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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警花軍嫂》第四百零五章 教唆犯罪
唐梟和二師兄二人分工,二師兄負責調查張青雲那邊的情況,事無巨細,都要調查清楚。唐梟就負責在張雪芹這裡搜集所有丟失物品的信息,有圖片最好,沒有圖片知道丟失衣物的品牌也可以在網上搜索圖片。

 拿到丟失物品的實物圖片之後,唐梟便開始逛網上的各大二手交易平台,尋找售賣物品與丟失物品重合率高的賣家。

 別說,還真有發現。

 一注冊名叫“往事如風”的賣家在該二手平台注冊三年零七個月,先後賣出四十一件衣服,化妝品護膚品等三十多件,還有零零碎碎的小東西也不少賣,核算下來,統共交易完成二百三十余次,而此人交易出去的大部分商品,跟張雪芹丟失的物品一模一樣!

 世界上可能有這麽巧合的事兒嗎?反正唐梟是不相信,所以她向該二首平台申請獲取“往事如風”的個人真實資料信息。

 那二首平台的保密工作做得還挺好,唐梟報出自己的警察身份人家也不給,一定要她出示相關的文件才肯配合工作。

 這無疑浪費了唐梟辦案的時間,不過唐梟還是很能理解並且支持該平台的做法,保護注冊商戶和買家的,是每一個網絡平台都該遵守的底線。

 唐梟弄到相關文函的時候二師兄那邊也有了一些發現。

 張青雲有個女兒,在南方某城市讀大學,那姑娘長得挺漂亮,也挺喜歡玩兒社交網站,還特別愛在上面發照片兒,這姑娘照相時候穿的衣服很多都跟張雪芹丟失的衣物一樣。

 看來張青雲還雙管齊下呢,她覺得好的就郵寄給自己閨女,她覺得一般的就擱平台上賣掉!現在只要確定二手買賣平台上那位“往事隨風”是張青雲或者跟張青雲有關系的人,唐梟和二師兄就有足夠的證據去抓人了。

 有上面的批示文件,二手平台很配合的提交了“往事隨風”的信息資料。

 果然是張青雲!

 說實話,四十多將近五十歲還能在二手平台賣東西,這張青雲還真挺時尚的,至少跟她年紀差不多的李慶芬董怡茹她們就想不到這麽做。

 唐梟和二師兄整理好相關證據,提請抓人,同時也要請張雪芹來派出所協助調查。

 姑侄倆在派出所見著,張雪芹還挺不敢相信的呢。

 她眼圈兒紅紅的對唐梟說道:“她對我一直挺好的,如果她直接跟我說她想要我不穿的衣服什麽的,我肯定二話不說就給她,哪用得著她這麽費勁巴拉的偷拿啊。”

 唐梟也沒有工夫安撫她,隻嚴肅問道:“你好好的回憶一下,你有沒有丟過比較貴重的東西,比如金銀首飾之類?”

 張雪芹驚訝的睜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著唐梟。

 “我小的時候我大舅二舅一塊兒給我打了一套長命鎖手鐲腳環,純金的,我不大確定有沒有帶來京都所以之前就沒有跟你們說”,頓了一下,她又補充道:“我剛工作的時候買過一個金珠吊墜,後來就怎麽都找不到了,我沒放在心上,就以為不小心掉在哪兒了。還有……”

 帳不能細算,越算就越多,算到最後,張雪芹都有點兒奔潰了。

 原來這些年,她少了那麽多東西。

 把這些東西核算成錢幣,少說也有十萬塊了!!!

 “怎麽會這樣呢?我對她像對我媽一樣,逢年過節我給我媽買什麽東西保準也給她買,她為什麽要這樣做啊!”張雪芹捂著臉,哭了。

 唐梟抿了抿唇,不知道該說什麽,乾脆什麽都不說了。

 轉頭去審張青雲,在各項證據面前,張青雲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她自己交代,之所以會偷侄女的東西,是因為她覺得侄女浪費,買來的衣服化妝品什麽的隨便亂扔,她也不穿不用,還不如拿走賣錢或者給自己的女兒穿用。

 審問的間隙唐梟問張青雲,“你女兒知道衣服飾品化妝品什麽的是你偷的嗎?”

 “不,她不知道!”張青雲馬上否認道。

 “你對xx品牌了解多少?”唐梟突然問道。

 張青雲有些懵,下意識的問道:“你說什麽?”

 唐梟輕笑,“你連品牌都分不清楚,是怎麽把大品牌的衣服寄給你女兒把小牌子的衣服放到平台上賣掉的?還有,這種事發生好幾年,你女兒是怎麽做到光明正大的在社交平台上發照片又沒有被張雪芹發現的?”

 張青雲的臉色發白,急急解釋道:“東西是我偷的,跟我閨女沒有關系!”

 “你確定?我跟你說,不是直接參與偷盜才會判定有罪,教唆也是犯罪!而且,你女兒不僅僅是教唆這麽簡單吧!”唐梟用筆敲著桌子,慢悠悠的說道。

 之前發現張青雲在二手平台上買衣服的時候唐梟就覺得挺奇怪的。不是說她這個年紀的人都不會玩這種東西,也有人網絡玩的很溜,可仔細調查過張青雲就會發現,她其實對網絡並沒有那麽精通,她用手機都不會打字,從來都是發語音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二首平台賣東西的時候,她是怎麽編輯大段的物品介紹的?!

 所以,唐梟和二師兄都猜測她有幫手。

 這個幫手肯定不是她老公, 她老公跟她一樣不會文字編輯。那最大的可能就是他們的女兒了,深入的調查一番,更加證實他們的猜測。

 在審問張青雲的同時,二師兄已經去辦跨省區抓捕提審張青雲女兒的手續。

 張青雲知道什麽都瞞不住了,特別的絕望。

 她無比悔恨的對唐梟說道:“警察同志,都是我的錯,都是我的錯,你們怎麽判我都行,別抓我姑娘啊。她讀的好大學,再有一年就大學畢業了,以後有大好的前程,不能因為這點兒小事就毀了後半輩子啊。”

 唐梟冷哼一聲,告訴張青雲一個令之更加絕望的事實,“偷盜數額巨大的,會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巨大,范圍在三萬到十萬以上,這些年你們的涉案金額已經超過十萬塊。不管你們當中誰是主犯誰是從犯,都跑不掉的。”

 如果最終法院判定張青雲的女兒是主犯的話,她還有教唆犯罪和銷贓罪,數罪並罰的話,全國重點大學的一本大學生接下來的幾年甚至十幾年,恐怕都要在牢獄中度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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