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回思徐元魯此前所為,陳瀅便越堅信這個判斷。
他曾經兩度親身演示,亦數次指出疑點。如今想來,與其說他在質問陳瀅,倒不如說,他是用一種另類的方式,點明陳瀅證詞中的漏洞。
屏風之後,是一陣短暫的沉默,隨後,便響起了元嘉帝溫和的聲音:“曹卿、趙卿,二位怎麽看?”
兩人連忙起身,趙無咎當先開言:“微臣附議。”
這就是站在徐元魯一邊兒了。
不過,他很快又補充道:“然微臣以為,庶民、婦人登堂訟事,有違祖製,亦有失法度。微臣請陛下勿為一時之樂,而行愈矩之事。”
身為禦史,便要盡勸誡之責,趙無咎向來以此為榮,且奉行到底,而他之所以做到高位,也和他這一根筋不無關系。
通常說來,一根筋的人都比較耿直,不太會拉幫結派,其結果就是人憎鬼厭,而越是如此,他就越是什麽都敢諫。
“趙卿的意思,朕明白了。”元嘉帝很溫和地道,倒也沒生氣。
趙、徐二人都表了態,曹子廉也不能不說話,於是便道:“陛下,微臣以為,此案尚有可商榷之處,陳大姑娘的說辭,微臣並不敢苟同。”
他略略加重語氣,力求讓聲音和表情都變得沉重:“此案就發生在天子腳下、一等公爵家中,實是震驚朝野。若案子不破,我等又將以何等面目面對滿朝文武、黎民百姓?”
言至此節,他的神情又從沉重變為嚴肅:“本案原本證據確鑿、口供完備,微臣以為,不能僅憑陳大姑娘一面之辭,便放過凶嫌,讓此案成為懸案。臣請陛下三思。”
“微臣附議。”趙無咎居然又附議了。
這一回,他卻是偏向了曹子廉。
他上前一步,躬身道:“陛下,微臣也認為,陳大姑娘之演示、驗證,雖然側證紫綺不是凶手,然,陳大姑娘也並不曾指明真凶。依大楚律,若真凶未現,則人證、物證並口供所指之人,仍需拘押在監,不可放其歸家。”
《大楚律》中的有些條款,確實規定得比較含糊,而趙無咎所言,亦並非空穴來風。如果真要一條條細摳的話,僅憑紫綺拿著刀子倒在殺人現場,便足以定她的罪了。
屏風後,又是一陣沉默。
徐、曹、趙三人盡皆躬立,靜候聖裁。
“其實,民女還不曾演示完。”一道乾淨的聲線響起,如輕篙破水,將滿室寂靜敲出漣漪。
屏風後驀地傳來一陣低笑。
顯然,這是元嘉帝發出的,而出來說話的,卻仍舊是賀順安。
這位老大監走出屏風,滿是褶子的臉繃得鐵緊,即也抻不平那道道溝壑:“陛下著陳大姑娘繼續演示。”
元嘉帝兩度對陳瀅的口諭,皆是命其演示。
哪怕反應最遲鈍的人,現下也能咂摸出點味兒來。
皇帝陛這下是在給陳大姑娘撐腰呢。
一時間,陳瀅又成眾目所矚,道道視線意味不同。
既然天子都發了話,三位大人自是沒什麽可說的,俱重新歸座。
陳瀅上前躬了躬身,微帶歉意地道:“三位大人見諒,民女的演示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意在洗清紫綺的殺人嫌疑,這一部分已經結束了。接下來還有第二分部,則是民女的對真凶的推測。”
她略略直身,依次看向三位主審官,神情淡定:“除此之外,民女還有一點個人的想法,將會放在第三部分闡述。請陛下並三位大人稍候,民女先做個準備。”
她回至原先的位置,將喬小弟一號、二號,以及周九娘一號、二號,盡皆撤下,
請幾名胥吏幫忙,抬上了“喬小弟三號”,與“周九娘三號”。“這兩個紙人,是用來輔助第二部分對真凶的推測的。”陳瀅解釋地道,又分別用手推了推,兩個紙人紋絲不動,顯然頗具分量。
“這兩個紙人的重量,分別與喬小弟、周九娘體重相同。民女還在底下安了底座,以使他們達到真人雙足立地的平穩程度。”陳瀅最後解釋道,便又回到了堂前。
“接下來,民女要請一個幫手前來演示,請幾位大人應允。”
徐元魯並不多言,隻揮揮手,一胥吏立時飛跑了下去。
趁此時機,陳瀅走到“喬小弟三號”身邊,拿木棍分別點向他的頸部、後背與前胸,說道:“民女方才證明了,喬小弟身上的刀傷,並非紫綺所為。 可是,真凶莫非是某個高壯的男子麽?民女認為,很可能也不是。”
她踱了幾步,面帶沉吟:“不知幾位大人有沒有注意到,喬小弟脖頸處的勒傷,傷痕十分怪異,力道均勻,且走勢大異於尋常。”
“本官也注意到了。”徐元魯沉聲道,雙眉緊鎖:“據本官所知,舉凡背後鎖喉之傷,多在喉節處呈‘一’字型傷痕。而本案勒痕卻是以喉節為中點,向兩側平均延伸,如樹枝分叉,十分罕見,。”
“徐大人高見。”陳瀅向他笑了笑。
喬小弟脖子上的勒傷,呈“V”形,以喉節為中心,向兩側延伸,殊為怪異,徐元魯不愧為老刑事,一語中的。
陳瀅此刻的感覺很怪,就像是回到了偵探先生的世界,與經驗豐富的警員或檢察官討論案情。
“民女曾請人多次演示,而無論鎖喉者如何發力,傷痕皆與喬小弟不同。後來,民女忽然想到了一種可能。”陳瀅的面上露出奇異的神情,似連她自己亦為這推斷而訝然。
“民女在想,這處傷痕,會不會並非手臂鎖喉所致,而是以別的方式造成的?只是,當民女想到這一點時,三日之期已近,民女並未來得及加以驗證,只能先行趕製出喬小弟與周九娘三號紙人,並請人找來了一位幫手。”
她的話聲停住了。
因為,方才下去的吏員已然回轉。
他並非一個人回來的,他的身旁,還跟著一人。
確切地說,是跟著一名男童。
堂下立時響起一陣輕微的議論。
這審得好好的案子,叫來個男童來做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