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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小城回史前》第二百一十七章 快速突襲
第三日一早,陽光普照,晴空萬裡。五百騎兵整裝待發。

騎兵全部都配上了簡易的鞍蹬,人人帶著藤帽或者草帽,穿著皮甲,使用鋼刀或者鐵矛,個個背負一定數量的短矛,部分人還帶上了弓箭。另外,每人還有一個水囊,一袋肉干,一小捆作為馬料的帶皮嫩玉米。

出征之前,慣例有一個鼓舞士氣的祭祀活動,索彷將毛盛的頭砍了下來獻祭。

一身鎧甲的林跡拿著喇叭喊:“獵馬人殺了我們的老者和聯絡隊,我們要讓他們血債血償!出發!”

林跡翻身上了白馬,小跑出發,後面的五百人分五個百人隊依次小跑跟上。

大家騎的都是馬匹,只有小白帶著兩頭大象。它自己騎一頭,另一頭象背上,還綁著幾個帶路的狐族俘虜。

戰士們興奮異常,躍躍欲試。對他們來說,能被選出來參與這次出戰是對他們這幾個月辛苦訓練最好的肯定。

林跡的心情卻不太輕松,他跑前跑後,努力掌控著隊伍的節奏,希望讓隊伍可以在保持體力的情況下跑得更快一些。

因為實際上,這次出征是一場冒險。

從林跡對整個草原的謀劃來說,這次戰鬥是一場開端。

他要控制整片草原,最好的辦法就是帶著隊伍一個個殺過去。但在人手限制的情況下,這個過程說不定要好幾年的時間。這是林跡不願看到的。

他借對付獵馬人的名頭,整合信仰馬的人群,這給他提供了足夠的人手。他的做法也激起了草原部落的反彈,使得獵馬人也開始整合。這能加快林跡計劃的進度,因為他只要打敗了這些獵馬人,他的戰功自然會讓他在草原名聲大噪,征服其他部落會變得輕而易舉。

但這也帶來了不小的風險。

獵馬人本來就有一定的合作習慣。此時再加上他們開始整合,力量肯定不容小覷。狐族能找到聚英坡來,表示這裡已經暴露了。獵馬人肯定不會放過這個機會來攻打的。

按理說林跡最好的辦法是固守或者憑著馬匹數量足夠的優勢離開聚英坡。

不過這邊玉米還沒有熟,就此離開的話,前面小半年的努力就幾乎白費了。而且這也可能會讓新成立的蒙古部落形成遇事避讓的風氣。這也是林跡所不願看到的。

林跡打著替老者報仇的名義出征,除了檢驗部隊之余,更多的是想打亂獵馬人的步調,給他們一種自己已經離開的錯覺。從而爭取時間熬到秋收。

可以說,這場戰鬥不但要打得贏,還要快。打完之後最好還能帶著敵人在草原上繞上一段路。

這對於這個新兵隊伍來說,顯然並不容易。

隊伍離開之後,焙陽立刻帶著人在山坡下建起營寨。將所有的帳篷都圍入營寨之中。同時發動男女老少製作各種武器,進行攻防演練。以防止敵人在林跡回來之前突襲。

焙陽是少數知道這一戰凶險的幾個人,因此他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格外用心。

相比於布滿水澤和森林的茂部落,他慢慢覺得天高地闊的草原更有吸引力了。在這裡,他的心胸更加開闊,也更加無憂無慮,他有些不走了。因此他格外珍惜這裡的一切,並不想自己的付出毀於一旦。

胡嘯也不想自己的付出毀於一旦。因而他也極為用心聯絡著所有的獵馬人,同時想盡辦法給這些人弄來足夠的肉食和皮毛,穩住這些人。

隨著白馬的離去,大馬群分裂成了小馬群,這使得他們更容易獲得肉食,加上虎族勇猛,要喂飽這些人問題不太大。但要穩住則是讓他頗為心力交瘁。

幾天之前,

他在聽說了狐族的人終於回來的時候,幾乎是暴跳如雷的:“毛盛不是說他能跟蹤草原上的鷹隼嗎?怎麽跟蹤幾個人去了差不多一個月圓的時間?”一個月之前,他們發現護馬人騎馬在草原上來回奔走,派出狐族人去跟蹤,打探究竟,他沒有想到過了這麽就才傳回消息。

嗚列等幾個狐族的人抱著包裹,有些畏縮解釋道:“他們有馬,跑得快。”

人要追上馬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們狐族的人在一個月的時間裡能追上老者一行,已經算是厲害的了。當然,這裡面要是沒有嗚列混在他們的隊伍裡,他們也不可能追得上。

“結果如何?他們在做什麽?”胡嘯聽了幾句解釋,揮手不聽,隻問結果。他最近因為那個理由焦頭爛額,他的心情也有些煩躁。

“我們把他們殺了。還知道他們也是在聯絡那些信仰神馬的部落,在一個叫聚英坡的地方匯合。說是南方來了一個領袖,叫大王的,就是那個馴服了白馬的人。他要所有護馬人一起建一個大部落。準備控制草原,對付我們……”嗚列將自己在隊伍裡聽到的一切都說了出來。

“哦?”胡嘯聽到這些,緊皺的眉頭松了幾分,因為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他最早聚集獵馬人的時候,說法就是白馬被馴服之後,馬群將會更難獵。因為馴服白馬的人勢必會控制著馬群的行動,讓人無從下手。在這種情況下,馬群甚至會踩踏人的聚集地,讓他們這些獵馬人陷入滅頂之災。

然而,事情和他想的恰恰相反。大馬群在他們聚集起來之後散掉了。白馬也從馬群裡消失了。這雖然使得他們更容易獵到馬匹成為食物,也方便他們馴化馬匹。但這對他的號令極為不利。因為他之前說的事情並沒有發生。這裡的人群鼓噪不安,很多人在懷疑他聚集眾人的理由。

要不是因為馬群的分散,讓他們更容易獲得食物,他們這次聚集可能早就散掉了。

現在,他終於明白了白馬和那些人去了哪裡。也明白過來,事情可能比那個人馴服白馬,統治馬群還要凶險一些。因為那些馴馬的人也在召集人手,馬只是他們手裡的工具。他們要對付的不再是馬群,而是成建制的敵人。

明白過來這些,胡嘯微微露出了一絲苦笑。他終於有了繼續統帥獵馬人的理由。但也覺得形勢更複雜了。和人作戰,比和獸群作戰要凶險太多,這是誰都知道的事情。

然而,讓他覺得更為凶險的事情還在後面。

“這些據說都是那個大王帶來的。我們不敢藏私,都獻給你。”嗚列讓人打開包裹,露出裡面可謂琳琅滿目的裝備。

哪怕之前和焙陽帶領的人對過陣,他們也還是第一次近距離見到這些裝備。鋒利的可以一刀砍斷小馬駒脖子的砍刀,尖銳的可以刺穿馬匹胸膛的長矛,合木組成的,可以射擊幾十米穿透獸皮的弓箭。還有結實的藤帽,完好時候不怕風雨的燈具等等。

胡嘯的臉色越發不好了,他的絡腮胡子,幾乎都要像刺蝟一樣豎起來:“你是說只要加入了那個蒙古部落,每個勇士都可以有這些東西?”

嗚列道:“是的,我聽到他們那些人親口說的。”

那我也加入他們部落算了。胡嘯心裡閃過這樣的念頭。但他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獵馬人不管那個族群,都是護馬人的仇敵。遇到了必定會有廝殺。護馬人是不可能和他們組成一個部落的。

胡嘯的目光陰沉不定,半天后才想起了什麽,問道:“他們現在聚攏了多少人手了?”

草原上的人大部分不會算數,不過狐族因為要交易,有可以讓人明白數量多少的辦法。嗚列一一跟胡嘯數著他知道的已經投靠過去的部落,再跟他說每個部落的大概人數。如此數了差不多半個小時,胡嘯身前的獸皮上堆著一堆草根。

從七萬年前認知革命開始,智人的腦回路已經和後世的人基本一致了。此時就算胡嘯他們沒有用十進製算數。但如果有個會用十進製算數的人數一下這些草根,數量基本會在二千上下。

胡嘯再用了差不多一個小時將自己陣營的人數換算成三堆草根,結果發現自己這邊的三堆草根都比那堆要大些。他終於重新找回了自信。

自己人的數量在對方的三倍以上,就算對方武器精銳一些,他們還是有勝算的。他把後面算出來的草根鋪在代表蒙古部落的草根上,可以將之蓋的嚴嚴實實。

這就是優勢。

胡嘯和他身邊人重燃自信,正準備去宣傳現在的形勢變化,讓大家繼續通知更多人來這裡,一起對付這些護馬人。

胡嘯賞給嗚列一根馬腿,扭頭間卻發現狐族回來的人少了,便隨口問道:“毛盛呢?”

嗚列抱著馬腿,有些窘迫道:“不知道。”

胡嘯拿著鋼刀先跳起來道:“不知道?是不是他拿了這些東西跑了?”

狐族貪婪,眾人皆知。他第一個反應就是毛盛不會那麽大方將這些好東西都獻出來,自己肯定藏了大頭。

嗚列急忙伏倒爭辯:“沒有。所有的繳獲都在這裡了。毛盛什麽都沒有拿。這裡所有的狐族人都可以作證。”

胡嘯連著問了幾人,得到一樣的答案,沉吟了一番,再次跳了起來:“這蠢貨,肯定是先去那個聚英坡去了。狐族的伎倆,連我都對付不了,如何能對付那個能馴服白馬的大王?他這是在驚擾敵人,給我們招禍!”

獵馬人現在思想不統一,要動起來很難。他還在想多聚集些人手,再統一往聚英坡去,一舉滅掉那個蒙古部落的。現在看到狐族人已經去打草驚蛇了,他覺得最好將這進攻提前一些,要不然讓敵人有了更加充足的準備,他們將沒什麽優勢。

胡嘯用自己以為很快的速度準備著出戰的事情。他用了三天的時間說服了本部的所有頭目,讓他們同意出動勇士。

因為目的地在腳程十天以外的地方,所以他們還用了五天的時間給所有人準備食物,路上用的帳篷獸皮,戰鬥時候會用的到的武器等等。

他又用了一天祭祀,而後隊伍就出發了。

但因為他通知了另外兩個分部的人手,還要調動那邊已經馴好的馬匹,結果他們在路上又等了兩天將這些人等來,再用了一天去分配馬匹……

在胡嘯看來,這種大規模出征,他速度已經夠快了。

他自然沒辦法想象別人還有更快的效率。準備幾百人的出征,用了兩天就將一切都準備妥當了。而後全數騎馬,一天就可以走他們走三四天的路程。

當胡嘯看到天空中有陌生的鬼鷹飛翔的時候,他不知道他正和一支騎兵隊伍擦肩而過。

拿著望遠鏡的斥候提前發現了胡嘯的隊伍,匯報給林跡之後,林跡看著地圖上五十公裡外的目標,估算了一下胡嘯隊伍的進度,下令繼續前進,天黑前發動攻擊。

來到獵馬人的馴馬分部之外五公裡,時間已經到了下午四點。林跡下令原地休息一個小時。

林跡拿出精料來給大家喂馬,同時也拿出飲料酒水來給大家解乏。

大家休息妥當,林跡根據俘虜提供的線索,將攻擊的線路分配下去了。

對面是一個百多畝的湖泊,獵馬人圍湖而居。林跡這邊三個百人隊分三個方向攻過去。另外兩個隊伍在外圍策應。

斜陽下的殺戮來得突然而暴烈。

湖邊的營地只有馬匹,沒有牛羊。如龍的隊伍呼嘯著衝到湖邊的時候,這邊剩余的男子有的拿了長矛迎出來。有的跳上了馬背,光屁股夾著馬匹衝鋒。女人抱著孩子躲回低矮的帳篷裡。關在圍欄裡的野馬亢奮嘶鳴,奮力撞著圍欄。

“我部落的人棄械不殺!”騎兵隊伍裡,幾個忽而格部落的人大聲喊著。但轟隆隆的蹄聲裡,也不知道那些人聽清楚沒有。

獵馬人不過留了幾百男人在這裡,青壯的數量更不算多。迎出去的人看著便是稀稀落落的。

光屁股騎馬的獵馬人越過了拿長矛的人衝到了前面, 很快和騎兵隊對上了。但他們手裡的石器還沒來得及揚起,他們便受到了來自對面三四十米外的敵人的攻擊。那是一把把石,骨打磨的粗糲短矛。

數十隻短矛橫空,頓時就讓獵馬人不少人馬栽倒在衝鋒的路上,讓他們本就稀疏的隊伍變得更加單薄了。

兩邊速度極快,一波短矛之後,兩邊便接上了。

躲開短矛的光屁股騎馬的獵馬人大喊著將手裡的骨刀揮出去,對面也同樣大叫著揮出自己的武器。兩件兵器交鋒,獵馬人發現自己手裡的骨刀忽然一輕,已經失去了大半截。

他的對手在刹那之間和他交錯過去。他躲開迎面而來的一根長矛,夾緊馬腹,伸手去拉一個來不及回手的敵人。出其不意之下,他覺得自己能把敵人從馬上拉下來。馬速這麽高,敵人一旦下馬,幾乎就死定了。他手裡已沒有了武器,這也相當於攻擊了。

他順利拉到了敵人的手臂,甚至還多出幾分力,以防止敵人掙扎。

然而,他發現敵人似乎並不怕被抓,還反手抓住了他的手臂。

兩人極快的搭手拉了一下,光屁股的騎士便覺得一股大力衝對方那邊扯來。讓他感覺自己在拉一匹馬。

他的雙腿敵不過這股拉力,從馬腹上滑了出去,他也跟著掉下馬去。

怎麽可能呢?落地的刹那,他下意識去看敵人夾在馬腹上的腳,結果他便看到敵人正蹬在馬腹邊的一個鐙子上,而那個鐙子是綁在馬腹上的。

他恍然大悟,但落地之間,一個碗大的蹄子已經往他的臉踩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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