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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不傷悲》第1124章 誰吃掉了我的腦子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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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放過任何一個線索。┏Ⅹ④③⑨⑨┛

 思如把橋頭路邊以及附近商家安裝的監控全部調出來看了一遍,她總覺得有地方很違和。

 小譚姑娘遭了。

 這在警局引起很大的轟動,雖然她是靠關系進來的,又愛看劇,但本身是個很開朗活潑的妹子,見人都是一張笑臉,十分討人喜歡。

 emmm……

 連警察都敢殺,那凶手越來越有恃無恐了。

 槽!

 必須要逮到。

 周局很悲痛。

 他把思如喊進來,雙目通紅,一夜都沒睡。

 思如:……

 “周局我有個想法。”

 “恩?”

 “也許你覺得我迷信,但極有可能犯案的不是人。”

 “誒?”

 周局不可置信。

 睜著一雙布滿血絲的眼睛看著思如,很茫然。

 思如說道,“你想想那些憑空消失的腦子,完全沒有任何痕跡仿佛是隱形人一般的凶手……”

 周局就沉默了。

 半晌,“你是說小譚是被鬼魂殺死的嗎?”

 “為什麽?”

 “小譚那麽善良可愛的姑娘從來沒得罪過人的。”

 思如搖頭道:“周局,鬼魂殺人的原因肯定跟人類是不一樣的,不排除有仇殺的可能,但從這個案子來看,應該跟看劇有關的。”

 恩。

 說不定那凶手就是從電視機裡跑出來殺人的。

 也不對。

 包括小譚姑娘在內的很多受害者是看手機的。

 這……

 周局垂下眼眸,“如果真是鬼魂,那我們是要去找個陰陽先生或是得道高僧來除鬼嗎?”

 怎麽跟民眾解釋。

 還有上頭領導,難道要說造成這一切慘劇的是非人類?

 呵,他會被批的。

 思如就搖頭,“是不是鬼魂還說不好,但肯定不是人類,現今還沒有人能隔空取腦的。”

 案件還存在很多疑點。

 周局長歎一口氣,“都怪我,我不該那麽縱容她。”

 誤了卿卿性命。

 擺手,“你先去忙吧,我想靜靜。”

 思如:……

 “哦。”

 她從辦公室出來就接到了葉佳佳打來的電話。

 “老大,有重大發現。”

 “那個魏紅的老公很像一個人,毒販於成。”

 思如:“……”

 原來葉佳佳跟童森根據身份證上的信息到達魏紅的家鄉,被村裡人告知她早就出嫁了。

 呃。

 明明當初魏紅父母根本沒提及她結婚的事呀,還理所應當的說要繼承魏紅留下的房產。

 有問題。

 懷揣著這種懷疑,兩人在未驚動任何人的情況下見到了所謂的魏紅的老公,一個看起來很普通的人,但童森卻莫名的覺得眼熟。

 恩。

 似曾相識。

 他跟葉佳佳扮作一對進山來攝影的情侶,以口渴的理由向魏紅的老公要一碗水喝。

 順便嘮嗑。

 剛好魏紅的兒子在,葉佳佳就邊逗孩子邊問。

 “真可愛,怎麽沒見他媽媽?”

 精瘦樸實的男人笑道,“出去打工賺錢了。”

 誒?

 葉佳佳都愣住了。

 你說孩子媽進城買東西或是走親戚都說得通,但外出打工……要你這男的還有什麽用呀。

 男人看似不經意的解釋:“我前幾年生了一場病,就不能乾重活了,家裡全靠她一個女人撐著,說老實話,我這心裡……很難受。”

 無奈。

 葉佳佳看了他一眼。

 弱嗎?

 並不覺得。

 童森抱著相機到處拍,充分表現出一個攝影狂的樣子來,他還學江厚霖在鼻梁上掛了副平光的眼鏡,整個人看起來多了幾分斯文。

 恩。

 眼鏡還能遮擋眼神。

 他拍大山,拍樹,拍野花,拍天上的雲朵……

 順勢給好奇看著他的小男孩拍了幾張。

 男人在入鏡的那一瞬,臉色難看渾身僵硬。

 童森微笑,“來,笑一個。”

 小男孩開心的比著剪刀手,身後的男人卻臉很沉。

 童森借機又拍了幾張。

 “等照片洗出來,我給你們寄過來。”

 很清楚。

 在之後的罪犯面容對比中成功的跟某一人百分百重合了。

 接下來就是抓捕。

 葉佳佳跟童森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把魏紅老公請到了警局,一同的還有魏紅的父母。

 事情清楚了。

 當初魏紅的父母接到警方的通知說讓認屍時是很不想去的,就像他們說的那樣,晦氣。

 而且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的。

 路費還要遭不少。

 去也是該女婿去。

 但於成找到他們,說只要他們跑一趟,並且不供出魏紅結過婚的事,就給二十萬辛苦費。

 二十萬呐。

 連想都沒想就同意了。

 至於為什麽,於成並沒有說。

 而房子的事,魏紅父母確實不知道,回去也沒說。

 “於成,你還有什麽可說的。”

 葉佳佳坐在對面問道。

 “你應該知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

 說了很多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話,在三天后於成終於松口了。

 “我能抽根煙嗎?”

 葉佳佳跟童森對視一眼,後者點了點頭。

 呼!

 於成吐出一口煙霧。

 幾分鍾後……

 “我家很窮,其實這大山裡,誰都過得不容易。”

 “十五歲那年我輟學了,家裡確實出不起一學期幾百塊的錢,當然,我成績也不好,就乾脆跟著村裡的人出去打工了。”

 “我做過很多事。”

 “一開始是去拉線,恩,就是在那種山區裡,在一百多米的信號塔上工作,雖然很危險,環境又惡劣,但工資很不錯,一個月至少都有七八千塊。我覺得很滿意,可有天出事了,一起上塔的同事在工作時身上綁的安全繩突然斷掉,他就在我眼前,從一百多米高的塔上掉下去了,等落到地面的時候,整個人都沒形了,面目全非,身上的肉被塔刮得幾乎見骨。”

 “我很怕。”

 “一連做了半個多月的噩夢,最後再也不敢上塔。”

 “我放棄了高工資,去工廠裡當了一個製鞋工。”

 “之後,我擺過攤,賣過碟片,當過服務員,還在夜總會推銷過啤酒,我的命運就此改變。”

 “對窮人來說錢是很重要的。”

 “比起啤酒,顯然彩色糖丸的利潤多得多。”

 “我想盡辦法成為了一名經銷商,魏紅是我在夜總會認識的,她當時也是賣啤酒的。”

 “後來……”

 “我們結婚了。”

 “生意越做越大就引起警察的注意,不得以,只能離開隱姓埋名,在這山底下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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