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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成王敗寇》第115章 寬松
  盧為標調離米脂縣,升遷到京城,在米脂縣引發了很大的震動,陝西各地知縣,本就不受待見,能夠升遷為從六品的州衙同知,就算是很不錯了,有背景之人,誰會願意到陝西這個貧瘠之地來,崇禎元年陝西各地出現流寇、澄城縣知縣張鬥耀被流寇斬殺之後,諸多官吏更是談及陝西色變,若是有人被派遣到陝西或者是遼東為官,那一定是得罪了朝中某位大人,遭受到排擠,讓你到這些地方來吃苦了。  京官與地方官絕不一樣,就算是京城之中某些所謂的清水衙門,就算是同一品階的官員,京官的身份也要高貴很多,譬如說都察院正七品的監察禦史,和地方上七品的知縣比較,那可謂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人家監察禦史外派為官,要麽就是直接到巡撫衙門,或者布政使司,要麽就是到府衙,甚至可能直接被任命為正四品的知府,知縣則絕無這種可能。

  盧為標離開米脂縣,縣丞暫時代行知縣之職責,這種所謂的代行職責,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縣丞畢竟是八品官,而且絕大部分都是舉人的功名,升任知縣幾無可能,所以做事情輕不得重不得,要知道地方上的關系錯綜複雜,各種利益關系糾纏其中,所謂在其位謀其政,名不正言不順的事情,本來就不好做,要是出現了什麽問題,縣丞吃不了兜著走,肯定是要吃虧的,所以這種代行知縣職責的事情,最好就是順其自然,什麽事情都不管,除非出現了非要處理的重大事情。

  縣丞不管事,這對於吳帆徽來說,是絕好的機會,在馬鞍山村落戶的所有人,在這期間全部都落實了戶籍,上了小黃冊,其戶籍上注明是吳氏家族的護衛,或者是下人,這些人有了正式的身份,就可以出入縣城了。

  吳氏家族在這段時間,力量開始逐漸發展和顯露,有前任知縣大人的讚譽,有縣衙的公告,沒有人敢小看吳氏家族,縣城之中的其余四大家族,除開賀氏家族的態度尚不是特別明朗,其余三大家族,毫不猶豫的朝著吳氏家族靠攏。

  最為明顯的變化,還是家族出面調解糾紛的事宜,這實際上就是家族的權力,誰的權力大力量大,誰就能夠在調解之中做主,直接做出決定,糾紛的雙方不管是服氣還是不服氣,都必須要遵照執行。

  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之下,尋常百姓是不會到縣衙去打官司的,那可能意味著破財,意味著被敲詐,縣衙裡面的官吏,包括衙役,可不是吃乾飯的,所以平日裡的糾紛,雙反都是找到德高望重之人幫忙調解或者決斷,這種決斷或者調解,很多時候比官府的決斷都有威力。

  縣城之內糾紛調解的事宜,以前幾乎都是賀氏家族出面,現如今吳氏家族開始出面,而且縣衙的態度也是微妙的,就連代行知縣職責的縣丞大人,好幾次都說起吳氏家族調解民間糾紛的事情做的很好,為官府減輕了很多的負擔,的的確確是為官府幫忙出力。

  有了如此的前提,吳帆徽這段時間可沒有閑著,他終於做了一件自己看來是早應該做的事情,也讓內心稍微安寧了一些。

  原來居住在馬鞍山村吳氏家族的不少人,淪落為流民,這些人曾經朝著葭州和綏德州等方向流浪,不少人在流浪途中喪命,一部分人沒有辦法的情況之下,回到米脂縣,當他們回到馬鞍山村的時候,發現這裡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土地和房屋全部都歸吳氏家族所有,大部分的窯洞都整修好了,地裡也種下了春小麥。

  這些人懇請吳帆徽收留他們,

畢竟他們走投無路,若是繼續做流民,那就是死路一條。  吳帆徽收留了這些人,而且將部分的土地劃撥出來,讓這些人負責耕種和管理,畢竟他麾下缺乏耕種土地之人,如同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軍戶制度,吳帆徽是完全不讚同的,軍人就是軍人,職責是保家衛國,國家就應該承擔軍人的軍餉,要求軍人種地就是本末倒置。

  吳緬清也同意吳帆徽的決定,盡管原來馬鞍山村吳氏家族的那些人,都是遭遇到排斥的,祖先也有話語留下,不得讓這些人認祖歸宗,可這都是上百年的時間過去了,還是死死守著祖先的話語,等於死守教條,明顯不合適了,而且這樣做也明顯是損害了吳氏家族的利益。

  通過和縣衙的官吏接觸,吳帆徽還知道了另外的一件事情,那就是朝廷下發了《保民訓要》,要求各地嚴格執行,這個所謂的《保民訓要》,其實就是對保甲法的加強,其加強了村鎮耆老和裡正的權勢,要求他們嚴格管轄村鎮的戶籍人口,禁止人員隨意流動,總體說來,《保民訓要》是對百姓更加嚴格的管控。

  《保民訓要》據說是順天府府尹劉宗周提出來的,其提出的原因是陝西大量出現的流寇,以及後金韃子入侵關內導致大量人員遷移,這些都導致村鎮耆老和裡正對人口戶籍管理失控,府州縣衙門更是無法弄清楚情況。

  盡管沒有看到《保民訓要》的內容,但吳帆徽對大名鼎鼎的劉宗周卻產生了不好的看法,劉宗周可謂是明末的大儒,對儒學研究有著非凡的成就,其提出的慎獨觀點,就算是幾百年之後,還是存在不小的影響,也被證明是加強個人修養的最好理論之一。

  可就是這樣一個大儒,卻提出了比保甲法更加嚴厲的《保民訓要》,試圖將百姓牢牢圈禁在本村本鎮,試圖通過《保民訓要》來消除流寇,消除狼煙四起的土匪,這豈不是緣木求魚,不可能有絲毫的效果嗎。

  當然目前的情況之下,想要劉宗周提出更好的辦法,來解決北方的災荒,解決流寇和土匪的問題,那也是不實際的。

  因為知縣尚未到任,米脂縣沒有強力推進《保民訓要》,其實在目前的情況之下,延安所轄各地,基本都不可能推行《保民訓要》,一方面大量百姓淪落為流民和饑民,不少人加入到流寇隊伍之中,另外一方面,大規模的饑荒依舊在各地蔓延,沒有得到絲毫的緩解,讓莊戶人家留在本村本鎮,那就是要他們活活的餓死。

  吳帆徽知道,這個《保民訓要》在北方和中原等地根本就無法徹底推行下去,最終會淪落為一紙空文,不過皇上和朝廷肯定不會想到,他們拿來嚴格管控百姓的《保民訓要》,倒是成為了府州縣衙門某些人斂財的又一個工具了。

  府州縣衙門的戶房,可以從嚴格管理戶籍人口的角度出發,重新開始對人戶的清理,一些想著解決戶籍的人,通過賄賂,就可以趁著大清理的時間落戶,過去所做的一切事情和歷史,都隨著重新落戶而購銷了。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令行禁止成為一句空話。

  也是因為新任的知縣尚未到任,吳帆徽從縣衙知道了更多的事情,讓他最為吃驚的還是府州縣衙門巧立名目征收的多如牛毛的賦稅,而這些賦稅的承擔者,就是貧瘠的百姓。

  譬如說延安府衙,在流寇出現的時候,就開始征收了所謂的安寧費,而當朝廷派遣大軍前往陝西剿滅流寇的時候,巡撫衙門接到了府州縣衙門糧草告急的文書,為了解決大軍的開銷,設立了剿滅費。

  細細算起來,各種巧立名目征收的賦稅,多達十余項,且這些賦稅的總額,遠遠超出了朝廷規定的賦稅,而且各級衙門在征收賦稅的時候,首先就是征繳地方確立的諸多賦稅,接著才是朝廷規定的賦稅,萬一征收的數額不夠,那就再次寫奏折叫苦,說是地方上遭受了災荒,根本就無法征收到足夠的賦稅,反正法不責眾,各地方都是如此,朝廷也不可能懲戒某一個人。

  更加可惡的是,因為陝西大規模的災荒,朝廷實際上已經免除了不少地方的賦稅,這是皇上下旨明確的,但各級衙門充耳不聞,依舊征收賦稅,讓走投無路的百姓,最終選擇了暴動,選擇了造反。

  這些事情,縣衙裡面那些資深的吏員是知曉的,畢竟絕大部分的事情都要依靠他們做,不過這也是絕對保密的事情,不能夠讓百姓知道,據說澄城縣知縣張鬥曜被流寇斬殺,也是因為強行征收賦稅的事情,而且一些本不該流露出去的消息也散布出去了。

  穿越快兩年的時間了,吳帆徽終於知道了背後不少的東西,盡管他與前任知縣盧為標之間的關系算是不錯的,可盧為標壓根都沒有說到這些事情,若不是盧為標高升到京城去,很多的事情他還是不會知曉,僅僅憑著歷史書籍的記載,很多事情是不明確的。

  看來流寇的出現,不僅僅是天災,這裡面還有人禍,老百姓的確是老實的,要不是被壓榨的乾枯了,要不是走投無路了,要不是心中的怒火被徹底點燃了,他們是絕不會造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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