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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小城回史前》第二百一十四章 狐族狡猾
草原上散落著二百多頭倒地的牛,也有少數倒地的馬,和個別倒地的人。

幾個百夫長清點完戰果,興高采烈來找林跡匯報。他們除了殺掉二百多頭牛之外,還用飛索抓了十幾頭小牛犢子。林跡是最喜歡各種動物幼崽的,這一點值得他們邀功。

林跡聽了回報,黑著臉差點想拿鞭子抽人:“殺幾頭牛而已,死了四個人,傷了二十幾個,還搭進去三十幾匹馬,你們還有臉笑?”

殺牛的過程混亂而慘烈,真是一場殘酷戰鬥。從比例上說,這個戰果是全勝的。這個時代吃肉是要拿出命來的。所以大多數人都不覺得殺掉二百頭野牛,死掉幾個人傷幾個人算什麽。

其他人覺得不算什麽就算了,跟著林跡出來的這三個百夫長也是這樣就讓林跡有些失望了。朝林城的人出去狩獵,早就不再死人了。顯然,這些百夫長也沒有把這些“蒙古人”當成自己人。

當然,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們的戰術。

“你們騎的是什麽?是馬!不是象!練習衝陣的時候,你們是這樣衝的嗎?馬和象能比嗎?一再跟你們說馬的優勢,馬的優勢,你們有想過怎麽利用馬的優勢,把訓練的東西用到實踐裡嗎?……算了,先讓人回去通知部落的人過來搬運肉食。這些晚上回去再做總結吧。”

林跡獅子一般咆哮,狠不能將這群笨蛋一口吞了,拉出來變聰明一點。不過想到這是第一次出來實戰,這些人難免忘形,林跡中途壓住了自己的火氣,準備回去再收拾這些家夥。

小白騎的象被瘋狂的牛頂得老遠,有逃跑的跡象,他得幫忙追回來。要不然小白估計會一根筋追到西伯利亞去。

看著林跡騎著白馬一陣風跑了,三個百夫長縮著脖子面面相覷:“獵殺牛不這麽殺,我們該怎麽殺?”

“直接對衝是象陣的戰法,我們是外圍包抄,迂回殺傷呀。”

“殺牛而已。”

“死定了。”

幾人哀歎一陣,安排人回部落通知人手來搬運牛肉,他們這邊稍作休息,則開始剝皮取肉。

二百多頭牛能獲得肉,皮,筋等不少,要千人出來搬運一趟的。得到消息的焙陽帶來了剩下的男人,騎著馬趕了過來,結果自然將這些牛連骨頭都馱回去了。

這些牛肉處理得好,搭配著糧食可以吃一個月以上。牛角牛筋可以做弓箭。牛皮可以做帳篷,皮帶,馬鞍等。牛骨除了可以熬湯吃骨髓之外,打磨一下做投擲的短矛其實也是可以的。反正林跡不舍得用鐵打成短矛到處扔。

這是一場前所未有的豐收,讓整個蒙古部落的人都歡欣鼓舞。

以往不管是哪個部落的人,都從沒有見過這樣多的獵物。就算他們在草原上遇到了馬群追逐時踩死了這麽多野獸,也是沒辦法佔為己有,搬運回來的。

此時的大量收獲,讓他們終於意識到現在的這個新成立的蒙古部落到底有多大的力量,林跡讓他們做的事情到底有何意義,馬匹帶來的好處又在哪裡了。

大部分人第一次意識到了自己身份的轉變,並且為自己變成了蒙古人而驕傲。

“我們只是大王的所有部族裡的一個部落呢。”

“也不知道大王的其他部族是怎麽樣的,是不是每天都能獵這麽多獵物?永遠有吃不完的食物?”

女人們處理著牛肉或者牛皮,滿是向往地議論。孩子們圍在每一個烤肉的火堆前,趁大人不注意,不住往自己的肚子裡塞肉食,他們的肚子都已經開始變得鼓起來了,也沒有停下的意思。

和女人孩子們的喜悅不同,

今天出獵的三個百夫長和三十個十夫長則難過得想哭。他們回來後,做了一個簡單的戰鬥總結,之後便在整個部落的注視下,開始山上山下地繞圈跑步。上山下山地跑本來就夠辛苦了,還被整個部落的人注視著,這感覺就真不好受了。

好不容易跑完了指定的圈數,三個百夫長還要在頭目會議上說出自己被處罰的原因:“我們是輕騎兵,面對比我們更多的敵人,不能直接碰撞……血淚的教訓,大家一定要記住了,要是誰下次還犯同樣的錯誤,大王說要打板子,光著屁股打的。”

人群哄笑,整個部落充滿著歡樂的氣氛。

火光邊的林跡看著頭目們的戰鬥總結大會,目光卻並不算熱烈。索彷縮在林跡身邊的陰影裡,用新學的算數數著烏黑的手指:“已經二十二天完全沒有他的消息了。”

這話都是用華夏的口音說的,因為他已經學會了這句話。

他說的是遊原的老者。

這二十二天裡,再沒有一個信仰神馬的部落來投,因此遊原的老者去向如何自然無從得知了。這事絕不正常,因此索彷充滿了憂心。

林跡望向遠處的草原道:“最壞的結果而已,我們可能再要加快些進度。”

如果林跡的目光能穿越千裡,再逆流一些時光,他會看到幾天之前,老者破碎的腦袋重重砸入草原的一條小河裡。有個腰後綁著一截紅色的狐狸尾巴的男人將手伸入河裡,撿起林跡特意為老者配的鋼刀,一刀砍向老者的頭顱,水花四濺。

擴大視野看去,這條草原的小河已經被血水染紅了,老者的同伴和部分馬匹均倒在附近不遠處。數十個腰後綁著各色狐狸尾巴的人正從各處掏取著各種戰利品。

不久後,他們將鋼刀,木弓,鹽罐,藤帽,草鞋,破碎的馬燈等放在一起,輪流翻看,發出嘖嘖驚奇的聲音。

“我們將這些分了吧?”有人貪婪道。其他人也躍躍欲試。

“吼!”系著紅色狐狸尾巴的男人對著大家吼了一聲,怒視眾人:“這次災難狼族主事,我們還沒有一點點貢獻,這些都要獻給胡嘯,誰也不能有其他的心思。”

說話之間,他把目光轉向一個年輕人道:“嗚列,這次行動你扔了自己的尾巴,裝病留在他們的隊伍裡,給我們留下了標記,讓他們吃了毒藥,功勞最大,這些東西由你帶著交給胡嘯,一件都不能少,你明白嗎?”

紅狐狸尾巴的男人是首領毛盛,他做下了決定,沒有人敢反對。

“嗯!”年輕人鄭重點頭,拿了皮革將這些東西都裝了起來,帶著幾個人往北面跑去了。

其他人不甘道:“我們戰鬥,什麽好處都沒有嗎?”

毛盛道:“我們分馬。死的吃掉,活的帶回去。”

其他人看著毛盛依舊目光幽怨。相對來說,這是最不值錢的戰利品。馬麽,整個草原到處都是。那種一刀能砍斷脖子的鋼刀可是沒有多少。

“你們想要其他的?”毛盛見嗚列走遠了,眯著眼睛看著眾人:“那你們敢不敢扔了自己的尾巴,隱藏自己的身份,學一下嗚列?我可以讓你們每人都有一份剛才那些東西。”

眾人的目光中露出了精光,一個個暗暗佩服自己的首領。他不是不貪,他是覺得剛才那些東西少,因此看不上。不愧是首領,貪心的程度都比他們更厲害一些。

“那我們怎麽做?”尾巴什麽的,只是部落身份的象征,他們扔起來不會有什麽壓力。大不了下次回部落再獵一條就是了。

毛盛道:“我聽嗚列說,這些人是要找護馬人到牧羊人那裡去的。他們只要是信奉神馬的人就會要。到了那裡之後,每個人都會有一份這些東西。還會有一人有一匹馬。我們可以假裝自己的被這些人叫去的。到了哪裡之後,不但能獲得這些。說不定我們還能在這次災難裡獲得更大的功勞。”

狐族不擅長戰鬥,毛盛覺得自己部落的人的優勢既然不在戰場上,那就應該發揮自己的長處,在戰爭開始之前立下足夠的功勞。這樣一來,他們不但可以優先得到這些精銳的武器,之後也會因為這些功勞改變狐族在草原上的地位。就算是一人帶走一匹馬,那也足夠吃好長時間了。

狐族的眾人被說得口水直流,感覺似乎已經把好處都抱進懷裡了。於是一個個扯掉自己的狐狸尾巴,就要往草原南面的山地走去。

毛盛叫住眾人道:“我們還不能這樣去。我聽說別的部落都是整個部落過去的。我們也應該帶些女人孩子。我聽說那個馴服神馬的南方來人還喜好一個護馬人女子。我們的女人出手,肯定能更快拿下他。所以,我們還是要先回部落一趟。”

想到自己部落的女人那股嫵媚的姿態,不少人再次流出了口水。登時覺得毛盛如此安排,更是穩妥無疑了。

狐族將稱雄草原!

時間跨過幾日,到了獵牛之後的幾天。聚英坡下,蒙古部落的勇士們開始了各種形式的對抗戰術。林跡的目標是,不管遇到什麽樣的狀況,這些人都要有應對的把握,不能一戰而潰。

也就在這一日的傍晚時分,林跡得到了遊原老者的消息。一個來自草原上的,自稱自己信奉神馬的部落來到了這裡,告訴他道:“他們往北走了。說去聯系更多的部落。”

對於這個時隔個把月來投的部落,索彷自然是高興的。這表示老者沒有事。計劃的進展也畢竟順利進行著。

不過林跡看到這個部落男多女少,孩子都是繈褓裡的為主,心裡卻有些疑問:“他們有沒有跟你們說過,在見到你們之前,他們去了哪些部落?”

對面的人安靜了一下,仿佛在沉思。這是一個送命題,因為在狐族殺掉老者之前,狐族一直在草原上追蹤他們。讓他們根本沒有機會接觸更多的部落。再之前的事情,誰知道?

眼看場面就要陷入僵局,一個年輕的女人很快笑著答道:“在見到我們之前,他們說自己在草原上走了好久,都沒有遇到什麽部落呢。”

說話的女人唇紅齒白,笑得好看。細看之下,林跡還發現她松垮的獸皮也洗得乾淨,獸皮下的肌膚也顯得白皙。說話之間,女人還微微彎著自己的腰,林跡已經聽到身後的陳力在暗暗吞口水了。

長時間沒有碰女人的林跡眼睛其實也有些挪不開。他對這個時代的女人要求不高,看著順眼,再加上乾淨就可以了。而眼前這個女人無疑很符合他的要求。

索彷聽到女人的回答沒有問題,見到林跡看著女人的神態也不太對,頓時戒心盡去,大肆招待起這些人來。

這些人頗會和人處事,在篝火邊能歌能舞,引得眾人紛紛圍觀。他們中的女人更是一個個妖媚異常,引得不少青年忘情追求,山下的營地裡顯得奔放而歡樂。

月光明亮,照得滿地鍍銀。

“還有兩個月就要生了吧?”林跡坐在山坡上,看看月亮,又看看身邊穗子鼓起的玉米,默默算著時間。

時間已經到了七月,虎伊兒應該還有兩個多月就要生了。他出來將近五個月,但是看來他是趕不回在虎伊兒生產前回去了。

不能及時見到自己孩子第一面,也不能守在虎伊兒身邊,他想想便有些惆悵。

照著這邊的形勢發展,他可能連歸期都是很難確定的。如此想著,就更鬱悶了。

焙陽從山下回來,遞給林跡一片光滑的獸皮道:“那個最好看的女人送給你的。”

山下熱鬧,他也忍不住去看了看,不過是帶著忽而格一起的。忽而格見到那些女子妖豔,不讓焙陽多看,焙陽便陪她又回來了。不過他離開時,還是被人拉住了,卻是被要求給林跡送東西。

說實話,焙陽覺得那個女人確實不錯。要是根據他以往的性情,今夜無論如何也是要跟她共度的。但聽了林跡的說法,為忽而格守身之後,他雖然覺得可惜,可是這種為愛人付出的感覺卻讓他覺得有趣。

傍晚時分林跡看那個女人的神態他也是看到了的。此時他倒想看看林跡會如何取舍。焙陽身後,忽而格也目光明亮看著林跡,想看看她崇拜的大王是如何經受愛情的考驗的。

她雖然決定了和焙陽廝守,但這並不影響她崇拜林跡。

林跡接過這片光滑的獸皮,自然認出是誰身上的,他笑了笑對身邊人道:“美人有意,我不能無情。這樣,拿上兩個馬燈照路,把她引到我房間裡去。”

焙陽微微張開了嘴。跟著,他受到了身後忽而格的暴擊:“男人都是大子!”

忽而格無比失望,憤憤地往寨子裡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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