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蝙蝠就甩在那一堆紅的,白的,黃色的酒水裡面。
那血紅的眼色都給熏得迷離起來。
這,堂堂魔界的魔王何時受過這等恥辱,當然,除了那天山神女夜白以外。
掙扎著站起身來,又打了一個滑,一屁股又坐了下去。
不知道是這黑妞是真的煞星轉世還是怎麽的,誰遇見了她都得倒霉。
也才剛往那江湖邁了一個黑腳丫子,就煞倒好幾個。
先是那元墨,再來是那閻君。
現在真真正正的就是這魔君了。
這魔君要是發起怒來,地都得抖三抖。
此刻卻栽在那黑妞的手裡了。
那跌下去的時候,老天爺就好像算好了時辰似的。
那屁股尾尖端端正正地坐到了一個尖尖的玻璃碴子上了。
那蝙蝠立馬就跳起了腳,驚得個激靈激靈的。
就跟個跳舞似的,在那一地的玻璃碴子上亂滾。
再站起來的時候,不光那尾巴尖上,屁股溝子,蝙蝠臉上,脊梁骨上,脖子上……。
一處都不帶落下的,插滿了那玻璃碴子。
活脫脫的侏羅紀時代的劍龍穿越時空而來。
那血紅的眼珠子,漸漸地變了色。
顫顫巍巍地晃了兩下子,一雙眼睛珠子由紅轉白,滴溜轉動了一圈。
看了看眼前三小只和一大隻。
當看到那大隻手裡提拉著一隻長劍,警惕地看著它的元墨的時候。
腦門轟的一聲。
清醒過來。
再看了看自己個兒此時的樣子。
蒼天,還讓不讓人活了。
多少萬年過去了,好不容易從那天山神女的陰影裡走出來。
又見到了一個一見傾心的主。
還木有開始就又結束了
這醜態在心愛的人面前露得個360度無死角,以後還有臉見他麽。
當下蝙蝠翅膀一收,將一張蝙蝠臉給妥妥地遮擋住。
深身上下抖了三抖。
那玻璃碴子就掉了一地。
然後,一轉身遁回了魔洞,一個人療傷去了。
哈哈,原來就是這麽簡單。
還以為會和那妖精來個驚天動地的大乾一場的。
黑妞本來是想發揮她的天才打地鼠的功夫,使命在那妖精頭頂拍個百來回的。
木有想到,局面出現了戲劇性的轉變。
那妖精不戰自退。
三小只和一大隻啷裡個啷地出了魔宮之門。
這一晚上折騰得夠嗆。
出了宮門,發現天色已經發白。
那晚上本來繁華的市集又恢復了一片蒼涼的模樣,半個人影也木有見過。
一個一個地揉了揉眼睛,以為一切都只是夢一場。
那街道很熟悉,元墨昨兒個下午來的時候就是此等模樣。
記得那魔都的入口正好在那東南面。
領著一幫孩子們朝那入口急奔。
這奔得個正起勁,隱隱約約覺得少了點什麽。
回頭一看,三小隻少了一隻。
黑妞不見了人影。
MMP,這闖禍精不知道現下是緊要關頭啊。
又不曉得跑哪裡去了。
你跑的時候倒是吱一聲啊!
回頭往那茫茫然,一片蕭瑟的街面上一看。
除了那飄飛的煙塵之外,木有半點那妞的身影。
白虎眨巴了一下虎眼。
“師父,我知道妞去哪兒了。
” 白了白虎一眼,你知道你不早說。
果然,白虎木有猜錯,在那西北角的那棟陰森森的建築裡。
那黑妞正在拚命地打地鼠,黑爪爪一起一落,拍得個興起。
那房子裡正是之前關著三小隻的地方。
黑妞這是走之前,想帶走那一幫被那妖精關著的人類。
此時不出手更待何時,白虎伸出了爪爪,爪起爪落,加入了打地鼠的行列。
元墨手中的青崗劍也不示弱,木有那大妖精在,也不抖了。
一劍挑起一個,將那些個蝙蝠甩得個七葷八素的。
二丫,也貢獻了雙腳,死命將那地鼠洞裡還在掙扎的地鼠往下踩。
一盞的工夫,打完地鼠了。
然後將那一間一間的人都放了出來。
好家夥,老的少的,大的小的,一個一個的面黃饑瘦的。
個頂個的只剩下一張皮囊包在那骨頭架子上。
元墨這個時候就想起了那呂西西,可找遍了那牢房的邊邊角角,都木有找到那呂西西。
逮了個半死不活的蝙蝠來一問。
那蝙蝠的翅膀抖起了篩子。
“那呂西西被魔君帶去了魔洞裡,其實魔君一直在打恢復那呂西西肉身的方法,近日初有見成效。”
算了,即使找到了那呂西西,怕他那個樣子回到了凡間也木有法子活下去,還不如在這裡還有一線生機。
轉身和三小隻領著一幫人類往那出口走去。
當時,一腳踏進那魔都的時候,左前方正好是一座茶樓,此時那茶樓的破爛的牌子正被那風吹得咣當作響。
可四下裡望了望,茫茫然一片,哪有那入口?
莫非有什麽機關?
記得以前那電視劇裡總是這個樣式演的, 譬如在某個隱蔽的角落裡有某個機關。
觸動那機關,那門也就出現了。
當下,三小隻,還有那一幫人類,個頂個的搬石子的搬石子,踢磚頭地踢磚頭。
掰柱子地掰柱子。
眼見著半個時辰都過去了,也木有半點頭緒。
難道就這樣功虧一簣啦?
再說了,那仙界大會就在今日上午召開,這樣耗下去得了。
正焦急著呐,天空飛來一隻蝙蝠。
那蝙蝠落了下來,黑妞伸了爪爪就要上去拍。
拍順手了,見著一隻妖精就想拍。
元墨將黑妞擋了下來。
如果要出去,還得這隻蝙蝠來幫個忙。
卻見著那蝙蝠抖抖嗦嗦地努力變了個人形出來。
手裡拿著一個盒子。
“仙君請息怒,我是代表魔君來送仙君一程的。”
說完,將那隻盒子遞給元墨。
元墨打開來,那是一瓶上好的紅酒,隔著精致的紅酒瓶都能聞出一股子濃鬱的酒香來。
“仙君,這是魔君送給您的,回去的時候慢慢品。”
那蝙蝠朝著元墨行了一個禮,都說禮尚往來,可現在元墨連自己都衣不蔽體的,也拿不出什麽玩意兒來送給魔君。
有了,手腕上,是從前世穿過來的時候就戴著一串佛珠。
那個年代的土豪都流行戴這個。
本來自己也不是很稀奇那個玩意兒,只是一次競標的時候,乙方那土豪老板好這一口,給公司的高層人手一個。
自己順手也就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