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小婉曾經是家裡的小公主,現在,她什麽都不是。沒辦法,沒了親媽保護,就是當棵不起眼的雜草,都是別人眼裡的針心中的詞。
新媽媽要生娃什麽時候她變得這麽重要了。
她沒說話,埋頭碗裡吃飯。
已經腹大如籮的美麗女人眼淚撲簌簌地往下掉,楚楚可憐,“平哥,你看婉婉不願意,她隻想你有她一個孩子就夠了,她不喜歡弟弟妹妹。可,可我真的不想把孩子打掉,婉婉,求求你,我保證,我發誓,一定不會讓他們跟你爭家產的,這個家的東西都是你的。”
恩。
這番話的結果,就是路和平大怒,然後路小婉面前的碗變成地上一堆碎片外加她臉頰兩個鮮紅發腫的五指山。
灰姑娘都沒這麽苦逼。
雖然有刻薄的後媽討厭的繼姐,至少,忙於生意的父親還記得在出門後給她帶禮物回來。
唔
路小婉的禮物由公主裙小皮鞋變成拳打腳踢巴掌印,以及
越來越頻繁的告狀。
“平哥,今天我讓婉婉削個蘋果,她拿著小刀狠狠的往蘋果上劃,你說她是不是心裡想著劃的是我?”
“我覺得婉婉還是不喜歡我,要不我們離婚吧,嗚嗚,平哥,我會把我們的孩子好好撫養長大。”
“婉婉總是不理我。”
“我好像快生了。”
路和平的現任老婆生孩子時,路小婉六歲,因為沒能及時給她買回牛肉干來,就在醫院,被親爸抓著頭髮狠狠的往走廊雪白的牆壁上撞,最後還是護士聽見哭聲,才製止他。
路小婉已經回憶不起親媽長什麽樣了,也不記得以前被寵愛時有多幸福,也不期待往後。
自打後媽生了孩子,她挨的打更多了。
換尿不濕、兌奶粉、哄孩子、洗衣做飯
稍有做不好就被人戴上不善待弟弟想趁機弄死她好替親媽報復渣男賤女的惡毒心機女。
路和平仿佛也忘了他曾經有多疼愛路小婉。
不愛會成為一種習慣。
指使一個人做事習慣了就很難改變,打罵也一樣。
路小婉不是人,她是出氣筒,是保姆,是育嬰師,是廚師,是清潔工,是免費的沙包。
路和平的公司越開越大。俗話說,商人重利,他沒有多少文化,又是跟人合夥的,難免就有摩擦,有利益上的糾紛,有時就心情不好。
明明生氣卻憋著,是會憋出病來的。
枕頭風吹呀吹呀,那股罡風就落到路小婉的臉上。
後來,不需要某人煽風點火,路和平就很順手的一把抓過不管在做什麽的路小婉,高高揚起巴掌,或者提起腳。她,越來越木訥。
人,每天都要吃飯。路和平,每天都要一揍。
路小婉身上臉上全是傷,從來沒好過。外人問起來,兩人就把事推到孩子身上,說她調皮,不小心摔倒磨傷的。其實,鄰居們誰不知道,天天這家傳出凶惡的打罵聲跟孩子撕心裂肺的哭聲,可不是有了後娘就有後爹嗎。
關鍵,唉
要是當初那李慧不喝了農藥,就算帶著孩子離婚,也總好過本就沒了媽的娃被活活打死。
再說,路和平那公司,可是有李慧的股份的。
離了婚,分到一筆錢,怎麽都能過好。
但,別人家的事,外人也沒辦法幫到太多。
那小孩每天臉都是紅腫的,有人覺得可憐,就去報了居委會,結果辦事處大媽們來一趟,路和平兩人態度極好的,口口聲聲保證不會再對孩子動手。等人走了,拿電線把小孩綁起來,用毛巾塞住嘴巴,用衣架狠狠的抽。
得。
外面也聽不到聲音了。
還以為這家終於不再打孩子出氣了。
沒過倆月,在一個冬天,很多人都記得,桃李縣多年沒下過雪,偏那天晚上,下了鵝毛大雪。
路面的積雪幾乎能沒到成年人的小腿了。
快過年了,下雪了。
所有人都睡在熱火的被子裡不想出來,是鄰居一個老婆婆,她習慣的起早,打開門倒垃圾,就看到對面牆壁靠坐著一個小小的身影。
她年輕時做針線傷了眼睛,又加上天蒙蒙亮,樓梯間並沒有路燈,看不清到底是誰。
但,能猜到。
除了那家,還能有誰。
外頭可真冷呀!
老婆婆忙快步跑到門邊,“婉婉,婉婉呀,快醒醒,要著涼的,要睡到婆婆家來睡。”
她是看著路小婉長大的,一直很喜歡心疼這孩子。
雖然知道被對門發現要更狠的懲罰娃娃,但這時也顧不了這麽多了,孩子已經吃了夠多的苦。到時,她會幫忙攔著他們倆的。
趕緊去拉。
一碰到,手一下子就縮了回來,整個人完全愣住了。
又伸出手,顫抖著,去摸。
蒼老的臉上滑下兩滴淚水,扭過頭大聲喊,“老頭子,老頭子快出來,死人了,死人了!”
樓道裡響起聲。
很快,老頭穿著件大棉衣扣著扣子快走出來。
恩。
其他鄰居也開門出來。
這快過年了,是誰家的老人沒熬過去嗎?
都這麽想。
畢竟,老年人年紀大,熬不過冬很正常。
不過,在看到坐在樓道裡那小小的身影時,所有聽見聲音出來的鄰居都愣住了。
“是是她,路家的小姑娘?”
已經僵硬了。
眼睛半睜不睜,嘴角彎起,似乎是在笑。
“這孩子,是看見她媽媽了嗎?”不然怎麽會笑。
娃被凍死在門外,親爸後媽卻一點不知道,老樓的鄰居們都怒了,就算娶了新妻,但這前頭生的也是血脈親人呀!簡直狼心狗肺!
有人怒而捶門。
路和平被吵得不行了,才不耐煩的起床開門。
迎來的是鄰居們的怒火。
“你根本不配當父親!”
“你這個人渣!”
“垃圾!”
各種怒罵。
路和平才知道他最不喜歡的大女兒凍死了。
呃。
是了。
昨晚萍萍說婉婉又不聽話,他本來就煩著,更煩,操起衣架劈頭蓋臉往正在收拾碗筷的女兒身上砸。
男女混合打。
他當時很生氣,也不記得婉婉到底怎樣了,直接抓起她就丟到門外,說知道錯了再進來。
後來,完全忘了。
誰會想到就這麽凍死了。
路小婉死了,年方八歲,但她沒有家人,沒有人幫她討回公道,鄰居們固然憤怒,可,怒過也就算了。幫她報案了,路和平解釋說不是故意的,認錯態度十分的良好。
更何況,那個年代,父母失手打死兒女並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恩,也是在潛意識裡認為,孩子是父母的私有財產,而年幼的小孩子,雖有人權,但其實並木有。
不重要。
就這樣算了。
風言風語太多,沒過多久,路和平就攜家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