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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坑召喚系統》第二百五十二章 命運的交織
格斯來到巴茲索對面站定,將手中的大劍插在身前,擺出了一副戰鬥的姿態。

 “這是誰?”

 “這不還是個小鬼嗎?”

 “哪裡來的傭兵啊?”

 “快看他的那把劍,啊呀呀,還真是好面子啊,竟然用那樣沉重的劍當做武器……”

 “他真的能舞動那樣的劍嗎?”

 “腦袋被砍掉的話,可不是好玩的呢!對手可是巴茲索呀!”

 畏懼不前的傭兵們不知出於何種心理,竟開始討論起來,顯然是不看好格斯的。

 這時,格斯開口了。

 “十枚!”

 “什……麽……?”指揮官明顯沒有聽明白他的意思。

 格斯頗為無語地呼了口氣,然後衝著巴茲索揚了揚下巴:“就是對面那個鐵疙瘩的價錢啊!”

 唔,鐵疙瘩的話,在場的大多數人都是吧,也只有格斯一個人身上只有胸甲、肩甲和頭盔,看上去顯得有些窮。

 “我們傭兵,和騎士可不同,靠名譽是吃不了飯的,所以……十枚硬幣,就是他的價格!”格斯的面色非常平靜,就跟在買菜似的。

 這種態度明顯激怒了守城士兵。

 “可惡,竟敢對巴茲索大人如此……”

 “不知死活的家夥!”

 然而,也正是這種態度,讓指揮官非常高興。只要有人乾衝上去,哪怕是最後被巴茲索殺掉的話,自己也能夠趁亂鼓動士兵們繼續轟擊吧?

 “不錯!真是可靠的家夥呀!如此甚好,成功斬下那家夥首級之時,便是你七妹銀幣落袋為安之時!上吧!”

 格斯翻了個白眼:“嘁!小氣的家夥!”他要價是十枚,對方竟然能如此堂而皇之地還價,也真是小氣到家了!

 話雖如此,他還是將劍拔出。

 “沒辦法了……”格斯舞動手中的大劍,就當是活動手腕了。七枚,就七枚吧。

 巴茲索渾身都被鐵甲包裹,隻留了兩隻眼睛,他的聲音因為從面罩的氣孔傳出而顯得越發低沉。

 “你會後悔的,小子!為了區區七枚銀幣就被打爆腦……”

 話還沒有說完,格斯目光如刀,整個人如同出鞘的劍一樣忽然動了。

 當!

 當!當!當!

 一劍斬下,巴茲索以鐵質斧柄擋住。再來一劍,再擋!

 陳百經站在人群中眯起了眼睛,格斯的戰鬥技巧可以說是低級,他追求的,應該是更快更有力的道路……也是,他可是從小就當傭兵啊,根本沒有時間去學習什麽花哨的劍術,在戰場上,只要比敵人更快更有力,便能更加高效地斬殺對手!

 便是如此毫無技巧地不斷斬落長劍,格斯竟然將身材高大的巴茲索逼得步步後退!

 “好快!”

 “喂,這是怎麽回事啊,這小子的力量這麽大麽……”

 “那可是巴茲索啊,從沒有見過這樣的巴茲索……”

 “這小子,到底是什麽來頭!”

 無論是那一方的士兵,都被眼前的戰鬥場面震驚了。這就好像是大中鋒姚明被郭某明打得毫無還手之力啊,簡直是極大的震撼!

 終於,連砍了二十多下,巴茲索怒不可遏,以長斧卡住了格斯的大劍,手上用力一頂,同時起腳蹬在了格斯胸口,拉開了兩人之間的距離。

 “可惡,你這小子也太囂張了!”

 巴茲索怒吼著,高高舉起手中的長斧,打算將這個逼退自己的家夥砍成兩半……不,要砍個稀巴爛才行啊!

 眼神!

 陳百經覺得格斯的眼神在這一個瞬間突然變得更加銳利了。

 “叮!”

 在長斧落下的瞬間,格斯手中大劍亦向上橫斬,兩把兵器精確地劈砍在了一起,陳百經看見,看似平分秋色的交手,卻是格斯佔了上風,因為他的大劍砍入了巴茲索的斧頭。

 兩人身體都是一晃,旋即再次揚起了手中的兵器,毫無保留地砍殺出去!

 畫面仿佛變慢了,陳百經清楚地看見,格斯在揮出大劍的一瞬間,膝蓋微微彎曲。因為這一個動作,他出劍的速度慢了一絲,巴茲索的長斧先他一步,直接將他的頭盔劈落。而正當巴茲索力量用老,露出了右肋空檔的時候,格斯的大劍直接斬破了巴茲索的腰甲。

 滋啦啦!

 鮮血四濺!

 大劍的寬達二十公分的整個劍身幾乎全部沒入巴茲索腰部,巴茲索瞪大了眼睛,瞳孔縮小,整個人不由自主地半跪在地上,原本想要蓄力再斬的雙手變得軟弱起來。

 噌!

 格斯將大劍從對方身上抽出,金屬摩擦的聲音尖銳刺耳,大劍又帶出了一大片血。他將大劍高高舉起……

 “等!等等啊!你,你的身手,我心服口服,我巴茲索……”

 倏!

 大劍劈下,與空氣摩擦發出的簌簌聲中斷了巴茲索的求饒,隨後,這位曾經徒手打敗熊的大個子,便被格斯劈開了腦袋!

 “真是血腥……”陳百經輕輕搖了搖頭,“真是貪財!”

 他有些替巴茲索惋惜,格斯這種人,才不會在乎你到底服不服他,他在乎的是銀幣啊,笨蛋!

 “呼啦!”因為那個看起來很難戰勝的巴茲索死亡,攻方的士兵們歡呼起來,與之相對的,是守城士兵們的沉默和絕望。

 陳百經忍不住吐槽起來,這還真是完美地表現了中世紀戰爭啊,一個戰場上的英雄就能極大地激發士氣,甚至影響到戰爭的結局,怪不得被黃金家族打成狗。這要是在中國古代,就是一百個格斯這樣的人,丟到戰場上,也冒不出一個泡來!這不是看不起西方, 而是戰爭規模決定了個人的作用真的太小,好比C羅,夠強吧?可他能帶領葡萄牙奪冠麽?這還才是十一個人的比賽呢,對於動輒幾十萬大軍的中國古代戰場,個人再強又有什麽用,一輪弓箭拋射,直接扎成刺蝟!

 “不過,這家夥也是真的強!”陳百經有種佩服。格斯跟他相比還很弱小,可那是因為他擁有了修羅血統,站在普通人類的角度看,這家夥算是人類當中的強者了,更何況他被種下烙印之後,每夜不息地戰鬥,最後簡直能與使徒們一戰!

 那可是鉑金級別的存在啊,格斯這家夥,就光憑借著一己凡人之身,便達到了那樣的高度……

 抬頭望了望城牆上那個非常顯眼的家夥,果然,陳百經聽到了鷹之團的眾人們的討論,他們對於格斯表現出了敬佩,這個亂世,強者會得到所有人的尊重。而那個男人——那個最終將成為新的神之手的男人,鷹之團的團長,格裡菲斯,正目不轉睛地看著格斯,那種眼光,明顯是想要將格斯招入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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