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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羊》第121章 松露
小霍普金斯先去看了那條魚,除了口唇部有著被吊鉤穿過的痕跡,深紅褐色的鱗片,顏色略淺一點的頭部和帶有鋸齒的鰭幾乎完好無缺,腮部的動靜十分微弱,但正如管理員所說,它還活著,眼珠子大大的,帶著水分。

 四個月前,霍普金斯醫生寄來了一份包扎的妥妥當當的生小羊腿,來自於高緯度的邊陲地帶,那兒的羊都是吃野韭菜長大的,沒有一點古怪的氣味;一個半月前他又寄來了大約四分之一磅長滿醜陋疙瘩的新鮮山葵根,那是真正的山葵,不是染成綠色的辣根,山葵對生長地的要求非常苛刻,能夠大型種植的地方很少,主要集中在東大陸邊緣的弧形島嶼圈內;而費利曼圖漁港遠在西大陸的另一端——安東尼.霍普金斯曾說過這幾年他也許會非常忙碌,現在看起來這種忙碌程度遠超過撒沙當初的想象。

 *

 青綠色的“烤肉架”(橄欖球場上劃滿了豎線,像個烤肉的架子,因此有此外號)上,別西卜沿著線的右端外側,往球門柱奮力奔跑,懷裡抱著四分衛傳給他的球。

 他一連閃過了五個、六個或是七個、八個人?誰知道呢,讓他們都見鬼去吧,他的腦袋悶在頭盔裡,頭髮幹了又濕,濕了又乾,累積的鹽分都要將他的頭皮醃漬起來了,就像漁民們醃漬魚乾那樣,他大口大口的喘氣,用來防護面頰與下巴的小柵欄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晃動,一個魁梧的家夥從旁邊衝過來,他跳起來,高高抬起手臂,想要抓住別西卜,另一個家夥從對麵包抄過來。他們留給別西卜的空間還不足五英寸,別西卜聽見教練在大聲喊叫,卻聽得不是那麽清楚,他的體力幾乎要枯竭了,唯一能看見的就只有距離他不過十英尺的端線,他驟然加快速度,一個重量驚人的軀體碰地砸到了他的脊背上,兩條手臂摟住了他的脖子,搶奪他懷裡的球。

 別西卜倒了下去,向前。借著慣性打了個滾,身上的人被他甩在了地上,當了他的墊子。別西卜向後伸出雙手,用力將球砸進地裡——他們滾進了得分區,紅隊贏了。

 白隊隊員高聲詛咒,把別西卜從身上推下去,然後他翻了個身。把別西卜壓在下面,結果其他隊員(無論是紅隊還是白隊)也跑了過來,搶著把他們壓在下面。直到教練跑過來,把他們一個個地拉起來。

 他最後拉起別西卜,親手給他拿下了頭盔,“乾得好。就這樣乾!”教練喊道:“一直保持到全國校際聯賽,你會成為總統的!”

 也難怪他會這樣激動,格蘭德的橄欖球隊曾經戰績輝煌。兩度當選“帶球衝刺”冠軍、三度當選“職業明星球員”、“最有價值球員”的湯姆.坎貝爾就出自於格蘭德,一九八八年,他率領著全隊在全國校際聯賽上連戰連勝,他們帶著金杯回來的時候,校長親自出來迎接。還給教練和隊員發了獎金。

 湯姆.坎貝爾離開之後,格蘭德橄欖球隊的境況就不那麽妙了。他們沒再拿過一隻獎杯。

 近幾年或許有所起色。但仍舊缺少一個“靈魂與將軍”。別西卜讓他看到了希望。

 別西卜還沒看來得及對這種別出心裁的鼓勵方式做出表示,一隻帶著手套與護肘的手臂圈了過來,就像三分鍾之前那樣緊緊地勒住了他的脖子,力道大的就像是謀殺。

 摟住別西卜的人是艾弗裡,他也拿下了頭盔:“暫停,教練,我們能離開一會嗎?”

 教練抬手看了看手表:“全部休息十分鍾,”他說,“然後試試正面衝撞陣線,讓我看看你一次能撞到幾個。”這句話他是對著別西卜說的,他拍了拍別西卜的肩膀,把頭盔還給了他。

 別西卜伸手抹了一把面孔,也許是長時間悶在頭盔和防護具裡面的關系,他反而要比原來白點了,“怎麽啦,”他問艾弗裡,“什麽事?”

 “霍普金斯來找你。”艾弗裡說,沿著他的視線瞧過去,淡金色頭髮的男孩正在朝這兒小小地擺手。

 “來找我們。”別西卜糾正道:“你和他認識還在我之前呢。”

 艾弗裡難堪地笑笑,“是認識,但說不上是朋友。”他斟酌了一番用詞:“那時候,當然,他一直都挺出色的……你看,那時候我是個還不懂事兒的小混蛋,我曾經有段時間很討厭他,討厭極了,還帶著一群和我差不多念頭的男孩找過他不少麻煩……”

 “嘿,但就我現在看到的而言,你簡直就是愛上他了。”別西卜說:“據我所知,他和以前相比應該沒什麽大變化,是什麽讓你的看法產生了可以說是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呢?”他說:“這可真讓我好奇。”

 艾弗裡擦擦下巴的汗,猶豫了一會,“……他救過我的命,”他感激地說道:“在起先的一兩個月裡,我沒能弄明白那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大人們似乎也不怎麽願意聽我說那時候的事——我一提起來我媽就抱著我哭——直到他們為愛麗絲舉行了葬禮,我是說,就是那個被分屍後扔進鰻魚池的女孩,你有看過那個新聞嗎?我和霍普金斯也是人質之一……在那個男人進來的時候,他欺騙我們說是要釋放而不是殺害一個孩子,我相信了,真蠢不是嗎?霍普金斯拉過我,是我甩開了他的手,如果不是……不是那個男人看不中我,我就是愛麗絲。”

 他長長地吐了一口氣,“我曾經想要親自去謝謝他,但他和他父親早在愛麗絲的葬禮前就已經離開了十九區,我也向博羅夫人要過他們的地址,郵寄信件和小禮物,結果卻是‘查無此人’而退回。”

 “嗯,”別西卜說:“你們在這裡重逢了,”他有著一雙深陷而又明亮的眼睛,臉上的肌肉紋絲不動,就算是霍普金斯醫生站在這兒。恐怕也很難一眼看出這孩子在想些什麽:“真是可喜可賀。”他說,旋即又悄聲道:“他也救過我的命呢。”

 ……

 “父親寄來了非常新鮮的七星斑。”撒沙說:“兩磅重。”

 “新鮮到什麽程度?”

 “還活著。”

 “霍普金斯先生在處理食材方面有著相當值得讚賞的技藝。”別西卜說:“那我就不去食堂吃餡餅了。”

 他們看著艾弗裡,艾弗裡的臉上出現了那種一般而言只有在生死關頭才會出現的痛苦掙扎的神色——撒沙.霍普金斯是個聰明而又細致的人,這兩點正是善於烹飪的人必不可缺的,但與之相對的,他也有著一個大缺憾——那就是霍普金斯家族特有的天馬行空般想象力。小霍普金斯就像個古老的貴族那樣從不拒絕和挑剔別人送到面前的食物,但在讓他自己動手的時候,他總是對那些尋常的甜鹹苦辣不屑一顧,他總是努力想做出讓自己大吃一驚的菜肴來。

 我們都知道,能讓撒沙.霍普金斯大吃一驚的菜色已經很少了。

 他所作的十道菜裡面最起碼有*道其滋味已經遠遠超越了人類味覺的忍耐范疇。但也有那麽一兩道能讓人終生難忘……我是說,正面的。

 艾弗裡已經在橄欖球隊待了好幾年,肥胖和臃腫早已離他而去。但有些東西是始終不變的。

 例如那股子一往無前,勇敢無畏的勁兒。

 別西卜和撒沙等著他的回答,艾弗裡想到那美妙的滋味就忍不住吞咽口水,但他也曾為出自於撒沙.霍普金斯之手的菜肴而顫抖整晚。

 “……你準備怎麽做?”

 “用奶油略微炸一炸,加自製的調味汁。”撒沙說。“再加上烤蜂蜜鴨肉和鹹麵包。”

 “那就這麽定了!”

 ——霍普金斯做的調味汁取自於鮮榨苦瓜。

 艾弗裡捂著嘴,他望向霍普金斯的眼神裡充滿了無盡的哀怨之情。

 “他快要哭了。”別西卜說。

 *

 安東尼.霍普金斯此時遠在千裡之外,一個位於森林邊緣的小鎮裡。

 他略微彎下腰,用醫生與食屍鬼雙重的審慎目光檢查著一堆埋在泥土裡,如同體內贅生物般的古怪東西。

 那是種價格高昂,生相令人倍感惡心卻滋味鮮美至無法想象的蘑菇。

 產自於呂克勝的松茸。由鎮民們負責牽著經過訓練的狗或豬從闊葉樹根部的泥土中挖出,然後與松露販子直接現金交易,在經過三道甚至四道手後。這些胖乎乎的塊菌便會出現在三星級以上的餐館裡,每份(切得薄薄的幾片,鋪在麵包或鱈魚上)能賣到五百元。

 而且你還不能完全確定這份珍貴的食材是真真切切,一點不摻假地來自於呂克勝。

 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開車到這兒,你可以走進這兒的餐館叫一份金燦燦。蓬松松的松茸烘蛋,鮮美可口的塊菌就像芝麻那樣點綴在雞蛋內外。每一口都能吃到,絕對物有所值。

 假如店主人願意做點小生意的話,那就更好了,你可以直接從他那裡買松露,價格肯定要比松露販子拿到的價錢貴,但你也不能像他們那樣一拿好幾十磅是不是?

 有時候賣家也會在松露內部動點小手腳,不允許被清除乾淨的泥巴,包裹在塊菌裡面的小金屬條等等,但霍普金斯醫生有著一雙精準如天平的手,他的大腦也允許他在磅秤顯示出分量時估算出松露所與之相對應的體積。

 “兩萬元, 不能再低了。”

 霍普金斯點點頭,拿出支票。

 他簡單地用張報紙將肮髒塑膠袋裹著的珍貴食材包了包,放進車前座的儲物箱裡,鎖好。

 即便如此,松露類似於發酵玉米或是麝香,以及經年未洗的床單的氣味兒依然絲絲縷縷地飄了出來,清爽中夾雜著難以言喻的肥厚肉欲感。霍普金斯醫生的鼻腔擴大了,他心曠神怡地吸取著這個味兒,並且和嘴裡、胃裡的滋味相比較——這塊松露要比他吃到的更好,他想,他會在最近的郵局把它寄出去。

 他想象著撒沙.霍普金斯品嘗著這塊黑松露的樣子,心滿意足。

 (待續)

 ps:

 上一章章節錯了,明天會請編輯幫忙修改,另外,上一章有修改,增加了一千多字,記得要看……

 謝謝諸位大人的支持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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