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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坑召喚系統》第二百七十九章 刹那花火,堅定與迷惑
  當!鐵錘敲擊暗紅色的劍胚,無數細小而金黃的花火迸射四散,落在地面,變成紅色、暗紅,然後成為黑色的殘渣。

  鐵錘一下一下敲打,似乎永不停歇,那些火花便迸射出絢爛的光芒來。

  生命,就如同這火花一樣。

  格斯想,自己的生命,和這燃燒著又迅速熄滅的火花,沒有什麽兩樣。

  “你為什麽要當鑄劍師呢,高特?”

  正在錘打劍胚的老人沒有停手,他一邊敲打一邊回答:“沒有為什麽。我的父親、爺爺乃至更往上的祖輩們,世世代代都是鑄劍師。在我還不會走路的時候,我就已經握著這鐵錘了。就跟很多不知道為什麽而活的人一樣,我也不知道為什麽要鑄劍,在想清楚自己是喜歡還是討厭鑄劍之前,我就已經揮動鐵錘,開始敲打眼前的鐵!”

  “相比起去思考答案,我只是想要造出現在我能造出的更好的兵器。然後,我就老了。”

  哦,是這樣嗎?

  格斯看著火花,這些火花,是一年又一年不知疲倦地在綻放著?

  一直沒有弄明白自己存在意義的格斯終於體悟到了一些東西,在清晨,在夕陽下,在林間,在河流旁,他手握著高特為他新鑄的劍,一天又一天的發著呆。

  終於,他明白了。

  “於我而言,夢想是虛無縹緲的。”他想,“格裡菲斯想要得到自己的國家,這是他的夢想,也是一個具體的目標。”

  “我既沒有夢想,也沒有目標。”

  只有劍!

  劍好像已經是身體的一部分,靠著它,在無數個生與死的瞬間,格斯主宰了自己的命運,也正是因為劍,他無數次跳到戰爭這種生命的漩渦中。

  從出生以後,劍就一直伴隨著他。

  生母死亡後,養母和養父死去後,與鷹之團的相遇和離別,面對不死的佐德的時候,沒有其他的什麽……是劍!是手中的劍一起跨越了這種種時刻,填充著他的人生!

  所有難以忘懷的過去和人,都像是手中的劍一樣陪著他。

  所有明天的種種可能,也都將用手中的劍去獲取!

  過去。

  未來。

  劍!

  格斯雙手緊握這劍柄:“我,好像是天生下來,就要與劍相伴!”

  什麽夢想!那種在雲端閃耀著光芒的東西,比起手中的劍來說,是沒有一絲絲溫度的!

  它不會因為雙手而溫暖,也不會因為血液而凝滯。

  相比起來,那鑄劍時的刹那火花,我握劍時感受到的真切,才是人生。

  “我,格斯!將執著劍,不管前路是什麽,只為了劈砍出那火花來!那是屬於我自己的刹那火花!”

  ……

  格斯醒來了,在還沒有弄清楚眼前的一切之前,他的手已經抓住了自己的劍。

  “做夢了嗎?”

  他揉了揉眼睛,將大劍橫放在腿上。

  夢境還是回憶?

  隱居的時候,他確確實實是遇到了鑄劍師高特,也被鑄劍時的刹那花火吸引,也抱著大劍思悟了好久,但提著劍便不問前路的心,卻是在夢裡面才肯定下來的。

  “執劍而行,不問西東。”

  這就是我的人生嗎?

  恍惚間,他想起來曾經的隊友陳百經。聽說,那個家夥已經死了。真是可惜,那是一個深藏不露的家夥,每次比劍,對方不管輸贏,都好像沒有展露出真正的實力。

  本以為,他會是鷹之團最有前途的人,沒想到,卻死的最早。

  ……

  阿嚏!

  陳百經揉了揉鼻子,將手指伸長,刺入眼前這個巨大怪物的身體。

  怪物長得就跟蘿卜似的,不過有十層樓那麽高,也算是稀奇了。

  “又是誰在念叨我!?”陳百經不理會掙扎的蘿卜怪,一口氣將其身體中的力量給吸乾淨,心滿意足地伸了個懶腰。

  他當然沒死的。

  熟知劇情,又有土豆的納米機器人做監視器,他早就知道鷹之團中埋伏的事。

  當日裡裝死,不過是懶得再跟著他們到處跑,正好格裡菲斯被監禁後,這個世界上使徒就活躍起來,他到處斬殺著使徒。

  被吸乾淨妖力的蘿卜怪直接死掉,陳百經身邊的鬼仆“大塊頭”則搓著手,十分興奮地撲了上去,將蘿卜怪的亡魂也給吞噬掉。

  一年以來,陳百經固然進步神速,手下的三個鬼仆也沒有落後,光從級別上說,都到了鉑金級別。勾魂鬼、大塊頭和亞當,就算是離開陳百經,也能在這個世界混得風生水起了,反正出了神之手,也沒人威脅得了這幾個家夥。

  “是時候回去了。”

  陳百經望著天空,有些感歎。

  六年。

  普通人的人生,有多少個六年呢?在這裡呆了這麽久,他都快忘記現實中的事情了,最近,因為距離蝕之日越來越近,陳百經開始讓土豆播放現實世界的視頻給自己看。

  雖然和蘇芸談戀愛,到峨眉山去旅遊,和國術高手比鬥等等事情都記得住,可是看上去,就跟看電影是一個感覺,好像那並非是自己的過去,而是別人的人生。

  “在任務世界呆的太久,所以被虛妄侵襲了我的真實?”陳百經甩甩頭。

  比別人更多的經歷會形成更多的記憶,但虛妄侵蝕真實,並不是通過增加記憶令人迷惑。陳百經覺得自己的記憶就好像是數不清的文件,虛妄將它們打亂了。

  真實和虛妄越來越模糊, 好像這一切都是異常凌亂的夢境,一會兒,他是地球上的宅男屌絲,一會兒,他又是民國時候的維多利亞港小警察,一會兒,他又是瓦洛蘭大陸上的神棍,騙取了希維爾的芳心……

  每一段經歷都沒頭沒尾的,它們彼此排斥著,用自己的“真實”來映照著其他經歷的虛假。

  陳百經開始頭痛。

  他覺得自己好像不是一個人,而是六個人的集合。每當一個人醒來,另外五個就要沉眠。現在,輪到雇傭兵陳百經清醒而已。

  “不對……不是這樣……”陳百經坐在蘿卜怪的屍體上,“我是陳百經,是來這裡做任務的。這裡的一切都是假的,當一切結束,我就會回到現實。對了,在進入這個世界前,我好像還說這第二天要做什麽事來著?”

  在陳百經身邊,站著數人,他們似乎對於陳百經偶爾表現出的神經分裂習以為常。

  “話說,他好像越來越嚴重了,我們要不要趁現在逃跑啊?”

  “嗯,過一會兒他就會清醒的,你要是覺得自己跑得掉,就跑吧!”

  “那算了。”

  眾人老老實實地乾著自己手頭的事兒,有的練劍,有的做飯。在這個無名的荒地,一道炊煙嫋嫋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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