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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香》第一百四十二節還珠(二)粉紅三百加更
倘若說興平王一開始對盛修頤的話只有三分相信,現在大相信了七分。

 那對母子,或許真的在他手裡。

 沒有人敢無緣無故來誑興平王的錢財。

 哪怕是當朝權臣人家的世子爺盛修頤。

 只是,好好呆在清原縣、派了幾個保護的人,怎麽就到了盛修頤手裡?

 興平王不由望向盛修頤,眼神不由噙了警告與懷疑。

 盛修頤也看著興平王,等待他對自己提出殷言之謀求官職這個要求的回答,目光清澈。遇到興平王這般陰隼的眸子,他只是微微蹙眉不解,絲毫不見慌亂與失措。

 不是盛修頤乾的,否則他不會如此坦誠、不懼怕!

 興平王心裡得到了結論,就收回了視線。

 他手下的生意多是見不得光的,要管制這些生意和人,就需比他們更加陰鷙、凶狠。興平王向來自負禦人有術,不管多麽油滑的老江湖都逃不過他的逼視,何況是個盛修頤這等不見過世面的公子哥?

 興平王心裡對盛修頤的評價,並沒有因他西北之行勝利而改觀。他和很多人一樣,懷疑是盛文暉暗地弄鬼,派了得力的門生、幕僚幫襯盛修頤,讓他一舉成名天下知。而並不是盛修頤的功勞。

 眾人對他的印象,依舊是那麽平庸、平凡甚至有些懼怕父親、沒有年輕人朝氣的盛家世子爺,而不是叱吒一時的英雄。

 興平王表情松弛下來·給盛修頤斟酒,道:“天和,你知曉是我府裡出去的人,送還給我,是對我的情分,我自會感謝於你!殷言之為人迂腐了些,不擅長官場計算,我有心助他,只怕害他·所以想多留他幾年。既你開口,哪怕沒有這件事,我亦會給你面子的。”

 盛修頤就笑起來,道:“多謝王爺。”然後又道,“前幾日我回京,送了方硯台給言之兄,他就回請我吃酒。有些醉意,無意間說起這些年的彷徨。學得文武藝,賣與帝王家,也是他畢生宏願。躊躇不得志·心裡是苦的。王爺有心成全他,還請隱晦幾分,給他些體面興平王笑道:“這個天和大可放心。我既滿口應承於你,自不會失言。”

 一頓飯一直吃到日薄西山,盛修頤才腳步踉蹌回府。

 坐在馬車裡,他徐徐醉態頓時不見了,眼睛清晰又明亮,對來福道:“事成了!”然後露出一個會心的微笑。

 自從看開始尋這個女人和孩子,哪怕是親眼看到了孩子,盛修頤都不曾這樣展眉微笑過。直到此刻·他的布景才算完成,接下來的好戲,自然會有人替他唱下去。

 來福聽到他說事成了·又見他很開心的微笑,笑著問他:“世子爺,我親自去領了他們母子給興平王送去吧?”

 “不用!”盛修頤笑道,“我們吃酒的時候,我告訴了興平王人在哪裡。他中途就叫了管事說話,只怕現在人已經在興平王府裡。”

 來福微微頷首。

 盛修頤又掏出銀票給他,道:“依舊存在老地方。”

 來福看著銀票,數了數·微微瞠目·笑道:“世子爺,咱們這趟可是什麽都沒有賺到啊!咱們花出去的錢·就不止三萬兩。”

 盛修頤哈哈大笑,聲音裡帶著從未有過的快意與放肆:“你當爺要錢?”

 來福目露狐惑。

 “我不要錢!”盛修頤笑道·“但是我也不想賠本賺吆喝,所以撈回這三萬兩。”

 來福雖不解,卻沒有像來安那樣傻傻再問了。

 還不是賠本賺吆喝?

 來福是不知道主子到底要什麽,費了這麽大的勁兒。

 “倘若咱們把人給了侯爺或者自己送進宮去,自然會得罪興平王。”盛修頤笑道,“就算給了薛老侯爺,興平王遲遲早早也會疑惑到咱們頭上。既如此,不如給他,讓他自己進宮請賞。”

 來福點頭頷首。

 盛修頤的確是有些醉了,不再多言,微微闔眼養神。

 與人相處,攻心為上。

 京都很多權貴做見不得光的生意,興平王、雍寧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而在暗地裡賺得盆滿缽滿的,就是盛修頤了。

 他自己也暗中行事,最不敢得罪興平王。

 盛修頤的思緒轉回了那個歌姬的身上。

 那歌姬曾經是興平王府上最出色的,歌喉婉轉,繞梁三日;容貌濃豔,體態婀娜,總有男人傾倒在她一顰一笑間。

 興平王誰都不給,只是讓這歌姬名譽京華,聲名漸燥,只等最後的大魚上鉤。

 那時還是太子爺的元昌帝終於慕名而來,看上了這歌姬,為她逗留。

 只是那時候先帝聽了蕭太傅的話,對太子言行多有苛刻,他府上的太妃、兩位良娣,皆比他年長。

 薛貴妃和盛貴妃進太子府的時候,比太子大兩歲。

 太子妃比他大三歲。

 一開始他年紀小,比自己年長的女人情趣很足,他是喜歡的。只是到了後來,漸漸大了,也愛些年輕的、豔麗嫵媚的女子。可太子府裡娶進什麽樣的女人,他做不到主。

 倘若他敢娶進一個歌姬,太子府蕭氏就敢鬧得雞飛狗跳,甚至讓蕭太傅知曉。而蕭太傅知曉了,先皇就會知曉,元昌帝少不得挨罵一頓。

 他對那個歌姬是喜歡的,卻不敢收回府裡,隻得養在興平王府。

 那段日子,太子和興平王很親近,雖然瞞著滿朝文武,盛修頤卻是從小道上聽說過的。

 兩個月後,太子每日逛興平王府,終於傳開,也傳到了蕭太傅耳朵裡。蕭太傅嚴厲告誡,說興平王驕奢淫逸,會帶壞儲君,禁止太子再去興平王府。

 可能是怕惹惱先皇,也可能是對那個歌姬的新鮮勁過去了,元昌帝就從此不踏入興平王府邸。

 再後來,就是殷言之酒後失言,說那個歌姬有了新帝的骨肉,是個胖嘟嘟的皇子。可是興平王怕蕭太傅不準這等身份低賤的皇子存在,會謀害皇子,甚至會牽連興平王府,就把孩子藏起來,等著他日新帝真正手握大權,再把孩子交出來。

 從而用來討好元昌帝。

 興平王為了這個皇子花了這麽多的心思,豈會讓旁人搶佔了先機?

 盛修頤故意上門,告訴興平王,他一直瞞著元昌帝,其實元昌帝心中早就清楚這個孩子的存在。他不說,只是他做不到主兒。如今天下大權終於在他手裡,他豈會讓皇子遺落民間?

 興平王心裡豈有不怕的?

 只會巴巴早些把孩子送進去!

 等這個孩子進了宮,盛修頤很想知道他的父親盛昌侯爺會怎麽想,陛下又會怎麽想!

 而薛老侯爺那麽精明的人,自然會推波助瀾,把那次元昌帝所說滄海遺珠冠到這個皇子頭上。元昌帝不忘子嗣,他為夫之慈愛會被天下稱頌的吧?

 到時,元昌帝就是騎虎難下,隻得認下這孩子了!

 這是盛修頤最想要的結果。

 當然,倘若還在由他們府裡或者薛府送去,可能更有把握成就此事。可是他不能如此做。

 不管是盛家送還是薛家送,都會得罪興平王。

 而興平王一向貪婪陰狠,是個隻佔便宜不吃虧的。他丟了皇子和那個歌姬,自然要查,道是殷言之見過盛修頤的事,就會被查出來。

 興平王是寧可錯殺、絕不放過的,殷言之性命堪憂,而盛修頤也會成為興平王猜忌的對象,肯定會拚了命查他。

 要是查出他的生意,對他和盛昌侯府都沒好處。

 不管是為了朋友還是為了自保,盛修頤不可能自己拿著皇子去請如今他明知這事暴利,還是讓給了興平王。依著興平王看事情必須衡量價值的性子,盛修頤把這麽好的事讓給他,他對盛修頤自導自演的懷疑就會減少。而盛修頤又好不避諱說起殷言之,興平王自然就不會懷疑到殷言之身上。

 越是放在明顯處,越叫人忽視。

 這叫虛則實之、實則虛之。

 盛修頤倘若這點事都不能做好,又何談滿腔壯志?

 現在,自己摘清,又不連累朋友,甚至能替朋友謀得一處官職;還把東瑗的危機解除,盛修頤的心情是大好的。

 回了盛昌侯府,他徑直回了內院。

 心情極好,摟著東瑗說了半晌的話,又逗弄了孩子一回。

 他還沒有洗漱,就賴在東瑗床上,抱著她說話兒。

 隻脫了外衣。

 喝了酒, 他又是很久不經房事,明明正經說話,身子卻不由自主熱了起來,抱著東瑗的時候,下體的碩大隔著衣裳頂在東瑗的腰腹處。

 東瑗尷尬極了。

 現在他是不可能進入她的身子的。

 況且東瑗剛剛生子十來天,她虛弱不堪,不可能服侍他的,不管用什麽別的方式。

 他看到了東瑗的為難,自己也覺得不舒服,就道:“我今夜去陶氏那裡。”

 東瑗正在想怎麽處理,他突然這樣說,她頓了頓,笑著道好:“讓紅蓮服侍你更衣吧。”

 盛修頤起身穿衣,看了牆上的自鳴鍾,已經戌正一刻了,就去了陶氏的房裡。

 床的那邊還有他留下的余溫,東瑗伸手摸著,心底的某處空的厲害。

 她依偎著那余溫,久久沒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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