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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不約》第四十一章 誰的戰火紛飛?誰的王朝一
  六月的賴國和李華榮的家鄉不同。

  那裡如今應該是霧蒙蒙的下著雨,淅淅瀝瀝的。

  風拂過道路兩排的洋梧桐樹,會讓深沉墨綠的葉子簌簌旋落。

  而每當這時,李華榮就喜歡坐在路旁的亭子中,讓如媽溫好一壺清酒,飲下之後在雨中唱戲。

  秋雨打在身上,涼爽舒適的同時,她那被人稱讚過的嗓音,愈加的清亮婉轉。

  這時總能讓她的父親、母親讚美她。

  然後,就是一家人共同演繹的一場大戲。

  而在賴國的這一個月時間,她曾經纖細柔軟的雙手,如今已經被賴國的第一場雪給毀了。

  她睜著那雙朦朧的雙眼,看著窗外飄飛的雪,

  想起了那李家樓中的戲台,想起了自己最喜歡看雨的那座涼亭,想起了父母溫柔的臉龐……

  可是她知道,一切都毀了,被她曾經最親近的親人們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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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榮走在賴國最為權威的學校,十九歲的年紀,褪去了少女的天真稚氣。

  嫵媚婉轉的丹鳳眼讓她像一朵豔麗的玫瑰,帶著尖刺。

  一個有一雙墨綠色雙眼的青年走到她身前,攔住了她的路。

  下一刻,一捧豔麗的玫瑰遞到她的面前。

  “李,送給你。你、你能做我女朋友嗎?!”

  華榮看著面前這個害羞青年的眼睛,他那白皙的臉上此時有著淡淡的嫣紅。

  那雙墨綠的眸子,越發像華國墨綠的梧桐葉,讓她忍不住晃神。

  不遠處一群賴國的貴族子弟見狀,紛紛憋住了一口氣。

  “啊!不要告訴我李喜歡的是萊恩?”

  “不!一定不是這樣,李不會答應他的,這是萊恩第一次送李花呀!我可是送了整整二十次,李都不看我一眼的!”

  “可是李到現在還是沒有繞過萊恩呀,萊恩那小子哪裡比得上我,我不服!”

  那邊的話語傳到萊恩耳中,讓他的臉歌更紅了。

  那雙墨綠的眸子緊緊盯著這個自己暗戀了四年的華國女孩,滿滿的都是期待。

  他在想,會嗎?

  自己真的能這麽幸運嗎?

  她真的會接受自己的求愛嗎?

  林躍也在想這個問題。

  他站在圖書館的二樓,饒有興致的看著這一幕。

  這不知是什麽時候養成的習慣,總之等他發現時,每天下午都會忍不住站在這裡。

  看著這位同樣來自華國的天才,一次又一次無情的拒絕賴國的貴族子弟。

  這讓他無趣的生命都變得有趣了不少。

  華榮回過神來,淺笑著接過這束嬌豔的玫瑰,忽略周圍那些不可置信的尖叫聲,對著萊恩笑道。

  “花很漂亮,我會收下,可是抱歉,我不能當你的女朋友。”

  萊恩那因為華榮收下自己的玫瑰而變得激動的心情立刻蔫了,他有些失落。

  “為什麽,李,是你不喜歡我嗎?”

  華榮歪著頭,看著這張好看的臉,心情很好,畢竟欣賞美麗的事物是生物的本能,華榮也不例外。

  而且,萊恩這雙眼睛很美,單純得近乎無辜的男孩呀,讓華榮舍不得讓他傷心。

  她道:“因為我還有該做的事情沒有完成,萊恩,我要回國!”

  萊恩一下子就慌了,比起被華榮拒絕,他更害怕她離開,更何況還是回到那個戰火紛飛的國家!

  “不,李,如果你不喜歡我,

我可以不打擾你!但你不要離開!不!我不是要束縛你,只是華國現在太危險了!你回去很有可能會······”  “死!”華榮接過他的話,淡淡道,“萊恩,我都知道。可是,華國是我的祖國,如今它需要我!”

  萊恩哭了,那雙純澈的雙眼染上了迷霧。

  他沒有哭出聲,只是看著華榮,無聲的哭。

  華榮看了他一會兒,歎了一口氣,她知道這個教授最愛的學生很喜歡她。

  這也是唯一一個優秀到讓她有印象的賴國人,畢竟在看外國人上,她頗為臉盲。

  她將懷中繡著丁香花的手帕拿出來,遞給了萊恩。

  “萊恩,我們可以做朋友。”說完,華榮就拿著這束嬌豔的玫瑰離開了。

  萊恩看著她的背影,將帕子放在心口的位置,緊緊的,像是要揉進心裡一般。

  華榮離開校園之後,就往自己租住的小公寓去。

  從她有意識後,她就發現自己成為了一個偷渡客——從華國偷渡到賴國的偷渡客。

  她在躲躲藏藏中修煉元氣功法,待有了一定的實力之後,才光明正大出現在賴國的陽光下。

  通過特殊的手段擁有了在賴國身份,最後考進了那所大學學習醫術。

  用了四年,完成了本科到博士生的全部課程,中途獲得了不少醫學大獎。

  那些獎金足夠她在賴國這個資本主義國家過的舒舒服服。

  而這一次去學校就是為了拿畢業證,她要回國了!

  不是為了國之大義。

  華榮從來不覺得自己是那麽善良的人。

  只是有些事……總得有人做。

  林躍看著前面悠哉的背影,心裡很不高興,非常不高興!

  在看到她接受了那個賴國貴族子弟的玫瑰後, 他就一直處於這種焦躁的情緒中。

  於是,他選擇了跟蹤她,他想要單獨問問她。

  為什麽要單方面結束這場在他看來相當有趣的遊戲?

  這可是他這些年唯一覺得有趣的事!

  在一小時之後,林躍皺眉,他怎麽覺得這女人在帶他繞路?

  這個想法剛剛落下,林躍就發現前面的女人不見了!

  還沒等他加快腳步,就被一群青年混混給圍住了。

  “上帝保佑,我們今天居然遇到了一頭肥羊?!”

  “對呀,真是上帝保佑。他雖然長得瘦,但是身上的衣物看起來相當的值錢!”

  “哇!那是塊價值十萬賴金的表吧!噢,我不是在做夢吧!”

  “······”

  混混們一點也不在意林躍,因為和他們魁梧的身材相比,林躍瘦得像一隻猴子!

  林躍聽著周圍混混不將他放在眼裡的話,面色越來越陰沉。

  他清秀得仿若學者的臉上,揚起一抹嗜血的笑容,他抬了抬臉上的金絲邊眼鏡:“你們找死!”

  “啊!”

  “救命呀!”

  “魔鬼,你是魔鬼!上帝呀,救救我!”

  “·······”

  林躍利落的收拾了這幾個混混,才抬起頭看向捧著玫瑰,站在巷口饒有興致的看著他的華榮。

  他看見她朝著他淡笑,那被她的崇拜者稱為“被上帝親吻過的臉”,美豔奪目至極。

  她舉了舉手上的玫瑰,道:“喲,身手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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