的姑娘身上,沉沉問道:“你自己來說是怎麽回事兒。”
姑娘抬頭看看她,眼睛紅紅的,臉上還有淚痕,明顯是剛哭過。
“我,我不想跟他們走”,姑娘隻委委屈屈的說了這麽一句。
話音剛落,在所有人都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啪”的一聲,一巴掌重重的落在姑娘的臉上。
打姑娘的正是在她身邊的母親。
光是這一巴掌還不算,母親還順手從一旁的桌子上抄起一個玻璃擺件,直接就朝姑娘的額頭上砸去。
唐梟和二師兄同時動作,唐梟的速度還要更快一些,在玻璃擺件即將挨上姑娘的臉的時候及時出手,將母親的手打翻。
“砰”的一聲,玻璃擺件掉在地上,碎裂開來,玻璃碴子崩了一地。
“看來這事兒咱們得去派出所解決了”,唐梟也不說什麽廢話,直接道:“走吧,派出所走一趟吧。”
這一家子還不樂意去,二師兄也發飆了。
“如果你們不配合我們的工作,我們就要采取強製措施了”,二師兄冷著臉沉聲說道。
還是二師兄這張棺材板兒臉好使,一家子都消停了,規規矩矩的跟著去了小莊橋派出所。
其實來小莊橋也不能處理他們,不過普通老百姓來到派出所裡面總歸會起敬畏的心思,方便警察說教。
唐梟和二師兄跟商量好了似的,都沒給這一家人倒水,就讓他們乾坐著。
講道理這事兒二師兄做不來,就只能唐梟來做。
唐梟也不白浪費口舌,跟同事借了一個外接音箱,從網上下載了一個關於家bao的普法音頻,就公放給他們聽。
不是覺得孩子就該聽父母的,父母想打就打想罵就罵孩子麽,那成,就給他們普一下法,讓他們都知道一下他們的行為是不對的,是違法的!
安排好他們,唐梟又去找姑娘和小夥兒,他們也跟著來派出所了,待遇可比另外那幾個好多了。位置舒服,房間溫暖,二師兄還給他們倒了熱水。
唐梟要進去跟他們說話,孫磊突然拉住她,朝她豎起大拇指。
“聽普法音頻這招夠狠的啊,連個視頻畫面都不讓他們看!”孫磊真心佩服道。
唐梟輕哼一聲,“我這還算手下留情了呢,他們要是再過分一點兒,我就讓他們邊聽邊做筆記,一會兒就去檢查他們的筆記。”
孫磊又豎起大拇指,“高,實在是高,我也學學這招,說不定以後用得上。”
跟孫磊說完,唐梟推門進去,還在哭的姑娘見警察進來趕緊擦眼淚。
“什麽情況?仔細跟我說說是怎麽回事兒吧”,唐梟對姑娘說道。
姑娘一根手指碰了碰被打腫的臉,苦笑一下,“他們收了人家三十萬給我哥在縣城貸款買了一套房子,說好聽點兒是收聘禮,說不好聽的就是賣閨女。我不跟他們回去,他們就威脅我說要攪黃我們的工作,讓我們在京都也待不下去,我是真的不知道該怎麽辦了。”
“他們也就這點兒招數了”,唐梟輕哼一聲,對小情侶二人道:“他們如果找去你們的單位,你們馬上報警,警察肯定會幫忙處理。用人單位也不會無緣無故的解聘你們,勞動法擱那兒擺著呢,凡事往好的方面想,事情並沒有你們想的那麽糟糕。別忘了,這裡是京都,現在是法治社會,他們敢做過火的事情保準有人收拾他們。”
姑娘微微點了一下頭,輕聲跟唐梟道謝,還說麻煩警察同志了。
有困難找警察,只要不是故意浪費警力資源,哪裡算得上麻煩。
跟小情侶聊完,唐梟又把空間留給他們,讓小夥兒好好的安慰姑娘,自己則又溜溜達達的去看那一家子。
普法音頻特別長,一共一小時四十多分鍾,現在才聽三十多分鍾,好多重要的東西都還沒講到呢。
這段音頻特別好,還會舉案例,都是真實發生過的事情,特別有說服力。
唐梟走過去按了暫停鍵,微笑著問他們:“怎麽樣?講的夠清楚吧?能聽明白麽?”
幾個人的臉色都很不好。
大嫂清了清嗓子準備說話, 唐梟根本不給她機會,又點了繼續播放,“你們繼續聽著,聽完我再來問你們什麽感受。”
唐梟準備把今天的處警記錄寫完,指揮中心的調度電話打來,她和二師兄有事兒幹了。
報警的是白楊胡同的一位大媽,她從外邊兒買菜回來,在門口遇見一認識的人,站著聊了幾句,聊天的時候順手把自己的手套摘下來放院門口的一塊兒石頭上了,聊完回家菜洗一半兒突然想到這事兒,出來找就發現手套沒有了。
有困難找警察這口號在小莊橋宣傳的太到位,大媽找不到手套第一時間報警,讓唐梟和二師兄幫她找手套。
很多人對報警有誤解,總覺的小東西丟了報警警察也不會管,其實這個想法是錯誤的。不值什麽錢的東西丟了報警,可能不夠立案標準,但如果警察有時間有精力的話是會幫忙尋找的。
警察要管的,可不止是夠立案標準的案子!!!
如果一件事已經達到立案標準,這就已經不是一件小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