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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小城回史前》第 五 章 小城沒故事
  林跡等人走到河邊,安排幾個孩子去釣魚,自己便獨自向上遊走去。他這幾天都會單獨呆一會兒,孩子們也不怎麽在意。

  走到比平時更遠些的地方,林跡看到四下沒人後往草木叢裡一鑽,他便到了小城之中。

  這就是他居住的小縣城。地震中他看著小城陷落,現在整個小城卻沒有什麽損傷。小城的樣子和他平時看到的相差無幾。除了沒有活物。

  小城被一種陰天般的蒙蒙白光籠罩著,這讓小城到處都是明亮的,哪怕是以前要燈火照明的地方也一樣有光線。

  這種白光之下,小城裡的時間似乎是凝固的。已經過了十多天了,廣場邊的冰櫃裡,雪糕還是凍得硬邦邦的,超市裡的蔬果依舊新鮮,餐廳裡剛出鍋的飯菜還是溫熱的。

  在這種時間凝固的規則之下,小城裡的各種機器停止了運轉,四周顯得安安靜靜的。隻有廣場上的大鍾會在林跡進來的時候開始行走。

  林跡每天最多可以在這裡待六個小時,六小時後就會被推出去。

  林跡早已熟悉了這些,這次進來後,他直衝藥店,從裡面翻出雙氧水棉簽對著鏡子給耳朵上的傷口消毒。耳朵紅腫一塊,一條傷口像小蜈蚣般駭人。藥水上一沾上去,林跡痛得呲牙咧嘴。

  咬著牙清洗完傷口,又吞了一片消炎藥,林跡在走出藥店後想起熊爪那可惡的嘴臉,終於怒氣勃發:“老子從小到大沒被人打過,王八蛋敢這麽對我?老子拿槍突突了你!”

  因為進來的落點就是上次出去的地方,這個廣場比較中心,林跡基本都選擇落在這個廣場上,這個廣場上已經放了幾把從周邊警察局找來的手槍了。但林跡說突突就突突,他決定到城外靶場去拿大家夥。

  說乾就乾,林跡走到廣場邊,發動一輛摩托車就風馳電掣向小區郊外駛去。

  他去看岩壁的時候是白天,因此路上的汽車摩托車基本是沒鎖的。小城除了住宅,很多地方的大門也沒鎖,這大大方便了林跡的行動。

  小城不大,成為林跡隨身物品的范圍隻有方圓十公裡,外圍還有些農田菜地,那些莊稼還長得綠油油的。

  一路上路過書店藥店刀具店種子公司等不少地方,林跡忍不住會多看幾眼,這些東西對於史前來說都是無比的財富,但要怎麽把這些東西弄出去麽?

  不過幾分鍾時間,林跡就到了郊區山谷裡的靶場門口。

  靶場的大門也沒有關,前面的大院裡還停著兩輛迷彩越野裝甲車和一輛坦克。

  林跡丟下頭盔,直接衝向槍藥庫。

  這裡他已經來過了,對這裡的位置也已經熟悉了。槍藥庫的門也是開著的。

  林跡拿起一把突擊步槍,學著電影裡的動作,冷酷地對著門外的坦克扣下了扳機……沒反應。笨拙研究半天,拆彈夾,裝彈匣,開保險,再來。

  熊爪去死!

  砰!

  “草――”

  槍聲之後是林跡歇斯底裡的一聲痛呼。槍的後坐力太大,姿勢也不對,讓他的肩膀如同被人敲了一棍子,人也差點摔倒了。

  他之前來知道後坐力的問題,隻試了試手槍,這回失心瘋般的亂來終於讓他吃了苦頭了。

  林跡丟開槍,頹然坐在地上。

  胡鬧到此結束,以後該怎麽走還是該坐下來想想。

  他在社會上摸爬打滾過,不算老油條卻也不是什麽都不懂的小牛犢子了。

  人是社會性的動物,

這個社會就是由人際關系組成的。這個可能並不會因為現在是史前就變得不同。部落之間已經形成了交換男人的群婚習俗,這就表示這個社會其實已經形成了一定范圍的基本共識了。  將來的道路,他可以選擇避世,收羅三五野人四處闖蕩,利用小城裡有的物資應該可以過得自由瀟灑,可以盡情領略史前的各種風光。

  他也可以從這個部落起家,發展壯大,真的做一回史前霸主。

  如果是前一種打算,他可以找個地方先躲個三五年,等自己長大了再出來。

  但這個世界,真的有什麽地方可以讓自己躲三五年嗎?自己一個人躲避猛獸毒蟲,還要防范這些可能在森林裡像幽靈一般狩獵的人,自己能不能活下去?

  而且這麽一趟,隻是這樣,甘心嗎?

  如果這樣,那幾個嬰兒怎麽辦?她們的母親雖然知道男孩子是賠錢貨,可還是希望他們長大的。自己一走了之,那四個嬰兒隨時會被殺死祭祀吧?

  後世關心自己的人見不到了。這個世界裡還有關心自己的人,比如羅雀這個便宜母親,那幾個同齡的孩子,彩羽等,也放棄了?自己明明有更好的辦法可以讓他們活得更好。

  這個靶場各種槍械都有,其他周邊設備也齊全。

  林跡之前住的縣城人口大約十萬,加上周邊鄉鎮人口大約五十萬。根據後世的商業物流運作周期和物資儲備慣例,整個縣城現在可能有十萬人半年使用的物資。

  這些槍械可以拿出去征服,物資可以拿出去收買。加上種子書籍這些,找到合適的契機拿出這些東西,真的可以給他們創造難於想象的優渥生活吧?

  走後一條路應該比自己亂跑瞎混有成就感多了吧?

  當然,哪怕是走後一條路,哪怕找到了合理的辦法將這些東西拿出去,將這些東西一股腦拿出去也是沒有什麽太大意義的。

  以槍械來說,他這個身體還是太弱了。他之前過來用手槍打靶。打完三個彈夾,二十五米外的靶子上的環還沒有子彈多。衝鋒槍步槍什麽的,他連後坐力都受不了。這種戰力暴露在那些部落戰士面前,其實形不成什麽殺傷力。

  就算他把槍法練出來了,子彈也還是個製約。真靠這個稱霸天下是不可能的了。估計一場小規模的戰鬥就會把這些彈藥耗盡。

  所以槍械最好留著應急。

  糧食這種物資一股腦弄出去估計也沒什麽意義。這樣估計隻能養活一群豬,對建立什麽估計一點幫助沒有。而書本之類的東西,沒有一定基礎的時候弄出去,那估計還不如劈柴來得好用呢。

  而且現在他也沒有想到能大規模弄出去東西的辦法。

  林跡覺得最好的辦法還是隻借助小城的少量物資,改善部落的工具,培養部落的人員,先在部落打下個基礎再說。

  而這個過程裡,他因為對部落的貢獻越來越多,地位也應該會慢慢提升上來。這樣部落的人大概就不會把他弄出去交換了。

  這樣或者等他成年的時候,部落的基礎有了,將一些東西弄出去也就有意義了。身邊的夥伴自然也能成為能和自己搭伴的兄弟。到時候再仗劍天涯還是稱霸世界,可以再做決定。

  至於熊爪,其實他代表著部落一部分人的意見,殺他等於激化和部落的衝突,留著無關大局,等自己在部落裡的地位改變了,再慢慢炮製他吧。

  想清楚這些,林跡站了起來,在想有什麽食物可以從小城裡搬出去能穩住大姬,但又不會被人懷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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