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趙冠侯身後,一個六十開外,身穿長衫,鼻梁上卡著一副茶晶眼鏡的老人,手裡搖著折扇,不緊不慢的走進來,也不說話,只在一旁看著他們喧鬧。而在他身後,則跟著四個身強力壯的跟班,只看穿著打扮,就知道是保鏢打手之屬。 掌櫃看到那老人,臉色一變,又忙過去施禮“劉爺!您大駕光臨,小人迎接來遲,您老可千萬別怪。您跟我們龐爺,可是過命的交情,這事,您可得說句話啊。”
那老人連忙伸手扶起這掌櫃,“爺們,太客氣了,我可擔待不起。在下不過是個老朽,人微言輕,又能說什麽啊?他的大洋數字若是沒差,當票沒問題,你們就把當物給人家啊。自古以來當鋪就是這個規矩,一切按當票說話,這還有什麽可說的?”
來的這老人,就是趙冠侯口中的劉道遠,亦是津門排行第一的土刀筆。他本人讀過書,中過科舉,頭上有秀才的功名,見到津門知縣也可以立而不跪。
只是他無心進學,並未繼續考取功名,而一心鑽研刑名律例,大金律中存在的漏洞,被他摸索出了大半。其所寫的狀紙堪稱無懈可擊,津門爭訟中,若有人得劉道遠的狀紙,這官司沒打,就先贏了一半。
他一支筆輕如鴻毛,落下卻有千鈞之力,有顛倒黑白指鹿為馬之能,與泰西律師不相上下。讓他惦記上的人,輕者傾家蕩產,重者家破人亡。津門父老寧可招惹把自己打的鼻青臉腫的武混混,也絕對不願意招惹這位手無縛雞之力的劉狀師。
孟思遠贖珠之後,第一時間就請了這位大狀出山,只是劉道遠人老成精,並不願意為了錢,就得罪龐家這種地頭蛇。再加上龐家背後有龐太監的勢力,並不是單純官司可以解決的問題。
孟思遠手頭的當票,又對他極為不利,是以他的出力十分有限,只是願意從中斡旋,讓龐家做出適當的賠償,至於還珠之事,卻是無能為力。
龐玉堂自己也是半混不混的,對於劉道遠的名字聽說過,但是對這人,卻沒什麽尊敬,心裡很是看不起這位老朽。是以他出面說項時,被龐玉堂給擋了回去,壓根沒給他面子。隻咬定了一切按當票說話,一文賠償都不肯給,讓劉道遠栽了個大跟頭。
這等人混世界,最在意的就是臉面,嘴上不說,心裡自是對龐家大為不滿。趙冠侯今天拉他來做見證,他也樂得來給龐家一個厲害,讓他們知道,劉道遠的面子,不是能隨便削的。
雖然他不多說話,可只在這裡冷眼旁觀,那名掌櫃額頭上的汗水就冒個不停。要知道,這是一位刑名聖手,專門找別人麻煩的,一點小破綻被他盯上,都能把個鐵案打翻。若是自己現在動粗,那就非要被他搞到傾家蕩產不可。
趙冠侯那裡,步步緊逼“掌櫃,你數數這錢,夠數不夠。如果不夠,我身上還有。”他邊說邊從身上取了幾張銀票出來,在當鋪櫃台上一放“我的當物呢?還請趕緊拿回來吧。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我可不敢總在你們當鋪裡放著,還是趕緊請回,我自己看著放心。”
“趙二爺……您……您這當期是三個月,何必急在著一時?我們櫃上也不缺這些大洋,您隻管拿去使用,且不急著贖。小的交了您這個朋友,不管您什麽時候贖,這利錢我全都不收,就當是孝敬您買茶水喝的。”
“那倒不必了,我也不缺這點洋錢,雖然當期未到,但是自來當行也沒有當期未到,不許贖當的規矩。我按月付息錢就是,
掌櫃的,怎麽倒這麽推辭上了,難道拿不出當物麽?” 這當口,外面又有幾個人走進來,既有夾著包裹的典當客人,也有明顯是來看熱鬧的閑漢。到了這一步,掌櫃的也明白過來,趙冠侯當指的目的,根本不是為了區區一百元大洋,而是為了現在的贖指。想想也知道,那枚指頭,肯定也在趙冠侯的手裡,現在就是吃定了自己賠不出東西。
他當日感覺到當票不對勁,就在於上面寫的是收趙冠侯左手尾指半截,這內容寫的太細,現在就算想混賴,也沒有了可以含混的地方。而這些人,肯定也是趙冠侯的人招來看熱鬧加起哄的。與上次的情形有點出入,這次看熱鬧的人群裡,並沒有穿長衫的,但是有劉道遠這尊大佛在,他同樣不敢喊出護院來動粗。
再者,趙冠侯既然敢來,必然有所憑仗,他連切手指都不怕,就更不怕自己的棍棒。若是真動了硬的,恐怕這件事,就不能善了。
這名掌櫃終究也是見多了風浪的老江湖,見此情形隻好恭敬的給趙冠侯施個禮,又賠了個笑臉“二爺,小人實話實說,當天外面鬧土匪,後來又來了官軍。店裡面一陣忙和,二爺那半根手指,就這麽不慎遺失了。丟失當物,是我們當鋪的過錯,這一百大洋,算是我們雙手奉送,另外,我們再備一百大洋一百元,當做給二爺賠罪之用,不知趙二爺意下如何。”
“什麽?你是說,我今天備好了大洋來贖當,你們元豐號,卻搞丟了我當的手指?”趙冠侯的聲音,猛然提高了起來。他本來就有唱京劇的根基,這一聲如同驚雷,滿室皆聞。
“二爺,這是我們元豐當的過錯,若是您對一百大洋的賠償不滿意,我們還可以再商量……”
“商量?我看沒什麽好商量的。要是我不帶著錢,就來要走當物,你們能跟我商量麽?”趙冠侯的臉色如同鐵青,氣勢也越來越足
“若是我的當票上寫的含糊一點,今天你們是跟我商量呢,還是拿件什麽東西糊弄我呢?到時候你們還會說,當票就是這麽寫的,要怪只能怪自己蠢,不能怪到別人頭上。你們隻認當票不認人,這個規矩挺好的,我喜歡。那我今天,就拿當票跟你們說話了。我帶著真金白銀上門,你們拿不出當物,這事,沒的商量!大洋你們自己留好,我只要我的當物。”
“二爺,可是這當物,它實在是……”這位掌櫃的額頭上汗水就更多了,心知這次遇到了大事,自己本想損失一些大洋把事情解決的想法,看來是不大可能了。他隻好試探著問道:“小人糊塗,您別跟我一般見識,請二爺跟我到後院奉茶,這事……好商量。”
掌櫃剛要邁步,當鋪外面有一聲清脆悅耳的京片子響起“不能去!他是在櫃台當的手指,贖當時,也只能是在櫃台,怎麽能到後面去說?”
侯興帶領著十幾個混混,在外面散布著消息,聽說有人來鬧元豐號,有不少百姓自發的過來圍觀,看著到底誰佔上風。這些人本來已經把門堵死,可是來人帶的護衛有力,將人群分開,清理出一條胡同來。
兩個相貌俊朗的年輕人分開人群,走進當鋪之中,為首之人用手中折扇朝趙冠侯一指“你這人……不好!本公子已經說過了,有什麽事,都到利順德飯店來找我,可是這麽大的事,卻不來找我金十公子,難道是看不起人麽?”
這當先進來的英俊公子,正是女扮男裝的金十,而在她身後的男子個子比她還略矮一些,身材適中,一身穿戴也極華麗。生的細眉杏目,相貌有些嫵媚,但是神態落落大方,舉止瀟灑從容,沒有絲毫女態。若是外人見了,多半要以為這是個男生女相的濁世佳公子。
可是趙冠侯既然看出金十是女兒身, 這個俊美男子也就認定,必然是個女人。至少這個時代的男性,除非是面首小白臉之流,否則不會在金十這個女人身後亦步亦趨。
他與金十並沒有什麽深交,又知她非富即貴,多半是個大有來歷的女人,與自己一個混混距離太遠,沒想過真的能和她成為朋友。是以有意的不與她聯絡,卻沒想到,竟又在當鋪遇到,還被她當眾指責,隻好告了個罪“十爺,這是我的不是了,改日自當上門賠罪。”
“改日?你這一改日,就不知道改到什麽時候了,你今天就得給本公子賠罪,否則,我饒不了你。”金十朝他瞪了一眼,又看向了那名掌櫃,臉上的神情瞬間變的嚴肅起來
“大膽的奴才!收了人家的當物,卻不肯盡心保管,丟了東西,隻想用一百大洋打發。身體發膚受之父母,區區一百金洋就能打發了?若是你覺得前後兩百大洋能買半根手指,本公子買下你全身所有的零碎,你說,該用多少錢?小武,拿銀子,進忠,拿刀子!本公子今天身上帶的錢不多,先買他十根手指加十根腳趾吧!”
她的幾名伴當裡,有兩人應了一聲,一個抽出了刀,另一個則從身上的褡包裡,拿出了幾張銀票。上面是京師四大恆票號的字樣,極有信譽,在津門也可通兌。而那位抽刀的護衛,二話不說,已經伸手去捉掌櫃,隨後將他的手,按在了櫃台上,回頭問道:“主子您吩咐,先從哪根指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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