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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小城回史前》第三百零四章 荒野仙蹤
五月,探險隊已經向著東北方向出了日本海,進入了鄂霍次克海,前往白令海,電台裡便再沒有探險隊的信息。

習慣性翻閱了電台的記錄,采茸頗為失望打著傘走出空曠而且反光嚴重的無線電所,來到外面的街道上。

洪安縣城已經在這幾年建起來了。和朝林幾乎一個模子建起來的縣城道路邊也種著樹木,有些樹木還是直接從城外移植過來的,因此在能在豔陽天裡提供幾分陰涼。

洪安縣女人不少,一般女人都會在烈日下戴草帽,打傘的自然只有采茸一個。

沿著樹蔭穿過稀疏的人群,采茸回到了自己的屋子裡,放下了傘和一些隨身物品,依著日程開始清洗鋼筆。

鋼筆是林跡之前每月送信的時候一起送來的。這自然是來自神國的東西。林跡在信中簡單說了鋼筆應該定期清洗,以免堵了,她便安排了日程每月清洗一次。

這種筆自然比鵝毛筆或者毛筆好用多了,也比林跡自己喜歡的簽字筆耐用。因為簽字筆用到沒墨基本就只能扔掉,就算自己加墨也不一定寫的出來。

這麽好用的東西,偏偏朝林城製造不出來,也不知道朝林城那麽多研究院和研究人員是做什麽的。但凡是用得順手的東西,朝林城都沒有辦法制造。想來那幫人實在是一無是處。

小心清洗過鋼筆,擦摸乾水跡,采茸重新給鋼筆吸入墨水,習慣性鋪開一張發黃的樹皮紙,而後她卻暗歎一聲,沒能寫下一個字來。

自從那位去了虎鯨,兩人每月的通信就斷了。往日裡,她習慣細細碎碎的記錄一些東西,而後給朝林城寄過去,如今她已經寫了厚厚的一疊,因為再沒有寄出去,她也失去了書寫的興趣。

而現在,那位故態萌發,在石喙帶領的探險隊離開虎鯨幾日之後,也跑了。應該說是又跑了。

——是的,林跡又跑了。

有話說他是被朱猴要東西要得太狠躲開了。但想想都知道這不可能。以那位和朱猴的關系,肯定是朱猴要什麽給什麽。最多是少給一些就是了。朱猴也不是那種無節製的人,斷然不可能把他逼到這種份上。

以采茸對他的認知來看,那純粹就是他不想理人世的繁雜,跑到野外做野人去了。就好像某些書裡說的那樣,他就是想出去躲清靜。

當然,和所有人擔心的一樣,采茸也怕他追著船隊去探險了。朱猴便曾說,那些船上的設備之齊全,他自己都想跟著去,那位也是極有可能這麽任性的。

只是王國幾個地方的電台和船隊一直保持著聯系,船隊上沒有吐露關於這些的任何信息。直到他們出了日本海,出了通訊范圍也沒有說起。從這點判斷,他應該沒有追著船隊而去。

從另一個角度分析,他要是自己跟船,也不必把那些東西提前弄出來裝在船上。要知道,他那個盒子裡的東西,是不會壞的,弄出來反而多余了。

所以,他是跑了。但是他去了哪裡?是又去了草原還是改道南下,去了哪些蒙昧的莽荒之中?采茸握著筆,陷入了沉思。

“縣長,虎爪千夫長來了。”小翠通傳道。

“我正要找他。”采茸回過神來,將鋼筆扣入筆帽,略略整理衣著,迎了出去。

作為駐地武官,虎爪在洪安縣活得極為滋潤。很多時候,采茸這個縣長也不得不對他禮讓三分——這是也因為虎爪掌握了采茸的“通信權”——以至虎爪在洪安縣城已經娶了五個年輕漂亮的老婆了。

虎爪有所依仗,對采茸也一向比較隨便。但這一天,他卻在五月的天氣裡穿得頗為整齊。

他穿了一套帶皮甲護具的戰服,而且弓刀齊備。這一身看著便讓人覺得熱。只是幾年的優渥生活,讓虎爪不可避免出現了一個大肚子。要是他的肚子能收回去,他可能還有一點勇將的樣子。

虎爪大咧咧道:“縣長,我有要事找你呢。”

采茸不滿看了看他肥碩的肚子一眼,俏聲道:“我也正好有事找你。”

虎爪被采茸看得縮了一下肚子,氣勢弱了幾分。這位在洪安縣聲望無雙,哪怕作為平級的駐地武官,還捏著這位的“通信權”,但虎爪也不敢在她面前做大。

這位雖然離了朝林到了這裡,但虎爪清清楚楚知道這位在那位心裡的地位在如何上升著。不說其他,便是每月送來的那些他經手的寶貝,便能說明一切了。

這位在這幾年裡獨當一面,氣質顯得越發沉穩大度。雖然她年歲已經踏入了老姑娘的行列,但這幾年之間卻落得越發明豔動人了。每每和她相見,虎爪都不敢對她直視,只能保持著自己的粗神經裝瘋賣傻才能保持不出醜。

虎爪咧咧嘴一笑:“你有事情你先說。”

采茸道:“我問你,無線電記錄裡,你這幾日連著使用通訊,上面卻沒有內容記錄,沒有頻道記錄,你在和誰通話?說了什麽內容?為何要連管理員都不能旁聽?你不要拿保密級別來搪塞我。在這裡我的級別不比你低,你有資格知道的,我也有資格知道。就算是軍事院的機密,我也應該收到照會,現在照會呢?”

虎爪的臉色變得有些奇怪,呐呐道:“此事,此事和軍事院沒有關系,所以沒有照會。”

采茸直視他道:“那和什麽有關系?莫非是和我有關系,特意避開我?”

虎爪有些凌亂道:“確實和你有些關系,但我不能說。但這事,這事……”

采茸歎口氣道:“是不是朝林那邊趁大王不在,要對我怎麽樣?沒事,你直接說便是了。不論如何,我都不會怎麽樣的。這一點你應該了解我。”

虎爪看到采茸這口氣吐出來,忽然間明白了一個叫吐氣如蘭的詞,險些看呆了。聽到采茸的猜測,又急忙擺手道:“沒有,沒有,沒有這麽回事。”

這位說得可憐,但虎爪可忘不了她剛到這裡的時候,帶著五千婦孺就敢和朝林城叫板的事情。這些話要是傳出去,或者稍讓對方不滿,天知道洪安縣會不會就此天翻地覆。

“那你說,你今天穿成這樣來見我,是為了什麽?”采茸把話繞了回來。

虎爪心中一跳,明白自己落到對方的套子裡了。不過他很快調整自己的思路道:“我今日是想請縣長跟我出城一趟的,出了城,你剛才問的那些自然就都明白了。”

“好。你等我。”采茸給人留了幾句話,自己拿了些物品,便在自己的幾個護衛護送下跟著虎爪出了門。

一行人出了城,又在城外上了帆船。虎爪不說目的,采茸也不問,她只是穩坐船艙裡,看著洪安湖的風浪。

此時正好有西風吹送,帆船升至滿帆,速度快如奔馬,乘風破浪之中,不到日落便到了洪安湖東岸。

洪安湖東面人跡罕至,再次成為了野獸的天堂。不及靠岸,便可以看到岸上有巨大的鷹隼盤旋,岸邊的森林裡也有猛獸的低吼咆哮之聲傳來。

虎爪找著岸邊的一個地方停船,隻放了采茸一個人下船。采茸的侍衛想跟著下船,但虎爪悄然跟他們說了什麽之後,他們便看著采茸再沒有下船的意思了。

帆船離開岸邊,日色消沉,采茸一個人站著岸邊的草叢裡,孤身於天地之間, 仿若被世人拋棄了一般。

她也頓時明白過來,朝林城要是對她有什麽安排,這無疑是最佳的處理方案。只要把她往野外一丟,任她在洪安縣如何能夠呼風喚雨,任她在疾鹿人之中如何深得人心,結果她都不可能翻起任何風浪。

她想喊回帆船,但想到要是這是朝林城的安排,她喊也是無用的,於是她沒有喊,靜靜看著周圍,看會有什麽東西等著她。

她並沒有等多久,她便等到了要等的結果。身後的帆船剛走遠,岸邊的森林裡便衝出來一頭野獸,對著她呲牙低吼。

采茸一眼便認出,那是一頭負過傷的老狼。

這樣的老狼最為凶殘堅忍,因為它要用這些彌補它身體上的短板才能活下來。看這頭狼的樣子,最近它顯然還過得不錯。這表示這頭狼的獵殺能力沒有下降。

相比而言,采茸已經十年沒有單獨在野外生存過了。現在她身上甚至連一把小刀都沒有。

她的心開始往下沉,她的身體也在微微往下蹲,同時她的手握向了腰間的皮帶。她的皮帶上有一個朝林城產的銅扣,或者不夠沉重,但已經是她身上唯一可以作為武器的東西了。

她或者會死在這裡,但她不會認命。

“小仙子,天色都快黑了,你怎麽一個人在這荒郊野外?是在等著約會小生麽?”

正當采茸幾盡絕望準備拚命的時候,一個沙啞低沉的聲音從森林裡傳出來,跟著一個野人般的男人從一顆大樹後轉過來,靠著樹乾看著采茸笑。

看到那張可惡的臉,采茸笑了一下,跟著就哭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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