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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罪英靈》第21章
  第二十一章:我只是個商人

  這些人似乎將自己當成了迷宮裡的特殊商人……是了,自己這個這個造型不正是毒奶粉的坑爹罐子商嘛!

  方林沉吟了一會,看著面前為了表示自己沒有攻擊意圖而高舉雙手的幾人,眼珠一轉,從自己的鬥篷下面摸出幾件東西。

  “科爾特1911(八改):彈容十二發,配置專用破靈穿甲彈,可連續擊穿兩層二階靈力護盾後造成有效殺傷。”

  “鋒利的小太刀:吹毛斷發,削鐵如泥。”

  “靈力爆燃劑(黃金蜜):附著燃燒物,對擁有靈性物質造成極大傷害。”

  “孢子煙霧彈:釋放大范圍的寄生孢子。”

  “彈力絲絨床墊:祝你做個好夢。”

  ……

  方林拿出來的東西不多,兩把武器兩種道路,兩種生活用品。

  生活用品先不看,那把科幻風的科爾特手槍已經吸引了大部分的目光,這已經是方林身上最好的一把手槍了,單單子彈的造價就相當於跟它並排放置的小太刀了。

  “這把槍怎麽賣?”秦詩雨直接開口問道。

  “三根紫色蠟燭,外帶其他五種贈品。”

  方林伸出三根手指,感情其他幾件東西只是贈品。

  “紫色蠟燭?不收靈幣的嗎?”

  另一人開口問了一句,其他人頓時用看傻子一樣的目光看著他。

  “我要你們的貨幣有什麽用?”

  方林雙手一攤,要是可以用靈幣交易,很容易露餡的~

  所以方林打算用迷宮寶箱內開出來的蠟燭跟其他怪物材料作為交易的貨幣。

  “我只收鏡像蠟燭,不同品質的蠟燭交換不同品質的物品,如果有其他的怪物材料,也可以在我這裡兌換食物,子彈之類的東西。”

  眾人面面相覷,秦詩雨好像想到了什麽,看了方林的幾種貨物一眼,淡然開口道。

  “這些並不是你全部的商品對吧。”

  “小姑娘就是聰明,我的商品很多,但對於我並不信任的冒險者來說,就只有這些,想要更多的好東西,就要想辦法得到我的信任,至於怎樣得到我的信任嘛……

  幫我收集一些材料怎麽樣?”

  方林伸手指了指兩件生活用品跟孢子煙霧彈:“完成任務,這些就是獎勵,並且還可以獲得購買新商品的權限和折扣,好東西都只有一份,手快有手慢無。”

  秦詩雨等人對視了一眼,準備去做一下方林給的任務,反正也是要在迷宮裡遊蕩……

  “對了,食物怎麽賣的。”

  秦家的一個小胖墩在方林身邊問了一句,一看他的體型就知道,標準的一個吃貨。

  “十個單位的魔物材料一份,這可是很緊俏的商品。”

  在小胖子那裡拿到一些骨骼爪牙,方林將一大塊牛排加熱以後遞了過去。

  “就知道吃,能不能有點出息,趕緊出發了!”

  秦詩雨沒好氣的瞪了一眼這個表弟,後者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空手抓著牛排就啃,然後臉色一變。

  “小雨姐,這是星級食物!”

  秦家幾人愣了一下,過來切了兩塊試試,還真是蘊含大量靈力的星級食物!

  “這次算你立了一功!”

  眾人回頭追上方林,用身上所有的魔物材料換了十二份牛排,在秘境之中說不定就會遇到什麽樣的戰鬥,相比於擁有副作用的靈力恢復藥劑,星級食物的優點不言而喻。

  不止食物,她們還換了些子彈跟手雷,結果每一發子彈都是靈力穿甲彈,手雷只有一枚,但威力想來也是不錯的。

  隻用一些材料就能夠換到這種成品,她們賺大了好嘛!

  目送著秦家的隊伍離開,方林站在原地思考,這個流浪商人的身份可是有很大的操作性,他需要好好算計算計。

  “人都走遠了,就出來吧,你們冒險者還真是奇怪啊。”

  方林突然開口,他並沒有發現任何人,只是單純的裝個逼炸一下,看看身邊有沒有人而已。

  “居然可以發現我,你到底是什麽人?”

  一個聲音從角落的陰影中響起,一團陰影逐漸凝實,從中走了出來……還是個小帥哥!

  臥槽,真的有人在附近啊!

  “我……一個四處流浪的商人而已,想要來點東西嗎?”方林的腦袋隱藏在罐子裡,誰也看不見他的表情。

  “商人?有什麽商品拿出來我看看。”

  對方跟在秦家隊伍身後的時間應該不斷了,自然也看見了她們跟方林交易的場面。

  方林沒有說話,而是拿出了一對稀有級的匕首,一枚地雷以及一件萌噠噠的蜘蛛睡衣。

  “怎麽跟她們的不一樣?”

  少年歪著頭,他可是非常看中那把科幻風的科爾特手槍的。

  “你的權限不夠,完成我的委托才能獲得購買新商品的購買權限。”

  方林攤了攤手,後者拿起攤位上的略帶弧度的匕首把玩了一下,雖說等級比較低,可用起來卻很順手。

  “牙匕:使用影狼的獠牙製作,增加5%的攻速且附加5點暗影傷害,買一件備用吧,很便宜的,只要四個白色蠟燭或者一根藍色蠟燭就行。”

  方林熱情的推薦著這對匕首,後者一聽到價格,終於明白了秦家人為何沒有買下那把手槍。

  “使用蠟燭來結算嗎?之前那把槍要多少錢?”他還是喜歡那把槍,一見鍾情。

  “三根紫色蠟燭或者八根藍色蠟燭,完成任務可以獲得折扣,普通任務減免一根白色蠟燭,較困難的減免一根藍色蠟燭,可以累計。”

  只要完成的任務夠多,就是一分錢不掏都可能拿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青年手中翻飛了匕首停下,若有所指的看著方林。

  “你就不怕有人拿了東西不給錢嗎?”

  “你可以試試!”

  方林輕笑著摸上了腰間的長刀,同時暗中跟阿莉斯塔合體並且全開武裝色。

  嗯?

  青年下意識的退後兩步,本能告訴他,這個完全看不出實力的商人如今十分的危險。

  “只是開個玩笑而已,還有什麽我可以完成的任務嗎?”

  他的蠟燭不多,只能在任務方面做做努力了。

  “幫我收集三十個狂暴哥布林的手骨,但不要傷害營地內擁有理智的居民, 完成任務,我可以給你一根白色蠟燭。”

  很顯然,這只是一個普通任務,不論是難度還是獎勵。

  “呃……我覺得我可以勝任難度更高一點的任務,我實力很強的。”青年忍不住開口,去懟哥布林什麽的,太掉價了。

  “哦?有信心是好事,可自大就是愚蠢了!這樣吧,帶給我三頭完整的大野豬的屍身,我算你三根白色蠟燭,這兩個任務你可以同時去做,我每三天都會在哥布林部落呆一天的,可不要去傷害哥布林部落裡的居民。”

  沒有達成交易,方林似乎有些失望,青年眼看著方林走遠,神情有些猶豫,大野豬出沒的區域跟秦家人去的完全不是一個方向,這一分開,再想碰到秦家人可不容易,他還想尾隨跟蹤得到更多的隱秘來著。

  不管這個正在糾結的家夥,方林已經走遠,雖說迷宮會不定時的變換,可對於已經熟悉了一個月後的他,想找一條路還是很容易的。

  “出來吧,你們冒險者都跟老鼠一樣的嗎?”

  走了一段時間,方林突然停下來開口,一隻壁虎從牆上爬過,什麽都沒有發生。

  “呵,懦夫!”

  方林不屑的冷笑一聲,繼續向前方出發,大概過了五分鍾後,再次停下來。

  “出來吧,你們冒險者都跟老鼠一樣的嗎?”

  三個小時後……

  “出來吧,還要我揪你出來嗎?”

  話音落下,一對身穿黑袍的男女從怪物的屍體後走出,警惕的看著頭戴陶罐的方林。

  “這個屍體你們賣嗎,我是個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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